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特色小吃街合同【推荐三篇】

经营管理特色小吃街合同(精选3篇)

经营管理特色小吃街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和平、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规定区域内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配件以及就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授权与认可

1.1甲方授权乙方为起授权区内经销商,负责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热泵各型号产品在___________经销,如乙方要求新增辖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新增辖区内经销。

1.2甲方负责提供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及合法的销售合同书及授权书给一方,乙方在所下去内积极开拓销售网点,努力促销,完成双方认可的销售计划。

第二条经销条款

2.1、甲方严格执行授权,对乙方获得的甲方授权销售的康特姆热泵系列产品,在完成合同规定的销售量并无违规的前提下,甲方无权在乙方经销区就此系列产品另行设定其他经销商。

2.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认可乙方经销区域内销售量为每年___________,销售量为各型号销售量累计之和。

以上销售量为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得到乙方认同的最底销售量。

因此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为止的销售量为___________台。

2.3、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订购首批产品。

首批进货量为合同规定年销售量的 ___________% 。

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4、在本合同签订的前_________个月,为甲方对乙方的考察期。

在此期间,前___________个月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月乙方定货需达到___________台,后___________个月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月乙方定货量累计需达到_______台。

考察期届满时,乙方达到上述定货量,为考察合格,方可执行本合同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经销商。

2.5、如果在合同的任何阶段里,乙方向甲方提出足够达到适用阶段订货量的定单并且甲方收到相应的货款,但因甲方的原因未接受或未完成这些订单而没有满足乙方定货量,则甲方不得行使2.3,2.4 条的权利。

第三条预约订货和退货

3.1、订货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下书面订货单(以传真件为准),订货单应有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每份订货单均构成一份独立的购销合同,该订单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生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为该订单的当然条款。

3.2、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能销售全部的订货产品并对未实现销售的部分要求退货,或乙方未达到销售目标被取消经商资格而要求退货。

乙方应保证所退货物包装完好、附件齐全且无任何损坏。

3.3、货物抵达地为销售地物流仓库,从仓库到安装地的短程路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价格和价格保护

4.1 甲方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和发布权均在甲方,甲方实行全国统一批发价格。

4.2、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上报的库存清单和年近期订单通知后,必须在7日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汇报库存和近期订单,以报表的形式提供库存产品的总数量和每台产品的序数号,并保证其报表的真实性。

否则,乙方将失去根据 4.3 条可以要求的任何权利。

4.3、如果甲方在发出产品之日_______天内,甲方降低了产品的进货价格,甲方将对降价之日前_______天内的订货给予价格保护,甲方按_______天内核定的订货数量补偿乙方老价格与新价格之间的差价。

第五条履行保证金和加盟金

5.1、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保护经销商的利益,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_______周内交纳保证金。

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现金或承兑汇票)。

保证金按各经销商合同销售额(按批发价核算)的_______%交纳,加盟金为保证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证金内),乙方不按时交纳保证金视同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利另外选择经销商。

5.2、经销商在合同期内如无违约行为,合同履行期终止时,甲方归还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的3/4,一年后交付剩余的1/4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年利率退还当年利息。

5.3 加盟金为保证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证金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不再退回。

第六条市场推广和市场保护

6.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低价抛售或抬高售价均属违约行为。

一旦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决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6.2、甲方实行区域经销规定。

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禁止跨区销售。

乙方直接或通过辖区内第三方将其订购的产品在其授权的区域之外销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货物售出地区域经销商,违反前述规定擅自销售的,需以双倍的零售价格回购违规销售的产品,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视轻重进行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本合同。

6.3、乙方应积极有效的开拓市场,并监控其被授权销售区域内的违规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对举报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在_______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6.4、为确保区域化销售、一体化价格的顺利实施,甲方在产品出厂之前对产品编列产品序号,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全程对产品实施监控,且在开具销售发票时,必须将产品的序号标列在产品的销售发票上,并且每3月向甲方汇报一次。

第七条店面陈列及广告投放

7.1、甲方要求乙方在主要城市区内不小于_______的店面,至少陈列两种类型产品,并在显要位置张贴由甲方提供的统一的宣传条幅和海报。

7.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广告及宣传资料,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和宣传展示,乙方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宣传内容必须符合甲方整体企业形象,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安装培训

8.1、甲方负责各经销商的安装培训工作及工程设计的培训工作,由各经销商申报培训人员人数,人员组成情况,由甲方视总体情况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乙方。

8.2、方负责所经销区域的产品安装工作,如有技术难题,可向甲方请求支持,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

8.3、乙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暖通工程设计和安装人员,上岗人员应经培训并持有甲方授予的上岗合格证。

第九条维修和售后服务

9.1、甲方承诺康特姆产品终身维修,售后2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可免费维修,无法维修可申请退货保修期到期后8年维修只收工本费,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搞好当地的售后服务工作,对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依据保修卡内容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简单维修的相关事务;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机器损坏等后果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9.2、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信息、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以便为用户更好地服务。

第十条责任赔偿条款

10.1、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工程设计由乙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乙两方负连带责任。

10.2、在安装和售后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乙方负赔偿责任;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1.1、乙方应保证:明确知道“_______”为甲方商标,乙方仅为销售、推广和宣传甲方产品,并以甲方认可的方式使用该商标。

11.2、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对有关“康特姆”相关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导加以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及其包装进行修改,不得随意加贴其他商标。

