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格式 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址:_市(县)_街道(乡、村)_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万元,甲出资_万元,乙出资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类牌类等。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
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
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类牌类等。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第八条 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饭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愿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双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资金优势,合伙成立、经营一家饭店,为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和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
1、合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场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乙双方以现金共同出资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20%;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80%。
2、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各自的出资存入以甲方名字开设的银行存折(开户名称: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权。一方逾期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付出资金额的万分之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六条 饭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为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品牌。
2、甲方保证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该品牌能由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该品牌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品牌禁止
1、在合伙期间,甲方不得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如违反约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伙期间,如发现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月内就他人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条 合伙财产
甲、乙双方的出资、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财产,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第九条 财务收支
1、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一切款项的收支,必须如实记帐。
2、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财产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项,必须事前征得对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对方认可,否则,以私自侵占论。
3、甲、乙双方在每月的1-5日对上个月饭店的收支帐册等财务资料共同进行核查,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财务人员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响正常财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饭店的收支帐册进行核查。
第十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40%、乙方占60%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双方每隔________个月进行一次分配。
2、亏损分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
第十一条 合伙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决定由甲方担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其权限为:
1、办理饭店成立的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手续。
2、对日常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3、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订立经营价格,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5、支付合伙债务。
6、其他合伙事务。
乙方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并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报告一次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 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需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对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重大事项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名称;
2、改变合伙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7、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赔偿;
2、禁止甲方或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在广西南宁市城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经营范围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 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1项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2项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按第五条第2项的约定处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按退伙处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未约定,甲、乙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4、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对方收存。
5、本协议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__________,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企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万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__________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_____万元内全权进行交易。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__________账户上流转,由________负责保管和收银,__________负责记账。每__________(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1、__________2、__________3、__________。
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的_______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
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
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_________________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__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_________________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_________________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_________________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_________________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___________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___________份,各合伙人各执___________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本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就共同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技术优势,共同经营以个体工商户形式设立于 方名下的 ,通过合法经营,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名称为: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 。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等。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万元,出资占比______%。
