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方位于 挡土墙人工挖孔桩基工程,经双方面议协商甲方决定以包工、包施工机械用具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并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范围
平面布置图的所有人工挖孔桩灌注桩,按图施工,桩径含护壁在内1500mm,深度至甲方认可内所需的一切施工过程用工和需施工机械,其中无论挖到石头、岩层或出现其他情况,都以每米按290元计算,甲方只提供电源、电表开关箱及水泵。因本次合同为修改合同,如乙方再次无理要求甲方加价或罢工,甲方有权把承包权收回并拒付工程款。
二、施工机械及用具
本工地挖孔桩所需的机械设备,风压机、电机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提供。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工地采用人工挖孔桩基包护壁在内直径1500mm壹米,1500mm每米按290元计算,包干结算的方式。乙方每组人员可支借一百元伙食费每天,其余部分待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四、工期及安全
本工程初定于20xx年8月9日正式开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施工操作规程办事,作好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用电要有严格的漏电保护措施,井下作业要带安全帽。如出现一切事故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毫不相干。
五、质量要求
挖孔桩的垂直度桩径偏差在3cm内,钢筋笼制作安装位置正确、混凝土的浇筑应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分层振捣密实,如出现不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指导一次罚款贰佰元。
六、其它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空口无凭立字为据。双方按图施工,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通江县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三标段 基础人工挖孔桩分包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一)、乙方承包工程范围: 四川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建的通江县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三标段基础人工挖
孔桩:该主楼设计范围内人工挖孔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设计、地勘和国家规范要求。
(二)、乙方承包人工挖孔桩的方式及工作内容:
1、乙方包人工、包辅助材料和工器具。
2、无条件全力配合甲方、地勘、监理及质监单位对成品孔桩的自检、验槽、复检等相关检查工作。
3、无条件听从建设、监理、甲方安排和指挥。
二、承包工程费用:
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按期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施工质量经过设计、地勘等单位验收合格,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均达到甲方要求,合同分项单价如下:
人工挖孔桩造价:
水磨钻开挖 425 元/立方米;
水磨钻以外土石方开挖(护壁) 210 元/立方米;
以上单价已综合考虑,包含人工搅拌、运输、浇筑、振捣、养护、绑扎丝、护壁钢筋安装,护壁模板材料及制作安装。
三、质量: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施工图纸和地勘要求;满足国家及省市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等;建设、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
四、工期:
1、承包合同工期月日。
2、所有桩孔提前一天奖励元,未完成每天处罚
五、结算、付款:
1、借支:按每周每人一天30元借支。
2、结算方法:孔径按施工图纸,深度按实际测量。
3、结算方式:水磨钻以外土石方开挖(护壁)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60%。水磨钻开挖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70%;余款等建设方款项到位后付清。
4、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违约,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进场前必须认真接受甲方的三级教育,填好三级教育卡,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安全员协调施工区域的防范工作,发现人员不到岗,一次处罚200元。
4、若发生安全事故,1000元以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中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等工程完成尾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现将*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分包予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挖孔桩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一、承包范围及质量标准
1、承包范围:*人工挖孔桩基础。
2、质量标准:满足《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等各项桩基施工安全、质量、检测规范标准要求。
二、承包综合单价及结算方式:
1、人工挖孔桩综合包干单价 元/m3;(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量以图纸设计桩径及现场实际量测桩长为计算标准,高出土体自然面的桩顶砖砌锁口井圈不计入桩长)。
2、如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均满足甲方要求,在综合包干单价的基础上给予 元/ m3奖励;
3、以上所示奖励由项目部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发放。(注:如乙方表现优良、合同各项施工工作履行到位,受到各方的一致好评,达到以上所列奖励获取资格,项目部一次性拨付奖励款项;如乙方在施工期间表现较差,受到甲方及其他监管部门的批评,则乙方无权获取奖励或由甲方核减奖励金额,
