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买卖合同(汇编三篇)

大棚买卖合同(精选3篇)

大棚买卖合同 篇1

出售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现达成如下购买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四川省峨边县东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 栋 单元 楼 (以房屋产权证面积为准),出售给乙方,乙方经实地察看,对甲方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地产。

二、该房屋是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甲方与四川省川南林业局签订的《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协议书》编号 。)因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未办下来,所以甲方必须保证将此房的产权手续办理完毕结。

三、甲乙双方协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20xx年12月30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按市场价房款的两倍赔偿。

五、产权办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移转,提供相关证件,如甲方未提供证件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办理产权移转手续,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办理上述房屋产权移转手贯所需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交房时必须帮助乙方顺利拿到钥匙。办理双证时,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六、违约责任:以上责权,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任何一方违约,按市场价房款的两倍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按照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办理。过户时,甲方无条件提供一切手续,协助办理过户。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即具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全面履行该合同所规定权力和义务,当协议造成违约时由违约方的签字人承担违约责任。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大棚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售方):

夫妻双方:

身份证号码:

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所属资产出售给乙方。具体合同条款约定如下:

1、每栋大棚元。 甲方大棚位于亩。

2、交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以甲方出据为准。

3、甲方不负责乙方在生产经营中的水、电、气及其它相关生产资料供给,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4、该大棚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以交付之日起视为买卖生效。

5、大棚仅限于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生产使用,卖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及外形外貌。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它建筑物,国家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国家有权强制拆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如出现国家征地甲方应积极配合征地事宜,无条件予以签字帮助领取补偿款,如出现甲方不配合情况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费100000元。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大棚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 市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为 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 房屋为棚改房,选房卡编号为:NO: ,,小区验收单编号为: 号(NO: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以上款额已全部付清。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将落户于该房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四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房屋配户满三年时,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其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除本条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揭、抵押、租赁、税项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提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 (签章): 法定 代表人:

乙方 (签章): 法定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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