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 百扬超市 ”项目配电安装工程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百扬超市”
工程地点: 九眼桥
工程分项名称:kVA箱式变压器安装工程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新装20xxkVA箱式变压器一台 ,完成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用电手续办理工作,工程内容包括:电杆一基、10kV架空线安装、真空开关、户外高压组合互感器、户外高压计量箱、10kV电缆及箱式变压器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工程。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本合同为双包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按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现行专业技术归口管理及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组织采购、安装。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GB20__-91、TEC-298以GB20__-20__国家现行规范及电力行业的相关要求。
乙方负责安装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电力行业标准、工程验收合格、安全送电。
第四条 合同工期
1、配电工程安装调试完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具备设备带电运行条件,总历工期为 50 个工作日。
2、施工工期在下列情况下顺延: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国家政策性变化。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收到工程预付款及用电业务需要的全套合法资料开始为甲方办理相关用电手续,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书且由乙方确认具备开工条件起计为开工日。
第五条 工程总价和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价: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合同总价定为: ¥元正(大写:元整)。
1、此合同总价不包含政策性收费(预付电费等);
2、若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及政策变化导致设计变更或工程返工,由乙方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办理经济签证。
二、付款比例:
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元正(大写:元整)作为工程预付款;
2、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具备验收条件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即¥元正(大写:元整)作为工程进度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工程地点及建设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甲方必须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备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费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式_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五、甲方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2.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资料,时间达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金额:_________.
1.2工期:
(1)开工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
(2)竣工日期: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正常交付使用的日期。
1.3质量等级:严格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部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及_________市人防的规定,达到优良标准。
1.4合同价款: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含装车、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费及专项上缴费用及税金)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人防门制作、包安装、包验收、包工程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的大包干形式并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验收等全部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支付。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协议条款:_________.
2.2工程实物量和设备材料清单、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2.3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
2.4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5国家法律、法规、部门条例及与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市政府部门的文件。
第三条图纸
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图纸由乙方提供,并向甲方提供四套图纸。
第四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变更后按本合同第九条款进行履行。
6.2甲方须在地下室底板完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安排人防门制作、安装,在计划时间内甲方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派人到现场,协商进场施工的配合问题。
6.3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卫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6.4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用的水、电及现场可提供的临时配合设备支撑材料等。
6.5现场施工协调由甲方负责。
6.6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地下室人防报批图壹份;完工后,由乙方通知有关单位验收人防门,甲方派人参加。
6.7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委托土建施工单位在剪力墙扎筋时预留人防门安装的所需的门洞。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乙方应在甲方有效通知期内进场配合施工,如因场地或环境条件不具备的,必须通知甲方,并做出协商处理。
7.3如因设计单位和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甲方提出合同产品数量、型号须调整或变更,且符合人防规范的,乙方按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甲方,给予协商办理补充协议。
7.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有关安装施工配合的技术指导服务。
7.5乙方进场施工,须遵守甲方现场的卫生、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6乙方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人防门工作吊环由乙方提供具体要求和做法,由甲方在施工中预埋或委托土建方安装。
7.7乙方须确保人防门的安装一次性通过人防办的验收,并协助甲方办理人防工程验收的有关工作。
7.8乙方应按照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施工计划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9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7.10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7.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第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执行国家及_________市人防办规定的技术标准,质量达到优良。
第九条合同价款调整
9.1合同价款为大包干合同价款,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的变动作任何调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的增减。
9.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结算价款在本合同1.1条款列明有的按条款执行,条款中没有列明的按_________省人防办文件进行结算。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
10.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二个月向其发出生产通知书,甲方即支付合同总额的10%给乙方作为备料款。
10.2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4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3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8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4经人防办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_________%给乙方,乙方同时提交地下室人防门验收合格证。
10.5余款_________%待保修期满后三日内支付。
10.6乙方在每次要求支付合同款时(条款10.2、10.3、10.4)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本工程工地现场。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
12.1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12.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在乙方施工前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3由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
13.1甲乙双方应以_________市人防办等主管单位验收合格为准。乙方除负责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外,同时应协助办理有关人防工程的验收,如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所有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如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用不包含在本工程合同造价内,所影响的工期顺延。
13.2竣工日期为人防门安装完毕并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等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签认日期。
第十四条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三套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五条保修
15.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_______年。
15.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5.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5.4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5.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即派人修理。
第十六条违约
16.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罚金。
16.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
16.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6.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
16.5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6.6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力。
16.7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况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提供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图纸变更未及时在乙方施工前一个月送给乙方。
(3)不按工期支付工程款。
(4)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5)逾期组织验收。
(6)不按商定的施工计划进行通知。
(7)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的交货日期顺延,超过一个月不付款,乙方有权拆回原交货物,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8)其它甲方原因造成的。
16.8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不按甲方有效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造成甲方其它项目及总的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造成自身工期的延误不予顺延。
