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施工管理协议(汇总3篇)

临时用电施工管理协议(通用3篇)

临时用电施工管理协议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管理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酒店前期装修、委托管理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武冈市 装修工程委托管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

1.3 工程管理方式:经双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根据设计图纸进行装修施工管理,由甲方提供装修材料及装修队伍的管理服务模式。

1.4 装修工程期限为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装修工程管理合同管理服务费(不含税)为人民币: 陆仟元整 (¥6000.00)。

第二条 工程监理:本装修工程由乙方负责工程监理,装修工程所有工程进度、质量由乙方负责把关。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工作条件。

3.2 甲方需提供施工期间的临时水源、电源;

3.3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4 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装修期间乙方设计图纸要求现场指挥施工;

4.2 装修期间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可参考的施工队伍为甲方参考;

4.3 乙方需按照设计装修图纸要求提前通知甲方按时按量购买材料,如因乙方人员私自增量所超出部分的材料在供应商不能退货的情况下由乙方按采购价回收(损耗或破损材料不计入材料超标);

4.4 乙方需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5 乙方需保护好原主体结构;

4.6 乙方需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第五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为保证工期,根据设计要求,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购买,如因乙方没有按实际施工进度提前通知甲方购买,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由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拒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乙方因管理责任导致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按下列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装修工程管理服务费:

1、合同签订之日支付装修工程管理服务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2、装修工程管理服务费余款人民币两仟元整(¥20xx.00)在工程竣工后的15天内支付。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2.2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临时用电施工管理协议 篇2

委托施工管理合同范文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人与代理人就南花园金世界项目一期的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总投资额:

二、招标代理业务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

南花园金世界一期施工单位确定。

代理期限:

2、委托代理的事项:

(1)负责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对投标单位的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业绩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3)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机构,按评审标准和办法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投标人;

(4)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5)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负责组织招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作好会议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给各投标人;

(6)根据委托人委托,负责编制标底并负责对其保密;

(7)组织开标、评标会;

(8)协助委托人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通知书;

(9)可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地各项承诺,组织关于合同条款的各项谈判;

(10)负责编制招标工作报告,还应将代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系列文件及时装订、整理、存档并报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11)将所有的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施工合同的等所有文件备案并交纳相关费用;

(12)其他需要代理人完成的招投标工作事宜。

三、委托人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委托人可自行负责编制标底,也可委托代理人编制标底,也可另行委托具有标底编制资格的单位进行标底编制工作。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有权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业务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3、委托人在发标前有权审阅代理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代理人应当无条件的进行修改。

4、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5、委托人有权确定或变更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6、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委托人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并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代理人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付给代理人的代理费。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相关基础资料。

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授权作为本项目委托人的代表,负责与代理人联系。

4、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在审查投标企业资质中,遵照委托人的授权,有权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或否定。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出据相关文书。

六、代理人义务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并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对招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招标结果及备案工作等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和时限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招标人的各项义务。

4、代理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活动,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并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和因本次代理活动而知悉委托人的任何商业秘密。

6、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任意变更。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7、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9、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合法、完备的条件。

10、不得超出本合同的约定确定中标人

11、代理人最晚于年月日前完成所有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12、其他应当由代理人承担的义务。

七、代理费

代理费元,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必须写明。(该费用为直到施工合同备案完毕的所有费用)

八、投标担保:

代理人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方式为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代理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确定。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都应向对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

2、代理人在责任期内失职,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代理人违反第六条代理人义务规定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代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代理人还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十、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代理人代理业务程序执行无误,委托人按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其他: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权利和义务;

2、合同履行期内所发生的招标公告费、打字复印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包含在代理费中。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工程项目不能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十三、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施工管理合同范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商业项目委托经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委托标的物位于韩城市一层,建筑面积㎡

2、合作期限:

甲方诚意指定乙方担任该项目的策划运营管理,此项目双方的合作期由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结束。预计前期的策划工作完成时间为2个月,后期管理工作时间为2个月(乙方人员进驻后会报至甲方运营计划表工作),具体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止。

乙方同意于上述期限内担任该项目策划运营管理及协助甲方招商工作。

二、委托方式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该项目进行为期4个月的商业运营管理,其中包括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后期的管理。

2、乙方本着尽职尽责、为甲方尽可能减少风险和创造最大经济效益的原则,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并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事宜。

三、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的服务内容有: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品牌推广,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该项目的统一经营标准,以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4、协助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度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甲方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为甲方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其中包括:人员成本控制、策划成本控制以及经营成本控制;

6、组织所有厂商对该项目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7、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8、其他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商业管理费

结算方式

1.1乙方策划布局得到甲方认可后,前期策划运营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叁万元整,后期甲方付给乙方每个月运营管理费为贰万元整。

