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房屋买卖合同(实用29篇)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精选29篇)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1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

卖 方: 甲 方

买 方: 乙 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 号 室 号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 用 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

2、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

3、 。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 年 月 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 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 方承担,营业税由 方承担,印花税由 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 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共有权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 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房地产置业服务处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里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乙方由二00年月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二00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谁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丙方承办此件代理服务。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4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 ______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___ _____,身份证号码:__ 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在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愿将坐落在___ __ 的房屋有偿作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双方约定上述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 __元整(大写:_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乙方已于 年 月 日转账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_ __元整(大写:_ 元整),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当日转账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税费承担:乙方需承担公证等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第五条 甲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附着户口、租约、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日后如果房价上涨或涉及拆迁,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补偿;乙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如果房价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

第六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电器设备、装饰装修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并完成交接。自乙方完成验收并接收该房屋之日起,该房屋内的用水用电安全、房屋质量等一切风险责任均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约定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以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为结算日。水、电度数分别为:水 、电(住宅) 、电(商铺) 。

第八条 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水、电、有线电视更名或过户手续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等手续,能提供的材料需积极提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需以该房屋转让总价款为基数,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完结日止,按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5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

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

四)。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甲方未按本合写

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必备】买卖合同范XX篇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__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_元,由乙方在每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法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 .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所有权属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 .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X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_____(盖章) 承租方: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嘉兴市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车库面积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土地使用权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

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套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总金额(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亿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时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鉴定之日起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几天内,房屋及相关权属证明交付时,权属证明过户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房方式: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天内,甲方将房屋及房屋钥匙、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权属证明一并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

实际付款之日止,月息按_____利率计算。

逾期付款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

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

逾期交付超过_____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继续限制履行。

若甲方在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终止。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拖欠任何费用(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转让该房屋之前,确认该房屋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取得房屋权共有人同意。

(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积极给予协助。

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

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_____天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整。

第九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转让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嘉兴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________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

2、经__________公证(涉外房屋转让必须公证)。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及契税部门各执一份。

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签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8

出卖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相关规定,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房屋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房屋买卖协议。

第一条 房屋状况

(一)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 ,出售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平方米,用途:____________ 。

(二)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____________ 。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

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 ,抵押金额为:____________ 。出卖人应于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注销该房屋抵押登记。

(三)出卖人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处置权,出卖意愿真实。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 成交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成交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该房屋(含一并出卖的附属房屋、设施设备、装修装饰及相关物品)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 )。

上述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首期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 ),剩余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 )。买受人应于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向出卖人支付首期价款。剩余价款于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后,出卖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支付。

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定金为人民币 ¥ 元(大写:____________ )。该定金于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抵作首期价款。

(二)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支付:____________

1.现金支付;

2.汇入出卖人账户: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卖双方就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发生的税费承担约定如下:____________ 。

1.由出卖人承担:____________

2.由买受人承担。

第四条 房屋交付及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一)出卖人应于 向买受人交付该房屋。

(二)该房屋交付时,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出卖人应全部结清。

(三)因出卖人取得该房屋证号为 的《房屋所有权证》不足两年,故买卖双方于 年 月 日起七日内,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四)出卖人应积极、及时配合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在三日内不配合办理的,视为拖延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第五条如所售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出卖人名下,该专项维修资金分账户中的结余的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买卖双方同意本房屋维修资金过户、变更至买受人名下。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一)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二) 如买受人以担保贷款的方式付款,但未能订立担保贷款合同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买卖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除因买受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担保贷款合同无法订立的外,买受人对本协议的解除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本协议成交价款总额的3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1.该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

2.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他人的;

3.出卖人隐瞒、伪造房屋真实情况的;

4.出卖人拖延办理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

5.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形。

(二)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出卖人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协议自买卖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叁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办理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提交一份。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9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二、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三、房屋买卖合同条款中的权利义务

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异议,决不能草率行事。

四、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面积

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五、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方式

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然后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六、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日期

一定要认准合同中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会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10

房屋买卖合同最新范文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________村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_号_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作为交易依据。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无条件配合。等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支付________万元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________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3、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赔偿。

4、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即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应支付按日计算的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直至全额支付给乙方日止。

七、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讯方式发生改变,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房屋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本房屋属企业用房,国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所有人,而非合法产权人,故本房屋不灭失,该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该房屋平面设计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 ,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所有权人为 。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 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需要从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

第五条 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_________ 种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 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元整)。

(二) 贷款

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房屋交付

(一) 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 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 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三) 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四)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 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 乙方义务

1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 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 若乙方申请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 丙方义务

1 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 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 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 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 在办理立契过户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丙 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签字日期: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在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的房屋有偿作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双方约定上述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 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乙方已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转账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_ 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当日转账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税费承担:乙方需承担公证等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第五条 甲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附着户口、租约、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日后如果房价上涨或涉及拆迁,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补偿;乙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如果房价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

第六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电器设备、装饰装修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并完成交接。自乙方完成验收并接收该房屋之日起,该房屋内的用水用电安全、房屋质量等一切风险责任均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约定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以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为结算日。水、电度数分别为:水 、电(住宅) 、电(商铺) 。

第八条 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水、电、有线电视更名或过户手续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等手续,能提供的材料需积极提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需以该房屋转让总价款为基数,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完结日止,按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13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骆驼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就房屋、土地买卖事项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东靠马路,南靠大马路,西靠东港粉末,北靠教堂围墙自愿就无证房屋、土地有偿转让给乙方。