乙方_______(姓名)以现金和技术方式出资,现金出资占双方总出资比例______%,计人民币_____万元,技术出资占双方总出资比例______%,出资总占比_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折合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返还,合伙终止后,合伙人依据出资比例对合伙财产进行分割。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双方确认以合伙人出资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经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引入新的分红合伙人(即仅分取盈余,不承担合伙企业亏损,不享有合伙企业权益)。各方明确,该分红合伙人单独或合计可分配的合伙企业盈余应不超过年度盈余总额的15%,分红合伙人分取的盈余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摊相应缩减己方可分得份额。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经合伙人全体同意,合伙人可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保障合伙人对账目的知情权;
6.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协商一致,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本协议其它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特殊约定的,照其约定。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合伙企业所在地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各项标题仅为辅助理解用途,不应当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4.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5.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合伙人姓名:
乙方合伙人:
丙方合伙人姓名: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
第二条合伙期限出资额,方式合伙期限为x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为相等,计人民币元小写每人占(33%)的股份共同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三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30%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法律负责人
经甲乙丙三方商议决定由方来做发如雪的法律负责人,如以后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的发如雪美发店出现什么意外必须要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丙方合伙人:
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为扩大位于贵阳市白云区贵阳白云胜辉采石厂的生产经营规模,乙方投资加入甲方的采石厂经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仅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金额
经甲乙双方评估,贵阳白云某某采石厂价值为人民币600万元(大写:陆佰万圆整)。乙方投资人民币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圆整),将贵阳白云胜辉采石厂资本扩大到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圆整。)
第二条投资方式
(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先出资人民币200万(大写:贰佰万圆整)购买贵阳白云胜辉采石厂1/3(三分之一)的份额。支付人民币36万(大写:叁拾陆万圆整)给甲方,用作处理承包事宜。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236万元(大写:贰佰叁拾陆万圆整):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二)乙方的投资款,在20__年5月1日前,乙方以投入月产量12万吨的沙石生产线壹条、地磅壹台、变压器壹台、抽水设备壹套、建设职工宿舍楼和办公楼的方式投入。
第三条合伙份额管理
(一)、乙方投资后,乙方占有贵阳白云胜辉采石厂份额为60%,甲方占有40%。
(二)、乙方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按时投入相应的生产设备,如由于相关采矿许可权证、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证等扩大未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投入生产使用,乙方有权将投入设备撤回,按照原有生产设备继续生产经营,乙方在采石厂的合伙份额相应只占1/3(三分之一)。如虽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但投入的生产设备可投入生产,乙方按照本条第1项取得权利义务。
(三)、在合伙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要转让、买卖合伙份额或者退伙的,应当取得双方一致同意。如达不成一致协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相关条文执行。
第四条 投资财产权属
(一)、甲方贵阳白云胜辉采石厂的矿产资源开采权、石厂经营权、场地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在本协议签订后属于采石厂所有。
(二)、甲方现有生产线壹条、小型挖掘机壹台(型号:柳工80)、变压器壹台、铲车两台在本协议签订后属于采石厂所有。
(三)、乙方投入的月产量12万吨的沙石生产线壹条、地磅壹台、变压器壹台、抽水设备壹套、建设职工宿舍楼和办公楼在本协议签订后属于采石厂所有。
(四)、乙方为扩大生产规模,办理的矿产资源开采权、石厂经营权、场地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等权利在本协议签订后属于采石厂所有。
(五)、甲方现有壹台挖掘机(型号:神钢250),甲方已支付首付款,剩余欠款由乙方支付,该挖掘机由采石厂使用,所有权属于乙方。
(六)、在处理承包事宜时,购买承包人倒料车贰台、空压机壹台本协议签订后属于采石厂所有。
(七)、凡是采石厂所有的设备,都由乙方在采石厂的生产中使用。乙方为达到本协议约定之生产量投入的其他生产设备所有权属于乙方。
第五条 生产经营管理
(一)、双方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后,仍由杨胜辉担任贵阳白云胜辉采石厂的负责人,相关经营权证书不再做负责人变更登记。
(二)、在本协议签订次日起第 日,乙方接管采石厂的生产、安全的等全部事务,甲方退出采石厂的生产经营管理。
(三)、采石厂的会计由甲方担任或者由甲方聘请人员担任,出纳由乙方担任或者由乙方聘请人员担任。甲乙双方聘请的人员均与采石厂签订劳动合同。
(四)、生产产品的销售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联系销售市场和客户。产品销售应当以现款方式结算,不能赊欠。在销售时,任何一方允许赊销,赊销欠款应当在其本月应分配的利润范围内,超出部分不能赊销。在分配利润时,允许赊销方应当在其应分利润中扣除未收回欠款。
(五)、对外公关事务由甲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生产成本
(一)、乙方负责生产、安全等全部经营管理,在生产、安全管理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工人工资、电费、水费、雷管炸药、柴油费、设备安装和维修费、用电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等一切与生产相关的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二)、相关采矿许可证、石厂经营权证等证照年审、延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林地使用费(向林业局缴纳费用)、矿产资源补助费(向国土局缴纳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生产的沙石成本,按照每吨人民币15元(大写:拾伍圆整)的单价结算。
(四)、采石厂的营业税,由采石厂财务账上支付,甲乙双方按照所占份额承担。
(五)每年的场地使用承包费(支付给场地经营权人的费用)由采石厂财务账上支付,甲乙双方按照所占份额承担。
(六)雷管现价3.3元/个,炸药现价358元/(件·24kg)、柴油现价 ,在乙方生产过程中,如雷管、炸药、柴油单价变动,变动部分由由甲乙双方按照所占份额分担,变动部分=(变动后的价格—现价)×实际用量。
第七条、利润分配
(一)、利润=产量×(卖出单价-15元/t)-营业税-灰尘、噪声污染污染处理费。利润按照甲乙双方的合伙份额进行分配。
(二)、利润结算时间,在每个月5日结算前一月的生产利润。如遇节假日的,在放假前一日结算。
第八条安全事故责任和环境影响责任
(一)、在乙方接管采石厂生产、安全管理之日前的所有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在接手采石厂生产、安全管理之日起,采石厂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因灰尘、噪声引起的赔偿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赔偿金额每一年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费用由采石厂承担,赔偿金额每一年在5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四)、如因生产造成其他环境责任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处理,费用由采石厂承担。
第九条、生产规模及发展
(一)、乙方在接手采石厂的生产、安全管理之日起,用采石厂现有的生产设备,每月应当生产沙石3万吨。在20__年5月1日前,月产量12万吨的生产线及相关设备投产后,每月沙石生产量应当达到12万吨以上。
(二)、乙方应当根据投入生产设备之生产需要,对生产场地进行相应的扩大。因扩大生产规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助办理。费用包括:矿产资源费、场地使用承包费、林地使用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保证现有的采矿许可权、石厂经营权、场地使用权合法有效。
(二)、甲方负责结清本协议签订之日前,除第四条第(五)项挖掘机未付债务外,贵阳白云胜辉采石厂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
