定作人(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人(乙方): 签订地点: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其他技术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
4、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 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6、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 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6、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全部测绘成果应于 年 月 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人民币 元。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5、
第十一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 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 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 元。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向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 元;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 %( 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 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顷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价款的 %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 天,到 年 月 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6.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定作人名称(盖章): 承揽人名称(盖章):
定作人住所: 承揽人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友情链接1.产品清单及价格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总价格2.友情链接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引起的损坏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采购中心一份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物品(货品)
1、 运输物品为配电箱、集装箱电缆线等其他建筑材料类。
2、收货人为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材料员。
第二条 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承运方(乙方)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把需运输的物品运输到指定目的地;按要求卸车方可离开。
2、甲方:及时安排卸车、按要求清单运输物品、签字确认运费费用。
3、乙方:乙方应收到公司材料部书面通知后方可发车开始运输任务;若乙方未收到公司书面通知而产生的运输业务将无法办理结算;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危险品、化学品、有毒品,不在承运范围内;有权拒绝项目其他未经过公司同意运输的物品和业务。
4、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将物品运输到指定地点,物品卸车完毕后当场向收货人开具运输收货单。
5、乙方对运输过程中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若输途中发生货物被盗、毁损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在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安全,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三条 运输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按实际运输次数,运输车辆大小、运输距离远近,按市场价每次完成运输任务后办理货到现场经办人签字确认;每月25日前到甲方项目部找经办材料员办理当月运输结算手续,及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安排付款。
3、甲方以银行对公账户向乙方对公账户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运输费,乙方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乙方在运输前应充分考虑运输物品的重量、性质、超、限载风险等相关法律法规,若因以上引起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相应赔偿。
2、运输过程中发生物品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物品同价值赔偿甲方。
3、甲方在运输前应明确告知所运输的物品,运输物品不应是危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
第五条 合同纠纷处理及合同有限期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业务主管机关协调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成都当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合同执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止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