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精选17篇)
甲方:(实际用工单位)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提供劳务派遣,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劳务派遣内容
1. 甲方将根据其业务需要,适时向乙方提出劳务派遣需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出符合甲方要求的劳务人员(以下简称“被派遣人员”)供甲方择优使用。
2. 乙方输出给甲方的被派遣人员,为乙方员工,由乙方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与被派遣人员所签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符合法律规定期限。
3. 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出《劳动派遣需求/确认表》,该《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应包括:劳务派遣岗位方及岗位要求、所需被派遣人数、被派遣人员应具备资格或资历、工作地点、工资待遇、派遣期限及其他条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需求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是否接受《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中的派遣需求,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向乙方进行书面确认,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需求。
(1)终止相应的劳务派遣需求,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
(2)延长一定期限,由乙方在该延长的期限内继续甲方提供可选择的被派遣人员。
5. 对经甲方确认同意乙方派遣的被派遣人员,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其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已方应于甲方确认同意之日起7日将补充了被派遣人员个人信息、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内容的《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进行签字并返还甲方。
6. 经甲方根据双方书面确认的《劳务排线需求/确认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在派遣期限内需便更被派遣人员签定书面协议,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与被派遣人员的该等协议后,甲乙双方将变更《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相关内容。
8. 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被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被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劳务派遣,并退还乙方,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相关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以双方最终书面确认的《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约定为准。
三.派遣期限
1. 有关经甲方确认同意派遣的被派遣人员之派遣期限,以双方最终书面确认的《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约定为准。
2. 如因甲方生菜经营等原因,甲方需变更派遣期限的,应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如被派遣人员为女职工,且被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在其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到期的,派遣期限依法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之日止,除非甲方另行书面通知,自被派遣人员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之日起派遣期限自动终止,甲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乙方或被派遣人员,就上述情况乙方按照法律要求的期限提前通知被派遣人员,否则对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的赔偿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四. 费用及结算
1. 对于乙方派遣出的处于有效派遣期限的被派遣人员,甲方按每人每天 60 元(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劳务输出服务管理费。
2. 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保险费用、劳务输出服务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账户是: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国家正规发票。
五.乙方责任
1. 对甲方确定的被派遣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派遣期限开始之日前为其办理完毕全部上岗手续。
2. 乙方应每月按甲方对被派遣人员考核的依据与被派遣人员结算工资,并于每月15日前向被派遣人员发放工资、要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乙方从被派遣人员工资中代扣),不得克扣被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3. 被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等事宜,由乙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 甲方辞退的被派遣人员由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 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发放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部向甲方赔偿。
6.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因乙方拒不承担相应责任且法律规定甲方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在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后,对甲方因此指出的任何费用或金额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 15日内向甲方赔偿,甲方也可以从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六. 劳动保护
1. 乙方在劳务派遣前对被派遣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
2. 甲方负责北派遣人员到岗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向被派遣人员提供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
3. 甲方应向被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保护用品。
七.劳动报酬
1. 由乙方派遣的被派遣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除非《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另有约定,在派遣期限内被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
2.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 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被派遣人员的工资水平,但保障部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 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制度。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被派遣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具体保险办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为被派遣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 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户籍为非上海市的被派遣人员之综合保险费用。
4. 乙方负责对非上海市户籍的被派遣人员到相应的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 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各项保险等费用)。
6. 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假日及婚、丧、产、哺乳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 被派遣人员在位甲方提供劳动服务期间,如按照甲方内部流程经过审批在国家法定假日共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九.工伤处理
1. 被派遣人员在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 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 乙方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20xx元以内的医疗费用乙方可垫资处理,超出20xx元医疗费用后则由甲方垫资,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被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1. 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被派遣人员派遣期限期满的;
2. 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 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派遣关系的;
4. 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除非另有书面约定,被派遣人员在甲方的使用其为壹个月,自派遣起始日期开始计算;
5. 被派遣人员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且按照该等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劳务派遣(劳动雇佣关系)的;
6. 被派遣人员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的;
7. 被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8. 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9. 被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 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被派遣人员就劳动派遣事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
11. 被派遣人员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同时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的;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3. 对于本条第3、4、5、6、7、8、9、11约定的情况下,对于未履行之剩余派遣期限,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被派遣人员;以上情形中依法属于需乙方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依法属于需甲方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协助。
十一. 被派遣人员因患病或工伤的,乙方与被派遣人员劳动关系顺延至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医疗期内工资待遇由甲方按本市规定支付。
