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采购合同(精选3篇)
购货方:(甲 方)
供货方:(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采购物名称:储物箱(塑料、大小两种规格)
单位:件(18个/件,单价为18元/个)
数量:300件
金额:97200元
总计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贰佰元整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及付款规定
(1)甲方必须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交定金货物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 10000元
(2) 甲方验收货物后以支票结算或以回款方式汇入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开具相应金额发票。
(3)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生产、检验、包装,确保产品质量。
(4)产品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及原包装完整无损。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和位置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到了合同规定的到货验收时间不能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延期违约金,支付合同总价的 3%。同时乙方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征得甲方同意或签字。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此而造成延误交货时间,乙方也应按上述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验收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交货验收时间亦相应延期。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甲方指定的法院进行调节。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等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备注:以上数量为合同期限内的预测数量,结算以实际订单总数量为准!
甲方订单由甲方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甲方对外经营部部门章方为有效订单。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两日内应当对甲方订单进行盖章确认并传真回复甲方。订单的传真件及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双方共同确认的样品为准,双方共同对样品质量予以书面说明。双方没有约定样品标准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或约定样品标准明确但低于国家标准的,以国家标准为准。双方没有确认样品的,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甲方预留乙方第一批货款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并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条款履行。乙方必须按要求时间送样合格。如果乙方未能送样、送样不合格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费用则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有义务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所有产品只有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企业能够作为促销赠品使用,乙方不得再提供给其他冰箱行业企业作为促销赠品使用,否则,乙方应立即停止向其他冰箱行业企业供应产品,同时,每发生一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四、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对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产品的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及费用的负担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包装应能保护产品、经受运输过程中的耗损,包装物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包装物上印刷图案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否则,甲方拒收并可要求乙方按照原图案印刷包装。若运输途中造成产品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其中外包装乙方需送样到甲方,甲方认可后方能生产。
六、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见订单(。
2.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应保证甲方需求,及时供货)。
七、验收
甲方使用现场验收(包括货到后当场验收及使用过程中验收)。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进行重新核定,或者要求乙方更换,直至拒收此批产品,若因此延误甲方使用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验收有较大争议时,可由甲方当地有关专业机构进行确认。甲方验收只是对产品数量型号进行表面验收,并不能因表面验收合格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保证责任。
八、结算方式
甲方在到货验收合格且税票经甲方授权人员签收确认后满15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期限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如承兑汇票到期日距甲方支付日少于6个月的,乙方要向甲方承担贴息,贴息利率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目前月利率0.4%)。
九、产品完整性、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自行生产的品牌产品、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并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以及抵押权、质押权等权利瑕疵,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因乙方产品侵权或存在权利瑕疵而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售后服务:本合同产品的售后服务由乙方按照国家“新三包”条例的各项规定执行。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如延期交货,每延迟一天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甲方仍有需要的,应如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50%的违约金。
3.若在甲方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延误甲方使用,或者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名誉损失的,乙方除应承担产品本身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每发生一起赔偿甲方损失5000元。如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有义务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指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时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海啸、雷电或战争。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短缺不应视为超出当事人合理控制的范围。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另一方可根据本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监察条款
甲方与乙方合作过程中,对于甲方和乙方内部部门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双方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有损合作双方利益的行为,甲乙双方将严惩不怠;同时欢迎甲乙双方及时举报、投诉。甲方监察纪检投诉专线电话及传真号码:_0551-2219039,乙方举报电话:__________。
十四、反腐条款
1.基于本合同的签订以及本合同的监察条款,甲乙双方明确知道禁止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的履行之前、之中、之后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个人利益等相关制度。
2.在本合同期间内,如果甲乙双方有证据表明或者认为某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基于本合同的履行而通过贿赂、回扣等不正当手段从中谋取了合同之外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或者因此造成某一方的合同之外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甲乙双方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有义务向对方说明并配合对方进行相关查处工作。双方有权就该部分利益或者损失向某一方要求返还或者赔偿,或者在某一方对另一方的相应给付义务中直接扣除。
十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为确保合同的严肃性,不得对合同作任何的添加和修改,否则无效,如确需修改,双方必须书面商定;乙方向甲方提供17%增值税发票。
十七、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八、会签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20__年5月以前(或6月上旬内),向甲方交售大豆30万斤。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大豆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2、大豆的包装,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交(提)货方式: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大豆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20%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九条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甲方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