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名称:

类别:

原申请号:

原申请日期:

撤回商品/服务项目: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共有商标撤回,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3、撤回部分商品,填写"撤回商品/服务项目"一栏,全部撤回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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