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河南__________啤酒厂,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郑州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
被告张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郑州市管城回族区__________路1__________号院_____号楼__________号。
原告不服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__年09月25日所做的郑劳人仲案字[20__]04_____1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决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判决原告不应向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待岗工资和失业保险待遇损失。
3、判决原告不应为被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被告并非原告的员工,其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仲裁机构认定被告于原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属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严重错误。
1、被告在劳动仲裁阶段所提交的证据均证明其实际是在__________集团__________啤酒有限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被告考勤及工资发放均在__________啤酒公司,与__________啤酒公司存在劳动关。关于__________集团__________啤酒有限公司与原告及__________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系,仲裁机构已经查明: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集团__________啤酒有限公司与原告均系__________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两者均系独立的企业法人,分别具备独立的劳动用工资格。
2、原告为被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原因是基于原告与__________啤酒公司之间签订的《委托缴纳社会保险协议》。因为__________集团下属的子公司绝大多数都在郑州以外,部分员工的家在郑州市,因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比较麻烦,为方便员工,__________集团协调原告接受被告所在公司的委托,以原告的名义为其部分员工办理了社保手续,在双方签署的《委托缴纳社会保险协议》中对此进行了明确说明,原告只负责接受被告所在公司的委托为其办理社保手续,实际上与其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一单位为某个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不存在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确定该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参考条件之一,并非充分必要的条件,也就是说仅凭该单位为该个人缴纳了社会保险这一情况是不能够必然得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一结论”的,也就是说依此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是不足的,仲裁机构在原告能够提供书劳动合同及大量其他直接的证据证明被告与其他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依然认定二者存在劳动关系,显然属于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二、在原被告双方本就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仲裁机构裁决原告向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待岗工资、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等,并裁决原告为被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向被告支付任何费用,请求贵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广西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年__月___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区街道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年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年__月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岗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南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属文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工作需要,乙方组织本校学生(见附件“实习学生花名册”)到甲方开展实习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实习期间及工作时间
1、实习期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学生的实习工作时间。
二、实习津贴
甲方向丙方支付基本实习津贴元/月·人。实习津贴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根据学生完成岗位工作的情况,甲方可以在上述基本实习津贴基础上,上下浮动。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为实习学生提供实习岗位,选派优秀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作为学生实习期间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的思想和业务工作。
4、按照乙方的实习计划,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实习管理实施方案(实习岗位、工作内容、考核标准、奖惩办法)。
5、实习期间,根据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实习生进行全面考核。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学生,有权进行处罚或取消其在本单位的实习资格。
6、甲方负责组织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相关费用乙方或学生承担),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所受伤害),乙方协助甲方按保险公司规定进行索赔,超出索赔部分的费用,在甲方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按过错程度承担。甲方没有过错的,或者学生非因工作原因或者在工作场所之外受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实习学生的背景资料和档案信息,保证所推荐的实习学生无不良记录。
2、安排实习带队教师定期到实习单位了解学生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
3、教育并监督实习学生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爱护甲方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4、对实习学生离岗现象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擅自离岗或变更工作岗位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乙方应监督学生在实习结束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并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工具、钥匙、业务档案等物品和资料。
五、实习生应当遵守的纪律
1、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育和管理。
2、爱护甲方财物,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自觉维护甲方利益。
3、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纪律而发生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实习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未办理申请手续而擅自离岗的,由乙方追究其责任。
六、协议解除和终止
1、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2、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解除本协议。
3、实习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七、本协议附件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20年月日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