(三)、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按时将采石厂移交给乙方经营管理,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四)、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的年审、延办的工作。
(五)、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处理因生产造成的噪声、灰尘污染事件。
(六)、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要求乙方按时支付相关款项和投入相应生产设备。
(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达到本协议约定之沙石产量标准。
(八)、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参与利润分配。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按时支付相关款项,投入相应的生产设备,并根据生产量要求,自行投入其他生产设备。
(二)、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达到沙石产量标准。
(三)、乙方应当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之约定移交采石厂的生产经营管理权。
(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协助办理相处证照年审、延办和扩大生产规模等工作。
(六)、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参与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 协议终止、解除和变更
本协议生效后,除依法或者依本协议约定外,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解除、变更本协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未合法取得采矿许可权、石厂经营权、场地使用权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二)、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接管采石厂的生产、安全等管理事务,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000元的违约金;如乙方原因,不按时接管采石厂的经营管理事务,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0元的违约金。如果在10日内仍不能交接相关生产、安全等管理事务,除按日赔偿给守约方违约金外,还应当另行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20000元,合同解除。
(三)、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按时支付相应款项,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如10日内仍未支付的,除按日赔偿给甲方违约金外,还应当另行向甲方赔偿违约金20000元,合同解除。
(四)、乙方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投入生产设备的生产量达不到本协议约定之标准,甲方可给乙方3个月宽限期,即在20__年8月1日前投入生产设备的生产量应当达到本协议约定之标准,如乙方投入的生产设备生产量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后仍达不到本协议约定之标准,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之生产量标准,向甲方分配利润,即每月按照12万吨的沙石产量结算,向甲方分配利润。
(五)、未经双方协商一致,除依法或者依本协议之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终止、解除、变更本协议。如一方擅自终止、解除、变更本协议,按照采石厂扩资后1000万元资本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按照损失继续赔偿;
(六)、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违约外,任何一方违约本协议之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一切损失。本协议约定有违约金的,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继续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
(七)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客观因素。包括地震、火山、泥石流、台风、洪涝、经济危机、市场动荡、战争、动乱等一切人的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如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违约,应当向守约方说明,并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都有权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如需补充,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店铺运营事宜签订本合作运营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 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第2条 合伙概况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合伙)。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4条出资方式
4.1 甲方提供经营的店铺以及营业执照的办理;
4.2 乙方负责店铺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5条 利润分享
5.1 乙方每年需从店铺的利润中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转入甲方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除甲方每年的固定利润外,其余店铺利润为乙方所有。
第6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拥有店铺和营业执照的所有权;
6.2 若之后可以变更营业执照,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
6.3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范围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7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7.1 乙方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合伙的店铺;
7.2 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改变原有房屋结构,若需要重新装潢等,需要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7.4 乙方在经营期间需严格按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经营非法项目;
7.5 若乙方超出营业执照的范围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8条 违约责任
8.1 乙方需按时支付甲方的利润分成,若逾期支付的,需每天支付_____%的逾期利息;
7.2 乙方超范围运营或未按合同约定运营的,发生的法律纠纷或者处罚等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要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9条 合同联系方式
9.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交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交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9.3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9.4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9.5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第10条 争议解决
10.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
提交位于________的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附则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三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特拟此协议:
一、三人本着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则,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劳动力出资的方式,甲方以资金出资方式。
三、退伙条件:1、需正当理由经过合伙团体同意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时退伙;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四、____为合伙负责。其权利是:1、对外开展业务,委托订立合同;2、对合伙人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人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五、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利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团体签订其他有损合伙团体利益的协议。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协议:
1、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关系;
2、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工程一切资料具有长期加密性,未经全体合伙人运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纠纷及其解决:
1、自行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
八、利润分配原则: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总工程运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则;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