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区技工学校
乙方:承包责任人:___________
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对东西两个食堂,实行承包经营制度,学校实行“宏观管理,整体控制,个人负责,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模式,特签订本合同。
一、经营时间: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二、食堂费用的交纳:东、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___________元。
三、东西食堂负责人需预交押金___________元,作为本年度扣罚基金使用,合同终止时,扣罚处理结算后退还剩余押金给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须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据为准)。
五、学校借给承包人本食堂现有的机械设备、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备。
六、东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不得无故放假,要满足在校学生就餐。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配备现有的房屋、餐厅一次性借给乙方现有的设备、炊具;接通水电。电费按供电局的电价计算,水费按(___________ )元/方计算。
(2)甲方负责维修乙方经营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对食堂实行宏观管理,把握食堂经营方向,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4)乙方如有违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业整顿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包人要积极带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管理办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学校制订的管理办法及规定。
(2)乙方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费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从业人员的权利,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承包人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查体、业务培训,费用自理。
(4)乙方根据学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设计饭菜。乙方在采购物料、加工制作、出售等环节中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出售霉变、腐烂食物,确保食品卫生,餐饮安全。杜绝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外,因此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罚承包人___________元,罚当事人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严格食品成本核算,利润控制在___________%以内,甲方不定期检查,核算食堂主、副食品的价格,凡检查认定不按本合同执行的,一次罚款___________元。
(6)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所有厨房用具要干净卫生,严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务要热情主动,耐心听取有关意见,自觉接受检查监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8)乙方要严格防火、防盗,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在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承包期间,出现的一切工伤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有违反,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内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并须向甲方交违约金___________万元。
(3)经营期间如发生纠纷,均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盖章)
乙方代表: 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管理单位:江山农贸城(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江山农贸城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江山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管理责任制形式:_____________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1.销售额(收入)
2.利润额:
3.流动资金周转天:
4.必备商品品种:
5.商品流通费用率:
6.流动资金利润率:
7.流动资金占用率:
8.毛利率:
9.利润率:
10.全员劳动效率:
11._________
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三、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2.财务管理权:有权按照_________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
3.人事管理权: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权。
5.工资、福利、奖惩权:按国务院颁发的规定,有权给予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需要给以降级、减薪、降职、撤职、除名、开除留用以至开除处分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公司批准。投资合同:财贸系统经营管理责任制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四、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蠖ǘ钍保?雌骄?咳薩________元发放奖金,超额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计算。即上缴国家____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上缴公司_________%,集体福利基金_________%,职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及时传达和贯彻党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贯彻不及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提供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随意调用。
3.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批准购置固定资产,资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数的扣罚办法
乙方完不成利润定额时,按其差额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从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发放时再以规定的考核标准积分计奖。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时,适当扣发当月工资,最多不超过扣除基本工资总额的20%。
七、附注
1.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时,必需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部门的意见。
3.遇有国家,地方物价部门调整了商品,服务项目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或国家税制改革,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有较大影响,根据上级规定调整合同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监督单位(盖章):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 经营场所位置、面积、期限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供乙方经营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为 年,自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合同顺利进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 __元。
2、 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经营期满后30日内,乙方无违约情况并结清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三、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
1、依据甲方对市场的整体规划,乙方在该商铺作为经营 使用,其经营业种(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甲方的业种规划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2、在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甲方业种规划调整,不得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铺使用、装修和维护
1、经营期间,甲方应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如需进行检查、维护,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需紧急检修时,乙方须随时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出,上报装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图,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装修管理之规定。
3、乙方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工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装修结束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结清该等费用,
五、出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在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商铺私自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乙方如确需将该商铺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受让人的经营业种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规划,并书面承诺承续本合同的约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拥有支配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经营场地,从事经营期间不会因场地使用权争议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挠和干涉。
2.甲方应对经营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经营场地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为乙方所属品牌或品类统一组织一定的推广或促销宣传活动。
4.甲方对乙方的员工可以进行统一培训、管理,如消防等应急培训、演练。
5.甲方负责所有公共区域环境美化、商业氛围营造,保证良好的营业秩序。
6、按时足额收取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费用;
7、有权制定商业街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约;
8、有权根据街区经营需要,对经营业种进行规划调整。
9、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
10、 配合、协调乙方办理各种入驻手续及相关证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公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 在装修和经营期间,乙方有义务对商铺内商品的盗险、火险及第三责任险进行投保。
