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施工合同(通用9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造价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住房结构:房厅
224、 建筑面积:,施工面积: m。
5、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 总价款:¥元,人名币(大写):元。 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
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税 金: 元,其他费用: 元。
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质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生效。
8、 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居,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居、陈设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他协助义务。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监理,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双方同意以《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C、D、E、F条款原因造成乙方的的损失;A、不能按期、按时供时供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由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反工;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的浪费;G、逾期验收;H、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质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I、非乙方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
2、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B、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签订的图纸施工安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减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
5、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工程尾数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据、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一、装饰工程报价单
二、设计施工图纸
三、补充协议(甲方代表签字和乙方加盖公章方可生效)除合同条款及以上补充内容外,其它任何口头承诺均不作为施工、结算的依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就位于 地点,面积 ㎡的装修工程委托乙方装饰施工。
2、工程内容:按双方答案认可的预算表中所列项目对照相应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3、本工程制安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4、工程期限:共 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此工期不含土建,空调、暖气、智能家居等设备及软装配饰等安装时间。
5、因施工项目变更、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延误,竣工日期顺延。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项 共同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付对方工程预算价的30%违约金。
2、双方必须对本装饰工程的设计图、预算表签字认可,并各执一份;签订合同后,未经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如某一方要求变更施工内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相应修改预算和工期,形成书面材料双方签订认可。若其中一方不签字认可,则按原合同施工。
第二项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创造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的条件。其中包括:乙方进场前和施工过程中,与物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装修押金及管理费用(如乙方违反或损害甲方所在物业的规章制度及公共财产,由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现场水电并保持正常,协调邻里关系。
2、由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根据乙方提出的规格、数量、时间等要求进行采购并送达施工现场,交乙方验收并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因甲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发生问题或未要求乙方验收签字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不得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并将手续的书面材料复印件交乙方,否则乙方恕不施工,甲方自有或另外请他人进行改动乙方概不负责。如需改动煤气和冷暖气管道,请甲方聘请其专业公司,乙方不负责此项工程。
4、参与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负责超出小区范围的装饰垃圾运送,如仍需使用施工现场居住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与消防等工作。
5、甲方业主若为多人,乙方只认可甲方全权代表的意见,如有变动需有甲方全权代表答案的全权委托书。
第三项 乙方义务
1、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本工程的相关手续,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2、负责验收甲方所购材料,在采购单上签字认可并妥善保管。如乙方代购预算书指定材料,必须交甲方验收并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字,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2天内未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视同验收。
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防火规定,施工安全自行负责,保证治安,不发生影响邻里关系的行为。
4、保持施工现场相对整洁;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负
5、保修期两年,保修期内负责乙方施工项目的免费维修,超过保修期,维修费及交通费另计。
第三条 变更
第一项 工程项目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提出修改设计方案、变更工程项目及工程量时,须提前与乙方工程监理联系,共同签订该工程变更单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变更施工。已施工项目不允许变更,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该项目损失。甲方凡私自与工人变更施工内容或未办理变更相关手续,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同时乙方不负责此施工项目的售后维修。
2、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与现场情况有所冲突的时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美观的前提下,经双方共同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变更解决。
第二项 工期变更
1、因变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水电不正常、不可抗力和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下,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他负责的工作面影响工期的,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未按时到位,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返工费用甲方承担,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停工或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而返工,退工费用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顺延,如导致工期顺延,则按50元/天予以赔偿。
5、部分工作(如验收)和部分制作需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配合、确认,而甲方不予及时确认也不予以配合,影响了工程工期,合同工期顺延,如因天气气温低于5度(水性漆8度)导致无法正常施工,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制安合同价的60%,即人民币¥ 元,款项到账后乙方将在工程地点达到施工条件起的二日内进场施工,在完成水电及验收合格后支付30%,即人民币¥ 元。吊顶造型、家具门窗基本制安结构(成品家具除外)后,甲方再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制安合同价的35%,即人民币¥ 元;双方验收合格三日内进行工程结算,尾款5%人民币¥ 元;如果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无故拖延结算时间,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尾款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房及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力。
