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在本村安装亮光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经供电部门推荐,村两委会同意将该工程承办给乙方安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松阳县扶困项目新兴镇竹囮村路灯工程。施工地点:竹囮村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 工程造价按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单价参照相关定额及丽水市市场信息价。
四、 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审核结果认定后十五日内付清。
五、 工程质量要求:材料由古市供电所指定的经销单位购买,安装标准,要求以供电部门验收为准。
六、 施工期限 35,开工时间为 20xx 年 11 月 1 日,竣工时间为 20xx 年 12 月 6 日。在施工期间遇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竣工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 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负,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 工程验收:乙方施工竣工后,应通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该7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工。
九、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额日2%支付滞纳金。乙方违约,未按时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违约金200元。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亮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道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挖填、及土包方、预埋敷设、基础浇注。路灯安装等
二、 合同工期 20xx 年 10 月 20 日至 20xx 年 11 月 20 日;
三、 质量标准:合格。
四、 工程价款(预、决算)编制依据:
(一)本工程为三类市政工程。结算方式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工料单价计价的计价程序,取费按《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xx版》,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工程利润费率按中间值取定。规费费率、税金按照标准取定。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计取基数及费用率的通知》执行,材料按施工工期月份的平均信息价执行;
(二)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 元。
五、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基础工程完成,支付预算金额的50%;
(二)工程灯具完成立杆,支付至预算金额的70%;
(三)亮灯调试结束,支付至总金额的95%;
(四)5%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六、 双方职责:
(一)、乙方应必须做到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问题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工程易耗品包括蓄电池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因人为、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等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七、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刘集镇中心村路灯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刘集镇中心村境内
3、工程内容:按要求建设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要求详见附件。
二、工程期限
20xx年11月10日前开工,30个晴天竣工。
三、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工程承包价及支付方式
工程承包价以每盏路灯壹仟捌佰伍拾元(¥1850.00)计算,负责包亮到位,此款含配电箱、电线及其它各项施工费用,工程竣工合格,发包方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
五、施工安装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详见中心村施工安装要求。
2、工程施工中,甲方有检查权。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或甲方所聘请的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证明。
4、安装时灯杆主杆与地面保持竖直,基座固定稳固,电缆线接头须采用热扎,绝缘良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
5、灯杆间距为40米,如有变动须按甲方指定的间距标准执行。
六、竣工验收与包修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
2、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5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在甲方全面接管前,
3、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竣工验收以国家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5天内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2)、其它需要提交甲方存档备查的文档资料。
5、工程竣工后,自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前起两年内,乙方还须承担包修责任。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包修维护费用含在工程总承包款中。包修期满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七、乙方签订合同时须交纳合同保证金贰万元整,此款在工程结束后予以返还。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的任何安全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3、本工程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
4、乙方施工中,遇有矛盾,甲方积极协调。
5、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鹅黄路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罗西办事处黄土堰村
工程内容:罗西办事处黄土堰村管线敷设、电杆、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管线敷设工期及灯具安装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约定工程为六个月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
五、合同条款
工程单价以预算书为准,工程量以实施施工决算量为准。金额(大写):材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RMB 万元,¥: 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准备材料、敷设各种路灯管线、灯具安装,工程开工后预付 %的工程款,其他款项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成80%,付工程款 % 。余款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款的90%;另10%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发生,余款一次结清。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国家和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实地现场施工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