十二. 因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 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限内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甲方应根据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其支付劳动报酬。
2. 在派遣期限内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终止与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的,对于乙方因此应向被派遣人员衣服支付的经济补偿。
3. 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及时为被派遣人员办理招工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且在该期限内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费用所长生的费用。
4. 对于根据本协议终止派遣关系的,甲方应在每月1日至24日(如遇双休日,终止时间应提前至双休日之前)前通知乙方当月终止派遣关系的人员名单(以下简称“退工(退保)名单”,否则,对因此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 因甲方无合理理由未及时将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账户,造成乙方不能再约定的时间内发放工资及缴纳相应费用的,对因此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 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退保)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对甲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后,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及时向被派遣人员支付工资或为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各项保税险等费用所产生的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单不限于:应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的赔偿金、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任何形式的罚金等。)
3. 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金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管理责任
1. 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应负责:
(1)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办理工作;
(2)被派遣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3)因此所发生的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如有)。
2. 乙方应做好对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教育工作。
3. 乙方应协调甲方与被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 乙方处理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十五、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应给对方经济补偿,并在协商一致后双方可终止或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十六、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执行。
十七、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派遣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__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_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_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_%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 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合肥市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输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派遣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月_____日起派遣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 壹 年,试用期 壹 个月。
2、派遣人员须具备的条件:男性,年龄18岁以上50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甲方保安录用标准)。
3、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派遣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
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合同期满由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四、费用的支付
(一)费用的标准:
实行费用包干制,按每人每月1600.00元标准支付派遣劳务费,每月共计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甲方不再承担其它费用。
(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按月支付,由乙方提供10名派遣人员身份证,以发放工资形式支付派遣劳务费。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 3日后退回乙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甲方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
(四)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派遣人员索赔,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五)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四)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
(三)负责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派遣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应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足额相关保险,被派遣劳务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伤、亡、病、残等,由乙方办理的相关保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若需续签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签订新的合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要求派遣足额劳务人员的,超过3天的,按实际天数及人数按每人每天100.00元扣除当月劳务派遣费,连续一个月未能足额派遣劳务人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对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员,乙方若超过3天未重派合格的劳务人员,甲方有权按每人每天100.00元扣除当月劳务派遣费。
十一、其他
1、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北京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需提前30天通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视为该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二、劳务派遣岗位、人数、工资标准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人数及结算标准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
(1)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日工资标准(税后):
(2)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资标准(税后):
(3)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资标准(税后):
(4)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资标准(税后):
三、劳务人员招聘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招聘派遣人员。
2、甲方的招聘要求具体为:
A 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
B不限制学历,不要求提供职业技能证书。
3、甲方在保证乙方派遣人数的情况下,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
四、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四、工作时间
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制度:
1)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为每天工作10小时,日工作时间为早8点至晚7点
2)每月工作日不少于26天
五、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收入由甲方按约定时间(每月10日)委托银行及时转入乙方企业银行账户,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劳务工资发放给劳务人员,甲方应负责代缴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
2.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的综合保险及社保费用。
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
7.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八 工伤处理
1.劳务派遣协议内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法律规定配合处理,工伤的医疗费由甲方垫资处理。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医疗、救护、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管理责任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和家属工作及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
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遵守用工方的厂纪厂规,并做好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十一、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协议约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方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等。
2..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而延迟付款,应向乙方按每日应付款额0.5%的比例加付滞纳金,给乙方和派遣员工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任何一方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若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2. 协议首部约定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为双方指定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从其发出或接收到的信息均视为获得了充分的授权和认可。