3、 必须按时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费用。
4、 爱护街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5、 经营必须讲文明诚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按应交纳款项每延迟一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二)、在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后的三天内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对该商铺进行断电断水及在第三方在场的前提下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限制其经营的权利。同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即转为违约金,甲方不再退还。甲方强行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或限制其经营后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的货物,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或经营业种。
2、在本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该商铺经营权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种相关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天内还不支付的。
4、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违反街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5、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而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单位作为反面事例曝光,严重影响街区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对街区的规划布局及经营业种调整的。
7、因私拉、乱拉或违章用电引起火灾,给他人和甲方财物、名誉造成损害的。
8、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与顾客或商户吵架、造成恶劣影响的。
9、故意或过失破坏消防设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10、聚众闹事,挑拨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纠纷或抗费不交的。
八、合同终止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1. 在经营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满,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结清相关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 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信函发送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均发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联系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变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联系地址为乙方送达地址,任何书面信函自发送之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起第三天,视为已向乙方送达。甲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
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_________________,并以甲方的名义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该砂石厂,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投资金额进行营运。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______万元,乙方负责砂石厂的生产和管理。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分别占砂石厂经营所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纯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一年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_________________%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各承担亏损所产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经三方协商决定由乙方于现场进行生产管理,每月工资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砂石厂的具体经营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订,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每月30日三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_________________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______万元支出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该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以及《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市建立合营企业。从事生产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他资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多次商谈,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1.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_代表甲方对本合同负责。
_____、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乙方),由_____代表乙方对本合同负责。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订。
2.双方同意成立的合营企业定名为:_____(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中 文:_____
英 文:_____
地 址:_____
3.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有利发展中国国民经济,而从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他塑料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内外销售。
合营企业将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如遇无货供应或质量、价格不符合要求时,也可由合营企业进口解决。
4.双方本着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在产品质量、规格品种、包装装璜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力求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合营企业的初期生产规模为:年产_____套符合_____国_____标准的_____反射器,接受订单生产年产值为_____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负责_____反射器的返销,保证投产后的前_____年使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达到自身平衡。且_____年后返销比例不低于_____%,乙方负责为合营企业每年从中国境外承接不少于_____元产值的注塑模具订单。合营企业产品的内销由甲方负责。
5.合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则,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 注册资本
6.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的经济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并按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7.合营企业总投资为_____美元。注资本总额为_____美元,其中甲方占资本额的_____%,乙方占资本额的_____%。
8.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 方:_____美元,其中:
(1)机器设备,价值约_____美元;
(2)厂房,价值约_____美元;
(3)现金,相当于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乙 方:_____美元外汇现金。
第三章 批准及注册
9.本合同应由_____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
10.合营企业接到上述批准证书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别缴付资金,每期各方须缴付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各方缴资后,由合营企业发给投资证明书。
第四章 资本转让
11.注册资本转让时合营者拥有先买权,未经合营者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给他。但当一方提出转让时,合营者应在_____个月内给予答复,否则作为放弃先买权论。
12.转让注册资本的价格,应根据合营企业中该方投资的帐面价值,由合营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13.注册资本转让时,应_____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五章 董事会
14.合营企业领到营业执照之日,即为合营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人数为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人选由双方各自委派和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长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担任。
15.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权力机构,其职权在合营企业章程内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
16.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应由_____分之_____以上董事出席才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也可以在董事会同意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企业不负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旅费。董事会会议期间的膳宿由合营企业安排并支付费用。
17.董事不从合营企业支付薪金,他们的酬劳将在合营企业的全年净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会议定)作为董事会的分红。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长_____%
副董事长各_____%
董事各_____%
第六章 总经理 副总经理
18.合营企业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9.合营企业的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20.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未能适当履行职务时,董事会有权解聘或降职。
第七章 场地使用费
21.合营企业使用的土地是中国政府的资产,合营企业须向政府交付适当的土地使用费,合营企业与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租用土地使用权协议,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_____年的土地使用费,定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其后,土地使用费可按市政建设发展的情况而调整。
