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汇编14篇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精选14篇)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1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2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3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双方以书面附件的形式另行约定。,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4

在紧急情况下,(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

个月结束后的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5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6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7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8

1.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9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签字:                            签字:

时间:                            时间: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10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1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天内书面(情况紧急的除外)。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12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13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篇14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1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1个月工资月的工资=×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30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

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中国银行乙方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以国

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

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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