(2)不能确保人防门的验收一次性通过,而使得本项目的人防验收工作受阻,并导致本工程总工期延误,则需承担由此引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3)在无特殊原因、甲方施工条件允许、设备条件完善条件下,乙方不按计划或协议期限交货或安装的,乙方每延期一天,交纳_________元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
17.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7.2若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8.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四百七十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广州大学 合同编号:gdht-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广州大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广州大学新校区 。
1.3承包范围: 按甲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
1.4承包方式: 。
1.5工期:本工程自200 年 月 日开工,于2XX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及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
1. 7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10-)等国家制订的施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招标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优良)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则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即自行验收,甲方不予承认,此事项如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贻误工期的责任。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10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空白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空白 内容。
(3)可调价格:详见本合同第十一条。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支付总额为¥ 元的工程价款。
拨款分 3次进行
拨款 100 %
金 额 (元)
工程完成30%时(乙方应在提交此项发票和支付凭据资料的同时,向甲方交付按本合同价款5%计款的履约保证金)
30%
工程完成50%
20%
验收合格后支付竣工结算余款
50%
6.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验收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的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由乙方负责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供应至施工场地。
7.3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后果责任。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逾期三十天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预付的款项及其利息。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依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甲方指派的代表,其个人现场签发的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签证,不能作为本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凭据;因特殊需要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须由甲方出具正式书面文件后乙方才能施工,并依据该文件向甲方结算。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内容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的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乙方负责。
11.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投标价结算;若工程量减少则扣除相应减少金额后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有单价的按投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若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没有单价的工程按实际工程量并按XX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下浮 %结算。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
11.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二年,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11.4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总结算价款的5%。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壹年后三十天内付清。发包人将保修金全数返还承包人后,承包人仍须按建安工程规定以及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本合同附件:
12.4.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2.4.2工程项目一览表
12.4.3工程预算书
12.4.4会议纪要
12.4.5设计变更
甲方(盖章): 广州大学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地暖工程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及内容】:分集水器(含)以内地暖施工部分安装,不含回填层部分
施工。做法和选材详见施工图纸。
【工程单价】: 34 元 /平米 ,工程面积 ㎡。
工程预算总造价 元
(大写金额): 。
第二条 施工准备
【甲 方】:
1、保证施工现场平整,地面障碍物清除干净,地面无大的突起物。水、电能保证正常供应。
2 、进场前应提供用于存放材料及施工工具、器件的库房。
【乙 方】:
本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进场通知后 五 天内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工具进场。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 天,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算起,顺延 个日历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经乙方和有关各方验收不符合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规范要求和图纸设计要求。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必须经监理和甲方审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乙方应按质量及验证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
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4、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二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内为固定价款,不因市场因素和其它因素而变动(此价格不含工程配合费、水电费、检测费、地税等);
二、 乙方在交付工程时按合同约定的价款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单,甲方应在三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否则视同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单。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价款向乙方支付款项。甲方在支付合同款项时不得另行以任何其它合同以外费用名义、项目卡扣乙方款项。
三、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支付工程材料备料款 元 (大写金额: ),乙方收到该款项后,组织工程材料及施工管理人员进场。材料进场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材料款 元(大写金额: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工程量付清余款。
备注:
五、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增加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追加工程款。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GB 50242-20xx 即《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企业的验收标准和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二、该工程应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等记录,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三 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视同甲方验收合格。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二年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的,按相关“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以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储运、人员和机械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积压等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七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应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逾期天数每日千分之八付给乙方赔偿金。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在地暖施工面上进行打眼、凿洞、取暖等作业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承包方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生效。
三、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签章):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建筑面积: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 工程期限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 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 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___天,发包方给承包方施工图一式___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___天发包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承包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 承包方义务: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
开工前_____天交发包方一式_____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_______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发包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为继续性合同,适用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完成安装任务;
不适用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客户的要求完成安装任务。
2、承包方在完成安装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发包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确认: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均无过失。
3、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安装任务,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安装安装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
4、承包方得以发包方未支付报酬为由,对发包方的器械进行留置。
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 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 )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 )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 )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 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 )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 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 )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 )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 )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 )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况:主厂房及附属建筑钢结构制做、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与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