第八章 技术合作
23.合营企业与_____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4.合营企业根据技术转让协议,向_____支付技术转让费_____美元,技术转让内容及技术转让费的支付办法,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九章 采购及销售
25.合营企业与乙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6.合营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应尽先在国内购买。对无法供应的品种或质量、价格不符合合营企业要求时,可由合营企业从国外进口。
27.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合营企业在中国国内销售的产品,在由甲方负责通过其销售部门销售。合营企业的出口产品,由乙方负责在中国国外销售,具体办法在采购与销售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十章 利润
28.合营企业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储备基金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_____%。
缴税与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的净利润,每年根据合营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9.对于乙方分得的利润,应根据合营企业的外汇结余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原则下,此利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分一次或几次支付,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
30.合营企业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规定,必须建立完整、严格的财务制度。
31.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均使用中文记载,同时应用英文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有权查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并直接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2.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与其他货币间的换算,按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_____分局汇率牌价结算。
33.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折旧年限。
34.合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_____分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并接受开户银行对外汇支出的监督。
35.合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流动资金不足时,总经理可根据董事会规定的权限,向中国银行或国外银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弥补亏损。
36.合营企业的财政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 外汇收支
37.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38.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每年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货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外汇者外,一律以人民币结算。
39.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旅差费。
(5)其他按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三章 税务
40.合营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41.合营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章 职工录用和辞退
42.合营企业所需职工,由甲方或中国劳动管理部门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经考试择优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
43.如因生产技术等变化,职工确有多余,或经培训后仍不能适应要求,也无法改调其他工种时,合营企业可按劳动合同解雇并给补偿。
44.合营企业应制订规章制度和职工守则,对违反者分别予以警告、记过、扣薪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五章 工资标准和奖励
45.合营企业职工工资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元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合营企业向中国政府指定的部门缴纳国家对职工的各种保险费、补贴费和福利措施费等。随着合营企业生产发展,职工工资应逐步增加。今后中国政府对工资、福利、补贴等有新的规定时,合营企业应据此相应调整。
46._____方高级职员工资、社会保险、旅差费标准参照_____方国家或地方标准,由董事会核定。_____方高级职员原则上与_____方高级职员同工同酬。
47.按照合营企业的经营结果,年终从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数目的基金,奖给工作好的职工,对于在技术上、生产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贡献者,由董事会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章 合营期限
48.合营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期限为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期满前一年经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长,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办理延长报批手续。
49.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在一个适当的开始期后,合营企业因严重亏损而不能继续营业;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4)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并看不到发展的前景。
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
5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董事会应组成清算小组负责清理。董事会在清算完毕后才能解散。清算办法按照《合资法》的《实施条例》第103 ̄105条所规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续办理。同时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清算后应还给各方的财产,必须按照各方在合营企业的投资比例计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项
51.合营双方履行下列事项:
_____方:
(1)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
(2)负责将厂房及租用的场地等,交给合营企业使用。
(3)负责招聘职员职工。
(4)负责合营企业的产品及原材料国内运输。
(5)负责办理保证提供水、电、煤气、燃料、电话、电报挂号及电传的工作。
(6)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签证及其办公、交通、生产等安排。
(7)负责向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
_____方:
(1)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机器设备。仪器、原材料、技术资料和文件及原料、产品的国外运输。
(2)负责提供建厂规划,并负责设备安装、试车、试生产的全面技术指导。
(3)负责按照生产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4)负责提供有关合营企业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销售趋势的报告的技术资料。
(5)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提供技术和设计,如有任何关于侵犯第三者权益的争议时,由签订该协议的转让方负责,_____方将不分担任何法律责任。
(6)负责_____方人员到_____方国内学习、培训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在董事会内本着互相信赖、平等互利的精神进行协商,求得解决。若不能解决时,可以邀请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调解。
53.调解不成时,则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按该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办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54.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属协议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协商同意,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58.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办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
甲方:
乙方:
所有制性质: 职工人数:
经营管理责任制形式:
合同执行期限:
一九八年月日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
││一九年经济│一九年应承担│
││指标完成情况│的经济责任│
│1.销售额(收入):│││
│2.利润额:│││
│3.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4.必备商品品种:│││
│5.商品流通费用率:│││
│(费用成本率)│││
│6.流动资金利润率:│││
│7.流动资金占用率:│││
│8.毛利率:│││
│9.利润率:│││
│10.全员劳动效率: │││
│11. │││
│12. │││
│13. │││
│14. │││
│15. │││
└──────────────┴────────┴──────────┘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三、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
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按国务院[1982]120号文件通知精神,对第一批开放的160种工业小商品及北京市开放的18种小商品,除由主管公司进货的执行主管公司牌价外,由工业或外埠购进开放的小商品有权执行工业价格或与工厂协商定价。
2.财务管理权:
有权按照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见附表)。
3.人事管理权:
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
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200元的批准权。
对开放的178 种小商品中的质次价高,冷背呆滞的商品,有权进行削价处理,削价权限按一种商品一次削价不超过50元为损失标准。
5.工资,福利,奖惩权:
按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有权给予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需要给以降级,减薪,降职,撤职,除名,开除留用以至开除处分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公司批准。
四、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润定额时,按平均每人8元发放奖金,超额部分按_分成计算。即上缴国家50%,企业发展基金12%,上缴公司3%,集体福利基金10%,职工分成25%。
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及时传达和贯彻党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贯彻不及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提供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随意调用。
