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被承诺方:
地址:
电话:
担保人:
地址:
电话:
承诺人承包的公司施工的_________劳务工程,由________劳务分包公司进行施工,现就有关问题承诺如下:
1、劳务分包合同中乙方的责、权、利等情况都由承诺人全部无条件的执行。
2、工程质量、安全、民工工资、工程进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需由_________劳务分包公司承担的责任和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均由承诺人全部无条件承担损失。
3、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来标准、新政策和劳务公司的有关制度。
4、接受有关部门、总承包企业及劳务公司的管理、监督。
5、不得损害劳务公司的形象、名誉和其他有损劳务公司的事情等。
6、为进入现场由乙方所属的劳务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持证上岗,其他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
7、施工中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损失和意外,必须按有关规定尽快给予解决,否则劳务公司有权通过各种方法(包括司法手段)扣押在总承包企业的一切债权和其他私人财产,进行解决。
8、本承诺合同一式______份,各执______份,劳务公司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9、由以上合同给________劳务分包公司造成的税金和管理费及其他由以上合同(以上条款)所引发的问题均由承诺人全部无条件承担损失。
承诺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被承诺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承诺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被承诺方:
地址:
电话:
担保人:
地址:
电话:
承诺人承包的公司施工的_________劳务工程,由________劳务分包公司进行施工,现就有关问题承诺如下:
1、劳务分包合同中乙方的责、权、利等情况都由承诺人全部无条件的执行。
2、工程质量、安全、民工工资、工程进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需由_________劳务分包公司承担的责任和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均由承诺人全部无条件承担损失。
3、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来标准、新政策和劳务公司的有关制度。
4、接受有关部门、总承包企业及劳务公司的管理、监督。
5、不得损害劳务公司的形象、名誉和其他有损劳务公司的事情等。
6、为进入现场由乙方所属的劳务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_____和持证上岗,其他社会_____按有关规定办理。
7、施工中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损失和意外,必须按有关规定尽快给予解决,否则劳务公司有权通过各种方法(包括司法手段)扣押在总承包企业的一切债权和其他私人财产,进行解决。
8、本承诺合同一式______份,各执______份,劳务公司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9、由以上合同给________劳务分包公司造成的税金和管理费及其他由以上合同(以上条款)所引发的问题均由承诺人全部无条件承担损失。
承诺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被承诺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切实转变服务观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办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审批,人防工程报废拆除审批,通信警报器材搬迁拆除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核、收取。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人防费由市地税局代收。
二、优质服务措施
1、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我办将审批项目的承诺时限由17个工作日压缩为12个工作日。其中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审批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缩为4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报废拆除审批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4个工作日,通信警报器材搬迁拆除审批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4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核、收取仍是即到即办。
2.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我办成立行政服务处,归并、集中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职能由该处负责并进市行政服务中心运作,对行政服务处充分授权,行政许可项目除必须由分管主任审批外,全部由行政服务处在中心窗口完成,杜绝两头受理。
3.做好“六公开”工作。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将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
4.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积极向社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执法工作的考评,实施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责任制,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监督和投诉
市人防办纪律检查组和监察室负责对承诺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我办纪检组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3天时间内予以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53xx880,0511―53xx810
投诉接待部门:纪检组,监察室,人秘处;地点:竹林路99号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