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临时寄养协议(通用3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临时租用甲方所辖物业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______天(即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若因天气条件需调整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临时租出、租用物业的区域界定:
三、租用费用:
1、场地租金:乙方最晚应在______前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人民币____万元整)作为场地租金。
2、场地使用保证金:乙方在_____日前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人民币______元整)作为场地使用保证金;乙方使用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场地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还乙方。
四、乙方工作
(a)自行负责所需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b)负责临时租用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c)使用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并须报经甲方认可;因使用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
(d)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及活动职业培训教育网共区域的安静,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
五、违约责任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乙方应遵照甲方场地使用规范来执行操作
七、乙方必须负责清除使用场地内因_______所产生的废物,并保持拍摄期间甲方场地的环境清洁。
八、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泊车位。
九、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场地内的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对金额作为损坏赔偿。
十、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一、如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雇佣方(甲方):
受佣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决定建立雇佣关系。本服务协议属于雇佣协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内。甲乙双方在充分明确知悉这一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根据《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雇佣内容和雇佣地点
乙方承担的雇佣内容为
乙方的雇佣地点
三、雇佣要求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要求。
2、乙方因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受雇期间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雇佣时间、雇佣报酬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雇佣报酬为 元/小时。乙方在正常履行雇佣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雇佣报酬。
2、乙方作为雇佣人员,在甲方雇佣期间,只享受本协议中约定的雇佣费,甲方的其他福利或待遇均不适用于乙方。
五、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因乙方不能胜任雇佣要求,可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此时,不需按上款规定提前通知乙方。
3、本协议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
4、本协议到期,如双方未续签,自行终止本协议,不需提前通知。
六、其他
1、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关系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所列条款与其他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寿光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摁手印),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宠物临时寄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的临时宠物寄养服务,甲方将委托寄养宠物交由乙方临时寄养,寄养时间为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共计_________天。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寄养的宠物应该在乙方得到合理的饮食、住所、日常养护及健康保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寄养宠物的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等信息,以协助乙方熟悉并更好的照顾、安排宠物寄养期间的生活。
3.甲方应为乙方在寄养宠物期间提供其他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4.甲方必须保证如实提供宠物真实的身体状况,如有隐瞒或提供不实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有责任。
5.甲方如有特殊要求应该提前提出,与乙方协商_____,并另外签定补充协议。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托寄养的宠物提供合理的饮食、住所及日常养护。排除可能危害该寄养宠物之健康和安全的隐患。
(1)食物——为寄养宠物提供均衡营养,以其习惯日常食物为主,辅以洁净的饮水。
(2)居住——为寄养宠物提供阳光充足,通风良好的居住环境,并保证有适当的活动空间及充足的运动量。
(3)排泄——为寄养宠物提供洁净,卫生的室内如厕条件,并且每日清理和定期消毒。
(4)卫生清洁——为寄养宠物定期洗澡,皮毛梳理,修剪指甲,清理耳朵和眼睛等,保证体表卫生。
(5)信息反馈——定期向甲方提供寄养宠物信息。
(6)在必要时,为寄养宠物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医疗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乙方在签定委托寄养合同前,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关于委托寄养宠物包括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在内之真实情况,并进行初步观察及接触。
3.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实的宠物身体健康状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不负有责任。
四、_____标准及结算方法
寄养费用为每只宠物每日人民币_________元,按日累积计算。
每寄养满30天为一个费用结算日,收取一次费用;不足30天,按实际寄养天数结算,以领回寄养宠物当天为费用结算日,收取寄养费用。宠物主人按寄养合同签定的寄养时间,预付50%的寄养费,寄养到期,结清余额。如需延长寄养时间,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五、本协议自甲方将委托寄养宠物交至乙方寄养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别由甲、乙双方保管。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