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批准购置固定资产,资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数的扣罚办法:
乙方完不成利润定额时,按其差额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从平均每人8元中向下扣除,发放时再以规定的考核标准积分计奖。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时,适当扣发当月工资,最多不超过扣除基本工资总额的20%。
七、附注:
1.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时,必需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部门的意见。
3.遇有国家,地方物价部门调整了商品,服务项目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或国家税制改革,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有较大影响,根据上级规定调整合同书。
甲方:(盖章)主管人签:
乙方:(盖章)主管人签: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库房进行经营管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标的标的物:位于___,面积|:___平米
第二条委托权限
1、委托经营期间乙方行使完全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行为,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更不得阻挠乙方正常经营或私自与乙方合作商进行交易,否则造成损失有行为人自行负担。
2、乙方对外经营期间,若实际对外经营单价高于经营定价的,高出部分属乙方收益,应视为委托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权利。
3、委托期限为年,即20年月日起,止于20年月日
4、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鉴于乙方有完善的经营资质、经营品牌及经营管理经验,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因此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管理、签订各项经营合同、收取各项费用、出具各项票据。但经营定价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收益以乙方实际对外签订合同收益为计算依据、
4、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不承担该房的维修。
第四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日期:20年月日 日期:20年月日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 经营场所位置、面积、期限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供乙方经营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为 年,自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合同顺利进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 __元。
2、 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经营期满后30日内,乙方无违约情况并结清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三、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
1、依据甲方对市场的整体规划,乙方在该商铺作为经营使用,其经营业种(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甲方的业种规划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2、在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甲方业种规划调整,不得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铺使用、装修和维护
1、经营期间,甲方应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如需进行检查、维护,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需紧急检修时,乙方须随时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出,上报装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图,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装修管理之规定。
3、乙方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工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装修结束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结清该等费用,
五、出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在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商铺私自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乙方如确需将该商铺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受让人的经营业种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规划,并书面承诺承续本合同的约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拥有支配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经营场地,从事经营期间不会因场地使用权争议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挠和干涉。
2.甲方应对经营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经营场地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为乙方所属品牌或品类统一组织一定的推广或促销宣传活动。
4.甲方对乙方的员工可以进行统一培训、管理,如消防等应急培训、演练。
5.甲方负责所有公共区域环境美化、商业氛围营造,保证良好的营业秩序。
6、按时足额收取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费用;
7、有权制定商业街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约;
8、有权根据街区经营需要,对经营业种进行规划调整。
9、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
10、 配合、协调乙方办理各种入驻手续及相关证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公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 在装修和经营期间,乙方有义务对商铺内商品的盗险、火险及第三责任险进行投保。
3、 必须按时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费用。
4、 爱护街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5、 经营必须讲文明诚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按应交纳款项每延迟一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二)、在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后的三天内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对该商铺进行断电断水及在第三方在场的前提下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限制其经营的权利。同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即转为违约金,甲方不再退还。甲方强行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或限制其经营后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的货物,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或经营业种。
2、在本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该商铺经营权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种相关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天内还不支付的。
4、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违反街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5、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而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单位作为反面事例曝光,严重影响街区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对街区的规划布局及经营业种调整的。
7、因私拉、乱拉或违章用电引起火灾,给他人和甲方财物、名誉造成损害的。
8、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与顾客或商户吵架、造成恶劣影响的。
9、故意或过失破坏消防设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10、聚众闹事,挑拨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纠纷或抗费不交的。
八、合同终止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1. 在经营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满,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结清相关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 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信函发送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均发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联系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变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联系地址为乙方送达地址,任何书面信函自发送之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起第三天,视为已向乙方送达。甲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电 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和平、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规定区域内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配件以及就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授权与认可
1.1甲方授权乙方为起授权区内经销商,负责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热泵各型号产品在___________经销,如乙方要求新增辖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新增辖区内经销。
1.2甲方负责提供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及合法的销售合同书及授权书给一方,乙方在所下去内积极开拓销售网点,努力促销,完成双方认可的销售计划。
第二条经销条款
2.1、甲方严格执行授权,对乙方获得的甲方授权销售的康特姆热泵系列产品,在完成合同规定的销售量并无违规的前提下,甲方无权在乙方经销区就此系列产品另行设定其他经销商。
2.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认可乙方经销区域内销售量为每年___________,销售量为各型号销售量累计之和。
以上销售量为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得到乙方认同的最底销售量。
因此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为止的销售量为___________台。
