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冲压厂生产线组长聘用劳动协议书(精选3篇)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为高级顾问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_______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高级顾问,提供专业咨询、策划、项目开展等专业技术服务。
二、聘用时间。为期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每______年一签,每______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甲方每______月支付______元作为乙方的顾问费,并每______月支付的午餐补贴券给乙方。
四、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_______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五、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聘用方:
受聘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部门从事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年。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日为发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受聘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七)受聘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聘方必须为受聘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人对聘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二)受聘人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享受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受聘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受聘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产;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聘用方:
受聘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湖南宏鑫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 )、《长沙市劳动合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循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起至 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2、若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甲方出资培训的,须按甲方相关制度或双方另签协议规定延长为甲方服务的期限。
3、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给乙方的工作岗位是 。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能力及工作业绩,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并服从调入单位之领导的管理。
3、乙方应努力完成甲方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或经营目标,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2、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时间。
3、 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
第四条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支付给乙方年薪/月薪(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每月(人民币) 元。
2、如出现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情况,甲方则按调整的岗位支付乙方的薪金。
3、甲方根据本市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
4、甲方有权依照国家规定、企业效益和乙方业绩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
4、 乙方享有甲方规定的有薪假期。
5、 在本合同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工医疗,乙方享有长沙市政府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第五条 劳动纪律、奖励和处罚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定的工作程序、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技能,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 甲方根据乙方的表现和业绩给予表彰、晋级、加薪等奖励。
4、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纪律规定和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所列第2、3、4种情形,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或解除合同的处分。
第六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条件
1、 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 本合同期满,就是否续订合同,甲、乙双方均需在三十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即时辞退乙方,解除本合同:
⑴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⑶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约:
⑴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⑵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⑵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7、乙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 在试用期内;
⑵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用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⑶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第七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支付。
2、乙方享受甲方出资培训,在合同期内或延长服务期限内乙方如主动提出辞职或被甲方辞退,按培训合同规定给予相应赔偿。
3、乙方若享受甲方提供的住房福利,在合同期内或延长服务期限内乙方如主动提出辞职或被甲方辞退,乙方按甲方规定折价赔偿余额或全额赔偿。
第八条 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公司工会调解。
2、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仲裁的,按《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程序进行。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甲、乙双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双方约定条款
第十条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要求修改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2、 在本合同期内,因合同标的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甲方:湖南宏鑫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盖章)
(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 住址: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