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买卖合同【通用3篇】

房屋认购买卖合同(精选3篇)

房屋认购买卖合同 篇1

鉴于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对房屋的具体情况尚无明确知情,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买受人支付元定金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销售许可: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买受人进行房屋预售应当具备并且已经具备如下条件:

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

2、出卖人已经办理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号码分别为:

3、经过房屋销售许可机构的批准,取得房屋预售(销售)许可证号码为

二、广告承诺:

1、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年月日刊登在报第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

2、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3、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

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合同标的:本房屋位于市区(县)路号楼层室,目前处于正在施工(或已经完工)的状态,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

房屋所在楼房共有单元层,买受人所购房屋以自然习惯计数处于单元层,朝向为。

四、购买过程: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希望购买的第楼户已经与其他买受人签订了买卖合同,致使买受人重新选择了目前本合同所约定的房屋;

如果买受人发现原选住宅的认购合同晚于本认购合同签订的日期,则视为受到出卖人的歧视与欺诈,出卖人应当向支付买受人的违约赔偿责任为每平方米支付1000元违约金,或总额不低于10万元的补偿款。

五、房屋面积: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墙体面积为平方米,分摊的共用面积为平方米。

六、房屋价格与交付:

1、基本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元;

2、价格稳定:出卖人承诺在认购合同签订后半年内相同户型的价格不得降低,同时亦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以多种价格中最低的价格结算价款。

3、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年月日,广告所承诺的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年月日。

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1、协商时间:双方承诺将于年月日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将于年月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合同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建设部示范文本的内容、出卖人提出的附加条款、买受人提出的附加条款、双方认为应当签订的其他条款;

3、买受人义务:如果出卖人有证据证明买受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销售现场并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4、出卖人义务:如果买受人有证据证明买受人或者代理人已经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销售现场,但出卖人未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5、无过错:如果双方均未同意对方提出的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或者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履约责任:

1、权利瑕疵:如出卖人在本认购合同签订前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将房屋出售或者抵押给其他第三人,则出卖人除返还双倍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的1万元损失;

2、买受人违约:如果发生买受人违约的行为,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元定金将归出卖人所有;

3、出卖人违约:如果发生出卖人违约行为,出卖人承诺将在三天内将买受人支付的双倍定金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买受人,否则每延迟一天将支付300元违约金;

4、双方均未违约:如果双方未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达成最终协议,则出卖人承诺将在三天内将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定金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买受人,否则每延迟一天将支付500元违约金。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双方签字盖章且买受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出卖人:买受人:

出卖人代表:买受人代表:

年月日

房屋认购买卖合同 篇2

引导语:买卖合同的内容,即买卖民法典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其中卖方最基本的权利是请求买方付价金并取得价金的所有权;买方的基本权利是请求卖方交付货物并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屋认购买卖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房屋认购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商品房)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三、认购款乙方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该商铺属一次性付清款项,出卖人和买受人无任何争议。且在签订本协议时表示甲方已收到该款项。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____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____日内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到乙方,因此产生的不利于乙方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____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____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再补购房款。

四、其他约定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买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购房款,甲方不得将此房进行调换,同样甲方不得将此房另出售给其他人,否则将作为违约处理。

五、附则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认购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及配偶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 的购房权转让事宜,签定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房屋性质:

本房屋是由 开发建设、甲方单位组织团购的商品房,尚在筹建阶段。

二、转让金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将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所附带的车位、车库等附属设施)购房指标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分两次支付,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购房指标转让费人民币贰万元正(¥20xx0.00元);剩余人民币壹万元正(¥10000.00元)在与房产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承诺其拥有一个购买一套住房的购房指标及其出让行为合法有效,甲方将购房指标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将该购房指标再行转让他人。

2、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及时将有关购房信息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了解和掌握。甲方接到有关购房的各类通知或者要求后(如交款通知、领取文件、钥匙等),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乙方。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及时按照甲方单位及开发商的要求支付相应的购房款及申请办理房屋的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协助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产权证前办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名称变更手续,但甲方不承担相关手续费;除购房指标转让费、购房款、房屋配套费、税费及更名、过户手续等所有相关费用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其它费用。

4、甲方应当全力配合乙方办理该房产过户的一切相关手续。

5、当房屋建成并交房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两日内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

6、甲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办理该房屋产权相关的抵押贷款。

7、开发商向甲方交付房屋当日,甲方应立即告知乙方,并及时同乙方办理房屋交割手续。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当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购房指标转让费,及时按甲方单位或者开发商的要求支付购房款、房屋配套费、税费及更名、过户手续等所有相关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因该房屋所取得或享有的各项优惠福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面积的赠送和增加,房屋相关税费的减免)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借此要求乙方再行补偿。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书的更名、过户,乙方有权将房屋认购指标或者房屋转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干预及索取其他费用。

4、房屋价款以甲方单位公布或者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金额为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已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和该房屋的偿付能力承诺在双方还未完成对该房屋的产权交割之前不会中途退出该协议。

6、在乙方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前,乙方不得使用署有甲方姓名的任何证件用于其他用途。

7、甲方向乙方交割房屋后,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等与房屋使用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买卖合同更名和产权过户:

1、甲方尽力配合乙方变更购房合同买方名字为乙方的名字。

2、若不能以第1项方式进行时,则以甲方名义与房子销售方签订购买合同并办理产权证,乙方应负责支付所产生的费用、税费等。

3、若不能以第1项方式进行时,该房屋的购房款和税款以及乙方要办理银行按揭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但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义上的付款,真正的付款人实为乙方,因购买房屋而开具的收据发票以及其他材料甲方应交给乙方保管。

4、乙方为房子的实际产权人,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抵押、转让该房,该房也不因为甲方的债权债务以及其他任何行为受到查封、变卖等。

5、甲方尽可能配合乙方在办理房产证时办成乙方的房产证,如办为甲方的房产证,甲方应积极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在房屋未过户期间,甲方将房产证交给乙方保管。

7、在房屋未过户期间,如遇规划或政策性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到拆迁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乙方授意签署相关文件,所有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应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若不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登记、备案、交款、交房、过户等手续或又将购房指标再行转让他人,或者由于甲方工作调动而使购房指标取消,导致乙方未能购买该房屋的,视甲方违约,甲方除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指标转让费、购房款、房屋配套费及更名、过户手续等所有相关费用外,还要按房屋购买价与届时市场价差额计付乙方损失并向乙方双倍返还购房指标转让费。

2、在房屋选房、更名、过户等过程中,由于乙方不能按时交清房款及手续费等,造成房屋不能顺利选购、更名、过户,甲方不承担责任,且不退还购房指标转让费。购房款及其它已支付款项返还给甲方后,甲方应在一周内返还乙方;

3、若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单位及开发商因素导致房屋停建,则甲方应在一周内退回乙方购房指标转让费。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它款项,甲方单位或者开发商返还甲方后,甲方应在一周内返还乙方,甲方向乙方承担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其它款项连带清偿责任。

4、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团购房最终未能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取代甲方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

1、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甲方还向乙方提供工作证和结婚证的复印件、购房指标证明原件和团购文件等,届时乙方出具相关收据给甲方。双方均不得将以上证件和提供给第三方。

2、由于目前该房屋所属小区具体房价不明确,甲、乙双方均达成合意,双方均不得以日后价格波动为由要求对方重新确定购房指标转让费价格。

3、本协议签订时,已经过双方配偶及成年子女同意。

4、本协议不得公开。

八、未尽事宜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该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共五页,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见证方留存壹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配偶签字: 乙方配偶签字: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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