2.3、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订购首批产品。
首批进货量为合同规定年销售量的 ___________% 。
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4、在本合同签订的前_________个月,为甲方对乙方的考察期。
在此期间,前___________个月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月乙方定货需达到___________台,后___________个月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月乙方定货量累计需达到_______台。
考察期届满时,乙方达到上述定货量,为考察合格,方可执行本合同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经销商。
2.5、如果在合同的任何阶段里,乙方向甲方提出足够达到适用阶段订货量的定单并且甲方收到相应的货款,但因甲方的原因未接受或未完成这些订单而没有满足乙方定货量,则甲方不得行使2.3,2.4 条的权利。
第三条预约订货和退货
3.1、订货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下书面订货单(以传真件为准),订货单应有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每份订货单均构成一份独立的购销合同,该订单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生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为该订单的当然条款。
3.2、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能销售全部的订货产品并对未实现销售的部分要求退货,或乙方未达到销售目标被取消经商资格而要求退货。
乙方应保证所退货物包装完好、附件齐全且无任何损坏。
3.3、货物抵达地为销售地物流仓库,从仓库到安装地的短程路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价格和价格保护
4.1 甲方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和发布权均在甲方,甲方实行全国统一批发价格。
4.2、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上报的库存清单和年近期订单通知后,必须在7日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汇报库存和近期订单,以报表的形式提供库存产品的总数量和每台产品的序数号,并保证其报表的真实性。
否则,乙方将失去根据 4.3 条可以要求的任何权利。
4.3、如果甲方在发出产品之日_______天内,甲方降低了产品的进货价格,甲方将对降价之日前_______天内的订货给予价格保护,甲方按_______天内核定的订货数量补偿乙方老价格与新价格之间的差价。
第五条履行保证金和加盟金
5.1、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保护经销商的利益,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_______周内交纳保证金。
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现金或承兑汇票)。
保证金按各经销商合同销售额(按批发价核算)的_______%交纳,加盟金为保证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证金内),乙方不按时交纳保证金视同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利另外选择经销商。
5.2、经销商在合同期内如无违约行为,合同履行期终止时,甲方归还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的3/4,一年后交付剩余的1/4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年利率退还当年利息。
5.3 加盟金为保证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证金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不再退回。
第六条市场推广和市场保护
6.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低价抛售或抬高售价均属违约行为。
一旦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决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6.2、甲方实行区域经销规定。
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禁止跨区销售。
乙方直接或通过辖区内第三方将其订购的产品在其授权的区域之外销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货物售出地区域经销商,违反前述规定擅自销售的,需以双倍的零售价格回购违规销售的产品,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视轻重进行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本合同。
6.3、乙方应积极有效的开拓市场,并监控其被授权销售区域内的违规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对举报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在_______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6.4、为确保区域化销售、一体化价格的顺利实施,甲方在产品出厂之前对产品编列产品序号,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全程对产品实施监控,且在开具销售发票时,必须将产品的序号标列在产品的销售发票上,并且每3月向甲方汇报一次。
第七条店面陈列及广告投放
7.1、甲方要求乙方在主要城市区内不小于_______的店面,至少陈列两种类型产品,并在显要位置张贴由甲方提供的统一的宣传条幅和海报。
7.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广告及宣传资料,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和宣传展示,乙方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宣传内容必须符合甲方整体企业形象,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安装培训
8.1、甲方负责各经销商的安装培训工作及工程设计的培训工作,由各经销商申报培训人员人数,人员组成情况,由甲方视总体情况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乙方。
8.2、方负责所经销区域的产品安装工作,如有技术难题,可向甲方请求支持,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
8.3、乙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暖通工程设计和安装人员,上岗人员应经培训并持有甲方授予的上岗合格证。
第九条维修和售后服务
9.1、甲方承诺康特姆产品终身维修,售后2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可免费维修,无法维修可申请退货保修期到期后8年维修只收工本费,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搞好当地的售后服务工作,对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依据保修卡内容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简单维修的相关事务;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机器损坏等后果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9.2、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信息、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以便为用户更好地服务。
第十条责任赔偿条款
10.1、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工程设计由乙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乙两方负连带责任。
10.2、在安装和售后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乙方负赔偿责任;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1.1、乙方应保证:明确知道“_______”为甲方商标,乙方仅为销售、推广和宣传甲方产品,并以甲方认可的方式使用该商标。
11.2、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对有关“康特姆”相关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导加以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及其包装进行修改,不得随意加贴其他商标。
11.3、对于乙方的错用和侵权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11.4、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有权利、有义务在其经销区域内积极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对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通报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乙方不得违反甲方的价格政策,低价倾销或抬高价格销售甲方产品(附价格体系表)。
12.2、乙方不得跨越本合同规定的经销范围,向辖区外第三方销售甲方产品。
12.3、经销商授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发展经销商。
12.4、乙方不得与其他经销商串通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12.5、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13.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各项技术保密。
13.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经销制度、合同及往来的合同、商业信函保密。
13.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保密。
13.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整体营销战略和具体的营销战术部署保密。
第十四条期限和终止
14.1、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期限_______年,从_______至 _______年。
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双方签订的合同销售额并无严重违约行为,甲、乙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但双方须根据当地、当时的市场情况另行签订销售合同。
14.2、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任何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1、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
2、任何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
3、因任何一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15.3、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和解决的方法
15.1、如果因为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15.2、如果双方在一定的期限内,彼此无法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则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甲方授权的经销权转移给其他方,但受让方必须和甲方重新签订经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的经营和管理,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 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甲方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__________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13.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设店外店、摊外摊。