3. 本协议以中文及(或)英文等多种文字书写,若出现中外文版本释义不一致时以中文版本为准。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及通讯应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过传真及(或)专人派送(包括快递)及(或)挂号信及(或)邮件方式送达双方约定的地址和联系人,双方变更以上信息均应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4. 双方根据本协议而交付、确认的全部文件、表格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的签署日期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费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_____人到甲方从事____工作。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一) 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二) 派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自被派遣员工试用合格转正之日起甲方支付保险费用)
(三)劳务管理费
根据派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每月按___元/人支付乙方劳务管理费。
第二章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 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二) 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 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
(四)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乙方对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五)甲方应于乙方派遣人员试用期满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派遣人员试工情况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对试用期满后,经实践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员,甲方可安排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作期间的劳务报酬、保险费用。
(八)在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费的前提下,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延误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按时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代扣个人所得税。
(十)甲方不得将派遣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单位,应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十一)甲方应保证派遣人员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十二)甲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给予调休或按规定计算其劳动报酬 。
第七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可对派遣人员规定试用期3个月,并有权终止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试用,但应按照规定支付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甲方拥有对派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及奖励的权利。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退返乙方,但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具体情况如下: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_____元以上损失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5) 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 3次(或考核期)考核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八条 乙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人选,并与甲方审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30天),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0天),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半年)。
(二)负责对派遣人员的基础培训,主要包括:1、劳动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2、安全防护、遵章守纪;3、职业技能培训等。
(三)按月按时足额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四)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用工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加强派遣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五)依法为派遣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为新签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派遣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
(六)定期安排派遣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心电图、内、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检查(招工体检费用由派遣人员自行负担)。
(七)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员到甲方进行现场办公,做好服务工作。
(八)教育派遣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九)为派遣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十)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工伤事故处理的规定,负责组织派遣人员进行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员管理权限及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申报及处理。
(十一)由于派遣人员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其他行为故意或无意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追偿。
(十二)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及索赔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及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
本协议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十条 甲方须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劳务等费用(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可以适当顺延)。
第十一条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须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并按时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按时缴纳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如遇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甲方不按协议规定的付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如超过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费用。
第十四条 加班费的计算及发放按照甲方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 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一) 本协议期满;
(二) 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经济危机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三) 协议任何一方宣布破产、依法解散、关闭或撤消;
(四) 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
(五) 协议任何一方发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条的情况时,应向另一方发生书面通知,经对方书面确认后30日内解除本协议;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因违约致协议终止的赔偿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进行修订时,均应以新的法规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协议,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协议任何一方意欲延长本协议书的期限,则应在本协议书期满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分送甲乙双方财务部门一份备案。
第二十二条 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员工,每个员工以12个月为一个派遣周期,期满后,甲方可将被派遣员工退回给乙方。如果期满后,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无法退回给乙方的,则书面通知乙方续延派遣周期,没有书面通知的,则自动续延一个派遣周期。
第二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 。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 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八条 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九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和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本合同为劳务合作合同,乙方为甲方的______提供______牌司机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2.服务期限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早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共计______个月),但本合同规定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形除外。 合同期满后视甲方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重新签定合同。
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
5.本合同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第二条 双方的 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服务司机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牌以上)、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5-40岁的司机。
2.乙方服务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应该态度良好。如乙方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问题,应当按照《劳务合作补充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与所派遣的司机签订正式的聘用协议书,并负责所派遣司机的工资、福利、各项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税、生活安排(如吃、住、行的安排,各类证件的办理)等事宜,为甲方服务司机的聘用、调换或被解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司机在甲方服务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将退回乙方处理。
