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施工合同(精选9篇)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双方商定,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养护期 年 总日历工期: 工作日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的要求,甲方负责清理绿化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其他垃圾影响绿化施工的其他杂物。
2·2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及养护期内的电源和水源。
2·3尽一切可能为乙方提供便利,并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施工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穿插配合和工种统筹问题。
2·4为乙方提供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及保护要求。
2·5确保乙方施工和养护人员不受外界侵扰,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2·6遵守合同条款、准时支付乙方款项,否则影响工期和乙方误工费由甲方承担。
第3条 乙方工作
3·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2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标书附件上要求的树种、规格、数量及种植规范施工,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项工程。
3·3本工程所有树种栽植后乙方要精心管护,不得出现缓苗,以保证绿化效果。
3·4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不得污染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3·5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保护要求,并保持一定距离。
3·6乙方不按时完成施工及养护,责任由乙方全面负责。
第4条 工程验收
4·1乔、灌木成活率要达到95%,养护期满后成活率要达到100%。 4·2工程验收分阶段进行,所有工程完工后进行初验,为第一次验收,养护期满后一周内,乙方邀请甲方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
4·3在工程施工和养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和补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4·3·1树木主干、主枝记主要部分损伤或枯死的;
4·3·2苗木规格未达到要求的
4·3·3树木有明显偏冠;
4·3·4病虫害发生严重的;
4·3·5其他影响观赏效果及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4·4全部工程竣工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报告,甲方在接到资料和报告后7日内做出验收报告。
第5条 工程量核实确定
5·1单项完工5日,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完成情况报告。 5·2甲方在乙方提交报告的7日内确定工程量,逾期可视为同意乙方的报告。
第6条 工程款支付
6·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 定苗款。
6·2工程完工后,第一次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 。
6·3养护期满,终验合格,付清全部款项。
第7条 工程变更
7·1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设计确需变更时,乙方凭甲方及设计人员签订认可的变更手续实施变更。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具体结算。
第8条 养护
8·1绿化养护范围
8·2绿化养护内容
8·2·1做好乔灌木的病虫预测和防治工作,发现病虫害及时施药,保证绿化成果。
8·2·2对弱苗、差苗要适时进行施肥。
8·2·3草坪的修剪,每年不少于6次,绿篱、球类的修剪要保证新梢不超过6cm。
8·2·4落叶乔木大型花灌木冬季进行涂白,常绿树冬季要进行缠草绳防寒。
8·2·5保证绿地及人行道方砖内无杂草、无垃圾,清洁卫生。 8·2·6遇干旱要及时浇水。
8·3绿化养护费用按照实际养护面积,每平方米 元。
8·4绿化养护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9条 违约责任
9·1不能按合同及时完工,每延迟一日,乙方须支付总造价的5%违约金。
9·2施工及养护过程中,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5‰的违约金,剩余工程价款不予支付。
9·3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否则应按银行利息结算。
第10条 争议
10·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11·1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2条 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2·2未尽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账号: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工程开工竣工时间:本工程自20xx日竣工。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2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3.2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3.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3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在开工前应取得并提供正常合法的该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保证该项目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开工前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证乙方能如期顺利进场施工。
4.3对本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4.4提供施工水源,电源并接至预定位置。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园林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
4.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的一切矛盾。
4.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条 乙方责任
5.1 按双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其中的缺陷。
5.2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5.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5.4乙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进行施工。
三、工期
第5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6条 工期延误
7.1 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确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增加超过10%)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7条 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进场施工5日内,甲方按合同拨付工程总造价(万元)作为乙方进场施工准备费用,用于工人进场、施工材料的基本费用。
10.2 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
10.4本工程不包含养护、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电费用。
四、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8条 竣工验收
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签字。
五、违约与争议
第19条 违约与争议
13.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以千分之五支
付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之间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1条 合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6.4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 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6.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2条 修改
如果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需要作出任何变更,则双方应友好协商以寻找全程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只能通过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20.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4条 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第15条 附件
22 . 1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
22. 2工程预算书。
22. 3附件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合同兼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工程开工竣工时间:本工程自20xx日竣工。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2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3.2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3.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3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在开工前应取得并提供正常合法的该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保证该项目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开工前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证乙方能如期顺利进场施工。
4.3对本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4.4提供施工水源,电源并接至预定位置。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园林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
4.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的一切矛盾。
4.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条 乙方责任
5.1 按双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其中的缺陷。
5.2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5.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5.4乙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进行施工。
三、工期
第5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6条 工期延误
7.1 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确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增加超过10%)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7条 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进场施工5日内,甲方按合同拨付工程总造价(万元)作为乙方进场施工准备费用,用于工人进场、施工材料的基本费用。