(1)钢结构制做承包范围:新疆准东五彩湾2×660工程---主厂房钢结构施工图纸中涵盖的(仅甲方提供的构件表中)所有工作内容,涵盖所有原材料采购及加工厂制做;乙方负责制做的成品(半成品)构件装运至项目工地,原材料复验,构件加工制作、检测;外露钢构件除锈、底漆、中间漆及面漆(甲方合同外指定特殊防腐油漆,防火涂料除外);
(2)钢构件安装承包范围:埋件预埋、钢构件成品(半成品)施工现场装卸车、测量定位放线、安装检测、各种操作平台的搭设、钢结构施工部位的安全防护、包括焊缝无损探伤(自检及外检)、探伤固定架制作和被检工件的退磁、竣工验收、竣工资料、保修等所有工作内容。
2、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包人工、包主材料、包机械(现场安装塔吊及大型吊装机械除外)、包辅材、包与其它专业交叉施工与配合、包加工图纸深化、(含竣工资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保修的承包方式。
三、双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甲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提供完整的、经过确认的钢结构施工图及技术说明。如发生设计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较大产生费用的,经双方协商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的比例及工期调整;
(2)钢结构制作的工厂验收,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签发的技术说明、规范、文件为验收依据;
(3)及时将业主指令可能出现的时间变更情况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工期提前或延后甲方应负责予以调整,但费用不得增加;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钢构件现场卸货场地。
(5)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竣工决算的结算。
2、乙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甲方提供的钢结构制作进度要求完成钢构件的加工制作及安装工作,对于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补充,乙方应按时完成,补充或减少工程量不超过合同总工程量10%的工期不予调整,价格按合同平均单价执行结算。
(2)所有钢构件应于装运前36小时通知甲方在厂内预验收并进厂内抽查预拼装,加工质量与精度应满足技术规定和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构件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特别是高强螺栓连接板的间隙,摩擦面的摩擦系数,梁组装后直线度,油漆厚度及外观,要求焊透的对接或角焊缝必须达到相应的等级并经无损检测等,如运到现场后的钢构件因质量问题需要修复,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修复。
(3)负责钢构件的装车、运输至工地的卸车。钢构件的装车、运输应按照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防止发生损坏,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4)提供钢构件的清单,以便甲方进行清点和验收;每次装车前一天应把构件清单传真到工地。
(5)在完成钢构件加工的同时,提供钢构件材质及制作检验、验收报告及质保资料等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合格资料给甲方,所提供的验收报告及质保资料必须符合甲方、业主和质检站的要求。在全部构件完成制做运输至工地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将合同最终决算总价书面报甲方核对;所提供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并按照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材料性能测试或其他试验。
(6)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因加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有关费用。
(7)加工构件(含桁条等附件)的标记必须在附件两头距500mm 指定的位置打钢印,打钢印前必须在钢印处预打磨,油漆后编上清晰、整齐的构件号。
(8)在钢件安装过程中,常驻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与甲方及监理、业主进行处理有关构件的质量问题,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装工程的质量安全。
(9)焊接构件应按照规范进行无损检测等,并按照规范要求作好焊缝的处理与检测。
(10)出厂前按有关要求作摩擦面抗滑系数实验。除摩擦面外,其他连接板应全部涂漆,向甲方提供实验用高强度螺栓。
(11)在加工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指派工程师在乙方厂内进行质量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作。
(12)所有的钢构件必须在乙方位于()厂家加工,不得另行转包,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一次性赔偿甲方伍拾万元(50,00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本合同仍继续履行。
四、合同工期
1、合同签字生效,乙方材料进场为开工日期,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各阶段制做安装进度计划 详见(附件二)。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⑴ 由于业主、甲方原因或其他配套工程、设备、等需要调整、改、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⑵ 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⑶ 甲方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而影响安装施工进度施工者。
⑷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⑸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每批次深化加工图在5日内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施工。
5、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批准的深化加工图5日内,完成备料工作。
6、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总承包工程量中按施工顺序进度计划分段施工图 日内,完成钢构加工,运到现场开始安装。全部施工过程以此类推。
五、 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固定综合单价中包括承包范围的加工制作费、安装费、管理费、各种措施费、利润、税金等费用。(详见报价说明)
2、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不再增加费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单价乘以结算工程量。单价见下表:后附构件表及双方协商同意的报价表
名称单位暂定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备注
厂房钢构件吨主厂房及其他构件
钢煤斗吨现场制作
不锈钢衬板吨煤斗内衬板
加强型防腐油漆吨钢构件涂装
3、结算方法:结算价款=结算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1)结算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含变更),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a、钢结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加工详图)的构件主材(钢板、型钢)几何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重量,焊条、螺栓等重量不增加。不规则或多边形(四边及以上)钢板的重量均按其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b、高强螺栓、栓钉的材料费不单独计算,已计入综合单价。
C、优先采用以上a、b,若有异议,则参照__________。火力发电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__________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火力发电厂工程 DL/T5369-__________)》。
(2)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为完成钢结构制做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使用费(现场安装的塔吊及大型吊装机械除外)、材料检测试验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种费用及一切风险。
(3)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已包含检测费、成品保护费、办理验收直至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保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4)措施费包括一切为了完成本工程施工需要发生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费用,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的调迁费、往返路费、(现场生活临建除外)(包括施工用水电费)、自搭脚手架的搭拆人工费、食宿费和安全措施费(指投入的人工、主材、辅材、各种机具)、排水除雪费用、辅材费用、现场保卫费用及现场各类材料(包括周转材料)构件的二次、多次倒运装卸费,还应包括施工中需要的机具、钢材卸车人工费,施工堆场钢结构构件转移费用。施工现场的停电、停水、待料、风雨等自然气候的影响,人工代替机械(指机械暂时出现的故障或不可用机械),并计入固定单价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同时综合单价还应包含以下风险费用:
①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
②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用工、赶工费;
③业主或其他项目施工原因造成的可能出现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④乙方对甲方所供物资或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现场运输(倒运)、保管等费用。
⑤与其它专业分包单位的交叉作业以及协调配合费用。
⑥场地狭小造成的二次或多次搬运等各种费用
4、在甲方出具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整改单后,若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或有潜在的无法按期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内容,甲方将安排其他队伍施工,并按照支付乙方合同单价的1.5倍,从乙方结算费用中扣回。对甲方就整改发生的费用,乙方视自行默认。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合同签定生效后 天内,乙方加工制做开始、构件完成成品或半成品状态达到合同总重量的 30 %,支付合同总价款 %预付款。
2、构件按施工顺序加工后,在发货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构件部分价款的 30 %的进度款。
3、乙方按施工顺序在约定的时间内将钢结构件运到现场,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提供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作为付款依据,支付相应价款的 30 %。
4、现场安装完成分部工程经验收合格支付 15 %。
5、现场安装完成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签定保修书后28日内付15%。
6、本工程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
7、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一年满后28天内甲方一次付清。
8、承包人将在每月的工程结算中扣留当月结算额的1%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实行与经济考核挂钩的管理。
9、进度款支付凭证,仅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承包人竣工结算的依据。
10、根据甲方的付款情况(合同进度款及决算款),向甲方财务部门及时沟通开票信息,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七、履约担保
为了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相关综合保障及本合同的有效实施,乙方须向甲方交合同额10 %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交付可视乙方情况,可采用下列三种方式其一:a银行保函形式; b现金转账;c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留。
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承包人对发包人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文明施工、服从管理、劳务用工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综合考核的保证,合同期满双方结算工程款后,无息退回。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及时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机械电气设备使用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和技术质量管理,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协调和调配。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
3、甲方根据施工工程情况有权对进度慢、施工质量低劣、不服从指挥的人员予以清退。