2、变更金额:变更增加部分需在交纳二期款时同时交纳;二期款后变更增加需及时交纳此费用后再施工该变更部分,否则恕不施工。变更减少部分在双方结算时扣除。
3、工程结算由乙方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做出《工程结算单》,经甲方核实后结账。
4、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只能交付给乙方财务代表 (所有款项)。
5、此合同价不含任何税金。
第五条 验收和保修
1、工程从开始施工到竣工止,双方依照所签字认可的设计、预算、变更单和有关约定,就材料、基层结构和饰面三个方面逐个项目验收,施工过程中,分别对隐蔽(水电)、结构和吊顶工程进行验收。乙方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对上述项目进行验收。
2、总验收一次不合格后,乙方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返工(此工期不在合同工期内),再行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在收齐结算款同时,给甲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卡,如未验收结算,甲方入住视同验收合格。
3、下列内容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如需乙方维修,由甲方承担费用):房屋土建问题、玻璃及其它易碎易用损物品,由于甲方未按规定使用不当造成的人为损坏,因甲方所购材料而产生的问题,非本次工程本公司人员施工项目和私下委托公司人员的项目,未验收和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甲方提前入住,甲方不根据装修设计 电路容量用电、超负载造成的损坏,超过维修期后的维修。装修交付使用后,如出现墙面开裂问题,经甲、乙方现场共同查明,如属未改造的原墙粉灰抹平层开裂,则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选购主材时,建议优先选择乙方指定材料,乙方指定材料所有产品保证集团优惠采购,厂家质量和售后保证、价格低于同一产品市场价。
2、甲方自购材料或定制产品请选择品牌好、资质齐全、经济实力和售后服务好的经验产品,由于甲方自购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安装、设计误工期及造成乙方施工工程(墙面、木制部分等)损失乙方概不负责,乙方基层处理,交付材料商安装后由于甲方所购产品质量等原导致的售后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在乙方以外渠道购买的大面积大理石等主材材料,乙方原则上不负责铺贴,门槛石、波导线除外。需由乙方辅贴时,应由甲方提前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甲方签字后的材料商标准辅贴图和设计示意图。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和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4、如果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甲醛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进行综合治理保证达到合格标准。
5、工程项目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不能取消,如甲方在进场后取消项目,赔偿乙方实际发生的损失,并在取消项目的同时办理损失签证。
6、如工程变更,变更项目的金额根据预算单价及签订施工合同的优惠比例相应增减,如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时,结算时将取消相应优
7、本合同优惠在本工程竣工结算时体现,不得同时享受两种优惠。注:工程制安造价低于3.5万或每平方(以建筑面积为准)低于350元恕我公司不予施工,制安部分低于4万或每平方(以建筑面积为准)低于500元不享受任何优惠。
8、本合同预算以外的甲方自购项目,私下将资金交付乙方设计师、项目经理或其他工作人员代办而引起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均与乙方无关,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9、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报价六个月,超过六个月进场的,按最新报价执行。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其他: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全权代表): 乙方:(盖章)
现在住址: 乙方代表:
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招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金额(大写): (人民币)
(小写):¥ (人民币)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一、单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洛阳市优质装饰工程的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通过政府管理部门的备案验收要求及装饰工程的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装饰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 方、业主、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三、乙方提供设备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附有合格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 明,且应达到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
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本工程项目作为洛阳市重点工程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洛阳市关于重点工程管理的一切相关规定。如有违反,造成经济处罚、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均由
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2.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穿戴好劳保用品,按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施工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开工前应携带合同书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开工资质及安全资格证审核表、主要施工机具一览表、安全资格证等,到相关部门履行开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4.为加强安全生产,杜绝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双方约定将工程合同价的1%作为安全风险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支付。甲方安全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行为,甲方将有权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有关经济处罚条款规定在工程款项中扣减其安全风险保证金;若整个施工过程中无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其款项正常支付。
第六条:材料供应
1、 材料除墙地砖、电线、开关、插座由甲方供货外,其它材料由乙方认质认价后自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乙方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试、试验,合格后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用于本工程中。但甲方和监理的审查、认定并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应负的任何义务。
2、 乙方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签定价为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中有约定的以外,合同总承 包价不因材料、人工、机械等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该固定总价包括乙方的各种风险费用。
(1)工程结算时的工程量差不予调整。
(2) 招标范围内的和图纸中已标明的工作量投标报价中若有遗漏,视为总价已包
2、设计变更、签证部分发生的工程量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核定的签证单依实结算,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规定及中标人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优惠率计算;其变更增加部分按中标人所报的工程变更优惠率调整,合同内减少部分按中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优惠率调整;发生设计变更、签证的确认需在发生时5个工作日内确定工程量,否则不予确认。工程单项签证单中费用变更在伍仟元内增加的,结算时不作调整计算。变更签证发生费用的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确认后支付。
3、装饰全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其工程实际完成量的 80%。
4、乙方递交竣工报告,并完成工程项目所有资料完整移交后,经甲方验收合格,30日内提报竣工结算文件(含相应资料),甲方审核确认完毕竣工结算手续办理完毕,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9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供材按实际发生额同期扣除。
