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买卖合同(3篇)

医用耗材买卖合同(精选3篇)

医用耗材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购销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供销渠道,医院根据临床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或议价的形式,向乙方采购所需产品。为确保产品质量,保证临床医疗安全,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供货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范围、品名及价格等

乙方为甲方提供各类耗材共计 种,所供医用耗材具体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厂家等以双方集中招议标结果为准,并附清单。计划外产品采购以双方临时议价为准。

二、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乙方对所供医用耗材应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甲方采购中心下达的月采购计划应在 天内供货到位,临时采购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急诊或急救耗材必须保证随时下达计划随时供货,不得因供货不急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

2、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必须事先送达甲方库房(设备科)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医院非常规备库材料和非正常上班时间的急诊、急救(含手术)材料的供货,送货单必须由使用科室主任或负责人签收后再办理入库手续。

3、医用耗材的运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三、资质保证:

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具有: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委托授权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证

进口医用耗材须有进口医用耗材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书。乙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的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有效期限不低于1年;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质量承诺,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正常途径供货并办理入库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发票,按医院财务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相关资证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采购中心办理更新备案。

2、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符合政府相关采购、销售管理规定。

3、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为符合国家医用耗材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确保临床医疗安全。

4、乙方出具的发票必须为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

5、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价格不高于政府招标价,有多个价时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6、乙方须备足货源,确保按上述时限要求及时供货、不延误甲方临床医疗工作;

7、乙方需在甲方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

8、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付款规定及时办理乙方货款的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时,如未遵守上述“五:1、2、3、4、5”的款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品种的采购并有权终止本供货协议;如导致甲方被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查处,乙方须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2、乙方如逾期供货给甲方临床医疗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时,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所有供货业务关系。

3、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的,出现公司业务、财务被不法侵害时一概与甲方无关。

七、因质量为题而发生的争议,由医用耗材监督管理局做出质量鉴定及省、市医用耗材检验所检验,该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本供货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即从x年xx月xx日起至 年xx月xx日止;如在合同期间,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甲方需对乙方所涉及的供货品种重新招标并确定了新的供货商,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如乙方为因非违约而被甲方终止供货业务关系,甲方应优先邀请乙方参与投标。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原与我院(含各分院、社区诊所、卫生所)所签耗材供销协议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十一、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医用耗材买卖合同 篇2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生的中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仅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次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内的医用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配送服务。

第二条 产品、价格、支付方式:

2.1 乙方按甲方需求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产品目录详见下表:

2.2 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应占中标产品保质期二分之一以上。

2.3 乙方所提供医用耗材的备货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处备货。

2.4 乙方需提供医用耗材的备货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处备货。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每月根据乙方当月的实际采购量付款,每月贰拾日对账并进行书面确认,甲方根据书面确认的对账单据在当月最后一个周末的周

三结算付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时间。

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为: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技术标准

本合同项下所供产品的技术标准应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一致。所供产品(包括其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布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实施的标准,若没有国家标准则适用部颁标准,若没有部颁标准则适用行业的其他标准。

第四条 规格及包装

4.1 乙方交付产品的规格应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一致。

4.2 计量、数量单位应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乙方企业自行制订的计量、数量标准不适用本合同。

4.3 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医用耗材应使用乙方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医用耗材均应提供适当额外包装,以防止医用耗材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传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医用耗材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第五条 交货及验收

5.1 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供货后最迟一周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紧急用产品需24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5.2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住所地,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收货地点(住所地)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5.4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有权拒收或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十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6 甲方的库存耗材(中标前的库存不在本范围之内)有效期满时,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库存耗材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 服务与保证

6.1 甲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失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

6.2 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例如甲方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6.3 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科室提供回扣、佣金或者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能够以金钱利益评价或者计算的商业行为等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 质量及安全约定

7.1 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7.2 如果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因质量问题或者设计瑕疵/运输瑕疵,在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如果患者向甲方主张权利,在甲方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产品质量检验结果以省、国家级质量监管部门鉴定报告为准,若经相关省、市级医疗主管部门鉴定为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7.3 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果遇国家新的标准出台并实施,应以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7.4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来源合法,并已经国家相关机构或部门检验/认证,如果属于国外进口产品,乙方承诺在向甲方提供货物时已经办理完毕货物进口的全部手续。如因乙方没有履行该保证义务,造成需方(甲方)财产及声誉上的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或甲方书面同意的任何延期内交付中标产品,或者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8.3 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连续或者半年内累计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4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货款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9.1.2 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2 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 甲方发出订单通知后乙方拒绝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拒绝供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还应继续履行供货义务,甲方因上述原因而通过其他途径购买医用耗材所增加的费用及其他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9.2.2 乙方逾期供货的,按逾期供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据此另行购买医用耗材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3 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因医用耗材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本条所指逾期供货是指实际交付合格医用耗材的时间迟于订货通知规定的最迟供货日期。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或附件或往来材料等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EMS、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快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快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或快递日期为准。双方更新联系人或经办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否则因此致使本协议相关文件无法正确送达,未通知方承当相应责任。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2.1 《中标品种通知书

12.2 《配送时间及伴随服务承诺表》(参见《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3.1 本合同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附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变更条款等在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才能生效: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2 就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签署权限,乙方确认的经办人为:_____________,乙方声明:乙方授权的经办人除对本条款约定文件内容具有签署、认可、确认的权利外,无其他任何文件签署、书面承诺的权利。对于所有超越本合同声明的授权权限而做出的行为,均视为个人行为,乙方将不予承认其行为效力。相关文件的生效条件如前所述:须甲乙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13.3 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之前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书面或口头承诺,同时任何对本合同或合同附件的修改、补充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满足本合同第13.1条有关生效条件的约定,否则不能生效。

13.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医用耗材买卖合同 篇3

_________为一方,与_________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用英、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关于_________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1.帐单4份;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3.明细单3份;;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_________方为_________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购方:____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售方:_________购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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