4、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由甲方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在施工前如数清足交与乙方使用、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丢失、损坏的均由乙方负责补充,费用自理。施工完后应如数退还租赁单位,其管理办法及单价详见附表。
5、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办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延期付款须支付拖欠价款的银行贷款利息。
6、甲方提供公共的上下通道和安全措施,负责提供二级配电箱,并保证满足用电负荷,电费由乙方负责。夜间施工地面照明由甲方提供,工作面照明由乙方自理。
7、甲方在现场为乙方免费提供一间办公室。
8、如乙方所施工工程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甲方及现场监理要求,甲方有权将全部工程切出交由其他单位施工,因此增加甲方的支出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中,对切块部分的施工费用按乙方合同单价的1.2-1.5倍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结算和付款中扣除。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承包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的规定,负责完成与乙方有关的各种许可证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必须将自身有效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等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或原件)存放于甲方经管部门备案。
2、乙方紧密配合甲方,根据总体工程进度要求,通过计划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各阶段的施工任务。
3、乙方应对其所属的工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最小不低于18周岁,最大不超过55周岁(安装施工人员年龄最小不低于22周岁,最大不超过45周岁),并负责为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自身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合格人员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乙方配合土建主筋与钢结构连接施工所需的电焊工作;其费用巳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5、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甲方技术交底,对乙方实际执行中的执行效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工伤保险。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钢结构的制做、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力管控措施预防和杜绝人身一般伤残、重大伤亡及以上的重大事故发生。
7、乙方应做好定期的施工安全交底,做好班前的安全活动,要及时向作业人员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乙方应对自身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8、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遵照其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若接到指示而未执行,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接受或未达到甲方监督管理指示和要求,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乙方同意在违纪违安全规定方面无需经过乙方对违约通知单签认,甲方可按甲方的通知单直接在乙方的月进度款中扣除。
9、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人员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返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无条件服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统一管理;不得损坏其它单位施工的成品和半成品,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周转材料使用后的退还,直接退还给租赁单位。
11、乙方所施工工程没有达到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一天内进行整改。属乙方的责任,乙方自行承担整改费用;但若乙方拖延整改时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接受。
12、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消防、保卫、生活卫生、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德,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13、乙方施工人员外出施工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的队伍甲方不予使用,证件不齐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14、乙方提供劳务实名制管理相关资料:
①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务合同文本、特殊岗位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向甲方办理变更备案。无身份证、无劳务合同、无工伤保险合同、特殊岗位无岗位证书的“四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②建立劳务人员入场、继续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课时、考核结果、取证情况,并注意动态维护、确保资料完整、齐全。
③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要佩带工作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分包企业,没有佩带工作卡的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分包企业要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编制出勤表,每日点名考勤,逐人记录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定期制定考核表。考勤表、考核表须报甲方备案。
④要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要求,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为劳务人员投保社会保险(待定),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缴费名单报甲方备案。
⑤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保证并负责与其雇佣的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并按合同结算足额支付工资,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同意并接受在本工程中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比例,乙方表示在此条件下有能力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为证明未拖欠民工工资,每次甲方对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意先向甲方财务部门及项目经理部提供乙方上月已按乙方与民工所签订的劳务合同足额支付的证明材料(如:民工代表签认了“已按劳务合同足额支付”的工资发放表等),同时,乙方应将乙方与民工所签订的劳务合同报甲方财务部门备案,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方支付预付款,否则,乙方责任自负。乙方每发生一起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甲方对乙方处以20__元/人次的违约金。
15、甲方制定的各类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和制度,以及乙方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制度),是项目管理的基础文件,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听指挥或不执行而未达要求,视为分包方违约,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16、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电工、电焊工、吊装指挥工、司索工、料工等若干名,且必须持证上岗。
17、乙方必须在现场设置看守,负责乙方工程用的材料以及各类机械的保管,如发生损坏和丢失,乙方自己承担费用。
临时用电:甲方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后的配电系统由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按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配制和维护,费用均含在合同价款内。
18、乙方自供的材料及机械设备要按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进行试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必须无偿配合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保证工程同步、顺利进行。
20、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为保证资产的完整,按照“限额限期使用、点数领用、自行退回”的原则对周转材料进行管理,并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下述办法验收领用,则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周转材料在使用期间乙方应进行正常的维护与保养,并负责现场看护,其费用处理。
1)本合同签定后,由乙方出具材料员委托书,委托书经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交由乙方指定的现场材料员保管。除非甲方项目部同意,否则,乙方拟派的现场材料员不得更换,如若更换,将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2)周转材料由乙方负责领用、保管,并应如数退还,若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按要求补足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时扣回。
3)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的现场出(回)库运输、堆码、装卸及保管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增加。
十、工程质量及保修期
1、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本合同(附件二)的相关质量要求施工,本工程质量为优良标准,因乙方施工技术及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负责返修达到要求。
2、工程保修: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 新疆准东五彩湾电厂2×660工程整体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在得到甲方通知24小时赶到现场并负责及时维修。如乙方不能或不及时保修,甲方有权请第三方维修,费用由质量保证金里扣取,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合理化的书面建议,且及时整改。
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教育,并由职工签字后上报甲方安全员,再进行安全教育,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签订劳务合同)后,乙方方可安排职工上班,否则甲方有权对违反者进行罚款或令其停工,直至中止合同。
3、甲方及时对乙方兼职的安全员做好督促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于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万一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须以积极的态度进行善后事宜,承担全部费用,对于较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必须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并及时向劳动保险部门或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对于劳动保险部门及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部分乙方自行承担,还应无条件承担地方安监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全部罚款(甲方从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所有离开施工现场后的一切安全责任在于乙方当事人(特别是交通事故),与甲方及业主无关。
6、乙方在加工制做、运输、装卸及现场安装、维修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完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此声明:我们有能力管理和控制、预防施工安全风险,充分理解本工程的安全责任和自身的承担实力,自愿豁免甲方及业主的一切连带责任。
十二、施工现场行政管理规定
1、住宿房间按甲方统一安排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免费入住,7人一间,住宿房间不得男女混住,房间内安排轮流值日,被褥叠放整齐,卫生每天打扫。生活区内不得自行开伙,房间内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违者按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2、宿舍电费由乙方自负,宿舍严禁使用超过1000W的电气,否则予以处罚。
3、办理各种证件费用自理,培训费由乙方承担。
4、床铺乙方自行采购,其它劳保用品、防暑设备均有乙方自行配置。
十三、特别说明:
1、 本合同签订双方都经过慎重考虑,合同中明确事项皆为双方责任,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言辞不清的表述及敷衍均无法律效应,如果变更必须出具合同条款变更,否则工程款最终结算均以此合同为依据!