2、出具界址图(红线图)及区府街道集体资产,同意买卖复印文件。

3、允许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因历史遗留问题,如果有土地出让政策可以办理,望街道给予支持帮助解决土地出让。

第二条:

双方协议商定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共计220万元整,乙方已与20xx年11月25日支付壹拾万元定金,双方同意与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再支付给甲方购房款伍拾万元,剩余所欠协议签订后乙方同意于20xx年1月10日前支付给甲方壹佰柒拾万元,甲方收到款项后应当出具收据

第三条、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所欠的相应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乙方已交款项可不予退还,如一方违约,赔偿给另一方总金额的两倍。

第四条、甲方应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天内将上述房屋、土地交付给乙方,房屋交付后,原村里出租的房屋按合同期满结束,该房屋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协议签订后,在乙方没有交纳完全部购房款期间,甲方不得将合同交给乙方,再次期间,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购房款后,在得到甲方确认后,由该合同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买卖中所交的税款,按国家政策规定,各方自负。

第七条、此合同未达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可想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年月日购销合同甲方、乙方给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铝合金材料购销合同。

一、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乙方购买铝合金,具体如下:1、铝合金材料每吨2万5千元,材料44吨,共计110万元。

二、质量要求以及提货运输方式,乙方铝合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厂方内(20xx年11月29日前供货完毕)。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付定金10万元整,货到全部付清。

四、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14

甲方(卖方):___

乙方(买方):___

甲、乙双方及说合人就甲方庄基及其所属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村一组( 沟) 的庄基及其所属房屋一院(建筑房屋:五间正房面向西南,小厦房两间面向西北,院中有三棵小树,院墙及其大门属本庄基所有)占地面积:半亩(5份),正房后至东路,大门(梢门)前至西路。南至___庄基,北至___庄基为止。

2. 甲、乙双方及说合人议定上述庄基.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以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 元整(小写: 元)甲方以永久性质出卖给乙方(附房屋庄基证,相关证件),双方均不得反悔。

3.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全额付清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甲方同时交付给乙方上述房屋及其所属庄基使用权。

4.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5. 经甲、乙双方及说合人、证明人、参与人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内容同意无误后,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签名:

乙方(买方)签名 :

说合人(签名):

参与人(签名):

证明人(签名):

交易地点: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15

出卖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坐落市路号。该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两部分:

其中,住宅部分的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非住宅部分的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其中:

住宅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非住宅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房屋面积以房产证所确认的面积为准,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三、房屋价款支付方式

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担保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三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清尾款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权利保证

1、为确保乙方所购房屋权益的顺利实现,确保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确保乙方所支付购房款资金的安全,甲方同意对此向乙方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订立。

2、如果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存在出租、抵押等状况,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1、解除与承租方的租赁关系,因解除租赁关系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没有履行该项义务,可以在房屋买卖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乙方解除租赁关系,但解除租赁关系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1、解除与抵押权人的抵押关系,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

3、出卖人保证在房屋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买受人所购的房屋提出任何其他权利要求,不会要求买受人支付任何价款以达到取得所有权的目的。如发生此等情况,由甲方负责解决。如果甲方不能解决,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应自乙方交付第一期付款之日起天内将房屋腾空交付乙方。自乙方接受房屋钥匙之日起,乙方即取得房屋产权,有权进行任何合法之处分。

六、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十、甲方应保证其交付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完好。交房时,乙方发现房屋或设施、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十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立约人:

甲方:

乙方:

日期: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16

出卖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住所或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身分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或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住所或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买受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住所或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或 营 业 执 照: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住所或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出卖人(以下条款中称卖方)与买受人(以下条款中称买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沈阳房屋买卖合同。

一、卖方自愿将座落于沈阳市 区 路(街) 巷 号 单元 层 间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买方。买方对卖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基本情况进行了现场勘验确认,同意购买该房。

二、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2.房屋共有权证号码:

3.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4.房屋用途:

5.房屋归属:

(1)个人所有 □

(2)夫妻共同所有 □

(3)共有人共有 □

(4)其他 □

6.房屋产权来源:

7.土地使用权来源: 划拨 □ 出让 □

三、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应遵守下列事项:

1.卖方出售的房屋权属清楚,证件齐全,无产权纠纷,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卖方承担相应的发事责任,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2.卖方负责支付完毕房屋交接前的采暖费、煤气费、电费、水费、物业费等费用。若由欠费所引发的与卖方有关的债务纠纷,由卖方负责清偿,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3.卖方出售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已征得配偶同意。

4.卖方出售的房屋,属于共有产权的,已征得共有人同意并提交其他共有人书面

意书。

5.卖方出售的房屋,设有抵押权的,已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提交抵押人书面同意书。

6.卖方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已征得共同居住成年人的同意。

7.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屋买卖合同和其队有关证件到房产部门的交易机构、登记发证机构办理转让及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买卖双方申报房屋成交总价款为 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五、买方先期已交付定金的,定金在购房款中冲抵。如买卖合同中止,由违约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付款及房屋交接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办理:

1.本合同签订后,买方付给卖方部分购房款(或定金) 币(大写): 元整。卖方配合买方到房产部门的交易机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并到房产登记发证机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买方付清其余部分购房款或通过购房抵押贷款付清其余购房款,卖方将出售的房屋交给买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买方一次性全额付款。卖方配合买方到房产部门的交易机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同时将出售的房屋交给买方。

3.双方签订合同并递交到房产部门的交易机构后,买方持交易机构出具的凭证,将购房款交到指定银行。转让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到房产登记发证机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卖方将出售的房屋交给买方,卖方凭房产交易机构出具的凭证去银行提取售房款。

4.