4.乙方服务司机如果患病、因事不能提供服务,必须提前向甲方请假,休假期间乙方应提供相应司机代替,不能因此而影响为甲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休假期间未能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
5.乙方服务司机不得将车用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车辆停放地点由甲方决定。
6.乙方服务司机驾驶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有关事务的处理均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出示的责任鉴定书、保险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协调进行,负责赔偿相关费用。乙方服务司机的违章责任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司机在责任交通事故中伤残或死亡的,甲方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善后补偿均全部由乙方负责办理。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多次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乙方服务司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7.甲方应对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司乘座位险(10万元/每座)等,且保险期限包含了合同全部服务期限。
8.甲方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相关的有效行驶证、附加费证、保险卡、车船使用税证及国家规定的养路规费单等证件。如果甲方缺少前述证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9.甲方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发生汽车故障时,乙方司机应按甲方指定的定点维修厂,随车跟班监督维修。维修申请必须提前报甲方车管科审核,经甲方车管科审核批准后到甲方指定的维修厂家维修,出车在外的临时小额维修,要申报甲方车管科审批。修理期间,司机自行离岗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如果发生乙方司机人为的汽车故障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有权从服务费中直接扣除赔偿金额。
10.乙方服务司机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涉及到甲方有关工作内容及其它信息有保密义务,合作期间,服务司机要与甲方签定保密协议。
第三条 服务费及结算方式
1.乙方服务司机每月的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元整,小写:______元整(甲方每月安排乙方司机休息时间不低于4天,具体休息时间可由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使双方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对一方显失公平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调整服务费金额,按调整后的服务费支付合同剩余期限的服务费。合同服务费包含:
[1]司机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务费及超时劳务费。
[2]乙方的管理费。
[3]服务司机的通讯费。
2.下列费用不包含在上述服务费中,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合格票据另行支付:
[1]过路、过桥费。
[2]燃油费。
[3]停车费。
[4]洗车费。
[5]汽车的保养、正常的机损维修及年审费用。
[6]车辆年度各项税费、杂费。
[7]司机市外出差当日在外住宿的长途出差食宿补贴(住宿由司机自理的,补助标准为130元/日,公司提供住宿的,补助标准为30元/日)。
3.“五一”、“十一”及农历春节所在月份,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服务司机提供服务,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支付,服务费为135元/天。
4.每月服务费,乙方应在下月5号前将合格发票开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款项。
5.每月服务费支付到下列乙方指定的帐户,并由乙方代扣代缴服务司机因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而发生的一切税金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 :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结清,如甲方延期付款超过15日,乙方有权停止服务,但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甲方逾期付款一日,每日支付欠款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七日内仍不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诉合法权益的权利。
2.乙方服务司机, 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罚款和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3.在服务期间,如车辆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被盗,与乙方无关(司机作案或与司机联合作案除外),如乙方司机私自用车造成车辆丢失或被盗,乙方应赔偿甲方车辆损失及停车运行的一切损失。
4.在甲方厂区或办公区域,乙方司机应尊重甲方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及终止
1.合同期满后,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司机服务的,必须提前七天与乙方协商重新签订劳务合作合同,否则乙方自期满之日起不再提供司机服务。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七天向甲方提出。
3.劳务合作期间,由于甲方的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出。
4.甲方如发生关闭、破产或丧失经济能力等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服务司机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严重扰乱甲方的工作秩序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6.乙方如发生经营状况恶化、丧失信誉或其他影响其向甲方提供司机服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向服务司机支付薪金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其他
1.有关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附件是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派遣期和试用期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派遣 名乙方员工,派遣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 周。甲方安排所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劳务服务费用。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年龄 周岁;
2.身体健康,经市级医院体检合格;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女性无身孕,不在产后修养期或哺乳期。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和变更
劳务人员是乙方员工,由乙方负责招录,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该按照择优的原则向甲方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人员进行变更的,应及时书面提出,并签字盖章。
三、甲方的权利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并安排和调整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和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劳务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 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
(2)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程;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被证明患有慢性病、传染病以及其他重大疾病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
(6)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
(7)甲方经营发生重大变化;(须提前__ _天通知乙方);
(8)派遣期未满,被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3、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予以协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甲方的义务
1、告知劳务人员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2、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凡甲方要求在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日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同意后,方停止派遣或更换。
4、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处理,并做好现场处理工作。
5、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见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办理劳动合同的鉴证手续,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2、根据甲方要求,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受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3、负责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
4、负责建立、接转和管理劳务人员档案。
5、负责按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6、负责为被派遣的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对由于乙方未缴、迟缴或少缴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因工伤(亡)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购按政策规定支付外,按法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通过乙方支付;但如属派遣员工自身过错所造成则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8、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并负责落实赔偿责任。
9、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协助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费用的标准和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的标准为每人每月 元(不含税费) (大写: 圆整)。
2、劳务费用在每月10日前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劳务费指员工工资、社保、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劳务管理费)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期限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日终止。
(三)本协议期满前__ _日,甲、乙双方应协商办理协议终止或续订事宜。未及时办理的,在协议终止后,若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八、其他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作为附件体现。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的原则,就劳务合作事宜,依法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
