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出口商品购货协议(精选3篇)
_______________大学(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就_______________大学________学院(系)购置的________等设备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内容
乙方按本合同中确定的设备名称、型号与规格、产地、数量及配套内容进行供货,详细配置见《____购置清单》;乙方按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负责到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正常使用;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质保期内负责指导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在乙方完成合同明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按合同要求付给乙方相应的设备货款。
1.器设备购置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与规格
生产商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金额
2.合同总额是指设备到达_____大学指定地点、完成验收后的价格,其中已包含设备价格、包装运杂费(含保险)、工程费、安装调试费及相关费用。
3.合同总额为一次性包死价格,不受市场价格的变化和影响,在合同不发生变更时作为付款结算的依据。
二、包装运输要求
仪器设备的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满足航空、铁路或公路运输以及货物装卸要求,保证使用人收到的是无任何损伤的货物。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为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到货,货到后_______日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大学_________学院(系)指定地点。
四、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必须是合同规定厂家制造的、合格、全新、未曾使用的、且经过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并颁发了产品准销证的产品。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必须等同于或优于合同技术指标要求,并能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供应、检测、调试,确保产品技术指标满足使用要求。
3.产品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设备免费进行质保和服务。
五、技术服务承诺
1.乙方负责提供仪器设备相应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保修单、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以及运输装箱清单等。
2.人员培训: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维护、简单维修等。
3.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设备免费进行质保和服务,服务响应不得超出24小时。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1.设备到货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验收。在检查设备原产地、型号、规格、配置符合合同要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负责技术验收(乙方协助),验收以国内行业标准或合同文本仪器设备供货配置清单中描述的有关技术要求为准。
2.学校根据最终使用单位技术验收结果,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设备的最终验收。
七、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全部垫资,待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货款。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履约。合同履约责任只涉及合同甲乙双方,不考虑第三方因素。
2.乙方对所供产品出现的问题推委、拖延,24小时未作出服务响应,应接受甲方的合理处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以后参加学校竞标。
3.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设备验收以及验收前的外围配套等工作。否则,因此导致设备不能按期验收时,不能追究乙方责任;正常情况下应在设备验收合格后15天内按规定向乙方付款,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否则,每超过一周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款5‰的滞纳金。
九、其它事项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方双方对投标文件及承诺所选定的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补充内容,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 仪器设备技术配置详细清单(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执行有效期:合同签订后3个
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生产需要,需从乙方购得,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双方交换企业及产品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原件仅供查看,复印件用于留存。)
第二条
货款结算方式为:
第三条
货物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产品数量、单价及总货款以双方实际约定为主。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约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做好相关准备接受材料,组织卸货。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甲方交付产品;
2.乙方提供相关材料,组织装货。
第六条争议解决的办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先经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未尽事由,双方应当事先友好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材料,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购货方):
住所:
电话:
乙方(供货方):
住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的签订与公证方式