2、本合同为单价不调施工包干合同,双方皆应考虑市场风险,一旦签订,具备法律效率,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管理、经营等原因造成亏损,或在半途乙方自行退场及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等原因被甲方辞退,一律按完成产值及质量等级单价75%结算退场,乙方无条件服从。
3、在甲方出具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整改单后,乙方在指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甲方可以自行组织人员施工,对甲方就整改发生的费用,乙方视自行默认。
十四、违约
1、乙方责任
⑴、钢结构构件质量不符合合同验收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5‰偿付逾期违约金。
⑵、钢结构构件制做安装时间不符合工程进度要求,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偿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责任
⑴、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进度工期及竣工日期相应予以顺延,并按合同总价的0.05‰偿付违约金。
⑵、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过程进度款、按欠付工程进度款数额承担相应款项的银行贷款利息。
3、甲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交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甲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施工期间,甲乙双方无论那方出现违约,必须按上述规定承担违约金,在无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必须继续完成工程施工。
十五、争议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约定向施工项目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2、涉及乙方退场的应先退场再起诉;竣工或合同期满的应先交工再起诉;如果乙方以其他方式或理由拒不履行本协议的,甲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排除妨碍,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二份。、双方签订后生效。
十七、附则
本合同后附附件六份。附件作为本合同内容,与本合同正文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一 报价及说明
合同附件二 构件加工、安装内容及技术、进度要求
合同附件三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合同附件四 文明施工协议书
合同附件五 防火安全协议书
合同附件六 综合治理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及盖章: 签字及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2)外立面工程深化设计;
3)其他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工程的其他范围(包括但限于以下项目)
(1)乙方应配合由甲方雇用的其他承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精装修等工程,提供工作空间及通道,并对其的顺利施工提供便利及协调,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此等配合费用。
(2)乙方应了解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可能有其他工程的施工、安装、管线接驳及垂直运输(包括费用)等,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此类交叉作业对自身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结算办法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即单价已包括乙方包优化设计、包人工、包材料、包样板、包机械设备设施、包运输(含二次运输、垂直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场地清洁、包垃圾清理外运、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各项措施费、包临时设施、包水电临时设备、包施工配合、包甲供材管理、包夜间施工、行政性事业收费、包工具、包机械设备及燃料、包保险、包专项验收、包利润、承担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物价上涨、政府文件规定、汇率风险、不可遇见费用等),按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范围内容和甲方确认的产品品牌型号等以总价包干。(但不包含施工水电费、土建配合费、报建费、检测检验和四性试验费)。
(二)结算办法
1、以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包干的项目结算方式:
合同价为暂定总价,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材料价格上升因素所造成的风险。
2、暂定、变更及新增工程结算方式
(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
(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换算进行结算。
(3)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或没有相类似的项目,按照20__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及其补充本及合同签订时的收费标准和当地政府相有关文件的进行计价,费率有上下限的取中值。由甲方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
(4)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或没有相类似且无相关定额的项目,按照施工当时的市场价格编制预算,由甲方审定作为结算依据。
(5)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主材为暂定价的项目,综合单价不变,仅增加主材费(含定额规定的消耗量)。清单中主材为暂定价的主材单价按实际施工时所使用的材料,由乙方报甲方审查,按设备材料价格结算方式结算,材料价格业主将通过进行竞价方式确定。
(6)若单项设计变更总价超过或低于合同总价5%,变更结算双方另行协商,不执行本合同其他相关条款约定。
(7)所有施工现场签证必须按签证要求时间完成,每月完成对上月的签证办理,结算后一并支付。
(8)措施项目费在结算时不做调整。
3、设备材料结算方式:
(1)乙供材料设备结算方式:
a)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的材料设备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结算。
b)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设备材料,有指导价的按施工当季度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信息价中有综合价的执行综合价,无综合价的执行经甲方同意并实际施工使用的相应品牌型号规格的信息价。
c) 合同工程量清单和信息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按照市场价报价,由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2)材料设备变更的处理
a) 当实际施工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主材、辅材用料变更,则调整单价中的主材、辅材费的价差,并对应合同分项工程进行重新计价。
4、工程所需的材料及配件全部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及配件标准提高产生价格变动时,不予调整。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而发生的增加工作量时,结算价不作调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而发生的减少工作量时,结算时按减少的工作量乘以合同单价予以调减。
6、工程变更产生的费用,应参照合同综合单价,合同中无的,在合同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合理计取,并报甲方审核。
7、甲方因生产或技术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包括由甲方确认的工程变更指令,或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
8、乙方于收到工程变更通知后七天内呈交工程变更涉及的增减费用及计算组成予甲方审批,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有关资料,在支付进度款时将不予考虑此部分工程变更的增加费用,而减少之费用则按甲方的估值相应扣减。
9、本工程的施工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现场变更、签证,按甲方签证管理细则执行。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总工期: 个日历天。
4、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从开工日期之日起计 个日历天。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方及乙方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顺延竣工日期。
第六条 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 元,为含税价。)
(二)付款方式:
1、乙方于每月20号之前提交当月已完工程形象进度款并提出中期付款申请,监理及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于审核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核进度已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
2、当分期工程完工并经初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
4、工程结算款的 %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两年后经甲方审核同意,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审核无误后20天内付清乙方保修金余款(扣除相关费用,保修金不计利息)。
5、付款形式:□网银转帐;□支票。
6、乙方每次请款时需提供国内大陆地区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收据,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7、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提供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及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授权委托领款证明、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帐户为: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第七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合同协议书;
2、 合同条件;
3、 质量保修书;
4、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5、 施工现场违章事项细则;
6、 工程量清单;
7、 保证书
8、 其他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信函、备忘录、纪要、书面往来等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出的款项。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2、双方争议期间,除甲方有相反指示之外,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非争议部分的内容。
3、产生争议,在争议进入诉讼、仲裁程序之前,如果甲方认为解除承包人的承包权利、变更其他承包人有利于按期按质完成该工程,则在甲方与监理方共同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及要求撤场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乙方必须主动无条件撤离工程现场。如果不能在限期内主动撤离,甲方可采用任何合法手段、措施促使乙方撤离工程现场。撤离后,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双方产生的争议。乙方承诺不通过控制工程施工现场、阻拦甲方委托的其他施工方施工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或非法权益。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可通过本条约定对上述条款中的未尽事宜,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进行调整】
1、如本条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以上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2、 。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文件的修订或变更,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修订或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甲方):
专业承包人(乙方): 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及内容 见工程项目表
第三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工期自于年月总日历天数 天(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可延长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工程造价:(大写) (人民币)¥ 元
第六条、发包人工作
1、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到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5、甲方应作的其他工作,双方约定。
第七条、承包人工作
一、材料供应
1、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到货2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需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二、现场管理
