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互计算契约书(通用3篇)
隐名合伙人某某某(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某某某(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某某商行专营某某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某某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某某元整外,余人民币某某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某某元整后,即为某某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某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止共为某年某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某某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某某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某某某
商行名称:
商行地址:
负责人:
住址:
隐名合伙人(乙方):某某某
住址:
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
甲方(全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项目内部责任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乙方应按与建设单位工程决算总额的06%缴纳管理费于甲方。
由甲方按其相应比例(06%)在建设单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最终管理费结算经双方核实后一次付清。
2、乙方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项目部运作,包括项目部组建、劳务分包、各项规章管
理制度的建立,以及承建过程中资质论证和税金缴纳等,甲方有责任
和义务进行配合及指导、监督。
如在工程进行中发生损害甲方信誉和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协作。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配
合乙方督促建设方工程款及时到位支付。
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扣除管理费后应在两天之内支付给乙方,不能影响乙方工程进度,如延误一天按此次工程款的5%支付利息。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
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同立契约人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 间为交互计算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当事人间约定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六个月间,对双方间_________交易所生债权债务总额互相抵销,而支付其残额为交互计算而各约诺。
第二条 依民法规定不得为抵销者外对于_________亦不得为交互计算。
第三条 票据或其他的商业证券所生的债权债务得记入交互计算。
但证券债务人不履行清偿时,得对其债务项目由交互计算中除去。
第四条 第一条所定期间终了时,自应将其计算闭锁,迅将记载各项目的债权债务计算书提出对方求其承认,倘当事人间一经承认对其各项目除有错误或脱漏外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五条 交互计算所记入的各项目得附加依照_________银行核定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第六条 第四条所载的计算书经承认时,负有支付因抵销所生残额的当事人应随时(划或限_________日内)支付对方。
第七条 负有支付因抵销所生残额的,于前条的期日(或期限内)不履行给付时,应自计算闭锁之日起至给付日止,对其款额应附加给付_________计算的利息(或银行利息)。
第八条 各当事人得随时解除交互计算,此时亦准用第四条及至前条之规定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签字):_______ 立契约人(签字):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