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集体征用补偿安置协议(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沙圪堵急调峰加气站所需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补偿
乙方:人民币(大写)(整)(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2、如村民阻拦施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四、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1、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六、其它事项1、甲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三日内,将补偿款打入乙方村委会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协议由沙圪堵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4、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镇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就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乡(镇)_______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
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四至(见绘图),常住户口_____人(其中应安置____人),由甲方依据____确认。
二、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日内办理_______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________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_________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
征地费用包括 ________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
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五、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标签:房地产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经双方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青口镇杨厝村三叉巷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三叉巷,东至厂房,西至洪塘,南至沿街路面,北至郑坊地的土地50亩,租给乙方作为建设厂房出租使用。
二、租赁年限: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期限为50年,从20__年12月29日起至2064年8月30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力提供电源、水源并按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的经营或随意将地址荒芜、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
补偿标准按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赞。
6、甲方须在一个月内,把土地的泥土清理干净,再约定乙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接受承建厂房
7、乙方在承建厂房期间,甲方必须免去乙方四个月的土地租赁费用,第五个月开始收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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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乙方自20__年起,按季度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以补充协议附件为准。承包费为每亩18648元,每年共计8324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捌拾叁万贰仟肆佰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
4、合同期满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福建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整平整好土地,乙方验收合格后可以承建厂房当日为交接日期,以当天日期为准。立附件为凭证证。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