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企业标准、规范、设计要求和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组织施工。甲方依据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对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等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施工前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物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看管好本队的施工材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4、甲方派人参与乙方施工及现场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乙方应服从管理。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
三、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按北京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施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做好善后工作。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甲方按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预期不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预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甲方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3、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收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二、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三、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 3
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以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有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四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九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一、甲方应在乙方交工后壹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工程质量验收单。
二、竣工工程验收以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图为依据进行。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条、工程拨款与结算
一、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二、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不在合同范围的应有双方协议书或签证。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乙方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甲方负责。
二、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和解除合同,否则,须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附则
一、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时,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办理补充合同。
三、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在完成双方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且结算完工程款后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附则
本合同共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
建设方:(章) 承包方(章)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09 月 29 日合同签定地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依法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 消防安装工程项目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报建及相关备案手续办理、包竣工验收、包工程保修、包全套竣工资料、包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和税金、包人、材、机价格上涨的大包干形式进行,按4.1.2《合同承包价格》明确的相应项目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总价包干,不再存在任何签证。
第三条:承包范围
3.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 设计研究院所设计的 室内、室外、地下室消防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2本工程承包主要内容还包括:
A、消防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
B、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管道、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室外消防环管);
C、自动报警(包括探测器、各类型模块安装及调试);
D、消防排烟系统(含风机、风管及风口安装,送风机组、机座及其土建预埋预留后的修补);
E、灭火器配置(包配电房的液体灭火器);
F、广播系统;
G、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泵及稳压系统(含喷淋泵、消防泵、稳压泵及气压罐安装);
H、主机、水泵房及水泵控制系统(包括控制柜及机座);
I、屋顶消防水箱的采购安装,自动进水装置的采购安装;
J、地下室消防水池进、出水口都由消防采购安装;
K、高层走道、电梯前室有喷淋系统,手动启动时的排水管道、消防电梯排水泵及排水管道归消防采购安装;
L、清场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消防控制水泵房门、配电房门、电梯机房等防火的门、锁、安全标记牌由消防制作安装;
M、所有应急照明灯具及安全指示牌(灯);
N、消防强、弱电划分:
①甲方提供所有动力电源到控制箱,所有控制箱到消防动力的连接线由消防自行安装(包含消防联动的出线);
②公共区域消防强电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楼层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点;
③地下室楼层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搭火点,其材料按图要求采购;
④消防弱电由消防根据设计与消防规范负责安装;
⑤公共区域所有配电箱柜的强电检测均由消防负责。
O、上述项目中未明确的消防设计施工图中的所有消防工程皆由消防负责。
3.3、按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国家有关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整理备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3.4、乙方应处理好消防主管单位关系,自行承担消防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各种赞助费用和处罚。
第四条:工程造价
4.1、合同价款
4.1.1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为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结算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4.1.2 合同承包价格
本工程室内消防工程分高层(主楼部分)、商铺、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消防设施)按固定总价承包。合同承包价格见下表:
序号承包项目名称
承包面积/㎡承包单价(人民币/元)
合价/元
程高层(主楼部分)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商铺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1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2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3设在地下室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公共消防设施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4.1.3上述“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固定总价”已包含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和第三条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费用。已包含按设计施工图、技术规范要求、现场施工条件、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消防安装工程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设备进出场、人员食宿、工程保修、税金等工程直接、间接的所有费用在内。以及招标文件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不论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如何变动都不另进行价格调整。
4.1.4 上述承包价格为承包固定价。是中标承包单位在认真阅读图纸,全面熟悉和理解设计施工图的全部项目内容,熟悉了解现场施工条件环境,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格式编制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报价清单,准确计算后双方确定的承包价格。合同签定后不再因承包单位投标时没有认真研究图纸,踏勘现场,漏报少报工程项目与工程量,或因对图纸和现场施工环境条件理解不全面而产生报价偏差以及施工期内市场变化引起的造价变化做任何调整。
4.1.5按政策须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他保险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等均由承包方负责自缴自返,且已经含在承包价格中。
4.1.6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和招投标费用以及上缴主管部门的其它费用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各自承担其费用。
4.1.7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提供现场安装用水用电接驳点至用地红线边,承包人自行从接驳点接出并安装水表电表,其费用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由中标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施工工期
5.1本项目原则上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具体进场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的要求为准),施工总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以不影响土建和工程整体验收交付使用为准。
5.2 承包单位所承包的全部工程竣工,应向监理方提交竣工报告(含备齐竣工备案的全部竣工资料),由监理方提请建设方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影响土建或工程整体进度,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的损失费用。
5.3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必须及时退场,乙方接到拆场通知后,必须在 5 天内拆场完毕,否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消防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上,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国家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方和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服从甲方与监理方代表的指挥及安排。
6.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经甲方、监理方及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内扣除。
6.3 本工程除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另有规定外,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和工程施工的质量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邵阳市现行标准和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标准和规范文件不一致时,以要求高的为准。用于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等需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书和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需要现场抽样检测的必须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凡不符合质量规范与合同要求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
6.4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各种报警设施必须是三证齐全的国家标准产品,并符合消防主管部门认定合格的产品。镀锌钢管采用天津友发牌或衡水华歧牌热镀管,报警系统设备采用海湾公司生产的海湾牌,水泵采用上海连城牌。在材料、设备订购或进行施工之前,中标承包单位须向监理和建设方代表呈示有关样品或试料样板及有效的质量证明、产品技术数据说明,获得批准,并由监理方封样;主要设备采购进货前应呈报建设方代表到供货方现场察看,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方可采购进场。如因材料质量、规格、型号等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所造成的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投标方全部自行负责。
