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聘应合同(实用32篇)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精选32篇)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1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 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鉴于甲方建设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项目。为确保该工程依法、高效、顺利地实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服务内容为就该项目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过程中的招标、结算、进度、安全、质量、竣工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一) 建章立制及人员培训

1、 审查修订或协助甲方制订合约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签证管理、造价管理等规章制度

2、 协助组建或完善专门的合约管理部门

3、 参与或协助相关人员的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二) 项目招投标及签约

1、 参与或协助项目各阶段招投标中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设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书的起草、审核、修订和谈判协商

2、 参与招投标过程并协助监督招标程序的合法性

3 参与和协助项目招标之后各类合同的起草、签订、审核,重点就有关工程款的支付、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农民工权益保障、进度、质量、安全及竣工结算等条款严格把关

(三) 完善履约管理

1、 协助甲方进行履约之前的合同分析、论证,进行合同交底

2、 协助甲方依法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进行招标发包,并就有关招标所及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建议或意见

3、 为甲方提供有关勘察、设计费和有关勘察、设计文件的补充、修改等事项的法律咨询意见

4、 就建设监理的内容与程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应注意事项及监理服务收费等问题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5、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各阶段履约过程作真实、详细、相应的书面记录

6、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有关监理、设计、总承包人、分包商及相关单位的补充协议、签证、会议纪要、技术资料、图纸、函件、请示报告、回复、通知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保管

7、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设计、施工中的任何变更及变化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及书面形式予以固定

8、 协助甲方进行造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文本规定的结算程序

9、 全面介入履约过程,参与有关争议的协商与谈判,必要时以发送律师函的方式为甲方主张权利

10、 协助甲方处理与履约有关的各方事务及突发事件,帮助甲方避免和减少损失及不稳定因素

11、 就建设工程所及工程造价、预算、保险、签证等关键性、敏感性或技术性较强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

12、基于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非诉讼、非仲裁法律服务。

(四) 服务方式

1、日常咨询类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邮、在线咨询等方式进行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安排人员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委派 陈子建 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应及时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五)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六)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二)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事后报销: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因工作而发生的外出广州市区的差旅费及其他超出正常开支的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事务无须付费但如需代理其诉讼、仲裁或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以外的事务的,则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委托合同的规定支付律师服务费,乙方应优先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并按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70%优惠收费。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4、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二条(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又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第十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日期: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指派律师及聘期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如果指派律师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暂无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条件的律师临时接替指派律师的工作。聘期为壹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顾问律师的任务和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甲方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规定费用项下的服务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书;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应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

(6)依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

(7)就甲方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8)根据甲方要求,审查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

在规定费用的服务以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业务服务,费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有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就甲方在运营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书面法律意见;

(2)就甲方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代表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3)在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表甲方参与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

(4)其它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案法律服务。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

顾问律师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询办理的事务,甲方可随时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顾问律师;如需顾问律师到甲方处办理,需提前1天预约;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四、顾问律师的权利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为了正确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了享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特定的权利:

1、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便利。顾问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顾问律师的义务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除了承担《律师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予以劝阻;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随时通知乙方正在处理的法律事务的进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七、法律顾问费及付费方式

甲方聘请乙方壹年的法律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选择方式 支付顾问费: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顾问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双方另定协议,乙方给予优先服务。

八、其他费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机关或指定组织规定的费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条项下的法律服务而产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机关规定的费用,如登记费、工商查询费、公告费等,由甲方承担。

(2)长途旅行费用: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人员为办理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长途旅行交通费用、食宿费和通讯费等,其标准为:出租车费、机票实报实销,住宿费按当地三星级宾馆住宿标准实报实销,津贴人民币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包括:

(1)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代理行为非法或无效。

3、甲方基于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所付费用结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违约或基于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补充条款: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将自动续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_____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_____;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6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聘用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依照业务规模、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乙方的工作和服务范围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就甲方在工作、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甲方要求对其商业运作与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作出法律意见书,为甲方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根据与建议。

3、草拟、审查、修改、制定有关法律事务文件。根据甲方提供的情况,代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制定各类业务合同,职工劳动合同、单位重要决定、公司章程,就专业事项起草并发表声明。

4、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并处理工伤事故。

5、代理重大非诉讼类事物。根据甲方授权代理追索欠款;向有关业务对方进行各种业务索赔;主持或参与甲方与其业务对方解决双方纠纷所进行的耗时较长的谈判、调节活动。

6、代理诉讼、仲裁。受甲方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及执行。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万元之内,超出部分按标的额的1.5%收取费用。

