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共同经营饭店合同【实用三篇】

三方共同经营饭店合同(精选3篇)

三方共同经营饭店合同 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的规定,就渝 山川中型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以 的名字挂靠在重庆市 公司的渝 山川中型客车,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 元(大写 元),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即 元(大写 元),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

四、该车从 年 月 日开始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以前将 元(大写 元)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 年 月 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车辆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 年 月, 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三方共同经营饭店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代表: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________餐饮,范围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5、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三方共同经营饭店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中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

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作各方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3、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4、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1、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第五条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2、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6、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六条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

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2、若调解于_________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八条 文字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企业条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作企业对双方送达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

合同中所列的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业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影印本_________份;

分报有关机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字。

中方: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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