6.5 所有材料、设备进场乙方必须填写材料进场验收报告单,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且应向监理和建设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及检验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则需说明原件存放于何处,以备查)等,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用于施工,未经验收签证或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用于工程,对与样品或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材料及设备,监理和建设方有权责令其调换,中标承包单位须按照建设方要求的时间将不合格产品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及设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6.6 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报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验收合格方可进行隐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觉组织及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若乙方拒不服从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的管理,不按规范要求进行返工,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的质量罚款。情节严重的,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6.8 无论发包人、监理公司、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是否对承包工程进行并通过质量检验,承包人都应对所承包工程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负责,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对后者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并等待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的指令。
6.9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测岗位,完成各项工程的检测、调试、测量与观测,并累积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6.10 工程保修: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二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合格证书签发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各系统工程因安装不当或设备、材料质量所致发生故障,由承包人无偿进行保修,需要更换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承包人必须在收到监理公司、发包人的通知后及时派专业人员到场免费修复。否则发包人可自行组织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直接从预留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与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若乙方认为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应以文字与图示方式向甲方和监理方提出修改意见,得到设计单位同意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签证认可后方可进行变更。
7.2 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时,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
第八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1 安全生产
8.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随时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改,施工现场应严格按安全规范做好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应进行安全围护,树立安全警示标牌,确保施工安全;
8.1.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规范戴好安全防护工具,严禁违规操作,若检查发现有不载安全防护工具或违章操作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人次的安全处罚;
8.1.3 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乙方必须安排专人按安全规范进行保管,施工用电用火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进行管理,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均应专人专职使用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1.4 现场所有设备、材料乙方应安排专人进行看护保管,因守护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1.5 乙方对施工安全和设备材料管理负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全面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2、文明施工
8.2.1 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的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教育,制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标牌,把工地建成文明施工的样板工地;
8.2.2 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处理好与兄弟施工单位及当地百姓工的关系。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聚众赌博,吵架闹事,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
8.2.3 工地现场所有施工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施工垃圾每天下班之前必须清理运出施工现场,工地现场必须清扫干净,若检查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或垃圾未及时清理,每次处以500-1000元罚款;
8.2.4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选择正确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避免设备、材料进出场对现场周围或通往现场的道路、桥梁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由于设备、材料进出运输造成任何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乙方应为自己的运输路线道路通行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
9.1.1 隐蔽工程(如暗敷预埋的管道等)隐蔽前、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更不得进行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负责;
9.1.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及时整改返工到合格为此,不及时整改返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2工程竣工验收
9.2.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施工方自检合格,符合设计与有关规范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后向甲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工程进行整体竣工验收;施工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9.2.2乙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按规范要求提供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和设计与规范要求完成,经有权部门检测质量符合规范与设计要求;
②各项竣工技术资料已按规定整理齐全装订成册并按程序签认备案完成;
③提供资料清单和竣工技术资料一式陆份。
9.2.3 工程实际竣工交付以经甲方、监理方、消防质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各方正式签字盖章通过为准。
第十条:工程结算
10.1结算条件:
10.1.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经竣工验收检查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要求,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10.1.2所有竣工资料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整理齐全,并按规定备案完成;
10.1.3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和合同内减少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完成签证,且签证手续及时规范齐全;
10.1.4符合上述条件后由施工方按合同约定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
10.2 结算方式
10.2.1、以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按本合同第四条《工程造价》约定的计价方式、合同“承包固定综合单价”与“承包固定总价”、现场核定的实际完成的施工面积和工程项目进行按实结算;
10.2.2 工程结算总造价=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承包固定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11.2 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结算款:工程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齐全并备案完成,提交验收合格证书后办理工程结算,结算经审定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11.4 留工程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11.5 付款发票:每次付款施工单位应开具相应的税务发票方可付款,否则发包方财务有权拒绝付款或按当次所付金额的6%暂扣税金,暂扣税金在施工方向发包方财务提交税票时无息返还。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2.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前三天内按合同总价10%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12.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承包工程总量50%后10天内无息返还60%,工程全部安装完成,初验合格后10天内全部无息返还。
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甲方的一般权利与义务:
13.1.1负责组织相关方面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及时向乙方传达变更意图及提供变更图纸。
13.1.2负责组织工程量的现场及时核定与签证,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与签证;
13.1.3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工程会议,听取汇报、安排工作,及时了解、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各方面工作的顺畅开展。
13.1.4施工过程中,甲方和监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返工处理。
13.1.5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拒绝或不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管理,影响工程质量进度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罚款。
13.1.6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决定,乙方不服从管理时有权进行强制性处罚。
13.1.7按合同约定及时审核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13.1.8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的搭建场地,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点至项目红线边,由乙方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计价向甲方支付水电费。
13.1.9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关系。
13.2乙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3.2.1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项目施工的组织与管理,负责管理好施工人员的安全,自行办理意外伤害险及第三责任险,施工设备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13.2.2 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养老保险、安全文明专项措施、材料设备检测检验等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应由施工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时办理相关报建报备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13.2.3 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周边矛盾,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理与当地居民的关系,避免纠纷的发生,如因乙方在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矛盾导致停工,赔偿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不得要求工期顺延。