三、为使乙方更好地履行法律服务职责,甲方应做到:

1、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2、必要时提前邀请乙方参加有关会议、谈判和研究等活动。

3、确保乙方在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条件,如交通工具等。

4、乙方参加草拟、审核、修改、制定、各种业务合同,甲方应将最终鉴定的合同副本交给乙方备存。

四、甲方每年于合同签订日向乙方支付费用元。

五、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特指外地)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六、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双方未经协商不得任意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双方未提出异议视为合同顺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_年_月_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7

甲方(聘请个人):

乙方(聘请单位):

甲方因日常法律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其个人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并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一年内可进行六次以内的预约法律咨询。

二、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三、依甲方另行委托为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代理甲方进行诉讼、仲裁等,律师费减按标准收费的80%收取。

四、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年酬金为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的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第一年度的聘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的三日内支付)。

五、乙方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给甲方办理有关事务所需之食宿差旅费等由甲方负责,甲方对乙方的活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交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依该会之现行规则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甲方提议终止合同,终止当年的聘金照付;如果乙方提议终止合同,终止当年的聘金不收。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开户银行:

联系方式:

银行账号:

日期: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简称“新三板”)之目的,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专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关于公司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请挂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2、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所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问题和解决意见。

3、与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办券商、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4、起草、修订甲方实施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协议、决议以及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据新三板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辅导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

6、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7、协助公司、主办券商完成公司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周海鸣、胡昌林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未完成本合同同项下工作,乙方将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其他律师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为的'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及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3、承担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而发生包括差旅费在内的工作费用。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法律顾问费为 万元人民币并按以下条件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中律师费万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为甲方出具关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_______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人民中路支行

账户: 1710 001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工作调整,或者甲方自动终止本次股份挂牌交易活动,双方应根据乙方律师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需支付的律师费。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挂牌交易,乙方应退还所受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并加盖公章,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9

创业法律顾问协议书

甲方(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8、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拟已进行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拟已进行的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参与同相关部门和当事方的磋商、谈判,审查甲方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3、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本项目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税务、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5、对本项目涉及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的实施,提出法律意见;

6、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尽职调查;

7、根据本项目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代甲方草拟申请、呈批文件;

8、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9、审核甲方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则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双方根据本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巩宏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日内或完成工作任务支付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元,每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濮阳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濮阳市商业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濮阳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应甲方聘请,乙方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同志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任务和职责范围是: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拟制、审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为甲方内、外纠纷的调处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为甲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等;

三、根据工作需要,法律顾问有权查阅甲方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报表等。在办理法律事务期间,法律顾问还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了解情况、收集证据;

四、在顾问工作中,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或委托事项所涉及到的事实,不得隐瞒或者捏造事实。法律顾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依照约定,甲方每年应向乙方支付聘金元,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均应自觉共同遵守,不得违反或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务时,在无特殊情况下,法律顾问还应保证随叫随到,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额据实报销;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年;

八、补充事项:

九、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分执,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20年月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12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指派郑德龙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的法律服务范围:

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办理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不限次数;出具法律意见书每年不超过15件;出具律师函每年不超过15件;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每年不超过20件;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按照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70%收取。

第五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为电话、qq、电子邮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当面咨询。乙方律师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应当在乙方律师办公地进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领取,乙方不负责送达。

第六条: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费3000元。法律顾问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七条:甲方有权在以个人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及其相关文件中标明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郑德龙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八条: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从事与律师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事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甲方之直系亲属涉及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如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费标准80%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相关隐私和秘密绝对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山东鑫希望律师所

(盖章) (盖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元(大写人民币)。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二)指导、协助甲方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

(三)提供法律信息;

(四)协助进行涉外或国内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谈判,调解和非诉谈判;

(五)就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就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就经营决策后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补救方案;

(六)进行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预测,排除法律障碍;

(七)代理诉讼或仲裁重大、复杂的诉讼案件;

(八)代理公司登记、注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重组、商标事务、专利权及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及公证事务;

(九)协助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十)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甲方培养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员办理第四条第(七)(八)项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代理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参照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

(一)律师可以查阅与承办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留有必要的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二)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及对外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三)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

(四)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所指派人员采用下列第(二)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一)定期上门服务;

