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订购加工一批石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的
第二条 质量验收:
1、乙方必须在货到前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的合格证书并加盖乙方货厂家的鲜章。质量等级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书,经甲方和业主检验合格后再进入施工场地(可先提供传真件);
2、石材的质量必须符合能适合建筑室内装饰的行业标准. 3、产品送达至合同约定地点后,甲方有权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 3 日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提供产品,乙方承担费用及工期延误的损失。甲方对产品的签收不视为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的认可,只有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视为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实际数量按甲方提供尺寸,货到现场后,实际收方计算为准。
2、运输途中损坏由乙方负责。
3、货款支付:
(1)本合同签定后预付定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
(2)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甲方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2年满后甲方内无息返还。
乙方应于办理首次付款前提供全额发票及银行账户、付款资料。
第四条 交货时间
首批货乙方应于 20xx 年 元 月 15 日将货运至甲方施工现场。
全部货必须在 20xx 年 元 月 20 日运到现场。到货品种的顺序乙方应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协商,乙方供货时间应不影响工程的进度。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新产品检验报告书、新产品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料。
2、产品花色、品种、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施工时间,乙方应付甲方每天1000元违约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质量(增加品种和数量除外),应与乙方协商调整。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如乙方还未加工的部份,乙方应予退货。
第六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发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申请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订购加工一批石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的
1、产品品牌、名称
2、数量及规格
实际数量及规格尺寸,由甲方(石材幕墙班主)提供确定。
3、质量(技术指标)
产品质量必须为优等品,厚度保证在2.8—3cm.为粗糙的荔枝面,人工打磨,颜色为“中国红”,色差要一致,最低要达到90%的色差率,无杂质,无黑点,色度要越深越好,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绿色标准、色泽及感观质量以样品为准,货到现场由甲方、业主、监理共同验收。
4、单价:
每平方210.00元。加工费按每米7元(背倒,异形切割)。
第二条 质量验收:
1、乙方必须在货到前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的合格证书,质量等级证书,质量检验报告书,经甲方和业主检验合格后再进入施工场地(可先提供传真件);
2、石材的质量必须符合能适合建筑室内装饰的行业标准.
3、甲方和业主在货到时进行质量、颜色初步验收,查验本条1、的品牌按甲方确定的样品: “中国红”荔枝面。必须达到质量要求 数量(大约): 按图纸甲方提供
第三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实际数量按甲方提供尺寸,货到现场后,实际收方计算为准。
2、运输途中损坏由乙方负责。在全部供货完成后甲方一次性补给乙方石材损耗1.2万元。
2、货款支付:
(1)本合同签定后预付定金 10 万元;(大写): 壹拾万元
(2)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支付每车材料款90%,不含加工费,扣预付款2万。
(3)余款在石材供完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不负责石材的税票和下车费。
第四条 交货时间
首批货乙方应于 20xx 年 12 月 28 日将货运至甲方施工现场。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新产品检验报告书、新产品等级证书。
2、新产品花色、品种、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施工时间,乙方应付甲方每天1000元违约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质量(增加品种和数量除外),应与乙方协商调整。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如乙方还未加工的部份,乙方应予退货。
第七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申请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的职责后自动失效。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 乙方: ( 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施工负责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订货方: (甲方) 订货时间: 年 月 日 供货方: (乙方)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产品。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共计货款为:
一、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剩余10%尾款在甲方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计人民币 凭产品验收合格单支付支票或现金结算。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按量安全交货,如因交货时间延误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交货地点:
四、运输方式:乙方所供瓷砖的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即动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及司乘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和加工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 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九、其它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的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