七、买卖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纳的转让登记税费。

八、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其内容与本合同文本中所列条款约定的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十二、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17

卖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渝北区朝阳镇中和路金盾苑 单元 楼 号一套房屋卖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本套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平方米);房屋售价共计人民币 ( )。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将全部购房款付

给甲方。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甲方所欠重庆市立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肆仟元整(4000。00元)剩余房款由乙方在领取房产证时自行支付。

4、甲方负责在甲方单位把金盾苑 单元 房的集资人姓名改为乙方姓名 。如未能更改为乙方姓名,本合同第3条所述肆仟元欠款由甲方负责支付。

5、双方合同签订之日前所产生的'水电气费和物管费由甲方负责结清,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付清全部款项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18

房屋买卖协议范本

卖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坐落: 区 居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以总价人民币 (元)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其余 (元),在过户当日一次付清。由乙方承担相应过户税费。

三﹑ 甲方同意在过户当日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供暖﹑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

四﹑ 甲方承诺在过户当日腾空房屋。

五﹑ 本协议签订后至过户前,甲﹑乙双方有一方无正当理由反悔的,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反悔的,甲方不退付其房屋定金;甲方反悔的,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房屋定金,并向乙方支付于相当房屋定金一倍数额的违约金。

六﹑ 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房管部门存档一份,银行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19

订购方(甲方):

出售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品种____________;毛色___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交货时间、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交货时间以甲方提出的时间为准,生猪数量及重量以实际交货为准,价格随行就市;

2、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____________公斤;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提货与交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四条交货、验收、检疫、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或乙方送货上门,双方当面验收,乙方出售给甲方的生猪必须是经当地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的'生猪;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五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无故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总值的5%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总值的5%支付违约金;乙方在交货中,出现病死或其他问题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甲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20

庐山房屋买卖合同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庐山正街22号的店铺(原为:庐山在线)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6000元人民币(大写:陆千元整),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6000,(大写:陆千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2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重庆市九龙坡区 渝州路 2小区3号楼 4单元 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st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 ,即小写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22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自乙方完成产权登记,取得产权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银行放款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交房并承担违约责任。

4.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开发商为乙方开具房屋买,协调相关部门更改备案合同,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等。甲方不积极协助的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乙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履行义务。

4.3 甲方承诺其出卖的房屋属于乙方可办理一手房产权登记手续的房屋。如该房屋为乙方无法办理一手房产权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双方协商以二手房买卖方式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付款。乙方未按时付款的,对逾期未付款部分按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总额最高不超过逾期未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三。

第六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金由_______方承担,产权过户手续费、佣金等由______方承担、公证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元,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公证机关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2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路_______幢(号)______层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2;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3;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4;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5。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3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1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 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2),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4),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应当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了适当救护措施,并在_______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从甲方通知的乙方应当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在产权登记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成就的,应当向乙方发出办理产权登记的书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若乙方不履行其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产权登记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接收催告书后,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_____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国内)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共同检测的书面意见后______日内,另一方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可以单独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同意该机构做出的书面鉴定意见。

第十七条该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乙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条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八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十九条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约定。

第二十条甲方已选聘____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使用公约》(见附件5)。

第二十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__订的编号为 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本合同甲方的)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直接送达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国外的可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若邮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

第二十四条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正文、补充条款、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填空部分,手写体与铅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图章条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写体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甲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____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24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联系方式: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该房房龄____年。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 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购房款后,应立即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约定付款之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五条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交房时间。

在收房时,必须确认甲方已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甲方需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

第六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____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利益受损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八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更名手续,如物业维修基金、水费,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的过户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25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本部分条文是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本条款提示点:

1、出卖人的主体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专营开发企业和兼营开发企业,但无论是哪种类型,都需要具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颁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具备开发资质或开发资质已被取缔的企业不能作为出卖人与相对的客户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者订立的合同无效。

2、买受人的主体资格

、凡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买受人,

、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为签约人订立合同,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

、精神病人或间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购房行为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约,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无论以夫或妻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所有权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出卖人委托代理机构

近年来,开发商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房屋销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将代理机构的名称列入本合同,并如实填写。这样,既明确体现和保障了开发商、代理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也保障了购房人的签约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释义]本条是出卖人拥有项目的取得和开发建设等前期手续告知义务的内容,目的是为保障买受人知情权。

本条款的提示点:

1、开发商土地取得方式

一般情形下,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方式为受让国家出让的土地或转让受得他人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特殊情形下方可获得国家得无偿划拨地,如开发商开发建设规划范畴内得经济使用住房。

未变更土地性质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非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得划拨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工业用地出让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

2、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规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需要注意的是,该使用年限起始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确定之日,而不是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之日经济使用住房因其土地系划拨地,故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

3、商品房项目的名称无论是现定名还是暂定名,必须与商品发预售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件的描述一致。

