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不包料各分项工程劳务合同(汇总3篇)

包工不包料各分项工程劳务合同(精选3篇)

包工不包料各分项工程劳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建商住楼一幢,施工场地地已平整,道路畅通,水、电设施齐全,各种建设审批手续完备,已完全具施工条件。为使楼房尽快建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建房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为: 商住并用房。

二、工程结构:商住并用房 层,其中1—— 层为框架结构,以上为砖混结构。

三、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协议书成立后 日内,甲方交付施工图两套,交付乙方的图纸由乙方保管,并作为施工资料、交工验收凭据。施工中甲方变更设计应于五个工作日前通知乙方。不按时通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付,通知后乙方不按通知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设计变增的工程量由甲方支付施工费,变减的工程量可相应减少工程费用。

四、承包范围及要求:承包范围为该工程的地基处理(地基高于公路 公分后,再三步阶梯计 公分为一层的地坪),结构建造(土建施工),内外墙水泥粉墙(外墙贴瓷砖),室内水泥地坪,墙内及室顶的电话线、有线电视线,网络线路、空调线、照明电线等暗线的安装,上下水道预留管道的处理及防水处理,房顶的建设及防水处理,天然气管道的预留处理,木工施工,楼梯的建造。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六、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峻工,有效工期为 天。不能如期峻工,承担甲方因此而付出的看管费、劳务费,造成材料损失的,以购买价承担材料费。甲方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量的相应增加工期。自然条件造成不能施工的自动延长工期。乙方无正当理由停工 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未支付施工费用不再对付。

七、施工设备的提供:施工设备及机械由乙方全部提供,并与本协议书成立后,图纸交付之日起 日内运到施工场地。施工设备、施工机械的数量,以有效保证正常施工为限。

八、价金及支付方式:以上工程总承包金为 元。变更设计的,变更后的工程量,按总价金与总工程量的比例,计算变更价金的增减。

支付方式:采用现金分期支付的方式。施工机械施工设备到施工场地付总价金的 %,三层主体结构完成后付总价金的 %, 全部主体结构完成后付总价款的 %,墙体粉墙完成后付总价款的 %,全部工程完工付至价款的95%,下余5%作为保修费用一年以后支付。

九、材料供应:工程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对不符合质量的材料有义务要求甲方更换,不履行此注意义务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材料供应的原因至工程延误的,乙方有权同等地延长施工期限。对材料的使用应依合理为原则,不得有浪费的情形,否则甲方有请求乙方有赔偿的权利。

十、质量要求: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有关建设部门的规定施工。

十一、施工安全:乙方全面负责本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工伤事故的处理:对到施工场地的施工人员,乙方必须按实际人员,办理施工人员及第三人人身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人身损害和第三人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

十三、质量保修:乙方按法律、行政法规对交付使用的工程保修,并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十四、违约责任:本协议书中各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承担守约因此而造的全部损失。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六、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 保管一份。

附:施工图纸以及施工图中对各项标准,参数及施工要求等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包工不包料各分项工程劳务合同 篇2

劳务公司: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乙方自愿平等协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照晋建综[__________]_____号精神,特签定本合同。

1、输入人数及使用期限:

1.1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劳务服务,承包包工不包料的各分项工程。

1.2使用期限从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

2、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

甲方委派_____,职务_________,担任履行本合同的条款与义务。乙方委派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担任履行本合同的条款与义务。

3、甲方的职责:

3.1甲方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3.2甲方需提供合理的工作面和生产场所。

3.3甲方进场时及以后生产中,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

3.4甲方经与乙方商定后有权辞退不符合条件的乙方人员。

3.5甲方必须按规定支付劳动工资及相关管理费。

3.6甲方在乙方办理劳务合同签定手续七日内及时与每个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

3.7甲方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和缴交一切税款。

4、乙方的职责:

4.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甲方的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输出劳力,按甲方下达的工程任务。

4.2乙方应做好劳动者跟踪管理及后勤服务,负责对务工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劳力培训,办理上岗证、就业证。

4.3监督劳动者与甲方签定合同。

5、工资款的确定与发放:

5.1甲乙双方按劳动力市场信息价,暂定工资款总量为人民币,在施工过程中按时调整。

5.2甲方每月核定工资量后,应发放给务工者工资款总额的70%,其余工资待本工种务工结束时一次性付清。

5.3乙方应配合甲方发放工资,确保工人按劳动合同规定领取工资及生活补贴。

5.4甲方保证在建设单位进度款拨付不及时的情况,必须按泉州市政府颁布的当年最低工人工资标准,及时发放工人工资。

6、奖惩办法

6.1因甲方未按时发放工人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逾期支付按日3%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2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返工,甲方应承担全部损失。

6.3因乙方工人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时,应赔付材料费及返还工人工费。

7、违约责任:

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8、因合同环境改变,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合同。

9、合同的变更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10、由于建筑劳务的相关管理规定要求,施工企业使用外来建筑劳力,必须由公司或建制输入双方特别约定,所有输入人员的工资款及乙方应收取此输入人员的全部工资款及劳务管理费,与并向甲方主张权利。

11、补充条款:

11.1甲方项目部应派专职劳资员做好劳务内业资料和劳务管理等工作,乙方予以配合。

11.2甲方委派专职劳资员常住项目工地,负责劳务管理日常工作。

1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经济责任人:_________劳务经理: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

包工不包料各分项工程劳务合同 篇3

甲方(业主):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_________》装修工程合同附件。

一、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内容和范围

1.达标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要求,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GB50325-20__)国家验收标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2.建材保证:甲方保证本工程涉及自购建材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要求,乙方对因甲方自购建材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超标不负责任。

3.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4.验收时间:检测(验收)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之6.0.1条款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_________日内进行,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5.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6.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7.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乙方检测监督为:_________,电话: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8.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

此等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测量结果视同双方认可。

9.验收证书:由合同第5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10.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检测(验收)证书,不达标的,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解除装修合同; □扣装修款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3款)。

11.检测费用支付:应由_________方一次性垫付,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由甲方承担;不达标则 _________;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13.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测定项目限量

内照射指数(IRa)≤1.0

外射指数(Iy)≤1.0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测定项目限量

A类B类

内照射指数≤1.0≤1.3

外射指数(Iy)≤1.3≤1.9

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Ra-226、钍Th-232、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y)不大于1.3。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之表6.0.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污染物Ⅰ类民用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Bq/m3)≤200≤400

游离甲醛(mg/m3)≤0.08≤0.12

苯(mg/m3)≤0.09≤0.09

氨(mg/m3)≤0.20≤0.5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mg/m3)≤0.50≤0.60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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