5、余款 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退还日期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取得之日起满两年后,并相应扣除已发生的维修费用。即使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工作:
1、负责指定施工所需水、电接口,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3、提供施工道路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4、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发包方对工程及承包方的意见均需通过发包方代表与承包方接洽。
二、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7日内提交更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2、每月20日前向甲方代表及监理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乙方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工作。
4、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必须达到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交工前所有施工机械、材料及垃圾清运完毕,费用乙方承担。
6、服从监理及甲方代表施工调度,积极配合其它施工单位工作;
7、完成整体消防系统调试开负责相关部门消防工程验收。
8、严格执行流动人口及计划生育管理有关政策,并承担其费用。
9、隐蔽工程必须经过甲方、监理、业主同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九条:竣工验收
(1) 设计图纸(含说明书、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等;
(3) 施工记录;
(4) 特种材料、工件(及附件)的生产许可证;
(5) 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第十条:质保期限:
质保期为 二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取得竣工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二十四个月。在此期间,凡因装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措施
一、服务措施:
1、 在保修期内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并做好问题处理记录。
2、 在保修期内,若紧急情况发生后,乙方应能及时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误期赔偿费;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所有费用。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由甲方委托具备该类产品质量检测资格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当接受。若检测结果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因甲方责任及不可抗力,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到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 伍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叁 份,乙方 贰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招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金额(大写): (人民币)
(小写):¥ (人民币)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一、单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洛阳市优质装饰工程的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通过政府管理部门的备案验收要求及装饰工程的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装饰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 方、业主、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三、乙方提供设备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附有合格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 明,且应达到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
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本工程项目作为洛阳市重点工程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洛阳市关于重点工程管理的一切相关规定。如有违反,造成经济处罚、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均由
2.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穿戴好劳保用品,按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施工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开工前应携带合同书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开工资质及安全资格证审核表、主要施工机具一览表、安全资格证等,到相关部门履行开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4.为加强安全生产,杜绝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双方约定将工程合同价的1%作为安全风险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支付。甲方安全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行为,甲方将有权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有关经济处罚条款规定在工程款项中扣减其安全风险保证金;若整个施工过程中无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其款项正常支付。
第六条:材料供应
1、 材料除墙地砖、电线、开关、插座由甲方供货外,其它材料由乙方认质认价后自
2、 乙方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签定价为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中有约定的以外,合同总承 包价不因材料、人工、机械等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该固定总价包括乙方的各种风险费用。
(1)工程结算时的工程量差不予调整。
(2) 招标范围内的和图纸中已标明的工作量投标报价中若有遗漏,视为总价已包
2、设计变更、签证部分发生的工程量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核定的签证单依实结算,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规定及中标人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优惠率计算;其变更增加部分按中标人所报的工程变更优惠率调整,合同内减少部分按中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优惠率调整;发生设计变更、签证的确认需在发生时5个工作日内确定工程量,否则不予确认。工程单项签证单中费用变更在伍仟元内增加的,结算时不作调整计算。变更签证发生费用的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确认后支付。
3、装饰全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其工程实际完成量的 80%。
4、乙方递交竣工报告,并完成工程项目所有资料完整移交后,经甲方验收合格,30日内提报竣工结算文件(含相应资料),甲方审核确认完毕竣工结算手续办理完毕,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9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供材按实际发生额同期扣除。
5、余款 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退还日期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取得之日起满两年后,并相应扣除已发生的维修费用。即使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工作:
1、负责指定施工所需水、电接口,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3、提供施工道路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4、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发包方对工程及承包方的意见均需通过发包方代表与承包方接洽。
二、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7日内提交更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2、每月20日前向甲方代表及监理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乙方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工作。
4、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必须达到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交工前所有施工机械、材料及垃圾清运完毕,费用乙方承担。
6、服从监理及甲方代表施工调度,积极配合其它施工单位工作;