1.本协议中的网上公证平台特指由公证处运行、管理和维护的网上公证平台,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该公证处制定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2.本协议及其相关联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由甲乙双方通过国际计算机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各自使用由市公证处审核发放的电子证书(用以表明和确定各方身份),在网上直接签订。
3.市公证处的网上公证平台,通过对签约双方或多方使用电子证书的验证,对各方的签约行为进行实时公证并核发公证编号,并将公证编号及签约内容存储备案;同时将公证编号通过互联网实时反馈给各签约方。
4.市公证处的互联网网址(URL)为: 。
二、本协议的基本内容
1.甲方通过其经营的网站将乙方合法商品对外进行出口销售。
2.乙方通过互联网经网上公证平台公证向甲方提交在网上销售的合法商品信息,确定本协议的年交易规模(年度交易总金额上限),确定单项商品的年度交易总量。
3.甲方基于本协议接受乙方使用电子证书提交并经过公证的《商品报价单》的全部内容和对已经提交给甲方的商品信息的修改内容,甲方在使用或公布该内容时,不能对乙方提交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加工(甲方只使用乙方提交的最新内容)。
4.乙方通过互联网对已经提交给甲方的商品信息进行修改,并对修改结果使用电子证书加以确认。
5.乙方在签署《新商品出口商品购货协议》时,以确认书的方式作出承诺,对甲方基于本协议及乙方《商品报价单》产生的《购货商品订单》以下简称《订单》和《购货商品订单生效书》以下简称《生效书》予以全部接受,并出具《购货商品订单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该确认书随本协议统一签名公证生效,不再单独签名公证)。
6.《新商品出口商品购货协议》文本部分、《购货商品订单》、《商品报价单》、《购货商品订单确认书》、《购货商品订单生效书》共同构成本协议,上述文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只执行由《生效书》确认生效的《购货商品订单》。
三、担保条款
1.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公司)为甲方向乙方提供供货方交易保证金担保,由公司向乙方出具《新商品出口商品交易履约交易保证金担保单》。
2.甲方委托公司为甲方向乙方提供付款担保,由公司向乙方出具《新商品出口商品交易履约付款担保单》。
3.公司仅对《购货商品订单》项下批量采购提供付款担保,对样品采购不提供担保。
4.公司对《购货商品订单》项下商品的质量及质量问题引起的付款纠纷不予担保。
5.公司《网出口商品交易履约交易保证金、付款担保条款》作为本协议附件随本协议统一由乙方签名公证,不再单独签名公证。
四、产品质量责任条款
1.乙方在网上销售的出口商品质量必须是符合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的合法商品(产品)。
2.乙方承诺承担由于其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货物交割方式及公路货物运输保险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订单》将甲方购买的商品委托当地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公司)完成商检、出口报关手续后进行出口运输。乙方将货物交中货公司后,填写《新商品出口货物发运交割单》(简称《交割单》)并签章,乙方对《交割单》上所载明的商品数量和品种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上述出口报关费用、商检费用、运杂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将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乙方对由于其不适当或不良的包装所导致的任何破坏和损失负责。
4.乙方须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尺寸、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5.乙方在装运期限前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运输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包装材质等信息。
6.乙方同意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市分公司为乙方出口的货物提供从乙方工厂或货物所在地至货物出口启运港口的公路货物运输保险(保险条款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行条款执行),该保险受益人为乙方,甲方为投保人,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单自乙方将出口货物交给当地中货公司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邮寄给乙方。
六、退税条款
1.本协议中的退税款是指出口商品符合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由甲方在市国家税务局办理退税事宜,并已取得的退税款。
2.甲方在取得退税款前不向乙方垫支退税款。
3.甲方不承担因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更导致的无法取得退税款责任。
4.出口业务取得的每笔出口退税款项,由甲方扣收该款10%部分后将所剩款项汇入乙方账户。
七、交易保证金条款
1.为保证本协议的执行,乙方按其确定总交易额的4%交纳交易保证金。
2.该保证金汇款时必须在银行单据上注明本协议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3.该保证金使用期限和本协议有效期限相同,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企业活期存款利息)归乙方所有,本协议自然结束或提前终止后随同交易保证金余额(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发生违约,甲方将扣罚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一次退还乙方。
4.乙方交易保证金循环使用,可根据业务需求追加交易保证金。
5.本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交易保证金汇至由 公司提供担保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八、交易费用、货款条款
1.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购货商品订单》货款总额 %的金额作为交易费用。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第九条付款及付款期限条款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购货商品订单》向乙方支付该《订单》货款总额 %的货款(扣除 %的交易费用;如乙方发生违约按违约处理条款处理)。
3.甲方支付给乙方货款的结算方式
(1)境外购买方支付给甲方《购货商品订单》项下的货款为美元。
(2)以上货款汇入甲方账户后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汇成人民币。
(3)甲方将以上结汇后的人民币货款按约定汇入乙方指定货款账户。
九、付款及付款期限条款