13.2.4 乙方确定 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管理,负责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岗位管理人员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负责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工程材料、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13.2.5 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好施工人员的报酬、农民工工资保证、劳动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事宜,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解决好劳资纠纷,杜绝工人上访事件发生,因未处理好以上关系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负责加强内部管理,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聚众闹事,不得损害他人的财物;
13.2.6负责按规定编制整理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交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及时按规范整理完成竣工资料的备案工作;
13.2.7乙方应自行处理好一切债权债务,乙方与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其他第三者在业务过程中所有现有发生的、将来发生的或潜在发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信誉或经济上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13.2.8全面履行合同条款,按时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13.2.9负责安排好施工人员工作、生活,保障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与环境,确保施工人员能全力、安心、安全的进行工作;
13.2.10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的修建,负责施工用水表电表和管线安装,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分部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并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14.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按应付款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合格的付款资料而影响付款由乙方负责;
14.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每推迟一天,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延误工期10天以上,每推迟一天,给予10000元/天违约罚款;逾期20天仍不能按约定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4任何一方非对方原因而单方终止或不履行合同,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另由违约方按合同金额的10%对守约方给予补偿;
14.5乙方未处理好劳资纠纷或其他事宜,导致工人上访、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到甲方形象和声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6严禁乙方转包、分包,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14.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8因乙方违约被终止合同,乙方结算工程价款按其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且由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5天内完全退场,否则每延1天,另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十五条:其它
15.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5.2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15.3本合同的附件如招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单、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工程签证等都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都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合同组成文件)
1、本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乙方投标文件:包括本消防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在内的(商务)(资格)(技术)等全部投标文件;
3、本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说明书,工程技术交底资料;
4、履约保证金收据;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工程签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设计室(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太阳能组件安装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第三条:太阳能板数量:
第四条:安装费用及付款方法:安装费为 元/块,共计: 元
乙方安装50%,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额的40%款项。乙方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三日内将工程款余额全部付清。
第五条:工程期限(20xx年 月 日______20xx年 月 日)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以甲乙双方共同看过的样品为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甲方负责将所有材料设备运至施工地点,指定房顶,乙方负责房顶的二次搬运.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1份.
2.按协议分工,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5.负责乙方人员的伙食费用。指定食堂。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保管。
2.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形象。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负责安装太阳能板的支架,太阳能板,太阳能板连接电缆至回流箱。并有义务协助电工进行电线连接工作。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负责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工,每日罚款人民币3000元,如提前完工,甲方奖励乙方3000元。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执行,防止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2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 址: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 号: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的内容(给水、污水、雨水、化粪池)。
三、合同工期
以甲方指定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1、乙方确保该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等级,如达不到等级,甲方将不予验收。
2、乙方应按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质监部门的检查。
3、如出现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价款包干,已包含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所涉及工程在合同工程量的±5%内,则合同价款不予调整,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所涉及工程在合同工程量的+5%以上,则只对超出+5%的部分进行调整.若单项设计变更金额超过___万元,据实结算.
2、结算调整的原则:
定额版本及综合取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主材按照招标文件执行,若文件没有明确的,经双方协商来确定。
3、本合同价款具体结算支付规定如下:
(1)每月按工程形象进度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
(2)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75%;
(3)工程审计完,支付至审计价的85%;
(4)审计完后六个月,支付至审计价的95%;
(5)余款(审计价的5%)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一年后30天内支付(无息)。
七、工程材料采购供应
施工所需材料全部材料由施工方自行采购,采购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进场材料均需得到甲方驻现场工程师和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八、双方一般责任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驻工地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建设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
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监理公司单位称号:
4、监理公司驻工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5、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2套。
7、甲方负责施工所需水、电及运输道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8、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9、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承包单位之间的协作关系。
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驻工地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及义务。
3、乙方按规定及工程需要,配备足够的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管理人员,并将公司执照、质资证书、项目经理、施管人员,岗位证书等全套复印件交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
4、乙方在拿到施工图7天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待通过后,填写开工报告认可后方能组织施工。
5、乙方负责向甲方项目部提供工作进度计划,质量安全进度网络控制节点图。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武汉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规定要求。
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因其它单位造成的损失,由甲方仲裁协调。
九、安全
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甲乙双方必须明确双方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和职责:
一)甲方责任和工作:
1、向乙方传达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其它文件。
2、向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部分安全技术资料。
3、协助乙方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工作: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严格制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3、乙方项目经理必须亲自抓安全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
4、乙方施工现场要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对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凡患高血压,心脏病以及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严格从事高空作业。
5、乙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设施必须符合____________市有关规定。
6、凡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及刑事责任,全由乙方承担。
九、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____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转账支票)。
在本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全部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在以下情况下,履约保证金不能退还或部分退回:
1、因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导致土建施工承包单位关键线路延长工期___天以上(含____天)。
2、承包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方同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和变动。
3、使用伪劣材料或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经甲方或监理方劝阻3次以上,仍未进行改正的。
4、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工程转包给其它单位。
5、乙方违反合同相关约定,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抵扣。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事宜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裁终局。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两方各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非甲方同意,本工程严禁其他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一经发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行中止,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