4、开发商必须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资格。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知悉本条所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外,更有必要查阅开发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着重审查两点:一是看开发商是否已经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二是看开发商是否已将土地办理抵押贷款。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销售的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1、期房与现房的比较

期房即预售商品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为期房。现房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签约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分户权证。

期房相对于现房,具有下列特点:

优势:、期房一般较现房便宜

、期房的选择空间较现房大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新楼盘品质较旧盘有明显提升。

劣势:具备延期交付、品质变差、权证不能按期交付等法律风险。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3、商品房销售的其他依据

一般来说,开发商除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应具备下列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即俗称的“五证齐全,方可预售”。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有按栋编号发放、按批号编号发放等形式,购房人在购房时应“对号入座”,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合同标的物的详细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本条涉及到若干建筑专业术语及建筑规范,购房人在购房时应更加切实注意。

1、商品房的用途与房屋结构

这两项对于开发商而言,是其确定工程建设成本的关键点,专业办公用写字楼的工程建设成本一般比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成本高出数倍。因此,购房人在选购房屋时应当加以落实。

商品房的用途主要有居住、办公、商品、商住、停车等种类,其用途一经确定,合同双方不履行法律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主要有砖混、框架、钢混等几种,不同结构的房屋其使用功能和耐用程度各异。

2、层高≠净高

层高指一层地面至上一层地面的距离,净高则是指地面至天花板的距离,净高=层高-楼板厚度。

购房人在选择预售商品房时应考虑上述两者之间的差异。

3、阳台

阳台的封闭与否对计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至关重要,根据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的规定,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而敞开式阳台则按全面积的一半计算使用面积。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之间的联系。

该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强体面积+阳台面积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

本条款提示点:

1、计价方式的改革

多年来,我国一直采用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但该种计价方式却存在着诸多弊病,集中体现在总的公用建筑面积难以确定,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复杂,开发商非善意误算等。随着房地产经济的活跃与发展,我国北京等地区已经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相信不久的将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将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计价方式,使购房人真正能享受到“明明白白购房”的待遇。

2、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价外价”问题

个别开发商除收取按面积记得的总价款外,还会向购房人提出收取配套费、教育实施费等其他收费项目,因此,购房人在支付房款时应当对这些收费项目加以关注,如开发商没有法定收费依据的,购房人可以拒付。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对房屋面积确认依据及房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法律依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本条款提示点:

1、面积确认标准

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为面积确认的依据标准,但购房人在签约时亦可主张上述两项面积同时作为依据标准。

2、产权登记面积与购房人实际所得面积不符时的处理

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面积,一般情形下产权登记面积即等同于购房人实际所得到的面积,但如果产权登记测绘单位所作出的测量结果与购房人的实得面积不符,购房人依旧有权利聘请专业测量公司重新测量,并要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原产权登记面积作出修正处理。3、自行约定的方式

基于设计原因,施工原因以及其他原因,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实往往不愿意接受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面积差异处理条款,而建议购房人选择自行约定的方式,常见的约定方式包括:

、买受人不要求退房,按照产权登记面积和原约定每平方米价格实施多退少补

、正负3%内实施多退少补,多于3%部分按原单价打折计算房价少于3%部分按原单价上浮一定比例退还房款

、将《办法》规定的临界点3%调整为临界点5%

、总价包死条款,即无论产权登记面积是否与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均按约定总价计算房款。

相比而言,上述约定方式均没有本条款第二种方式那样更能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选择该种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拟定的“北京版式范文本”中采用的是建筑面积差异与处理条款,更重视了对购房人权益的保障。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的约定

本条款提示点:

1、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付款的本意是指购房人在约定期限内向开发商支付完毕100%的购房款,但在实践当中,不少开发商同意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在签约是只支付90%-95%的购房款,留存5%-10%的购房款至房屋交接或权证发放时再行给付。

、开发商为鼓励购房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往往会在商品房定价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付款购房人一定比例的折扣。购房人如选择此种付款方式,可以适时提出折扣请求。

2、按揭付款

、按揭付款不属于分期付款,现在开发商与银行已经在付款方式上取得可高度一致,就是银行为按揭客户向开发商提供一次性付款。对开发商而言,按揭购房人在完善其按揭贷款手续后就已经获得了银行支付的全额房款,购房人只是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逐月向银行还款而已。

、按揭付款方式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主合同关系有两个:一是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二是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从合同关系有三个:一是购房人以所购物业作为抵押物与银行之间发生的抵押合同关系二是开发商为购房人贷款而向银行提供的保证合同关系三是银行与开发商之间的回购法律关系,即当购房人逾期未还款构成违约,银行依法处分抵押房产,开发商向银行承诺无条件回购该房产,并将回购房款优先直接清偿银行贷款本息,对此购房人在按揭贷款合同中予以书面确认。

、按揭付款条款在签约时属于效力待定的条款,该条款生效的必备要件是银行同意向按揭购房人发放贷款,并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如属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银行拒绝为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的,则该条款对买卖双方不具备约束力,由此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人。但如是因为买、卖双方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导致银行按揭不能,则需要由责任人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购房人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申贷资料,开发商拒不承担银行要求的保证担保责任等。

按揭付款方式后续法律问题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按揭贷款的目的无法实现,买卖双方及银行均有权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开发商应将所收款项分别退还给购房人和银行