7、完成整体消防系统调试开负责相关部门消防工程验收。
8、严格执行流动人口及计划生育管理有关政策,并承担其费用。
9、隐蔽工程必须经过甲方、监理、业主同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九条:竣工验收
(1) 设计图纸(含说明书、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等;
(3) 施工记录;
(4) 特种材料、工件(及附件)的生产许可证;
(5) 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第十条:质保期限:
质保期为 二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取得竣工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二十四个月。在此期间,凡因装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措施
一、服务措施:
1、 在保修期内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并做好问题处理记录。
2、 在保修期内,若紧急情况发生后,乙方应能及时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误期赔偿费;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所有费用。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由甲方委托具备该类产品质量检测资格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当接受。若检测结果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因甲方责任及不可抗力,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到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 伍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叁 份,乙方 贰 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日 期:
发 包 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对多方面进行考察,确定长沙湘盛建筑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为该工程的承包施工单位,承接该工程材料采购及装饰工程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国家的有关法律规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共同完成好施工任务,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内容
负责该工程材料采购及装饰工程施工。
3、工期天(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4、施工协调
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水电,设备存储房间及员工住处,由甲方负责。
二、工程造价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施工,按合同总价 万元包干。合同范围外所增加的费用则按实结算。
三、维修服务
1、 主要设备因本身质量问题三年内实行“三包”,若因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 设备不能正常使用,适当收取维修成本费,所有设备终身维修。
2、乙方实行售后服务24小时快速反应制度,在接到甲方系统故障电话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到达现场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免费提供同类产品供甲方使用。
四、付款及结算方法
a) 合同签定后3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 %的工程款;
b) 进场施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c) 工程验收合格后,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到 %的工程款;
d) 经使用壹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则在10天内向乙方付清余款;
e) 所有款项不计利息。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需保证按期竣工,如由于甲方原因推迟工期,则工期顺延,否则每推迟一天,乙方按工程款的0.1%向甲方支付罚金.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向乙方按时支付工程款,则每推迟一天, 甲方按未按时支付的工程款的0.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工程质量如不符合双方商定的标准要求,或其它因乙方责任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赔偿所有的损失;若因甲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赔偿所有的损失.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保证现场施工安全,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工作规程,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实施细则,设置专人加强管理。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交叉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七、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验收,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验收日期。此变更日期后一个星期内,甲方仍不能组织验收,视同验收通过。甲方不再组织验收。
八、其它
a)设备配置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设备配置清单)
b)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失效。
c)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d)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装饰施工面积:
3.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4. 承包方式:
5. 总价款:¥ 元,大写 元。
6. 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认可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付首期款,即总工程款的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场所,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并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附件二: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全室水电,墙地砖铺贴,造型吊顶,造型隔墙,瓷粉乳胶漆等。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材料运输、管理、完工后现场清理;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 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标准、效果图,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C*);
3.2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标准、效果图,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场地交接。
4.2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3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省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不影响上下管道畅通;
5.3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费用;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需认真填写《装饰工程变更单》,由乙方负责开据施工变更单,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6.3 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施工部门具体变更要求,并向乙方索取该书面通知的存根。
6.4 甲方应统对装修的意见要求,并直接负责通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权只接受甲方合同签订人的整改意见。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2 乙方提供一份材料进场进度计划给甲方,甲方可自行安排时间到场验收材质,若甲方发现 与合同约定不符施工标准的材料,可要求停工质疑(若经查证,乙方进场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所拖延工期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进场材料与合同约定相符,所拖延工期由甲方负责;双方均可作好工程施工进度记录)。
7.3 乙方无法找到与施工标准要求同样材料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后必须使用同等级别的材料。(乙方提供:材料入场时间表和变更明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停水、停电、气候、自然灾害等)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9.1 中华人民共和国QB/T6016—97标准。