2、定义:本合同中“派遣人员”是指乙方聘用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岗位为 岗位;签订合同时岗位需求人数为据实际人数。合同期间岗位人数的增减由甲方根据岗位实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对派遣人员的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和派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要求,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内容须经甲方核定),并负责协助相关的招聘事宜,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为甲方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选(岗位条件另定)。
2、乙方应以××××××××有限公司作为实体进行招聘,并将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明确告知应聘人员。
3、经甲方审验应聘人员材料和考核面试后,由甲方确定录用名单,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录用名单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员。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退回和增派
1、在本合同期内,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甲方决定并向乙方通报后,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证明求职或试用期间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与事实不符的,采用欺诈手段获得工作机会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或者向乙方额外支付派遣人员一个月工资,并提供相关证据:
(1)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乙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退回派遣人员而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如因证据不充分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复劳动关系的,甲方应恢复劳务派遣用工关系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务派遣关系或退回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到期时,符合本项(1)、(3)、(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应顺延至上述情况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派遣人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派遣人员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派遣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派遣人员(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伤残补助金后依法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伤残补助金的补偿后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终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终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条第4项所述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员,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派遣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乙方负责派遣人员的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党团、工会、计生等工作。
2、经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员可到派遣人员工作场所,协调甲乙双方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与甲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
3、乙方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定期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自行选择派遣人员人选,但应保证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2)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制定各类规章制度,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通过签收、集中培训等方式使派遣人员知悉相关内容,并要求派遣人员遵守;
(3)甲方可根据申报审批情况和岗位实际情况对派遣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4)甲方为派遣人员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派遣人员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5)甲方可根据需要与派遣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在终止或解除实际用工关系后,由甲方按约定给予派遣人员经济补偿,乙方应保证上述竞业禁止协议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
(6)双方约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2、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对甲方自行选择的派遣人员,如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
(3)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督促甲方合法用工,不得损害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有权代派遣人员向甲方追偿;
(4)乙方可以应甲方和派遣人员的要求对甲方和派遣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
(5)双方约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3、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甲方应对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并保证女职工应享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保护权益,乙方派遣人员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规操作要求;
(2)甲方应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保证派遣人员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单位,如有违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5)如因与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事宜引起的仲裁或诉讼,使乙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甲方应协助乙方或与乙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6)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4、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处理相关劳动人事事务;
(2)乙方应建立、管理或按国家规定委托有权管理部门管理派遣人员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工会关系;
(3)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因工作管理产生的劳动纠纷;
(4)乙方在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向派遣人员明确告知并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5)乙方应督促、教育派遣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6)乙方应落实派遣人员患病、负伤或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派遣人员在甲方的上岗时间的相关待遇;
(7)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的约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费后,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8)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劳务费用及派遣人员待遇
1、甲方须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包括:管理费、派遣人员的薪酬、国家规定的计提费用、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部分。劳务费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结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实后,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发票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乙方如下账户:
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支行
行号:××××××××
账号:××××××××
2、管理费支付标准 甲方根据合作实际情况按以下三种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
本埠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省内异地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省外异地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3、派遣人员薪酬由甲方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并定期向乙方出据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发出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支付给派遣人员薪酬。
4、派遣人员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5、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为扣缴。
6、乙方应及时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中由单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劳务费中缴纳。
7、乙方增减派遣人员的到岗或离岗时间须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如果派遣人员工作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其报酬。
8、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员个人收取有关费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迟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款项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调回派遣人员,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输出的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由于派遣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构成犯罪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向司法机关提供证据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向当事人追偿。
