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补充契约(合集三篇)

施工合同补充契约(精选3篇)

施工合同补充契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1、工程施工地点:十堰市城区。

2、施工承包方式与范围

施工承包方式:包清工。

范围:乙方负责限高架钢构件的加工制作并配合安装。3、限高架制、安数量及价款

限高架数量为8个。工程总价款为包干价:____________元整。本价款不含税金。

4、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为天,开工日期由甲方通知确定,预期未完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5、质量标准

限高架样式和节点要求参见施工图,构件制成后应该进行

检查,表面应平整光滑,焊缝不应有断烧、裂纹、过烧现象,外露处应磨平。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等缺陷。

6、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7、付款方式

甲方采购提供的材料进场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40%,工程完工(含油漆〕)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总价款的5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满后一月内付清。

8、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因一方不履行合同内容而违约,应承担另一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在保修期内因施工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无条件及时进行免费维修。如维修不及时或不维修,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如因质量问题过大形成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质保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索赔和追究法律责任。

9、解决争议方法

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契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把原房屋楼面混凝土预制板结构设计更改为全现绕混凝土结构,因此房屋结构更改为全框架结构。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质按量安全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1、是混凝土标号要达标和搅拌均匀;

2、是钢筋及捆筋,要严格按国家建筑要求规定施工;

3、是混凝土震动均匀,确保密实,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不履行施工合同责任时,或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乙方的工程投入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五、每施工完一层楼面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该层合同的70%。

六、乙方必须严格安全施工,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建议。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即生效,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契约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共同遵守

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龙苑中央公园地下车库基坑支护

1.2、工程地点: 明港镇军民路南侧、107国道西侧

1.3、工程类型:基坑支护。

二、承包方式及施工范围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

2.2、施工内容:微型桩预应力锚索挂钢筋网喷砼墙、土钉钢筋网喷砼墙、挂钢丝网喷砼墙等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基坑顶、底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施工。

三、工期:

初拟开工日期:20xx年 8月 日。

工程进度随土方开挖进度。

四、 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评定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 合格 标准。

五、工程价款:

5.1、承包单价:本合同各分项支护做法按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包干,其承包单价见分项工程报价清单:

分项支护工程清单报价清单

5.2、工程计量:乙方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量以实质完成工程量计算所得。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I-I剖面按土墙垂直高度加顶面一米计算、其他两个剖面按土墙斜坡长加顶面一米计算,均不包括墙顶、底排水沟(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3、工程款计算:工程款=分项承包单价×相应施工工程量。工程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陆仟园整(¥1126000.00 元),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5.4、如因设计变更而改变施工做法,变更部分的综合单价组价按20xx《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预算后下浮20%,作为结算依据。

5.5、该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5.5.1、机械设备进出场所需运输及安拆费,维修费,人工费。

5.5.2、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

5.5.3、需支护部位的土方边坡刷边、修整。

5.5.4、所有的材料试验、检测、监测等的费用。

5.5.5、所有的税、费等的费用(包括组织专家对设计图纸的论证费用)。

5.5.6、完成该项目所需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电等费用。

5.5.7、基坑顶、底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施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抽、排水。

5.5.8、为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项目并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施工措施以及不可预见费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双方责任:

为了快速、高效完成该项目,双方应完成各自工作,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6.1.2、应在乙方进场前向乙方进行有关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说明资料报送时间的要求,并提供施工作业条件。

6.1.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1.4、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

6.1.5、支护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对支护工程进行验收

6.1.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6.2、乙方责任:

6.2.1、维护甲方形象,接受甲方和现场监理的施工监督。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6.2.2、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6.2.3、根据分项工程的规模、技术、质量要求等编制施工方案,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施工及验收记录。

6.2.4、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因施工质量或工程使用材料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2.5、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管理工作。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搞好施工区及宿舍的安全、文明工作。

6.2.6、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

6.2.7、对已完工程进行养护及成品保护。

6.2.8、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装订成册等。

6.2.9、为在施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

七、付款方式与结算: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支护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施工资料齐备、装订成册并移交通过后,付工程总价款的40%;地下室回填土完成,支护工作结 束,余款一次付清。

八、争议: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申请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土完成。

十、合同签订:

10.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履行完毕。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一、其他条款:

11.1、甲方如因土建工程施工条件限制需调整施工方案或根据技术要求需分段施工,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同时也不进行费用调整。

11.2、本合同中的固定综合单价,是在乙方所报单价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所确定的,是双方共同愿望的真实体现。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结算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费用,否则甲双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拒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1.3、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额正规税票。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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