9.2 其它规定:GB50327—20xx GB5021—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省级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
(2)防水工程
(3)泥作工程
(4)木作工程
(5)油漆、瓷乳工程
(6)整体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支付工程款方式,以文字详明: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总价款之35%(¥: ),当工程进度到第十天后,甲方即应付工程总价款之30%(¥: ),当工程进度到第二十天后,甲方即应付工程总价之30%(¥: ),剩余5%尾款(¥: )尾款在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清。
11.2 工程中若有增加项目,增项费用签字认可后二日内甲方一次性全额向乙方支付增项费用。
11.3 甲方付清工程款项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装饰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12.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12.6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12.4执行;
12.7 甲方在合同签定时应认真确认材料的品牌、规格和等级,以便乙方及时预订;若甲方在某材料使用前须变更该材料品牌、规格、等级,甲方须承担该材料的定金、运杂费等所有已经发生的费用;若甲方在该材料使用后提出变更,甲方须承担该项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运杂等一切已经发生的费用;
12.8 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或单项工程时,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价格10%计算;
12.9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提前拿钥匙、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因甲方提前拿钥匙、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且视为甲方已对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不再承担以后工程验收不合格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3.1 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 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所属物管指定的堆放地点。
14.2 若该工程经双方认定需由省技术监督局质量检测站验收,应在该工程正式完工后,由甲方通知验收时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口进行推延。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
1.4 工程内容及施工方法(见报价单及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①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②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剩余部分材料。
③乙方包工。
1.6 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年日,竣工日期
第二条:工程价款
①工程款: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人民币):金额(大写) 。
②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工程设计
3.1 乙方负责图纸设计甲方确认以后进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须提供相关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图及相关设计要求。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合同签订后甲方若有设计更改,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3.2 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现场需要必须变更,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3.3 乙方编制本工程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提交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付款依据。
第四条:材料供应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材料进场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预算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进场 2 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款的40%,计人民币 元(大写) 。当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再付工程款的40%,计人民币: 元(大写) 。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结清工程款的15%,计人民币: (大写) 。剩余5%的工程款 元,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满一年保修期后付清。
第六条:工程工期
6.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工期,按每日元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工期,每日按 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6.2 甲方要求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采取的措施费用。
6.3 甲方未按约定完成自己应做的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6.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累计计算),按一天顺延工期。
6.5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调解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6.7 施工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作业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发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7.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7.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手续以签单为准。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应予承认。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窝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以顺延。
7.3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需在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需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以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8.1 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2 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 开工前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此费用不计入合同价款中),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9.2 如需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设备管线。
9.3 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9.4 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并作好各项质量检查,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如需对图纸进行改动,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改变施工方案。
9.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9.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十条:维修约定
10.1 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一年。
10.2 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10.3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投诉,请求解决。
12.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3.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3.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本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14.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4.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