(二)甲方有事约请;

(三)指派专人坐班;

(四)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八、乙方指派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另外指定人员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要时可带1-2名助手协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过错行为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按时按约定数额交纳顾问费,乙方已收费用在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如果甲方拖欠顾问费,乙方有权追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并追缴拖欠费用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应预付受聘方的律师及其助手办理法律事务所需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翻译费、查档费、公证费、证据复制(包括复印)费、非法规资料费、邮政费、长途电话费、市内计程车(的士)费、往北京城八区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费等价外费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十二、本合同的各条内容,由双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签订日期: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业法律创业法律服务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        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师: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小企业创业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中小企业创业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15

委托人: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5.就债转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或代为)办理根据债转股协议所设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两期支付: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16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指派本所   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            顾问服务。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月日起20__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顾问服务:

1.解答公司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草拟、审查和修改合同和出具有关的律师信、催告信、见证文件等法律文件,法律文本文件;

3.进行法律风险分析,提供排除法律障碍的建议(方案);

4.接受甲方委托,协助进行重大纠纷的谈判及调解,担任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

5.协助建立健全公司管理规章;

6.应甲方要求,向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7.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条款而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

3.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4.在乙方律师从事第三条第4款规定的法律工作时,甲方需另行委托,与乙方签订有关协议,并根据协议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

第五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2.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联系、约定律师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3.乙方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附律师团队名单;

4.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     整,签订本合同后十五日内支付    元,在本合同履行结束时支付    元。

2.乙方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差旅、查询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律师出具律师信(函),催告信等法律文件及出庭按照上海市律师收费办法的标准减半收费。

第七条  乙方律师采用下列第3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1.定期上门服务;

2.甲方有事约请;

3.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17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聘请北京市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律师 ________________为法律顾问

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 ____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______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18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_____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师在甲方对内对外经济事务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_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简称“新三板”)之目的,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专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关于公司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请挂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2、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所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问题和解决意见。

3、与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办券商、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4、起草、修订甲方实施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协议、决议以及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据新三板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辅导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

6、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7、协助公司、主办券商完成公司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未完成本合同项下 工作,乙方将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其他律师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为的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担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而发生包括差旅费在内的工作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及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十五万元人民币(其中律师费十三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工作费用不开律师费发票),并按以下条件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三万元(其中律师费壹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为甲方出具关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四万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捌万元。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工作调整,或者甲方自动终止本次股份挂牌交易活动,双方应根据乙方律师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需支付的律师费。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挂牌交易,乙方应退还所受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并加盖公章,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20

聘请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

服务

事项达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_________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2、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3、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1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4、常年法律顾问费

(1)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6、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0、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_________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元,支付时间为: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指导、协助甲方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

提供法律信息;

协助进行涉外或国内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谈判,调解和非诉谈判;

就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就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就经营决策后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补救方案;

进行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预测,排除法律障碍;

代理诉讼或仲裁重大、复杂的诉讼案件;

代理公司登记、注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重组、商标事务、专利权及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及公证事务;

协助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甲方培养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员办理第四条第项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代理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参照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

律师可以查阅与承办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留有必要的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及对外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

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所指派人员采用下列第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定期上门服务;

甲方有事约请;

指派专人坐班;

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八、乙方指派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另外指定人员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要时可带—2名助手协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过错行为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按时按约定数额交纳顾问费,乙方已收费用在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如果甲方拖欠顾问费,乙方有权追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并追缴拖欠费用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应预付受聘方的律师及其助手办理法律事务所需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翻译费、查档费、公证费、证据复制费、非法规资料费、邮政费、长途电话费、市内计程车费、往北京城八区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费等价外费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费用。聘方应向法院等国家机关交纳的诉讼费等规费,聘方应及时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条内容,由双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1991)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23

聘请食品法律顾问协议书参考范本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经营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具体事务;

第二条 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和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1、 解答法律咨询。就甲方在其工作、业务活动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由承办律师提供口

头或者书面的简要法律分析意见。对甲方的咨询,乙方一般应在当日给予答复。

2、 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在业务运作及经营管理中所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

由承办律师进行深入研究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为甲方的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预测法律风险。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包括法律意见书、备忘录、专项法律咨询报告、法律分析报告等。