14.自觉做好责任区卫生清洁工作,不乱倒乱扔垃圾,乱贴乱画、随地大小便,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15.按规定停放车辆,场内车辆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鸣号。
16.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不在市场内酗酒闹事、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不扰乱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损市场形象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所订立的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可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甲乙双方也可对照条款协商解决。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乙方未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应按照欠交费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可在农贸城区域内公布欠费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摊号或房号进行催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催讨而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它费用。
5.甲方如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 附则
1.本合同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受托方(乙方):
地 址:
电 话:
为了使甲方物业能够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就甲方购买的亿都家居建材城商铺委托乙方统一经营管理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经营的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购买坐落在亿都家居建材城第 幢 层 号商铺,共计 间,预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委托经营目的
1、为使亿都家居建材城规范运作,交易繁荣,扩大知名度,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统一经营管理。
2、乙方对亿都家居建材城进行整体规划,按照业种业态的分布要求,以优质服务规范的管理培育市场。
3、双方确认,甲方购买的商铺通过统一经营和管理,有助于市场的快速成长,有利于提升商铺的商业价值。
三、委托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该商铺交由乙方统一经营管理,委托期限为十年,即从 年 月 日(以实际开业日期为准)至 年 月日止。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双方不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按本合同第三条处理。
四、 委托条款
1、甲方同意将所购商铺在合同履行期间的前三年(即年月日至年 月 日)给乙方无偿使用,乙方享受对该商铺的使用、收益权,并不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2、上述三年经营委托期为市场的培育期,甲方委托乙方统一招商,统一经营,培育费用(即招商费用、广告费用、管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后七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统一代为出租,为更好保障甲方利益,乙方同意按以上时间开始计算给甲方固定的租金收益(若乙方收入超出支付给甲方的固定回报时,超出部份按8:2分成),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10%做为市场管理费,所有收入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第四、五年每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第六、七年每年租金为¥元(大写 元整),第八、九、十年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五、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1、支付时间:后七年的租金,每满一年期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则付款时间顺延。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间内将租金打入由乙方指定银行,甲方自行开设的银行帐户中。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有关委托事项。
二、甲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及时与开发商办理商铺交接手续,并在此后十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商铺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的商铺经营使用时间相应延长;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商铺的,乙方的商铺使用期限不延长。
三、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因该商铺使用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不可撤销地赋予乙方使用,出租该商铺及收益的权利,确认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始终有上诉权利。根据本条约定,乙方除有自己的名义直接与承租人签订租凭合同获取收益外,在本合同经营期间或租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侵权人或承租人违反租凭合同等管理制度行为的,乙方还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甲方的名义向承租人提起诉讼,需甲方提供相关授权和证照配合的,甲方因给予以协助,否则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方若转让商铺,应提前十日告知乙方转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当书面告知受让人本合同之内容,并要求受让人严格遵守本合同之约定。
六、乙方应积极招商,采用多种经营方式,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搞活市场。
七、如果该商铺具备提前装修、试营业的条件,则在此期间甲方不享受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方参加业主委员会等业主行使的权利交由乙方。
九、甲方同意乙方建材城总体规划、统一经营和管理,在建材城使用约定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使用权。
十、乙方有权根据其对亿都家居建材城业种的定位和商铺的整体业态规划,自主决定该商铺的经营业种,业态;为实现统一经营目的,乙方有权根据经营者的需要对该商铺进行必要的改造,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拆除该商铺隔断等;组织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将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商铺租金收益按8:2分成(即甲方获取租金收益的80%,另20%收益归乙方所有),具体条款双方可另行商定;如果甲方不再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应将商铺以清洁适用状态交付给甲方,无须恢复到开发商交房之状态。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条款,乙方延迟支付租金的,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果发生商铺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动的情形,甲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前取得受让方遵守并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诺书,并会同乙方与甲方共同订立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合同。甲方擅自解除,终止委托关系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强制性处分商铺,使乙方经营权丧失或者其它阻碍乙方行驶经营权行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的,甲方同意按未履行合同期每年人民币万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相应赔偿。
三、如有其它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年租金数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其它
一、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商铺及乙方装饰由各方分别负责办理财产保险,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所购商铺发生损毁,灭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认为合同条款对双方而言都是公平合理的,愿按合同的规定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一方有权提出索赔。
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交镇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业主方 : (以下简称甲方)
管理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大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的统一管理,促进市场的长期发展与繁荣之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将市场内的自有产权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即由乙方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规划、招商、租赁、推广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承诺拥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订立本合同即构成对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标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所购买的位于*大市场 区 号楼 号的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该标的物用途为甲方委托租赁经营的商业用房,经营业态以乙方为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物业价值为目的所统一设定的业态为准。
第二条 委托方式
1、乙方全权负责该商铺所在市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统一物业管理等,从而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和物业价值,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并代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委托标的物的统一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 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委托期限自该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 年内,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该项目开发商实际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为促进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满足承租人的经营需要,经该项目开发商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该商铺。提前交付该商铺的,不影响上述委托期限的有关约定。
3、甲乙双方应在交接当日签署交接文件,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时应移交委托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资料。
