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工劳动合同(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汽修需要,从事汽修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汽修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________元人民币,于次月________日前发放。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体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美化政府院内环境,长期保持清洁卫生,使之成为花园式单位,经研究决定,聘请临时工一名,负责政府院内环境卫生和花草树木维护管理,经举荐乙方自愿承担此项劳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每月劳务工资1200元,于下月十日前从政府办后勤会计处领取。
乙方在劳务聘用期间,食宿自理、费用自担,不享受假期工资、加班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二、本协议期限为壹年,自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乙方工作用具由甲方提供,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无故丢失损坏。
为保证用具正常使用和移交,乙方必须交保证金200元。双方中断执行协议乙方必须将所有用具向甲方交接清楚,甲方将全部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乙方如人为破坏损坏或移交不清,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四、乙方应根据卫生状况每天对全院进行一次清扫,并负责甲方院内花木草坪的维护、养护工作,确保院内卫生清洁、花草茂盛。
五、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甲方除负责乙方在提供劳务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医药费损失外,对因乙方过失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生病不负任何安全责任和医疗费用。
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好,成绩突出,各单位反映良好的,年底甲方给予现金奖励1200元。
七、本协议暂订一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协议可顺延。乙方如不愿意继续履行协议必须在10天前向甲方提出。甲方不愿继续再用乙方在5天前通知乙方,乙方在协议未正式终止前出现问题,甲方将根据情节扣除乙方当月部分工资。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律师见证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 方: 乙 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如能胜任此项工作,试用期满正式录用。
第二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资 元,计件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超出部分提成。每趟提成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此外,乙方出勤情况符合甲方规定,可获得全勤奖金人民币 元,乙方工作符合安全出车规定,整月与意外事故,车子无损坏和刮伤,可获得安全奖金人民币 元。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乙方服从甲方安排并认真执行和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每周不超过72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每周休息一日,如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时,要经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班的提成工资。如乙方因私事超出休息时间,需按 %的比例扣除基本工资和当月所有全勤奖金。
第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防止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
第七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
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八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第十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四条 如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