、开发商作为担保人为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阶段性保证担保,即开发商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按揭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购房人获得分户产权证并将其房屋所有权办理他项权利登记之日止二是全程保证担保,即开发商在购房人向银行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均需承担保证担保责任。按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购房人未按照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银行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如起诉购房人要求偿还贷款本息或主张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开发商为共同被告,开发商提供全程担保的除外。如果银行起诉时买卖人与银行尚未完善抵押登记手续,则开发商无论是提供哪种方式的保证担保都会被列为共同被告。

开发商尽早为购房人办理分户权证的意义不仅是履行自身《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还具备解除自身担保法律风险的功能和作用。从近年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分析,按揭购房人逾期付款违约纠纷已成为一类主要民事纠纷,即每个楼盘都存在着一定比例的按揭购房人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的风险隐患,开发商如不重视此类纠纷的预防和风险防范,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购房人逾期违约金责任进行约定的条款

本条款提示点

1、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分析

逾期付款是买卖合同中的一种典型违约行为,逾期付款未达一定期间,构成根本违约。构成一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除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承担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基于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的理论依据,示范文本建立了两种相辅相成的违约责任救济方式。

2、如何设定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的合理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从上述司法解释分析,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是一项重大资产,司法解释的拟定者期望买、卖双方都给予违约方相对较长期限的包容和理解,不主张权利人过快的享有单方解约权。因此,我们建议:在设定本条所规定的开发商有单方解约权的期间条款时,一般应定为3个月为宜,至少不应少于2个月,如果购房人在签订之后由于偶然性原因造成流动资金周转困难而不能如期履约,购房人亦有合理期间进行调整。

3、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设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该《解释》第十七条又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发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结合上述两条司法解释,逾期付款违约金设定的标准一般应设在下列区间内:不低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不高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130%。设定的标准如果低于或高于上述期间,都有可能导致约定的条款存在法律效力上的瑕疵。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

1996年5月16日前:每天万分之三,年利率为10.95%

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日的每天万分之五,年利率为18.25%

1999年1月30----20__年11月21日的每天万分之四,年利率为14.6%

20__年11月22日----20__年3月16日的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

20__年3月17日至今,在贷款合同中签订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30%-50%。

个案分析:李小姐每月要还银行贷款5000元,按照银行对大多数客户执行的5年期以上商业房贷年利率5.508%来计算:1.调整前:按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来计算,即5000元×2.1/10000=1.05元。也就是说,李小姐每拖延一天,就要多交1.05元。2.调整后:银行新执行的日罚息利率为5.508%×/365至5.508%×/365,为1.96元—2.26元。对于李小姐来说,她每拖延一日,最少需交纳0.98元,最多则为1.13元。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时对合同标的物交付时间的约定,同时约定了交付的房屋应具备的条件。

本条款提示点

1、如何理解四项条件

所谓工程验收是指对建筑工程本身的验收,包括对房屋基础、主体、水电、排风排气、内外装饰的验收,但不包括小区道路、绿化、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的验收。组织工程验收的主体是开发商本身,由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会同当地建设质监单位共同参加,竣工验收合格的,开发商应于15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对购房人而言,如果选择的是该条件,开发商只需要获得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的《竣工验收备案证》即满足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是指对整个小区包括主体工程、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绿化等进行的整体验收,分期综合验收是指对分期建设的小区按期进行综合验收。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是指开发商在获得工程验收备案证、规划验收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电梯安全证明、环保、供电、供水、燃气等配套验收证明的基础上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待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书方才满足交付条件。

2、对于各条件的选择

站在开发商的角度,往往首选第一项标准,即工程验收合格即满足交付条件,这本身也是法定的最低条件,我国《建筑法》、《民法典》均强制性规定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站在购房人的角度,应首选第四项条件,即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它不仅满足工程验收的各项条件,还需要开发商建成的商品房具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和其他配套设施的验收证明,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购房人所购物业的质量和功能。

北京市新版《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本条进行修改,具体如下:“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和第项所列条件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该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3、出卖人已取得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4、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达到的条件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于20__年7月1日起已停办商品房综合验收业务,原因是:广州地区开发商与购房人有关“综合验收”的矛盾由来已久,一些购房人在收楼时严格按《广州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在收楼时要看到“综合验收”合格书才肯收楼,否则就认为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证。但事实上,由于一些开发商的房地产项目是分期进行的,在完成全部开发前,根本不可能拿到“综合验收”通知书。因而,双方在收楼有关综合验收手续有没有的争执,也屡见不鲜。广州市房管局人士对此表示,取消综合验收也不会对业主办理房产证有任何影响。因为发放房产证,是以楼盘是否通过专业验收为依据,而不是以综合验收为依据。

3、开发商据实延期条款

、不可抗力仅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造成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海啸等二是政府行为,如发生战争、强制征收等。在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后,开发商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不可抗力的相关情况告知购房人,否则既使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开发商仍然需要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不可抗力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开发商不得滥用不可抗力条款,即使是在20__年“非典”流行期间,非疫区、非因疫情直接导致施工停顿的工程都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事由,那么“雨季停工”、“技术困难”等事由就更不能成为“不可抗力”的理由。

