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精选15篇)
尊敬的家长朋友:
暑期已至,提醒各位家长在假期内做好孩子的教育和监护工作,确保孩子假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一、安全第一: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假期安全教育,从孩子的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注意“以预防为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出行安全:教育和监护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走路,文明乘车,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不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私自外出及在外过夜,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2、饮食安全:教育和监护孩子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吃过期、变质或不卫生的食品,不喝生水,不吃来历不明的水果、野果、食品等,严防食物中毒。
3、防溺水:教育和监护孩子不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独自或同学结伴到江、河、湖、海、池塘、游泳池游泳,防止意外发生。
4、防意外伤害:教育和监护孩子不携带、玩耍管制刀具,不做危险的游戏。
5、防火防电防雷:教育和监护孩子身上不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玩电、不玩火,使用炭炉、液化气、电器时注意安全。夏季雷雨天气较多,教育和监护孩子雷雨天气不到大树底下等危险地方躲雨。
6、娱乐安全:教育和监护孩子远离内容庸俗、格调低下的“卡通鸦片”和“不健康书刊”,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结伙滋事等活动,不抽烟、不酗酒,远离毒品,不痴迷上网、游戏,不去营业性网吧、游戏机房、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7、交往安全:教育孩子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不随便与陌生人接触,同时要教育孩子谨慎交友。
二、预防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着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安全管理,促进孩子全面、和谐、健康的发展,学校向您提出如下建议,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
1、多关注自己的孩子,要尊重、关心、理解子女,教育子女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切忌对子女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要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同时要关注孩子的交友情况。孩子一旦拉帮结派,出于朋友义气,脑子一热可能会不计后果。
2、重视与老师、学校的沟通与联系,多了解孩子在校的情况。
3、以预防为主。家长平时可以结合一些常见的校园欺凌现象来引导孩子,进行预防教育。在预防教育中,引导孩子学会分辨事情的对与错,曲与直,不能诱导孩子片面出手,或者为不受欺负而以暴制暴。当然,也要教孩子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让孩子平时有心理准备,遇事能从容处理。
4、加强法制意识教育。广大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法制教育和监管,增强孩子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以免受到不法侵害。
5、孩子遭遇校园欺凌时,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人证和物证等关键证据,根据已有的现实情况,在与打人孩子沟通、通过班主任、学校协调解决,还是通过法律途径等选择中得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6、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在日常家庭教育中避免粗暴解决问题的方式。孩子暴力伤害他人,并不是单一现象,与家长的教养方式有密切联系。提醒部分家长,如果你的孩子有欺负别的同学现象,一定要认真反思,家里是否存在家庭暴力现象。以暴制暴,如果引导不好,可能会让孩子从被打中学会经验,反过来发泄内心的负面情绪,转而去伤害其他无辜同学。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孩子度过一个平安、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
三、合理安排学习活动、适量运动等作息时间:
1、帮助孩子制订出假期学习、活动作息时间表,提醒他们生活要有规律。督促孩子认真有序地完成假期作业,认真进行复习,全面关心子女假期的学习、生活情况。
2、要尽量多地安排甚至陪同孩子一起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活动,避免孩子长时间沉迷于电视或电脑。
3、“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假期,家长们要帮助孩子选好书,多引导和陪同孩子们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科普等作品,让孩子在读书中增长知识,开拓眼界,激发学生兴趣,促进思考,激昂斗志。
尊敬的家长,在暑假期间,希望我们能不断沟通,真诚合作,和孩子们共同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尽自己最大的力量!
实验学校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责任:
(一)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五)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9、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4、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非法传销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6、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8、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9、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10、外出活动租用私营车辆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11、观看、下载、传播反动、淫秽书籍和音像图片,利用计算机网络、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行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的。
12、学生参与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责任:
(一)其他责任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五)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其它:
(一)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____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____份。
(四)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五)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学校____院系
系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生或家长签字):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范本1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范本2
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在学校健康快乐的学习,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为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学生的安全,要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1、通校学生上学、住宿学生回校,必须有家长送到学校,把学生交给教师;如学生没有家长护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按教师的指导开展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
3、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需要,必须由教师统一采购;如学生擅自外出,没经老师允许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公共设施达到安全标准;如有学生主观故意破坏,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在校期间(24小时),不向教师请假,擅自走出学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6、通校生放学、住宿生回家,必须有家长来接,经教师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7、节假日、双休日,家长要看护好学生,不让自己孩子和社会上不良青年接触,以防学坏。如有不安全因素,与学校无关。学生出现事故,如有保险,请家长及时通知学校给予办理。
8、以上协议,望学生家长认真阅读,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范本篇3
教育好孩子是学校老师和家长共同的责任,为了把孩子培养成为建设祖国的合格人才,创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我们学校和学生家长需签订如下协议:
1、小学生年龄比较小,因此家长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以保证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学期间路途上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2、学校负责收集学生家庭的通讯资料,以便保证家校联系沟通。您的通讯资料若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以备随时联系。
3、学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点名。上课教师若发现有未到校学生要直接联系家长或告知班主任老师,立刻联系家长,问明情况。若是学生不知去向,家长需要如实向学校说明情况,并马上寻找学生,学校教师予以协助。
4、教师在上课中间,若发现学生没在班学习,应立刻把情况调查清楚,如不知去向,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如不在家中,教师应立刻寻找,家长予以协助。
5、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责任:
(一)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五)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9、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4、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非法传销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6、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8、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9、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10、外出活动租用私营车辆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11、观看、下载、传播反动、淫秽书籍和音像图片,利用计算机网络、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行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的。
12、学生参与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责任:
(一)其他责任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五)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其它:
(一)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____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____份。
(四)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五)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学校____院系
系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生或家长签字):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小学
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小学生年龄小,是非辨别能力差,无论在学业还是身心健康方面的发展都需要家校之间的密切配合,以达到教育的最优化,让学生更好地健康成长和成才。本着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让他们个个成仁成才的出发点,学校特与在校外托管中心(班)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此安全协议书。
一、甲方尽可能地为全体师生营造优良的教学氛围,优化学校的育人环境。
二、甲方不主张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被监护人托管在外,强烈反对乙方把孩子托管在卫生、安全、教育环境不达标的托管中心(班)。
三、乙方如果确实因为家庭原因需要把孩子或被监护人放在校外托管的,请务必实地察看此托管中心的办学环境,确保自己的孩子或被监护人在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学习。实地察看包括周边环境、从事人员的健康证、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合格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证和执教人员的教师资格证。
四、乙方要到甲方了解学生上学和放学的作息时间,以便乙方与托管中心签订相关托管协议。甲方早上7:30开校门,中午开校门时间冬春季节为1:50,夏秋季节为2:10;上午放学时间是11:40。下午放学时间分冬春季节和夏秋两个季节不同,冬春季节为下午4:40,夏秋季节为下午:5:00。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上午放学时间为11:xx年级学生也需要上三节课,这天一、二年级学生的放学时刻是冬春季节为4:xx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夏秋季节作息时间表,10月1日长假后执行冬春季节作息时间表。
五、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监护人托管在外,托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与学校无关,请乙方务必与相关从业人员签订托管安全协议,确保自己的孩子或监护人的安全。
六、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学生脱离托管中心(班)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请各自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小学
乙方(签字):
年级 班 同学的家长(或监护人)
年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年级_____班
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议所有学生在校住读。
但由于个别原因不能在校住读的学生,确保学生在校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担责任。
1、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事故。
2、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3、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4、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5、学生在外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6、学生在外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原因造成的:
7、学生违反学校纪律与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8、除学校和学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9、不可抗力造成的
10、形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或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
三、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
2、每学期开学初,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3、教学期间,必要时,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特殊对待。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4、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癫痫等慢性病。
2、如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3、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为了确保学生能正常参加某某大赛,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争取获得优异的比赛成绩,特要求全体参赛学生在安全方面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学生必须服从学校、专业组的活动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活动。
二、参赛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活动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听从活动单位的安排,不准擅自离队,不准私自外出活动,有特殊情况必须和带队教师请假。
三、在活动现场,必须执行有关现场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和现场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工作纪律,要服从有关人员的安排与管理。
四、带队指导老师和学生实行每日点名制度,每天学生向带队指导老师汇报工作及安全状况,指导老师要每日向带队领导汇报学生活动情况、安全状况。
五、参赛学生除注意安全外,在外期间一定认真执行学校安全规定,严禁大吃大喝,要多休息,注意交通、人身、财务等方面的安全。
六、参赛期间,对违反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自行负责。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责任:
(一)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五)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9、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4、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非法_____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6、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8、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9、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10、外出活动租用私营_____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12、学生参与_____、_____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责任:
(一)其他责任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五)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其它:
(一)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______份。
(四)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五)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学校____院系
系负责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生或家长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学生家长):_______
____养学生良好的思想行为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促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顺利完成初中学业,成为合格的中学生,向社会输送德才兼备的建设人才,甲乙双方应履行以下责任:
____方:
1.坚持思想教育,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学生,严格按校纪校规教育学生。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管理好学生在校内的学习生活。
3.强化安全意识教育,按照《杨河中学学生安全规定》要求学生。
4.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并与家长联系共同加强教育。
5.若学生无故两天不到校,由班主任书面通知家长。
____方:
1.配合学校、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确保学生按时到校上课,不旷课,并主动到学校了解学生表现情况。
3.学生请假两天以上,由家长向班主任说明情况(或书面说明)。
4.教育学生尊敬师长,言行文明,服从老师的教导。
5.对学生其它不良言行负管束责任。