3、 代为草拟、审查、修改、或制定有关法律事务文件。应甲方的要求并结合其提出的具体业务情

况,代为聘请方草拟、审查、修改或制定各类业务合同以及内部职工劳动合同的文本、单位重要决定与指示、单位内部章程及规章制度等文件;代表甲方就专门事项起草并对外发表律师声明。

4、 举办法律讲座。应甲方要求,根据有关法律、参照有关案例并结合甲方特点,定期或不定期为

甲方单位举办每年不超过三次法律讲座,对甲方的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以提高甲方员工的法律意识,以期在具体业务活动中自觉运用法律,达到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的目的。

5、 代理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1)根据甲方的授权,代理甲方进行追收欠款、向有关业务对方进

行各种索赔;(2)以律师名义代表聘请方向其相应的对方就有关事宜出具法律公函,要求对方履行法律义务;主持或参与甲方与相应对方的纠纷所进行复议、听证,调解等活动;(3)参与甲方的业务或项目谈判;(4)为甲方内部改制、资产重组等提供法律帮助,如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和方案、建议等。

6、代理诉讼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的法律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接受甲方委托和授权,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诉讼程序。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服务工作;

2、 乙方律师应依据法律尽最大努力充分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宜,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情况;

4、 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师生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

见;

5、 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案件或者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

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6、 乙方律师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获知的甲方秘密和个人隐私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

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

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和资料;

2、 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和工作费用;

4、 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

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5、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

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双方商定法律顾问费合同期内为人民币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对于甲方委托的涉及上述第二条所列的顾问律师工作范围中的第(1)、(2)、(3)(4)(5)项法律事务,聘请方不必另办委托手续,除本条所提及顾问费用之外不再为所办理的事务另行收费。对于上述第二条(6)项所涉法律事务因需律师事务所向有关单位出具律师函,乙方需要与甲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按本所收费标准七折收取代理费。(收费标准见附表《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指导收费标准》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区以外的食宿费及旅差费;

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第七条 协议的解除

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 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之一的。

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

服务的;

(3) 甲方逾期30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长春仲裁委员会按照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条 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双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乙方为甲方办理各类案件时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提供客观证据及相关材料,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相关代理活动。甲乙双方意见发生分歧时,甲方有决定权,但乙方对甲方单方决定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共三页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承办律师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指派律师: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年*月*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规,甲方委托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刘强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限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三、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草拟甲方不能独立完成的法律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实务培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指派的律师应尽职尽责、优质及时地处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如遇到甲方有紧急法律事务需要处理,而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乙方应委派有相当水平的其他律师代为处理。

2、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法律事务时应遵循审慎严密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权益。乙方应就所办业务的合法性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由于乙方合法性论证和重大法律风险预测不到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律师对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4、乙方在为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的利益冲突方和甲方公司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和法律服务。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尽可能提前预约乙方律师的工作时间,合同的审查或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事务,一般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顾问律师,以便顾问律师充分审查和论证。

2、甲方在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有关法律事务时,应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了虚假或不合法的资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对于乙方所做的合法性论证或重大法律风险预测意见及建议,甲方未予采纳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服务费用:

1、甲方支付乙方年顾问费人民币?万元。顾问费分两期支付,每期各?万元。首期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尾款在合同到期后支付。

2、乙方律师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3、诉讼、仲裁等其它另行收费事项及具体收费办法按照**省司法厅、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甲方付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因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而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以合同期内甲方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及仲裁、诉讼费)为限,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若有意见分歧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2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鉴于:

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乙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由于甲方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起草、审议、修改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4.甲方的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8.应甲方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9.经甲方授权,签订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有关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11.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12.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顾问费及支付

乙方按照《_________》、《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4._________。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师费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年月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特委托乙方作为其法律顾问,为其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之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并指派______律师为具体承办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就甲方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审核、修改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文件和规章制度;草拟甲方在上述活动重要法律文件_____次;

三、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_____次;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甲方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_____次;

九、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书等;

十、受甲方的委托出具律师函_____次及无限次电话咨询。

甲方就上述(四)、(五)、(九)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甲方预约乙方提供服务时,应事先与乙方约定具体服务时间。

甲、乙双方确定,甲方通过下列方式联系乙方:

法律顾问承办律师:______律师

承办律师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紧急事件,暂时无法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可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向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服务费标准与相关费用的约定

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甲方每一年向乙方付费,即本合同履行之日起当日内向乙方支付一年法律顾问费。