、其他免责事由

对于开发商而言,按约定期限向购房人交付房屋是其主要的合同义务,非特殊原因不得免责。中消协在评点房地产业“霸王条款”中对本条作了重点提示,如某房地产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的合同范本中提出一个条款:“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制及办证行为滞后、政府市政配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坏、高考期间停工或其他政府规定、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等。出卖人在交房时告知买受人即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中消协对此的点评意见是:在上述原因中,有的确实可以作为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等,但也要甄别情况实行部分或全部免责。有些则纯属开发商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如承建商施工误期、因技术上需要更改图纸、因天气影响或其他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导致的延误等,这种情况下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其实像高考期间停工、办证行为滞后等内容是开发商可以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的,不能作为免责事由。而像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第三人破坏等则是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开发商应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再依法律、依约定向第三人追偿。该格式条款私自扩大自己的免责范围,将第三方对开发商违约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使开发商的逾期行为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开发商逾期交房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如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这个标准相对于购房人逾期付款责任,标准是不同的。司法解释显然更侧重保护购房人的权益,因为从实际意义上分析: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往往比全部购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还要高的多。笔者在20__年曾经办理过一桩类似诉讼,按全部购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和按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估价报告》体现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比较,两者存在3倍的差别。

2、从约定的角度分析本条款,本条款的各项设置应与第七条的约定相对等。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比例与购房人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金比例相同,构成根本违约期间相同等。

3、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合同解除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因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导致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除了需要承担本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要承担购房人支付购房款后约定交房期间之前的利息损失,该损失可按照同期银行利息标准执行。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对有关商品房规划、设计变更的程序、范围及法律后果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本条款的法律依据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条款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所谓的规划、设计变更包括法定变更和约定变更两种。法定变更是指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变更约定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文约定的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的规划、设计变更。如开发商将原设计应用的现浇楼板改为预制楼板,将原设计使用的隔音材料改为非隔音材料等。但是有的规划、设计事项在原合同中没有约定,并且不影响商品房的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如开发商将原设计的普通电话线预埋变更为加装以太网预埋,电线杆位置变更等,开发商可以不通知购房人。

3、购房人的权利限制条款:本条要求购房人在接到开发商变更通知之日起15日内作出要求退房的书面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接受变更。这就涉及到一个重要期间的证据问题,建议开发商在通知购房人时,必须书面通知各购房人,而且必须要求各购房人书面签收通知并注明签收时间,对不作书面签收的购房人,应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予以证据保全购房人在书面回复开发商时,亦同样要求开发商书面签收并注明签收时间,对不作书面签收的开发商,应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予以证据保全。

4、“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是一个法律白条。这类语句使用在一份全国适用的示范文本中,有失起草者的基本水准。试问,在已经出现危机或者纠纷的情形下,作为弱势群体的购房人还有能力“应当”与开发商达成新的补充协议。因此,这一句话完全可以视为没有。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交接程序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标准: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本条的规定较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严格。如当事人在第八条中约定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即满足交付条件,但由于本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在交房时就不能仅仅满足竣工验收一项条件,而应满足更全面的“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长沙市去年的一个案例中,某楼盘因为在交房时未能取得消防验收而被法院裁决延期交付房屋,判令给付购房人逾期交房违约金。

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3、《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其他需说明的问题。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4、购房人不接受房屋的特殊约定:

在各个楼盘交房的过程中,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就是部分购房人消极对待接收房屋。原因有很多,如购房人对房屋的某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购房人不愿按期支付购房尾款或维修基金、购房人不愿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等等。如果购房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下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接受房屋,就会给开发商造成被动。因此,一般情况下,有经验的开发商会在本条款的空格处加上一句常见的约定:“入住通知送达七日内未接受房屋的,从第八日起视为房屋已经如约交付,房屋的风险归买受人承担,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

全部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产权瑕疵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的两种情形: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释义]本条是用于约定开发商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本条款是对开发商承诺的合同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设定的违约责任标准。因此,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查阅附件内容是否具备,是否明确、具体。

2、按照示范文本的建议,由开发商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是一种买卖双方都能接受的违约救济方式,亦具备公平性。但该约定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安装费用的承担、拆除费用的承担、价格的确定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的约定。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期限及其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费用承担问题:

由于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燃气等公用配套设施均属于垄断行业的企业收费项目,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时就应当注意签约的技巧问题。如某房地产开发商在签约时特别注明“燃气前期建设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开通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但长沙地区的天然气由新奥*气公司提供,该公司直接按户收取“天然气工程建设服务费2430元”。这家开发商只能老老实实的贴付了该笔价值近200万元的款项。

类似于公用垄断企业的“初装费”、“建设服务费”、“入网费”、“工料费”“开通费”等不规范的收费名目,开发商在拟定本合同之前应当根据当地各家公用垄断企业制定的收费政策预设条款防范风险。同时,在与购房人洽谈合同时将各项费用一一列明,也更能做到让购房人明明白白消费,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

2、在合同中注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期限对于买卖双方均有益处。

基于公用垄断企业的强有力优势地位,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人都处于绝相对弱势。根据不同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设定合理期间履行合同对于买卖双方均有益处。如长沙地区某电信公司在开发小区建设过程中虽然预埋了以太网的基础线路,但并没有预置当栋的服务器。只有小区内申请开通以太网的业主达到一定比例的情形下方才设置服务器,开通以太网上网服务。开发商如果在合同中承诺在交房时保证以太网的使用,就不仅是骗人,而且在骗己。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关于产权登记及其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本地现状及对开发商的建议:

就长沙本地的现状,正常情形下从交付房屋到权证发放需要6-12个月的时间。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3点:部分验收项目是在交付房屋之后进行本地不实施房屋面积预测制,而适用房屋面积实测制。只有开发商将楼盘建成之后,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所属的测绘部门才开始房屋面积测定,相对时间顺延。整体办证顺延。

就上述情况,建议开发商在对本条款进行约定时,适当延长权证交付期间,以避免因权证不能及时到位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取得权证的常见原因:

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者不能按期办理房地产权证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人的原因。对开发商而言,如下主要原因都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1、项目未经立项批准的2、项目未取得规划审批的3、房屋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大产证的4、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5、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6、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对购房人而言,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主要原因如下:1、购房者没有交纳相关的税费2、没有提供房屋登记发证机关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3、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但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的。

4、违约救济模式:示范文本中要求购房人采取一种2选1的违约救济模式,即或者选择退房,或者选择不退房。又因为合同终究要过开发商这一道关,购房人最终往往被迫选择了第2项―――不退房。

是不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明了“不退房”的条款,就一定不能退房了呢当然不是,只要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购房人仍旧可以单方行使主张退房的权利。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关于商品房保修责任的约定。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共用部位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本条款的约定属于无处分权的主体之间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约定,出现在全国性的示范文本之中实在不应该。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楼宇命名权、小区命名权这些权利均是不动产所有权衍生而来,当所有权掌握在开发商手中时,这些权利属于开发商当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业主之后,这些权利就归全体业主共同享有且不可分割。任何一个购房个体都无权将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楼宇命名权、小区命名权进行处置,更不可能在不受开发商影响的情况下达成所谓的一致。

2、“买顶层送屋顶平台”属于无效条款。

屋顶平台或称晒台、露台,是指供人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有围护无顶盖的台面。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异产毗连房屋的毗连部分,往往既是某个业主享有专有所有权的建筑单元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与其他业主共有的一部分。这个毗连部分同时具有专有及共有的属性。屋顶平台,它不仅是下层单元的“盖”,还是整栋房屋的“顶”,而且平台上半部分及其上部空间不属于下层单元,具有整栋房屋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属性。从结构上分析,屋顶平台是房屋建筑最上层的外围护构件,起着覆盖,遮风挡雨、排除雨水积雪和保温隔热的作用。此外,屋顶平台在风力等自然力的作用下,还具备一定的承重作用。从功能上看,屋顶平台是整栋房屋的屋顶,对整栋房屋的消防疏通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是必须的消防安全通道。从所有权的角度出发,商品房在未经出售之前,房屋归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出售之后,归房屋受让的业主所有。由此,屋顶平台的原始所有权人应以此而推,即商品房在未经出售之前,屋顶平台的所有权人为开发商商品房在出售之后,屋顶平台的所有权人为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不可能成为屋顶平台永远的主人,它终究是要将权利让渡给全体业主的,在此情形下,他就无权对屋顶平台的使用权加以处置,甚至将屋顶平台使用权当成是一种商品加以买卖盈利。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使用用途的约定。一般空格中选填居住、办公、停车、商用等事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释义]本条是关于争议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仲裁与诉讼的比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可以选择向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对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除了诉讼和协商之外,还可以申请仲裁,但仲裁的前提是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对此我国仲裁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通常情况下选择了仲裁就排除了诉讼的适用。我国仲裁法第62条规定,仲裁的裁决同法院的判决一样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的优点,主要在于快捷和公正,因为仲裁委请的专家往往都是本行业的资深专家和教授、律师等,地位非常独立,公正性和专业性都很强,而且是一裁终局,即裁决一旦作出,直接进入生效时间,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的,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所以在时间上比诉讼更快。但是仲裁的缺点主要是费用可能比较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仲裁方式,必须明确由哪个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关于补充协议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基于示范文本的相对滞后性,建议开发商在拟定《补充协议》时充分考虑下列条款:

1、关于按揭贷款客户的特别约定

买受人在申请办理按揭贷款过程中,除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办理按揭贷款所需资料外,还必须积极配合,按照贷款银行要求和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统一办理各项签字、见证等手续,并在银行初审合格时交清所有按揭费用。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45日内仍不能办妥银行按揭贷款,则构成重大违约。出卖人有权解除买受人按揭贷款的申请,并可要求买受人改变付款方式,如买受人仍无法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出卖人为买受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期间,买受人必须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三个月以上不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买受人为房屋投入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2、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机构的约定和前期物业管理费标准的确定

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______/月.平方米,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年】【半年】【季】收取。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地上停车费__________、地下停车费__________。

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五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3、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的约定。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出卖人应当自接受买受人所交款项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共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26

卖方:

联系方式:

买方:

联系方式:

卖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买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号楼,东单元六楼东户,主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水电暖及通信设施均齐全。

1、甲方自愿将房屋出售给乙方

2、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已向乙方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及其他基本状况,且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双方公证人系与双方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且对该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清楚明确。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的成交总价格为元整。该价格包括附属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转让费用。

第三条:房屋付款及过户等相关相应费用的缴纳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房屋总价款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同时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完全占有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预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需无附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过户费用应由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向相关部门交付

3、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各项未结费用应有甲方承担。

5、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在甲方的协助下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进行验收,完成上述各项后,双方签署交付单,确认完成交付