11.3、对于乙方的错用和侵权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11.4、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有权利、有义务在其经销区域内积极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对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通报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乙方不得违反甲方的价格政策,低价倾销或抬高价格销售甲方产品(附价格体系表)。

12.2、乙方不得跨越本合同规定的经销范围,向辖区外第三方销售甲方产品。

12.3、经销商授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发展经销商。

12.4、乙方不得与其他经销商串通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12.5、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13.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各项技术保密。

13.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经销制度、合同及往来的合同、商业信函保密。

13.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保密。

13.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整体营销战略和具体的营销战术部署保密。

第十四条期限和终止

14.1、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期限_______年,从_______至 _______年。

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双方签订的合同销售额并无严重违约行为,甲、乙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但双方须根据当地、当时的市场情况另行签订销售合同。

14.2、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任何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1、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

2、任何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

3、因任何一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15.3、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和解决的方法

15.1、如果因为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15.2、如果双方在一定的期限内,彼此无法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则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甲方授权的经销权转移给其他方,但受让方必须和甲方重新签订经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管理特色小吃街合同 篇2

甲 方:高密市群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高密市密水大街翰林苑对面

联系电话:0536-2322222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 经营场所位置、面积、期限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供乙方经营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为 年,自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合同顺利进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 __元。

2、 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经营期满后30日内,乙方无违约情况并结清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三、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

1、依据甲方对市场的整体规划,乙方在该商铺作为经营 使用,其经营业种(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甲方的业种规划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2、在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甲方业种规划调整,不得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铺使用、装修和维护

1、经营期间,甲方应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如需进行检查、维护,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需紧急检修时,乙方须随时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出,上报装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图,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装修管理之规定。

3、乙方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工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装修结束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结清该等费用,

五、出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在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商铺私自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乙方如确需将该商铺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受让人的经营业种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规划,并书面承诺承续本合同的约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拥有支配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经营场地,从事经营期间不会因场地使用权争议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挠和干涉。

2.甲方应对经营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经营场地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为乙方所属品牌或品类统一组织一定的推广或促销宣传活动。

4.甲方对乙方的员工可以进行统一培训、管理,如消防等应急培训、演练。

5.甲方负责所有公共区域环境美化、商业氛围营造,保证良好的营业秩序。

6、按时足额收取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费用;

7、有权制定商业街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约;

8、有权根据街区经营需要,对经营业种进行规划调整。

9、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

10、 配合、协调乙方办理各种入驻手续及相关证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公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 在装修和经营期间,乙方有义务对商铺内商品的盗险、火险及第三责任险进行投保。

3、 必须按时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费用。

4、 爱护街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5、 经营必须讲文明诚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按应交纳款项每延迟一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二)、在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后的三天内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对该商铺进行断电断水及在第三方在场的前提下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限制其经营的权利。同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即转为违约金,甲方不再退还。甲方强行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或限制其经营后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的货物,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或经营业种。

2、在本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该商铺经营权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种相关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天内还不支付的。

4、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违反街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5、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而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单位作为反面事例曝光,严重影响街区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对街区的规划布局及经营业种调整的。

7、因私拉、乱拉或违章用电引起火灾,给他人和甲方财物、名誉造成损害的。

8、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与顾客或商户吵架、造成恶劣影响的。

9、故意或过失破坏消防设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10、聚众闹事,挑拨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纠纷或抗费不交的。

八、合同终止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1. 在经营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满,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结清相关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 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信函发送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均发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联系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变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联系地址为乙方送达地址,任何书面信函自发送之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起第三天,视为已向乙方送达。甲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述部分按《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高密市群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0536-2322222 电 话:

签订日期: 20xx 年 11月 13 日 签订日期:20xx 年 11月13 日

经营管理特色小吃街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承包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计划开业时间为: 年

月 日)

二、合作内容:

甲方经营管理的特色小吃街项目内共有7座小木屋售货亭,现将其中 座租给乙方独立经营,亏盈自负。。

三、合作管理

1、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监督与管理,聘用人员登记表等相关入职资料、促销计划、经营项目名称必须交由甲方备案。

2、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经营报表等销售报告

3、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不得越权经营,不得哄抬价格,必须按照甲方规定操作。

4、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关门歇业。

5、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开展售货亭的装饰、前期准备工作。

6、乙方须遵守甲方运营部的管理制度及参加甲方的各项培训和会议。

7、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每年至少做不少于次促销。

8、乙方必须取得工商、卫生等部门核发的证照;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9、乙方承诺所经营项目与其他承包方不同。

10、乙方如需调整售卖商品时需经运营部经理同意。

11、为了维护景区整体形象,乙方必须与甲方统一着装。

12、乙方承诺不经营欺骗消费者的项目。

13、乙方如出现食物中毒等事故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4、乙方如需转让必须经过甲方,转让价格由甲方制定,转让后甲方收取5000元手续变更费。

15、甲方员工消费享受8折优惠。

四、乙方提供的条件:

1、具有一定的餐饮经验和人脉关系。

2、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五、甲方提供的条件:

1、甲方负责场地、木屋售货亭的提供

3、提供海报、工作服。

六、费用分摊

1、场地木屋管理费合计 万元/年。

2、乙方负责人工费用、商品耗材、水电费等。

七、结算方式:

乙方按市场价对游客出售所需商品,水电费每月底由公司统一收取。

八、违约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合同签订后,乙方私自将售货亭装让他人。

(2)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景区资源从事非法行为。

(3)经核实,乙方连续三天无故未开门的。

3、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撤消,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通知,并盖章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严格执行之,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民法典等国家法规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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