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护理雇用护工协议(精选3篇)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和乙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现就涉及看护老人服务过程中双方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签订本协议。
一、劳动协议期限
合同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试用期工资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从事工作,乙方工作地点为随身陪护。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指派负责老人日常喂食、喂药、擦洗身体、清洗衣物、定时翻身、身体移动以及其它日常护理工作并确保病人生活舒适和人身安全。
2、乙方在照顾老人过程中要尽到爱心孝心,尊敬老人,不得打骂伤害。同时甲方家人要做到与乙方互敬互爱。
3、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停止对病人的护理,或懈怠对病人的看护,甲方有权扣除工资并解除合同。如乙方行为对协议看护对象造成损害,乙方应按实际发生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4、甲方给乙方创造能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乙方要对工作环境内的设施和财产负有看管和维护的责任。
5、乙方享受每半月放假1天的权利。每月放假日期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商定。
6、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7、在放假、外出、以及工作中非甲方恶意伤害所造成的乙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乙方工资为3000元/月,甲方供吃供住。社会保险及政府规定的各种个人综合意外险(含医疗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不负担任何费用。工资发放方式为每月先行发放2500元,剩余部分协议期限终止日一并发放。当月工资应发部分次月5日前发放。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合同期限内,当乙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的岗位工作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本合同,但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服从。工资结算至乙方离岗之日。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无故离岗3天,本合同终止,扣除当月工资及其它月份未结算工资总数的50%。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任何理由终止合同须提前15天告知甲方。同时须保证甲方找到下任护工才可以离开工作岗位。工资结算至乙方离岗之日。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乙、丙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雇请护工为做居家护理工作,护理费用为人民币元/月,甲方向丙方预缴纳押金人民币元。结算时多退少补。先交费后用工,每月前一周交纳下一个月的`费用。护理费用随被护理人的自理程度变化而变化,每半年评估一次。
二、护工服务内容:
1、协助被护理人日常饮食起居、根据身体情况进行饮食指导,房屋、服装、床单位等的清洁。陪同活动以及被护理人需要的其它事项。观察被护理人的情绪变化向家属汇报,以及需要较专业的护理内容。
2、卧床者的褥疮预防。
3、家属能做的康复训炼。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护工按工作质量、服务内容工作,护工服务态度等不满意时可向培训中心申请更换人员。
2、按时交付护理费、餐费不得拖欠(工作期限一个月以上的,按月支付费用)。
3、尊重护工的合法权益和人格,不得辱骂护工,不能强迫护工做无法完成的工作及有损护工人格事情。
4、工作结束时对所雇护工做出满意度评价。
四、护工权利和义务:
1、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出现被护理人员及自身人身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自行负责
2、认真负责,视患者如亲人,宽容大度、不与患者争吵,尽自己所能为患者及家属排忧解难。
3、有权要求按时给付护理费。
五、丙方权利和义务:负责甲乙双方之间的工作联系,监督检查护工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收集多方面对护工的满意度调查信息,不断改进工作;为护工代领(催缴)护理费等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患者家属)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一、服务说明:
乙方自愿申请由甲方为乙方的老人/患者提供有偿护理陪伴服务并愿提供全部经济费用。
二、服务条件:
1、乙方确保申请服务的.老人/患者不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危及甲方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的各种疾病;
2、乙方为甲方派出的护理陪伴人员每日提供工作餐单餐(限12小时工作),标准不低于人民币5元。
三、服务内容:
1、按照鹤童老人院规定的护理标准提供护理陪伴服务;
2、对申请服务的老人/患者不提供生活护理陪伴之外的任何服务。
四、服务费用:
1、每日小时,每小时元,每月元,按月收费。
2、乙方确保甲方护理陪伴人员每周公休1天。
五、收付方式:
1、预交款后下行付费。即自《服务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预付全月费用(元);
2、每月26日至翌月25日为一个核算月,交费期定在20日至25日完成。逾期甲方按每日千分之五收取乙方滞纳金;
3、乙方可到就近甲方老人院舍文员处交费;也可根据乙方申请,由甲方派出人员在收费期内到乙方老人/患者所在医院凭票收取。
六、欠费责任:
凡乙方拖欠费用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服务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协议服务期间,乙方老人/患者如出现突发心脏骤停、猝死等意外情况,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不与甲方发生任何纠纷。
八、协议服务期间,乙方应对老人/患者所有现金、存折、存单、首饰等贵重物品妥善保存,出现丢失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九、协议服务期间,乙方不得违背协议,另聘他人,否则所交预交款不予退还。
十、协议服务期间,甲方负责人将不定期巡视、检查派出人员的护理陪伴服务;乙方亦有权越过甲方负责人,直接向协会社会工作部进行投诉。投诉电话:(星期日除外)。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出现诉讼情况,全权由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