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即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将货款汇至乙方注册资料中提交的银行帐号:
1.乙方按甲方《购货商品订单》要求的地点、期限、商品品种(指商品品名、规格、型号,以下同)、数量完成全部货物出口发货手续,如因承运人原因(车、船期变化)而导致交货期限变化,乙方的交货期则以甲方传真给乙方的交货期限变更通知书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单据(见本协议票据条款)。
3.甲方的境外购货方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异议及索赔要求。
4.甲方的付款期限为中货公司《新商品出口货物发运交割单》载明交割日期60天后的14个工作日内。
十、票据条款
1.乙方在甲方付款期限前 天将每笔《订单》全部的增值税票、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缴款证明,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新商品公司。乙方须在增值税票右上角空白处注明相应的《订单》编号,否则将被甲方作无效增值税票退回。
2.乙方应保存中货公司《新商品出口货物发运交割单》,以备核查。
十一、违约处理条款
1.乙方未按《订单》的约定发货(包括因乙方未及时下载甲方《订单》和《生效书》而造成的未发货),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按《订单》货款金额的 %扣收违约罚金,判断乙方是否违约的标准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市分公司出具的保险理赔协议中确认的发货地点、期限、商品品种、数量。
2.甲方付款期限内未将符合付款及付款期限条款的《订单》货款付给乙方(以付款单据上的银行付款戳日期为准),乙方有权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除支付《订单》货款总额对应的 %货款项外,再支付货款总额 %的违约金给乙方作为赔偿。
3.因乙方原因未按《购货商品订单》内容及约定发货而造成甲方商业利益受到损失,除扣收《购货商品订单》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商业利润受到的损失部分。
4.乙方在《订单》约定发货日期之后发货,仍然视为违约,如果《订单》的境外购买方不接收乙方货物,乙方无权获得相应的货款,并自行处理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订单》的境外购买方接收乙方货物,乙方仍可获得《订单》一定比例的货款,《订单》货款金额 %的违约罚金仍从乙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收,乙方可获得货款的支付比例、时间由甲方确定。
5.由于乙方发生违约,甲方的境外购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退货时,甲方可协助乙方将货物运回,相关运费等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前支付。
6.乙方同意,判定乙方未按《订单》约定的发货地点、期限、商品品种、数量供货的行为是否违约的依据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市分公司出具的《理赔通知单》。
十二、协议终止条款
1.乙方履行完甲方已发出且生效的全部《订单》约定的交货义务后,根据乙方要求可终止本协议。
2.当乙方发生多次违约或多次因商品质量问题,给甲方或境外购货方客户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有效期限到期,如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协议自然终止。乙方仍须履行协议终止之日前生效的《订单》约定的交货义务。
十三、其他条款
1.乙方
(1)使用公证处的电子证书通过甲方网站向甲方提供供货商品的基本信息《商品报价单》(包括商品名称、商品品牌、商品规格型号、产品说明、商品交货港口即最近一个可通过货运有限公司完成报关交货的一个港口、该商品离岸单价(批量采购价)、商品样品全球统一单价(以美元报价,包含中国邮政EMS国际货品特快专递为方式的样品邮寄费)、商品最低起批量等信息)等资料。《商品报价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完成网上报价后必须把所报商品的彩色照片寄给甲方,在照片背面应标明该商品的厂家生产编号、名称、规格供等信息,注明供货商注册编码,并加盖合同章或公司章。
(3)乙方在寄出样品后45日内,保证其销售的货物与该样品具有相同的质量品质,否则甲方有权依此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索赔。
(4)乙方有责任每天通过国际计算机互联网访问网站并及时下载《订单》和《生效书》;由于未及时下载而导致乙方发生违约,此责任由乙方自身承担。
(5)如乙方未按《订单》约定的地点、期限、商品品种、数量向货运有限公司交货,则视为乙方违约。
(6)乙方有权对甲方发布的乙方商品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价格信息等)进行修改并电子签名经网上公证平台公证后提交供甲方发布。
(7)乙方对其供货商品进行调价后一小时内,仍接受以甲方采用调价前价格向乙方递交的《订单》。
(8)如果乙方有网站,应该将在网销售的商品在乙方网站上加以宣传,在宣传时要标明该商品在网的销售编号(应用码)。
2.甲方
(1)甲方按乙方交纳保证金中可用金额确定单笔《订单》货款金额。
(2)在取得退税款前不向乙方垫支退税款。
(3)甲方不承担因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更导致的无法取得退税款责任。
(4)同意乙方为宣传双方企业、销售其自身产品对甲方网站进行善意链接。
(5)新商品公司转交给乙方相关境外买方索赔凭证(索赔书、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市分公司的《理赔通知书》)。
(6)对于乙方因数量和品种不符而发生赔付的部分商品的处理方式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如乙方同意支付相关退货费用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有关退货事宜。
(7)乙方对外办理贸易融资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书,将该《订单》项下的货款支付给乙方的指定收款人。
(8)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书面的《新商品出口商品购货协议》、《购货商品订单》、《生效书》等文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将上述电子文件打印并盖章后交寄乙方。
3.样品采购:基于本协议甲方采购乙方商品的样品时,甲方向乙方发出《样品订购清单》由甲方发布在网站上由乙方下载后,乙方按《样品订购清单》内容要求以甲方名义邮寄样品给甲方境外的买方,为保证交易顺利进行及甲乙双方和境外买方的共同利益,乙方应采用中国邮政EMS邮件快递方式邮寄样品,甲方凭乙方提供中国邮政EMS样品邮寄凭证(应注明新商品样品清单编号)、商品销售发票向乙方付款,按人民币结算(按中国工商银行当日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现汇买入价折算)。
十四、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通过 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对其电子签名并取得公证编号时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购货方)(盖章): 乙方(供货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