4、以上综合包干单价包括本合同所描述的承包方承包范围内的完成桩基础施工所需的自定桩位至桩基验收所需的所有人工、工具、机械机具(含购臵、租赁、进出场、维修、保管等费用)、其他周转材料、辅材、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用工、办公用品、劳动保护、施工措施、赶工措施、现场材料装卸及转运、管理费、利润、质量缺陷整改处理费用、合同期内劳务市场人工工资涨价风险、误工费、安全事故费用、班组间和与业主或总包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以及其他(如乙方工人的临时户口证、计生证证件费、生活费用、垃圾清扫等)、智能卡办理等所有费用。不含水电费、税金(指建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保险、临时生活设施(民工食宿用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
5、乙方承包主要内容及施工顺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地整平——放线、定桩位——挖第一节桩孔土方——支模浇灌第一节砼护壁——在护壁上二次投测标高及桩位十字轴线——安装活动井盖、垂直运输架、起重电动葫芦或卷扬机、活底吊土桶、排水、排风、照明设施等——第二节桩身挖土——清理桩孔壁、校核桩孔垂直度及直径——拆上节模板、支第二节模板,浇灌第二节砼——重复第二节挖土、支模、浇灌砼护壁工序,循环作业直至设计
6、甲方提供主材及辅助设施含水泥、河砂、红砖、钢筋原材料、商品砼。其他一切辅材及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于综合单价中。
三、付款方式
1、人工挖孔桩砼全部浇筑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
2、人工挖孔桩基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检测监管机构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尾款;
3、工程款的申报及工资的发放方式:甲方根据合同要求审核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申报表,工资发放总额及乙方提交的发放名册,由乙方合同签订人同项目部主管负责人核对确认并办理领出手续。乙方自领出工资后必须在次日内将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如拖欠民工工资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及其他要求:
1、施工前要制定周详的质量管理措施:在施工平面图上应标明桩位、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设施位臵;指定施工工序检查程序;制定不良天气(雨季)施工的技术措施。
2、人工挖孔桩施工中安全措施非常重要,桩基施工队必须高度重视,应做到以下措施保障:孔内设应急爬梯供人员上下井;施工人员进入孔内必须戴安全帽;使用吊笼、电葫芦等应有安全可靠的自动卡紧保险装臵;开挖深度超过10m 时应配有通风设备;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 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造成安全影响;要注意安全用电,井下照明应采用12V 以下安全灯。
3、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
3.1 开始挖土前,先平整好场地,清除地表松软土层和一切杂物,设臵好控制点,根据监理工程师复核过的桩基位臵,采用十字交叉法 订立每一孔桩的位臵,并在桩位外设臵定位龙门桩。
3.2 根据设计桩径及护壁厚度在地面上放出开挖线,然后向下挖深1米,浇筑混凝土井圈第一节护壁锁口砼,井圈应高出地面20~30cm,且比护壁厚度加厚10cm,用以加强井口,以确保安全。而后将桩位纵横中心线测放到井圈上,并测出孔口控制高程,以利于下部掘进的高程控制,且要求第一井圈的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cm。井圈高出地面还有利于防止地表水在施工过程中进入井内。
3.3 修筑钢筋混凝土井圈应保证护壁的配筋和混凝土浇筑强度。上下节护壁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cm, 每节护壁在当日施工完毕后宜养护24h 后拆除;发现护壁有蜂窝、漏水现象时,应及时补强以防止造成事故。
3.4 进行第二节井孔土方开挖时,先从井口用垂球吊线找出井孔中心点,并在井孔底部打一短木桩,将桩中心投影到木桩顶上,以此为据进行第二节护壁的土方开挖。在开挖过程中应该密切注意地质状况的变化。挖孔直径应按设计规定,挖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桩孔尺寸、
3.5 重复上述过程即可完成挖土护壁的工作,直至桩底设计高程。在施工过程中,应该以每一节护壁为验收步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节的开挖施工。挖至设计标高时,孔底不应有积水,终孔后应清理好护壁上和孔底的渣物,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混凝土的浇筑。
3.6 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进行孔底处理。必须做到孔底表面无松渣、泥、沉淀土。如地质复杂,应钎探了解孔底以下地质情况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否则应与监理、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3.7 在施工中还要安排专职技术人员监督开挖土层的地质状况,并备有人员应急上爬梯,遇见异常情况可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3.8 混凝土的浇筑:混凝土的浇筑应在成孔后及时进行。孔内无积水方可不采用水下灌注砼施工,不采用水下灌注砼施工时,要用漏斗串筒灌注砼,分层浇筑,层厚30 ㎝,机械振捣。关于钢筋笼的加工、制作和安装,以及混凝土的浇筑、桩头处理,等同于其它常规灌注桩的施工,
4、成桩质量检验:在施工中要求做到每根成桩应该具有钢筋加工检验记录,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记录,混凝土试块资料及桩身完整性检测资料。
5、现场施工,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甲方的安全监管,承担因自身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罚款及后果。
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提高管理意识,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材料堆放合理有序,各操作点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加强生活后勤管理,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违章事故责任自负。
7、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施工方案,施工顺序应满足甲方总施工顺序安排;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杜绝浪费,如有浪费现象,甲方有权按浪费量及市场单价的3~10倍进行处罚。
8、班组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人员调动要向项目经理备案,工作人员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无关人员出入现场和宿舍。