第四条 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场长期稳定繁荣发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两项基本原则,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铺的经营与管理。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三年内,甲方商铺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为其总房款的 %,该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从该商铺的总房款中一次性冲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 年内,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为乙方实际出租期间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 方式支付给甲方:
(1)现金。
(2)银行转账。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3)其他方式: 。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结算期为每个季度末的 个工作日内,届时乙方将承租人实际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
4、对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 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甲方应按时在约定的租金结算期内前来领取。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租金结算手续并导致不可预测性后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自有产权商铺的租金收益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
2、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铺委托管理或租赁经营过程中确需乙方协助配合的,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3、除非因为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将协调开发单位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通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在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调承租人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因商铺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后,可以对该商铺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上述设施和设备进行增量和扩容,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调整方案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有关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因归咎于甲方其他与甲方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该商铺或市场内其它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市场内的工作人员、顾客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7、甲方应对该商铺及附属设备设施、甲方新增设备设施进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并将上述保险单及付费凭证的复印件提交乙方备案。保险事故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处理保险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积极、必要的协助。如未投保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可就该商铺向第三方出卖,或提供信用担保、抵押担保、对外投资,但应提前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正常经营管理权益。对于甲方出卖该商铺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该商铺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甲方承诺确保变更后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或由乙方按同等条件与变更后的所有权人重新订立有关合同。
9、甲方保证该商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因该商铺的产权共有、设置抵押和担保等而影响乙方关于市场的整体经营与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无权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权利主张。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已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分摊公用设施水电费及其它市场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如甲方委托的商铺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甲方延期缴纳相关费用的,甲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缴纳费用百分之 核计的滞纳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预、妨碍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经营行为,不得实施其它乙方认为有损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市场整体的运营管理,制定科学的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运用合法的整合运营手段,塑造市场形象和提升市场知名度,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商铺的完全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益,并对承租人依法按章进行管理和督导。
3、享有对该商铺租赁价格标准的完全自主定价权,并有权根据市场行情与实际需求,对商铺的租赁价格进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调整。乙方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市场变化,对市场的经营方案和业态规划进行调整。
4、乙方有义务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公共宣传推广。
5、乙方有义务协调市场整体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地方性事务,以及当地交通、环保、治安、城管、卫生、消防、税务、工商等其它事务。
6、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或承租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该商铺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满时,乙方按届时的现状装修状态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8、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其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其使用不当而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修复。
9、乙方负责市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故障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与配合。
10、乙方有义务代为收取租金,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内已出租商铺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时应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关市场管理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乙方延期支付相关租金的,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百分之 核计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均负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七条 合同期满
1、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完毕相关结算、交接手续。在符合
乙方关于市场整体业态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将该商铺进行自主租赁或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经营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 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订立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3、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对外租赁的,甲方不得以转让费及其它类似名义收取相关费用,且在合同期届满时租金价格的基础上环比增长不超过百分之 的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甲方依照相关规定独立与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在乙方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甲方同时应履行告知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市场经营管理合同的义务。
4、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 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的合同为准。
5、合同期届满时,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同时到期,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将商铺返还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乙方应确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权益和正常经营,届时乙方可自由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1)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按同等条件就合同未届满部分的承租期,直接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经甲方和原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条款限制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碍本合同继续履行行为的,均视为违约。
2、对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应全额返还乙方该商铺总房款 %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对于乙方违约的,乙方除不再拥有向甲方索还该商铺总房款 %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甲方延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交付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不足壹个月的按壹个月计算;对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擅自将该商铺对外租赁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租赁合同期内的每套商铺每月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 送达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甲、乙双方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形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2、采取邮寄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相对一方。邮寄送达应附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采取当面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由相对一方,由相对一方或由经相对一方授权许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员等当面签收。