6、待房产买卖手续办理完后,水表、电表、煤气表、天然气表、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更名手续应由甲方协助办理。

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公司职工房产手续尚在集中管理中,自房屋交付至正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尚需一定时间,合同双方对此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2、自房屋交付至办理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期间因法律、政策造成前述税款和费用的增减以及房价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合同双方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当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该房屋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乙方,乙方对房屋现有状况做了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4、由于本房产系公司职工集中管理的房产,甲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该房产时,公司规定的允许甲方享有的关于该房产的一切福利转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向乙方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公司和相关其他部门要求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转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5、由于本房产系公司职工集中管理的房产,甲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该房产期间,若公司要求或允许置换房屋,该房屋所享有的置换福利应由乙方享有,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置换,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6、本合同未进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纠纷。如该房有设定抵押或被查封等限制产权转移的情况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前解决完毕如甲方不能及时解决上述问题,由于甲方个人原因致使房产不能过户或者出现诉讼纠纷,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损失

2、在乙方要求且条件允许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协助乙方办理,在双方确认可以开始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不能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对双方约定的房屋转让款、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无异议,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视为该方违约,该方须向对方赔偿损失

4、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拒绝付款的则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该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规定的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无异议,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该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在公证人的公正下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自买卖双方及双方公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及双方公证人各执一份。

第八条: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在双方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报房产管理部门。

第九条:甲乙双方及双方公证人签章: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卖方公证人签章:买方公证人签章:

附属合同

甲方售出房产的房产证明表示该房产的现有储藏室应为号储藏室,该储藏室甲方父母正在使用,由于储藏室的所有权在房产证明上无法更改,现甲方与乙方协商将同楼的号储藏室与本房产的号储藏室交换使用一段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此储藏室整理完毕后,即可换回储藏室使用权,在交换储藏室使用权期间双方不得干预另一方对自方享有使用权的储藏室的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向另一方索要费用,若期间公司要求或允许置换房屋,乙方享有房产证明的现有号储藏室的置换福利,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特此证明!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卖方公证人签章:买方公证人签章: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27

原告,男,汉族,生于1957年9月7日,住济南市历*1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电话:。

原告,女,汉族,生于1957年4月9号。住济南市历号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

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住所地济南市经五路小号,电话:0531-。

负责人:王振宇

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电话:0531-。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签订房屋买卖的合同无效。

二、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298491元及利息(以购房款298491元为基数,自付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三、本案诉讼费及其他与诉讼有关的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系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20xx年5月14日,原告、与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编号:),合同约定:两原告购买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将要建设的商品房(房屋面积共约122.27平方米,车库约20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元,两被告应于20xx年5月14日向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支付首期购房款161098元,剩余房款由两被告办理银行按揭,被告应于20xx年5月1日将房屋交付原告使用。原告方依据合同履行了付款义务,但是被告方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却迟迟不履行合同,并以各种理由推辞。

后经两原告调查得知: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所预售给两原告的商品房至今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至今也未建成。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的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如所诉!

此致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28

甲方(卖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产权自有的房产出卖给乙方的事宜,约定如下:

一、房产概况:

本合同约定房产位于 ,房屋结构为 ,位于 层, 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

二、房产交易价款:房产价格总价为 万元(大写: )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以 (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先期购房款 万元(大写: )人民币。

2、剩余房款 万元(大写: )人民币,于甲方将房屋所有钥匙及证书并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时支付,支付形式为 (转账或现金)。

3、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后均要向乙方出具收条。

4、若该房产能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应当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四、购买房产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 方承担。

五、甲方承诺:

1、本合同约定的出卖给乙方的房屋,甲方保证在交付乙方之时该房产没有任何产权的争议,该房产不存在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该房产没有设定过任何抵押担保,该房产没有任何其它形式纠纷。同时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具的所有文件、单据及涉及该房产的一切单证、物件均真实有效。

2、自本合同签订乙方依照合同约定方式将购房款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先期购房款 万元(大写: )时起,涉及该房产的所有拆迁补偿所得(包含拆迁补偿款及拆迁方给予被拆迁户的其它优惠条件)均归乙方享有。在涉及拆迁补偿的相关事宜中,甲方应无条件的配合乙方办理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书。但甲方与拆迁方签订的'所有法律文书,必须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方可签订。若未能在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签订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在拆迁方通知领取拆迁补偿款时,若通知甲方,则甲方不得私自领取,必须通知乙方并与乙方一起领取后归乙方所有;若通知乙方,则乙方单方可自行领取。

3、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先期购房款 万元(大写: )之时起,涉及该房产的所有权利由乙方行使,所有义务由乙方履行。

六、甲方应在乙方将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约定的先期购房款通过 (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同时将房屋及涉及房屋的所有产权证(包含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票据、全部房屋钥匙及与房屋相关的全部物件交付给乙方持有。

七、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若需变更必须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由双方共同约定并签字盖章后方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乙方交付了本合同约定的先期购房款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返还乙方所有交付钱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违约时本合同项下交易房产评估价总额同等数额的赔偿金(评估机构由乙方单方委托)。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十、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当事人每人均持一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XX月 XX日

村庄房屋买卖合同 篇2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本私有房屋买卖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 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 `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为 (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

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 ,

第二期支付 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借贷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 。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借贷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____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

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____日内搬离。

第六条私有房屋买卖协议中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 )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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