三、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九)项的服务以及需异地出差的,双方需另签订委托合同,甲方需另行支付的律师费可享受相当优惠。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提供法律服务所实际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通讯费、查档费、差旅费等)。

第五条甲乙双方之责任

一、甲方委托事项必须真实、合法,并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工作方便;

二、乙方必须认真办理甲方的委托事项,保守在服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非对外信息,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生效条件及解约条件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时,如双方无异议,在签订确认书后本合同得以顺延一年。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间,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法律顾问费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在______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______年月_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元,支付时间为: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指导、协助甲方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

提供法律信息;

协助进行涉外或国内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谈判,调解和非诉谈判;

就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就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就经营决策后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补救方案;

进行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预测,排除法律障碍;

代理诉讼或仲裁重大、复杂的诉讼案件;

代理公司登记、注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重组、商标事务、专利权及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及公证事务;

协助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甲方培养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员办理第四条第项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代理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参照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

律师可以查阅与承办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留有必要的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及对外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

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所指派人员采用下列第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定期上门服务;

甲方有事约请;

指派专人坐班;

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八、乙方指派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另外指定人员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要时可带-2名助手协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过错行为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按时按约定数额交纳顾问费,乙方已收费用在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如果甲方拖欠顾问费,乙方有权追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并追缴拖欠费用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应预付受聘方的律师及其助手办理法律事务所需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翻译费、查档费、公证费、证据复制费、非法规资料费、邮政费、长途电话费、市内计程车费、往北京城八区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费等价外费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费用。聘方应向法院等国家机关交纳的诉讼费等规费,聘方应及时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条内容,由双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28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元,律师费用按年(季、月)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29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聘用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依照业务规模、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 乙方的工作和服务范围包括:

1、 解答法律咨询。就甲方在工作、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意见。

2、 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甲方要求对其商业运作与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作出法律意见书,为甲方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根据与建议。

3、 草拟、审查、修改、制定有关法律事务文件。根据甲方提供的情况,代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制定各类业务合同,职工劳动合同、单位重要决定、公司章程,就专业事项起草并发表声明。

4、 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并处理工伤事故。

5、 代理重大非诉讼类事物。根据甲方授权代理追索欠款;向有关业务对方进行各种业务索赔;主持或参与甲方与其业务对方解决双方纠纷所进行的耗时较长的谈判、调节活动。

6、 代理诉讼、仲裁。受甲方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及执行。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 万元之内,超出部分按标的额的1.5%收取费用。

三、 为使乙方更好地履行法律服务职责,甲方应做到:

1、 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2、 必要时提前邀请乙方参加有关会议、谈判和研究等活动。

3、 确保乙方在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条件,如交通工具等。

4、 乙方参加草拟、审核、修改、制定、各种业务合同,甲方应将最终鉴定的合同副本交给乙方备存。

四、 甲方每年于合同签订日向乙方支付费用 元。

五、 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特指外地)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六、 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双方未经协商不得任意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双方未提出异议视为合同顺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30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签字)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31

委托人: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5.就债转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或代为)办理根据债转股协议所设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两期支付: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 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篇32

甲方:

乙方:

为了甲方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责任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务。甲方若遇到专业法律事务或甲方认为宜由责任律师以外的律师办理的事务,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或与责任律师共同办理。

二、乙方承诺所派责任律师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法律服务

1.就甲方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和有关法律依据,使甲方依法办事,保证其决策的合法性;

2.草拟、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合同、协议书、决定、章程等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协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企业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

4.协助甲方开展对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活动;

5.指导甲方单位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6.对甲方重大经营项目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责任律师直接面对第三人的法律事务;

8.参与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机构的设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务;

9.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

10.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如发生复杂的法律事务

(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诉讼、仲裁等预计投入工作超过________小时的专项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同时,甲方须另行支付乙方律师费,乙方则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

四、服务方式

1.乙方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法律服务制度,根据甲方需要,乙方随时提供法律服务,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务,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顾问服务档案,记录服务情况,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章程、资产负债表等资料复印件。

五、根据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法律顾问费每年________万元,第一年顾问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________________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届满前___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

2.办案费用(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资料、文字处理、工商查档等费用)应当事先向甲方提交预算清单,按“实报实销”原则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

1.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反对甲方向责任律师支付合同以外的费用(办案费用除外)。

2.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顾问费的,经乙方催告________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经双方有效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无故要求解除合同。

4.如甲方认为需刊登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启示的,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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