3、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增减派遣人员。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员时,应加付乙方一定数额的劳务费,作为乙方支付给被退回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员,由甲方根据被退回派遣人员在甲方应补偿的服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劳务费给乙方。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相当
5、如派遣人员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辞职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补缴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应按该派遣人员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约定为派遣人员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人员的权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劳动的;
(5)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人员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劳动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7、派遣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出现工伤、死亡的有关待遇和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乙方负责。
8、由于乙方在招聘、培训及后期管理过程中操作不当或不能及时处理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保持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乙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给甲方或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解除合同;
(1)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2)没有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3)没有依法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给乙方或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解除合同;
(1)无正当理由拒付劳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延付款超过三个月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严重危害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的。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约定、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甲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要求导致用工制度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与乙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终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则本合同的有效期顺延,顺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中劳动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与甲方终止派遣人员服务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履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有变更,具体事宜双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书面予以确认是否续签。
3、本合同期满,双方如不再续约或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附则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取得对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按解除合同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总额的2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仍有部分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且视同为合法。
4、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共同协商。
5、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合同条款在进行仲裁时,除仲裁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新运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工作地点和派遣期限乙方按甲方要求派遣 名劳务人员(详见附件1)到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区) (项目名称)工作。派遣期间,如发生人数变化,以实际劳务派遣人员增减变化为准。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 工程结束终止。
二、劳务派遣的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劳务派遣用工需求计划,向甲方派遣规定数量,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要求年龄18~45周岁(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入场前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用工单位负担),无违法犯罪史,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
(三)、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甲方有关工时、休假、管理、考核、奖惩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应要求劳务派遣人员遵守。
三、劳务费用的结算
1、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完成了甲方规定的生产任务后,甲方根据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乙方考勤,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乙方管理费用(含社会保险费等),其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所在工作单位、从事岗位、日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管理费按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支付乙方的管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于每度季末次月20日前,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由甲方按期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乙方若能直接为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应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工资单交甲方一份,作为甲方监督的依据。乙方不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3、甲方每月从管理费中扣留1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给甲方带来损失,甲方可用于冲抵损失及对乙方罚款,履约保证金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清算一次,余额返还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流动施工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有权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与自有职工同等的管理、考核和奖惩。
(三)、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退回乙方。且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
(3)打架滋事严重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经调查分析认定负主要责任的;
(5)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期满不再续订的;
(10)劳务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的。
(四)、甲方应按岗位(工种),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监督的义务;
(六)、若乙方委托甲方为劳务派遣人员代考勤和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要求代为劳务派遣人员考勤和发放劳动报酬,并每月按期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清单抄送乙方。
(四)、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6个月,可凭票由用工单位报销由居住地到工作地的单程路费(火车硬座)。
(五)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即时处臵工作,乙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岗位(工种),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如甲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利时,乙方有为劳务派遣人员主张合法权益的权利
(三)、根据甲方的劳务派遣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说明、招聘条件及人数提供劳务派遣人员。
(四)、乙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剩余期限应大于本协议期限,并向甲方如实提供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含个人自然状况)、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字确认的)。
(五)、按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和建立、缴纳社会保险。按月将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名单扫描抄送甲方。商业保险办理约定为: 。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在协议期内应保持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离劳务派遣人员,甲方按每调换一人罚款500元进行处罚。
(七)劳务派遣人员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到达施工地点,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按每迟到一人罚款 元进行处罚。
(八)、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伤、亡或患职业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积极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善后相关事宜,并做好工伤、亡或职业病的申报、认定及保险理赔手续。保险理赔之外若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不低于 %的费用,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担。