____甲乙双方商定,对学生出现下列情况,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____.学生不遵守校纪,不服从管教,无故旷课、打架斗殴,出现的一切后果。
2.私自下河下塘洗澡出现不安全事故。
3.学生私自携带危险品、刀具、农药等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4.学生在校园内追逐嬉闹、攀高走险,触摸电器出现的一切后果。
5.私自在校外住宿,翻越围墙、大门等出现的一切后果。
6.学生离校、离家出走,家长负责寻找,且不得到校无理取闹。
7.学生违犯《杨河中学学生安全规定》及校外出现的一切问题。
____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班主任(签名):_____
乙方家长(代表):_______
学生(签名):___________
监督机关: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1.本合同是加强学生思想、安全教育的重要措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学校、班主任、学生家长各保存一份。
为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为更好得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配合,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协议。
学生的安全工作单方面依靠学校的教育和监护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本协议书,以共同维护学生的安全
1. 申请到我校学习、进修的外国公民,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并符合入学条件,有可靠的经济保证和在华事务担保人。
2. 学校对申请来我校学习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录取标准由学校确定。母语非汉语的学生入学时,应当进行汉语水平考试。
3. 外国留学生的录取由学校决定。
4. 由其他学校录取转入或由我校转出的外国留学生,但应当事先征得原接受学校同意。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并结合外国留学生的心理和文化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外国留学生的必修和选修课程。 如校本课程
5. 第二十四条 汉语和中国概况应当作为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政治理论应当作
以上内容,望各位家长严格履行,不能因为平时工作忙而忽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在校外时间,家长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对子女的人身安全负总责。若子女在校外时间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和班主任一律不承担责任。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家长和班主任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市××区二小
为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及往返途中的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根据《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一、学校尽可能提供和完善住宿条件,建议所有走读(__________________街附近的学生)在校晚辅导的同学在校寄宿。学校尽最大能力加强寄宿生内部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寄宿生住校期间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保障寄宿生在住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应时刻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到齐抓共管。
二、学生应自觉服从学校的教育管理,遵循家长的`教诲,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安全的各项规定。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校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同时要关注自身与他人的安全、做到自爱、自律、自理、自强、自护。
三、东风街附近的在校进行晚辅导的学生,来返校途中必须由家长进行亲自接送,来返校途中的安全由家长和本人负全部责任,学校对这部分只上晚辅导而不寄宿的同学来返校途中的安全概不负责。
本责任状由学生、家长、班主任及学校签字,一式两份,学生家长自留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本责任状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学期。
学 生(签字):_______________
家 长(签字):_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
学 校(盖章):_______________
学生的安全管理是每个家庭的幸福和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让家长放心,进一步明确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安全管理各自的责任和目标,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齐抓共管理。
一、校方(班级)的责任和目标:
1、将学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列入常规管理中,班级坚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抓好防范工作,把安全管理的责任和目标落到每位教职工。
3、定期检查,妥善处理校内不安全事端,及时排除学校不安全隐患。
4、对学生中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通知其家长,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学生家长向保险公司争取赔付。
二、家长的责任和目标:
1、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树立正确的子女成才观,言行、举止为子女做出榜样。每学期初,家长应自觉为子女购买保险;家长要随时与学生班主任、有关校领导保持联系。
2、加强对子女进行安全常规教育,教育子女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子女在校外结交社会朋友,参加非法组织;
(2)严禁子女逃学旷课,私自在校外或他人家中住宿;
(3)严禁子女身带易燃易爆物品和治安管治刀具;
(4)严禁子女私自下河、塘、堰、沟洗澡;
(5)严禁子女骑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上学和拦车、爬车、吊车、搭乘无载人执照的车辆;
(6)严禁子女私拉乱接电线、电器;
(7)严禁子女违犯体育课、活动课、实训课、驾驶课纪律和操作规程;
(8)严禁子女小偷小摸;
(9)严禁子女翻越围墙和在不安全的地方(如楼顶、阳台、栏杆等处)坐、爬、冒险;
(10)严禁子女进营业性舞厅、酒吧、网吧及电子游戏室观看凶杀、色情影视及书刊。
3、子女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应在学期开学前应书面告知学校,以便学校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若有意隐瞒,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4、理解学校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从严教育和管理,发现子女不安全因素时,主动向老师报告,自觉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限期改正违纪行为。
5、对学生因下列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其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学校只负教育责任:
(1)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
(2)因爬车、吊车、拦车、搭乘无载人执照车或骑车上学、回家造成伤亡;
(3)因私自下河、塘、堰、沟洗澡溺死;
(4)因在禁止活动的地方冒险、追逐打跳造成的伤亡;
(5)因翻越围墙、不请假私自出校或逃学造成的失踪、伤亡;
(6)因玩弄易燃易爆物品、治安管治刀具或带伤害性游戏造成的伤亡;
(7)因偷盗、赌博或介入非法团伙组织造成的伤亡;
(8)因贪吃零食而中毒或吸烟、饮酒造成的伤亡;
(9)因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器造成的伤亡;
(10)因体育课、活动课、实训课、驾驶课违反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的伤亡;
三、未尽事宜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就读期间。
学校(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
家长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字盖章): 学 生(签字):
年 月 日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由_________(甲方)与学生_________(乙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学校责任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学校秩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
因为下列各种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学生从事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任何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如果出现下列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生违反学校禁止性规定的;
(二)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三)学生违反实验操作规则的;
(四)学生私用电器的;
(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六)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社团组织外出活动的;
(七)学生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
(八)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的;
(九)寒暑假期间学生在校外或者学生自行滞留学校及自行到校发生的;
(十)学生参加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的。
三、其他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学生在校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附则
(一)本协议适应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三)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五)本协议解释权在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