9、乙方应确保本工种所涉及的合同条款切实有效地履行,避免上访,诉讼等事件的发生,如因乙方不及时支付工资,未采取妥善措施而引起的恶性诉讼等事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甲方给予的一定额度的罚款等处罚。
10、乙方必须在人员到工地后1周内提供工人花名册及每个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项目部备案。如人员有异动,必须在当天到项目部办理异动手续,现场人员与项目部备案人员不符,项目部可拒付工资,另罚款100元/人〃次。
1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配齐所需的施工人员,无条件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决定的进度计划工作安排,如未完成,每推迟一天罚乙方500元,依次类推。
1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不得延误。如乙方技术力量差、人员不足,施工质量及进度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乙方的工程款按已完工程量的70%结算,并清退出工地。
13、日工作完成后,必须做到落手清,剩下的材料归堆或归还,建筑垃圾倾倒规范有序。如发现未清理及乱倒现象,除立即整改外,每次罚款200元。
14、施工中如因乙方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除保险赔偿以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该事故对外已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金,可向乙方追偿,直接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不足部分通过法律程序追偿。
15、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光脚、穿拖鞋或硬底鞋上班,严禁在龙门架、施工电梯或塔吊下逗留,严禁酗酒,更不得酒后作业,严禁打闹和嬉戏,以上如有违反者,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处罚。如由于乙方人员违章作业与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的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讲究文明卫生,不得在厕所以外的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
17、乙方自带机械、工具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确保安全,必须有合格证,进场时必须在项目部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律不允出门,擅自携带出门按偷盗处理。
18、工地严禁使用碘钨灯及大功率电灯取暖、烤物,严禁使用自制的热水器或电炉烧水,违者每次罚款20xx元;班组要到统一安排的食堂就餐,不得在工地自开炉灶,更不得用工地上的材料生火做饭、取暖、烤物,违者按每次20xx元处以罚款。屡教不改者,除按本合同处罚金外,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出场。
19、非工作时间、非实际工作现场、非工地上班以及无甲方勘证的安全事故,甲方不予负责。属于承包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发生的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20、乙方不得在工地斗殴吵架、聚众闹事,如有发生,不论责任,相关班组每次罚款50000元;不得盗窃公、私财物,违者罚款5000~50000元,严重者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1、乙方不得雇佣或带18岁以下未成年人(童工)及超过55周岁的工作人员进场,如有违反,不论是否为自身责任、第三方责任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22、乙方所有人员应到公安机关办好暂住证等必备证件(费用自理),有关部门检查年龄不合规定或无证的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雇佣有传染病和高血压、心脏病、残疾等人员进场,违反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3、未经工地负责人许可,任何班组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扣罚所在班组500元/次,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工期约定
1、总工期:满足以甲方下达的工程进度;
2、乙方于 年 月 日正式进场;
3、工期顺延条件:a:建设方材料不到位实际影响超过8小时;b:现场停水或停电超过8小
4、工长签字确认后作为工期顺延依据。
5、除甲方确认的工期顺延外,未按期完成桩基施工的,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六、违约责任
1、停工待料或确因工程有重大设计变更,甲、乙双方就合同主要内容及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乙方不得再行分包,如发现有此类情况,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工程款的结算按合同单价的70%结算,30%的余款作为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金补偿给甲方。
5、乙方工人因工资发放或其它问题无理向有关部门投诉、告状,每发生一次对乙方罚款5000—50000元直至取消承包资格(甲方无故拖欠工资行为除外)。
6、因乙方问题,受到监理、业主、公司等上级部门批评的,甲方视情况对乙方罚200—20xx元罚款,并取消本合同所列乙方获取奖励资格或核减奖励金额。
7、甲方如不能按约支付工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论处。
8、过程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甲方超过2次以上约谈而乙方又无改进措施,无法满足甲方制定目标,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肢解乙方承包范围工作内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将直接按乙方严重违约处理,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全部出场并拒付所发生的一切工资款,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约定
1、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协议书,以及有关施工的各种文件资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条款履行完毕,乙方施工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工资款全部结算付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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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