(九)劳务派遣人员发生非因工伤、残、病、亡或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个人人身及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十)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给乙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若委托甲方为劳务派遣人员代考勤或代发工资,应向甲方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十二)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碍、干扰甲方所属单位、上级单位、业主、监理、政府或其它相关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在媒体上做不利于上述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宣传,不得妨碍当地交通、治安,不得妨害他人工作、生活和社会稳定,如有违反本条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及责任,并承担违约金 元/次。
六、大中专毕业生劳务派遣特别约定(无大中专毕生派遣,此条删除)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大中专派遣生(以下简称派遣生)培训期的管理及任职资格考核工作,并配合乙方做好派遣生的定职、提职等工作。
(二)、若甲方因生产任务接续等原因,造成派遣生停工放假,首先安排派遣生休各种有薪假,有薪假休完后仍不能安排上岗或没有有薪假的派遣生,由用工单位比照甲方职工实行待工和内部下岗,并支付相应工资。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为派遣生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技能鉴定,乙方应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评审和鉴定,甲方应予以配合。
(四)、乙方负责为派遣生建立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材料。
(五)、派遣生的社会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管理费按季结算。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协议在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协议;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中止或解除。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施工任务提前完成或发生变化,在向乙方说明情况后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2、乙方不能按甲方施工生产要求派遣劳务人员。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未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致使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
2、甲方连续3个月拖欠劳务费的。
(四)、甲乙双方要求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其他
(一)、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或要求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咸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甲方与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条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派遣期届满之日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_____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__班________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____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___________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
e.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十、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一、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公章
签名日期:
签章日期: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费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_____人到甲方从事____工作。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一) 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二) 派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自被派遣员工试用合格转正之日起甲方支付保险费用)
(三)劳务管理费
根据派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每月按___元/人支付乙方劳务管理费。
第二章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 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二) 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 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
(四)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乙方对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五)甲方应于乙方派遣人员试用期满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派遣人员试工情况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对试用期满后,经实践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员,甲方可安排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作期间的劳务报酬、保险费用。
(八)在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费的前提下,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延误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按时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代扣个人所得税。
(十)甲方不得将派遣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单位,应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十一)甲方应保证派遣人员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十二)甲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给予调休或按规定计算其劳动报酬 。
第七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可对派遣人员规定试用期3个月,并有权终止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试用,但应按照规定支付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甲方拥有对派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及奖励的权利。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退返乙方,但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具体情况如下: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_____元以上损失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5) 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 3次(或考核期)考核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八条 乙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人选,并与甲方审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30天),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0天),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半年)。
(二)负责对派遣人员的基础培训,主要包括:1、劳动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2、安全防护、遵章守纪;3、职业技能培训等。
(三)按月按时足额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四)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用工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加强派遣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五)依法为派遣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为新签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派遣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
(六)定期安排派遣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心电图、内、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检查(招工体检费用由派遣人员自行负担)。
(七)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员到甲方进行现场办公,做好服务工作。
(八)教育派遣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九)为派遣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十)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工伤事故处理的规定,负责组织派遣人员进行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员管理权限及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申报及处理。
(十一)由于派遣人员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其他行为故意或无意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追偿。
(十二)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及索赔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及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十条 甲方须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劳务等费用(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可以适当顺延)。
第十一条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须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并按时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按时缴纳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如遇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甲方不按协议规定的付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如超过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费用。
第十四条 加班费的计算及发放按照甲方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 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一) 本协议期满;
(二) 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经济危机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三) 协议任何一方宣布破产、依法解散、关闭或撤消;
