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 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消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本地区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主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 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 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 在培训期内的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三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一年七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七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 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_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现聘用乙方高级工程师从事兼职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一致,兹订立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周期:
自______起至______结束,为期______年。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技术顾问,乙方同意将总图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用于甲方企业
2、在协议期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职称
2、在协议期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仅用于甲方在上述协议有效期内进
3、乙方承诺在协议期内如甲方资质办理时,如需要学历证及身份证原件,乙方应在七个日历
5、乙方提供的资料仅供甲方资质办理使用,不对甲方所做项目负技术责任,不承担甲方在
6、乙方银行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
7、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如需为总图高级工程师购买社会保险,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
三、甲方义务责任: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合同签订后,履约期间甲方支付乙方三年证书使用费¥元。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合同签订后,履约期间甲方支付乙方上述证书使用费定金¥元。支付方法:定于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相关证书原件,甲方三天内支付订金给乙方,计人民币¥元,待甲方通过申报部门验证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余款给乙方,计人民币元,视为合同生效。如证书不可用,甲方应在签定本协议一个月内退回所收证书给回乙方,并要求乙方在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归还已支付的订金费用。计人民币元,本协议终止。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所提供的上述证件原件的安全,用于且仅用于甲方资质申报、升级、
3、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证书原件,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学历证和资格
四、其他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要乙方配合的相关事项,如需乙方提供证书及资料快递时,其中每次由于邮递资料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乙方到现场,则由此引发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补贴1000.00元/天。
2、由于乙方不需在甲方上班,聘用期内对乙方的意外人身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相关续约约定:
在本协议期满一年后,没有特殊情况,甲方应该与乙方继续签续约合同。
六、协议的解除:
1、协议期满或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协议,但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2、甲方如不按时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相关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3、乙方如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虚假,做成甲方资质申报手续不能办理或延误,甲方有权追讨乙方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应该担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义务;
2、乙方在甲方挂靠期间,若因甲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失去了工程师资格证,属于甲方违约;
3、乙方如提供证书不真实,需承担违约责任,应立即退还证书使用费,并赔偿甲方贰倍的证书使用费,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如违规使用乙方证书,需承担违约责任,已支付的证书使用费不予退还,并赔偿乙方壹倍的证书使用费,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4、在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且甲方已支付证书使用费后,乙方承诺在协议期内如甲方资质办理时,如需要学历证及身份证原件,乙方应在七个日历天内提供配合甲方,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提供,并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5、甲方必须保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仅用于甲方资质升级、审查用途。否则甲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除须支付乙方违约金¥元,乙方仍有权向甲方索要相关证件,并有权追究甲方的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6、若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签,则甲方的资质里无权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资料。甲方违反本协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乙方电话: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