第十条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有关该商铺日常经营的税、费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该商铺房产租赁的税、费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
3、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应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规定的情形,若过错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其它: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 ,签订日期为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 份,备案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
合同签署: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记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记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的`有关规定,就“东方商厦”项目委托经营管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
位于新将北路华山公园对面,项目总面积约平方米。“东方商厦”项目,
若“东方商厦”名称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进行商业经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委托。
二、项目实施原则:
1、全程合作:
从招商阶段及后期的商业经营管理阶段由乙方全程规划和实施。团队组建以及管理:
三、经营管理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合作期限和管理费用:
合作内容:
招商阶段由商业经营公司公司全程负责,包括市场调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对象的选择及招商执行。
开业最初的3个月为开业调整期阶段,调整、修正各运营环节中的偏差,协调商户,测算各项运营指标。
乙方履行项目商业经营管理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职能,努力实现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各项经营指标。
乙方履行“制定公司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
合作期限: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3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止。
人员配置:
乙方根据项目体量设立公司组织架构包括但不限于:营运总经理、人事及培训专员、招商负责人、营运负责人,甲乙双方确认合作意向后7日内,乙方出各部门职能内容,以及负责当地招聘的各部门相关人员。拟定各公司薪资框架。
合作方式:
开业前的合作方式:
招商阶段由甲方全程委托乙方,包括市场调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对象的选择及招商执行,并且所有工作内容需有详细的文字报表呈报甲方负责人,乙方严格按照拟定时间计划完成招商相关工作任务,甲乙双方确认合作意向后7日内,乙
2、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作计划出工作计划内容。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这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条合作各方
甲方:_____注册国家: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乙方:_____注册地区: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洋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吨,成鳗_____吨,以及其他水产品。
第五章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港。
第十六条甲方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担负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他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和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港或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购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银行的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__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年。董事长由乙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其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他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策任期年限。正副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全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责部门制定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他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他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各项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合作企业在每年度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企业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后,根据年度出口计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中国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家市场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他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款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时,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报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同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单。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后,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商标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牌商标,由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论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其他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诉讼,对构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他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_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公司地址:_____
第七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电话:_____
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电话:
专用电讯:_____
电挂:_____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同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章附件
附件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买_____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
1._____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必须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国际先进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术和设备陈旧、落后,造成的损失应由_____方负责赔偿;
2.上述设备应有_____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或达不到生产效率,由_____方负责调换和维修;
3._____方必须提供设备需配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
4._____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公司指导安装、试车并达到正常生产的要求;
5.在收到_____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_____个月内,_____方必须将全部设备发运到_____港;
6.安装和试车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
7.设备发运时,_____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
8._____方派遣到_____的技术人员工资,往返费用和_____的食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负责,以总额不超过_____元为限。
附件二
根据合同第三十一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暂定每人人民币_____元。视以后公司发展结合国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职工逐年适当增加工资。
2.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按劳报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视其生产效益和实际表现,由公司总经理平衡。
3.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职员工资由董事会协商。
4.生产过程中,可以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的项目应予承包,由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根据生产发展情况,应每年调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据合同第三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自销价为国际市场实际销售价,并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浮动。
2.出口产品每三个月交货付款,其交付款办法另订协议规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营业执照批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将_____美元一次性汇给中国银行_____分行。
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_______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 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__________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