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维修工聘用合同(推荐三篇)

汽车修理厂维修工聘用合同(精选3篇)

汽车修理厂维修工聘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如下房屋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要求经营内容:汽车修理

三、乙方在租赁房间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房屋现有的设施,若因经营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必须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不得经营违反国家及地方法规的任何活动,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经营中且符合甲方租赁管理要求的经营内容,否则甲方随时可解除合同,其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自负。

四、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管理费、办证费用、环保费、房屋维修费)及门面三包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标准及付款方式:乙方租赁甲方第一款土地房屋年租金的标准为15000 元。签定合同之日付清租金。

六、租赁期限: 20xx年7月 5日至20xx年 7月5日止,到期后乙方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给甲方。甲方不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发生任何费用,续租时以乙方优先,乙方若需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续租权利。

七、其它:

1、甲方提供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必要的水、电供应及房屋维护管理责任,乙方应予配合。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保持整洁的门面形象,以共同维护甲方工厂形象。若有违背、甲方可随时解除此合同。

3、乙方若不按时交纳甲方房租、水电费(水电费价格按公司每月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等费用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租赁资格,解除此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将出租房屋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

5、乙方要遵守甲方门卫的安保管理,并支付双方协商后的安保费用。

6、租赁期间, 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收回土地房屋时,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八、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汽车修理厂维修工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岗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我汽车修理厂维修工作为 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时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年 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工作时间:每天早上八点正式上班。

第四条、工资待遇

(一)乙方工资按照甲方工资制度实行。

(二)乙方(铜工、漆工、机修工)除掉材料费后按提成分50%的修理费。

(三)乙方每月付给甲方伙食费(____元)。 第五条、工作规定

(一)场内的生产,由于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工具、设备、配件损坏,余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二)场外与工作无关,私自外出而发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合同期间不能私自离开逃跑,逃跑者由修理厂罚款20xx元,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业。

(五)乙方不能使用任何药品。

(六)乙方不能偷盗场内的任何财物和金钱等。

(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

(八)乙方晚上12点以前必须回到修理厂休息。

(九)乙方不能透露修理厂的秘密。

第六条、甲方责任

甲方不能拖延乙方的工资,由每月的月底付清乙方。乙方若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必须尽量帮助解决。

双方应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望双方共同遵守。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修理厂维修工聘用合同 篇3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同上(如果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同上(如果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及经营地址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由甲负责进行工商登记。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如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为本地特色小吃。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月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元,占投资总额的%;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元,占投资总额的%;丙以现金出资元,占投资总额的%。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各占投资总额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以按出资比例为依据分配。

(二)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按出资比例依据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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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_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_________________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作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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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一条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2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鄞州人民法院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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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需要制定本合伙企业章程、财务管理、营销或其他具体制度的,在本协议的约束下,另行协商制定。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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