10.2 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
10.4本工程不包含养护、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电费用。
四、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8条 竣工验收
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签字。
五、违约与争议
第19条 违约与争议
13.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之间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1条 合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6.4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 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6.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2条 修改
如果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需要作出任何变更,则双方应友好协商以寻找全程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只能通过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20.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4条 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第15条 附件
22 . 1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
22. 2工程预算书。
22. 3附件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合同兼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院 内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 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苗木、土方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 置方案。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Ⅱ类工程标准收取,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 写 元整)。注:附价格表一份。
三、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0%款额,剩余款 额保活期满一次性付清。(保活期一年)
四、双方责任:
1、施工中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地下埋伏线路及管路有关
2、花苗成活率不可控制,乙方应及时更换。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无偿给乙方提供水源、电源。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签定本合同,以之共同执行。
一、工程名称:长治市世纪嘉园B区园林景观
二、建设地点:史家庄村北侧
三、工程内容:根据提供的设计图纸、甲方变更指令及预算项目施工。
四、工期:
指定进场之日起20xx年7月10日进场,9月10日完成,延误工期按每日500元处罚,提前完成按每日500元奖励。(凡遇大雨等恶劣自然天气或开工时间推后则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
依据行业规范、设计图纸内容、甲方变更通知及预算项目表,结合现场实际,达到《山西省园林建设施工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绿化养护工期:预算表内单价1000元以上的树种三年,其余树种及花草一年。
六、承包方式:
本工程乙方以指定项目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形式总承包。当甲方要求或图纸变更工程量发生增减,可参照本预算单价调整合同价款,若乙方私自增加工程量,该增加部分不予调整,若乙方私自减少工程量,该减少部分按本合同价款一律扣除。
七、工程造价及结算:
1、本工程绿化以综合单价、铺装景观及安装(包含所有安装要求做的基础)套定额以包干形式承包,暂定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 ),本金额包含各项土方工程,不含取费,不含税金,乙方不提供税票。
2、合同项总投资以本合同价款主包干,如有小范围调整,内部变动,如有大的变更,另计。
八、付款方式:
1、按预算项目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支付,但最多不能超过分项总价的50%。
2、本工程施工完毕,核对工程量后开始付款,绿化部分付到绿化合同价的60%,景观、铺装及安装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70%给乙方。
3、本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按实核实工程量,出具结算单据十日内付款,绿化部分付到绿化合同价的70%,景观、铺装及安装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90%给乙方。
4、绿化留30 %的合同款作为保修保养款,景观、铺装及安装部分留10%的合同款作为保修款;预算表内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树种保养期为三年每年支付10%,其余绿化保养期为一年到半年头支付20%一年头十天内付清,景观、铺装及安装项目在一年保修期满十天内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负责水电费用。
2)、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三套,设计、甲方、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外协单位的交叉作业。
4)、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关款项给乙方。
5)、提供相关种植图纸、资料给乙方,有施工变更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工程量变更引起的工程款项调整与本合同一起结算。
6)、按乙方计划提供种植土到工地,负责垃圾及残渣的外运。
7)、树木花草进场时甲方要对照图纸规格要求验收品名及技术指标,不达标者折价处理,并办理书面手续,否则要求乙方更换。
8)、按乙方计划提供绿化区域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主材,消防车道内主排水及主雨水由甲方完成。
2、乙方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在甲方指定开工之日,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进场进行定点放线以及其他园林施工准备工作。
2)、服从甲方管理、技术人员领导,按园林种植图纸参照现场实际情况精心组织施工,针对不宜生长的树种,提前调整方案报甲方审批,价格在预算范围内。
3)、科学管理,质量至上,力争树立样板工程。
4)、加强安全管理,对己方安全造成的事故负全责。
5)、文明施工,注意成品保护,不得有意干扰甲方的其他施工。
6)、对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要及时返修。
7)、职工生活用水、电自费,食宿自理。
8)、提供主要树木后期保养说明,水系灌放水时间及使用要点。
9)、乙方需土量要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种植换土、成型、景观土方及余土处理均由乙方负责,垃圾及残渣集中堆放。
10)、树木花草、铺装主材及景观主材进场前必须先报计划由甲方审核。
11)、按图纸要求布设绿化区域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系统,安装主材提前两日报甲方,甲方安排进场;安装辅材、耗材自理。
12)、本工程所有苗木规格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或甲方要求来做,如私自更改,后果自负。(后附兆盛公司提供苗木表)
13)、竣工图,土建,安装,各项隐蔽工程等由甲方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完成资料归档。
14)、施工用图必须经甲方技术部盖章后生效。
十、工程验收:
1、本工程验收以设计图纸及预算项目表与现场实情为标准。工程数量及质量符合要求时,双方签字并盖章。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时,由乙方在甲方要求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到符合要求为止,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工程不合格需要返修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不经验收,甲方原因造成破坏由甲方负责。
3、工程完工乙方自检合格后,由乙方即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必须在三天内验收完毕。如果完工之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没有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份,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司法解决。若有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需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损失。
十三、生效时间: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工程竣工并工程款结算支付清后作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下列工程任务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 工程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郭店小学校园绿化工程
2、 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郭店小学
二、工程范围:园林绿化种植,园林景观水电施工,园林景观土建施工,园林绿化养护。
三、工程总造价:
乙方上报预算总价(含税)为 壹佰贰拾陆万捌仟肆佰元 (¥ 126.84万 元),确定最终含税合同总价为: 壹佰叁拾伍万肆仟陆佰元 (¥ :135.46万元)。
四、工期:工期为: 40 天 20xx 年 3 月 5 日至 20xx
年 4 月14日。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在开工期间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为乙方提供生活及施工水电接口;负责为乙方驻地提供场地,其办公或生活用房搭设费用由乙负责。 ii. 甲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ii.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iii. 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在甲方指定的水电接口处安水、电表,并负责交纳水电费。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有合同以外的变更项目或预算中漏项的情况,采用以下方式:
1.变更增减工程量由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量确认;
2.变更项目单价首先参照原合同预算报价中的相同或相近似的单价执行,如果原合同预算报价中没有可参照的项目单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确认。
3.变更项目金额一起并入工程决算中。
九、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
a) 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报价书中所列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竣工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b)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后,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书上报甲方审核;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
十、养护期:该工程养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养护期为 壹 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 20xx 年 10 月 15 日养护期满,苗木成活率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在养护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十一、合同款项支付:
工程完成到 30% 时支付第一次进度款 30万元 元,完成到 60% 时支付第二次进度款 40 万 元,工程验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一年养护期满后若没有质量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5%。
十二、 其他事项:
a) 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 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 如果需要办理出入的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报价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预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 签约时间:___ _年__ 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乾隆尊品一期
2、 工程内容:
3、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承包方式实施。
4、 工程定价:
第二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必须达合格以上标准。
第四条:工程验收
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1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1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第五条: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以图纸的效果80%为准)
第六条:工程量计价
实施单位工程量承包 每吨包 150 元整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乙方施工人员抵达施工现场,甲方应提前支付工人生活费及购买部分工具、材料的费用(为总工程的50%),当施工到工程量60%时甲方预付乙方工程量的30%作为工人工资,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当天内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工程余款。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账号支付。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部分乙方所需的工具等)。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通知后1天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条:双方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或因施工材料耽误工期,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其它
甲方配备专职施工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工作安全的生产,提供施工场地,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水电等一切自然因素而引起的停工现象,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电费、水费,施工工具一切施工方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食宿。 乙方按照甲方合理规划。遵纪守法、文明施工,争创一流工程。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 合同分数:壹式贰份。
3、 合同终止:工程款项付清终止。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下列工程任务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 工程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郭店小学校园绿化工程
2、 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郭店小学
二、工程范围:园林绿化种植,园林景观水电施工,园林景观土建施工,园林绿化养护。
三、工程总造价:
乙方上报预算总价(含税)为 壹佰贰拾陆万捌仟肆佰元 (¥ 126.84万 元),确定最终含税合同总价为: 壹佰叁拾伍万肆仟陆佰元 (¥ :135.46万元)。
四、工期:工期为: 40 天 20xx 年 3 月 5 日至 20xx年 4 月14日。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在开工期间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为乙方提供生活及施工水电接口;负责为乙方驻地提供场地,其办公或生活用房搭设费用由乙负责。 ii. 甲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ii.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iii. 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在甲方指定的水电接口处安水、电表,并负责交纳水电费。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有合同以外的变更项目或预算中漏项的情况,采用以下方式:
1.变更增减工程量由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量确认;
2.变更项目单价首先参照原合同预算报价中的相同或相近似的单价执行,如果原合同预算报价中没有可参照的项目单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确认。
3.变更项目金额一起并入工程决算中。
九、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
a) 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报价书中所列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竣工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b)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后,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书上报甲方审核;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
十、养护期:该工程养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养护期为 壹 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 20xx 年 10 月 15 日养护期满,苗木成活率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在养护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十一、合同款项支付:
工程完成到 30% 时支付第一次进度款 30万元 元,完成到 60% 时支付第二次进度款 40 万 元,工程验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一年养护期满后若没有质量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5%。
十二、 其他事项:
a) 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 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 如果需要办理出入的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报价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预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 签约时间:___ _年__ 月___日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工程开工竣工时间:本工程自20xx日竣工。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2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3.2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3.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3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在开工前应取得并提供正常合法的该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保证该项目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开工前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证乙方能如期顺利进场施工。
4.3对本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4.4提供施工水源,电源并接至预定位置。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园林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
4.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的一切矛盾。
4.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条 乙方责任
5.1 按双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其中的缺陷。
5.2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5.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5.4乙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进行施工。
三、工期
第5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6条 工期延误
7.1 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确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增加超过10%)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7条 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进场施工5日内,甲方按合同拨付工程总造价(万元)作为乙方进场施工准备费用,用于工人进场、施工材料的基本费用。
10.2 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
10.4本工程不包含养护、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电费用。
四、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8条 竣工验收
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签字。
五、违约与争议
第19条 违约与争议
13.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以千分之五支
第10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之间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1条 合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6.4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 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6.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2条 修改
如果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需要作出任何变更,则双方应友好协商以寻找全程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只能通过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20.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4条 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22 . 1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
22. 2工程预算书。
22. 3附件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合同兼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