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甲方(网上银行客户): 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__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乙方(银行盖章): 有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住所: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在。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 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5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
二、1.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赔偿违约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官方电子商务网上销售渠道(以下简称网上销售平台)的运营外包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 总则 a、 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b、 合作条件:甲方品牌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以及零售权。乙方拥有建设并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网上电子商务商城的能力;
c、 合作方式:甲方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实体店铺的形式向最终消费者销售授权的品牌商品,乙方为甲方该项业务提供外包运营服务,该外包运营服务包括平台建设、平台运营、广告推广、客户服务等服务。乙方负责物流配送、收款结算。甲方授权乙方在各大网络平台的网络销售经营权,甲方授权乙方开立甲方品牌的各大网站平台的的专卖店。双方建立排他性的深度合作关系,甲方不得再授权除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经营甲方品牌。甲方并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平台建设、运营及平台推广费用; d、 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章 权利及义务
a.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 甲方制定网上销售平台的产品零售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出的最低零售价的价格出售。甲乙双方共同制定促销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具体促销计划。
3. 甲方负责提供网上销售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销售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及文档内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 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销售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2. 乙方不得在线下通过线下渠道方式销售甲方提供的货品(直接客户除外)。
3. 乙方负责网上销售平台的设计、建设、运营、推广、电话客服。
4. 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但需得到甲方批准。
5. 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 品牌,不得再授权其它网络单位经营甲方品牌。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 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 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及侵权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三章 网络销售平台建设费及收益分配
a、 甲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b、 甲方应在合同签定3日内支付27000元给乙方作为网络销售平台建设费(销售平台策划、建设、产品图片拍摄、图片优化等)
c、 甲方应在网络销售平台准备正式上线销售之前支付26600元给乙方作为首期网络营销推广费用(百度竞价、网盟,框架推广,ag网盟推广及软文营销),后期营销推广费甲方应按需求及时支付给乙方,乙方需提供相应营销费用支出凭证。
d、 甲方双方商定收益分配方案为:合作产生的总收益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分配。收益=产品销售价-(产品出厂价+税收+物流费),甲方需确保产品出厂价的真实性,不得虚报产品出厂价,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双方合作自行终止,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5万元。
e、 配送与结算
1、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仓储和对消费者的发货。
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
4、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每月 15 日至 20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上月的收益。
第四章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a、 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互联网推广、媒体推广、其他推广等。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
b、 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小组,该小组包括: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编辑:乙方负责制定网上销售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甲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等。
3、技术:乙方技术人员按照双方商定的网上销售平台技术规范负责运营,甲方负责监督。
4、仓储: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乙方提供的订单及时安排配货发货。客服: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网络销售的客户服务规范。乙方负责执行,甲方负责监督。
c、 客户退换货服务
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甲方应对乙方销售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五章 商业保密条款
a、 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b、 本协议终止后至少3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a、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进行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b、 在合作期间,有不可抗力情况发生时双方均不负责任,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c、 甲方逾期支付收益的,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章 争议解决方式
a、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b、 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a、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b、 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两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署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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