(四) 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
(五) 协议任何一方发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条的情况时,应向另一方发生书面通知,经对方书面确认后30日内解除本协议;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因违约致协议终止的赔偿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进行修订时,均应以新的法规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协议,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协议任何一方意欲延长本协议书的期限,则应在本协议书期满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分送甲乙双方财务部门一份备案。
第二十二条 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员工,每个员工以12个月为一个派遣周期,期满后,甲方可将被派遣员工退回给乙方。如果期满后,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无法退回给乙方的,则书面通知乙方续延派遣周期,没有书面通知的,则自动续延一个派遣周期。
第二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新运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工作地点和派遣期限乙方按甲方要求派遣 名劳务人员(详见附件1)到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区) (项目名称)工作。派遣期间,如发生人数变化,以实际劳务派遣人员增减变化为准。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 工程结束终止。
二、劳务派遣的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劳务派遣用工需求计划,向甲方派遣规定数量,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要求年龄18~45周岁(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入场前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用工单位负担),无违法犯罪史,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
(三)、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甲方有关工时、休假、管理、考核、奖惩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应要求劳务派遣人员遵守。
三、劳务费用的结算
1、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完成了甲方规定的生产任务后,甲方根据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乙方考勤,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乙方管理费用(含社会保险费等),其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所在工作单位、从事岗位、日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管理费按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支付乙方的管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于每度季末次月20日前,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由甲方按期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乙方若能直接为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应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工资单交甲方一份,作为甲方监督的依据。乙方不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3、甲方每月从管理费中扣留1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给甲方带来损失,甲方可用于冲抵损失及对乙方罚款,履约保证金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清算一次,余额返还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流动施工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有权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与自有职工同等的管理、考核和奖惩。
(三)、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退回乙方。且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
(3)打架滋事严重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经调查分析认定负主要责任的;
(5)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期满不再续订的;
(10)劳务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的。
(四)、甲方应按岗位(工种),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监督的义务;
(六)、若乙方委托甲方为劳务派遣人员代考勤和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要求代为劳务派遣人员考勤和发放劳动报酬,并每月按期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清单抄送乙方。
(四)、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6个月,可凭票由用工单位报销由居住地到工作地的单程路费(火车硬座)。
(五)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即时处臵工作,乙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岗位(工种),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如甲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利时,乙方有为劳务派遣人员主张合法权益的权利
(三)、根据甲方的劳务派遣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说明、招聘条件及人数提供劳务派遣人员。
(四)、乙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剩余期限应大于本协议期限,并向甲方如实提供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含个人自然状况)、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字确认的)。
(五)、按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和建立、缴纳社会保险。按月将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名单扫描抄送甲方。商业保险办理约定为: 。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在协议期内应保持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离劳务派遣人员,甲方按每调换一人罚款500元进行处罚。
(七)劳务派遣人员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到达施工地点,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按每迟到一人罚款 元进行处罚。
(八)、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伤、亡或患职业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积极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善后相关事宜,并做好工伤、亡或职业病的申报、认定及保险理赔手续。保险理赔之外若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不低于 %的费用,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担。
(九)劳务派遣人员发生非因工伤、残、病、亡或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个人人身及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十)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给乙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若委托甲方为劳务派遣人员代考勤或代发工资,应向甲方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十二)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碍、干扰甲方所属单位、上级单位、业主、监理、政府或其它相关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在媒体上做不利于上述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宣传,不得妨碍当地交通、治安,不得妨害他人工作、生活和社会稳定,如有违反本条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及责任,并承担违约金 元/次。
六、大中专毕业生劳务派遣特别约定(无大中专毕生派遣,此条删除)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大中专派遣生(以下简称派遣生)培训期的管理及任职资格考核工作,并配合乙方做好派遣生的定职、提职等工作。
(二)、若甲方因生产任务接续等原因,造成派遣生停工放假,首先安排派遣生休各种有薪假,有薪假休完后仍不能安排上岗或没有有薪假的派遣生,由用工单位比照甲方职工实行待工和内部下岗,并支付相应工资。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为派遣生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技能鉴定,乙方应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评审和鉴定,甲方应予以配合。
(四)、乙方负责为派遣生建立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材料。
(五)、派遣生的社会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管理费按季结算。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协议在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协议;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中止或解除。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施工任务提前完成或发生变化,在向乙方说明情况后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2、乙方不能按甲方施工生产要求派遣劳务人员。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未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致使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务派遣人员身体健康,并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
2、甲方连续3个月拖欠劳务费的。
(四)、甲乙双方要求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其他
(一)、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或要求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咸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劳动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_____名担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 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______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 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