1.2由乙方以售卖形式售出的整体或分层物业,商户款项交至甲方财务部门后,甲方3日内按商户交纳购房款的4%给乙方结算佣金。

五、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应主动、及时提供与该项目前期策划、招商工作相关的技术及文件资料给乙方,也利于策划、招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1.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

1.3对于乙方每阶段提供的方案予以审核,在确定该方案的可行性之后,配合乙方将该方案得以实施;

1.4甲方应提供现场招商中心,招商中心必要的办公设施和通讯设施;

1.5甲方在委托乙方管理过程中,不承担乙方的人员工资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0乙方针对每一个营销策划宣传方案须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由甲方方承担;

2.1乙方向该项目派驻人员进驻,并行使该项目的所有管理权;拥有该项目的日产管理权以及人事权(包括该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从业人员任免、罢免、晋升的权利);

2.2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乙方除承担己方的人员工资外,不承担该商场公司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等任何经营成本;

2.3受甲方委托,乙方在对该项目的整体布局、内外部环境、工程进度、房型和房屋内部结构、经营业态等一切有关本项目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乙方将依据对该项目的经营业态定位,向甲方提供该商场整体策划推广方案以及共同与甲方管理经营。

2.4乙方应派驻工作人员进入该项目现场办公,负责协助招商及相应管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确认的招商计划及租金低价进行招商。在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特性和状况向潜在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作出任何书面承诺;

2.5乙方应当配备一名经理负责与协助甲方有关招商具体事宜,管理日常工作。乙方应认真负责的做好客户接待工作,但乙方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如客户提出附加条件,乙方须与甲方进行协商并经甲方认可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7未经甲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乙方不得使用或泄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材料;

六、违约责任

1、关于该项目的任何问题,由甲乙双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协商解决;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反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吧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的赔偿款;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赔偿款;

4、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未尽到委托管理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如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

七、合同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八、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全向该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施工管理合同范文3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总则: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面积及类型:

4.项目日期:

1)年月日月日在乙方工场制作

2)年月日月日现场施工

5.项目委托:

1)甲方委托乙方按设计要求进行专柜的制作、专卖店装修现场施工工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方案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水电,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二、工程造价及支付办法:

1.经双方协商工程总工费为人民币:元。(以上费用包括场外制作、现场制作,运费,材料费,人工费,后期服务等全部费用);

2.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费60%,即:人民币元。项目完成,由甲方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全部工程余款,即:人民币元。

三、工程实施: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严格遵守商场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3.乙方应按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确保达到设计效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造型、色彩、材料等;

5.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施工图后与甲方工程负责人沟通、熟悉制作工艺,并对施工工人有明细分工;

6.乙方必须配备充分的项目施工人员,(电工需有资质证件);

7.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现场临时提出的增补修改工作;

8.乙方应按期完工,从施工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免费负责维护,自然损坏物品如灯管费用由甲方承担;

9.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装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规定。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施工所造成的任何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10.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的意外(自然灾害、政府规定)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无法覆行合同,双方不负责任,但要即时通知对方,并出具证明,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四、合同生效及争议纠纷: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者,甲、乙双方同意由公司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完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临时用电施工管理协议 篇3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我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各分包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特签订以下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执行期从乙方进场起到分包工程结束退场为止。

一、 工程施工阶段甲方在施工现场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布设供电线路及配电箱。钢筋加工棚、木工棚等集中用电场所,甲方设置固定配电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为乙方提供安全用电电源。

二、 乙方进场后,应向甲方提前申报所使用的机械名称、功率大小和使用地点,以便甲方给予乙方合适的电源控制箱。乙方自备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使用,电闸箱、手动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三、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甲方提供的电源、电闸箱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接电源线和拉闸送电。乙方在施工中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必须由甲方允许,并且要由专业电工来完成,严禁非电工操作。

四、 乙方在施工中用电设备及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要根据施工部位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保护处理,严禁直接放在地上及积水中,防止线缆损坏造成漏电事故。

五、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以下各项制度:

1、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和青岛市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 乙方所使用的移动开关箱应使用绝缘插头,如果确实需要接线,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不准擅自私拉、乱接。

4、 乙方施工人员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工具使用前应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5、 电焊机作业时应保护好一、二次线,焊把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并确定接线端子压紧压实。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6、 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7、 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8、 各种电动工具及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关好配电箱门并上锁。

9、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2米内不能有杂物。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1、 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甲方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2、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章施工。如有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1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照明工具及其它电气设备,乙方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及必要的维修。有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移动闸箱:200元,碘钨灯100元)。对易耗品(如插头、插座 灯管等)超过正常损耗范围(以更换频率高低划分)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临时用水

14、 做好节约用水,工程用水设容器,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15、 保护好管道设施 ,严禁破坏现场供水管道。

16、 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私自改变用水管道的用途。

17、 未发生火灾时,严禁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龙带、灭火器等不能用作他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有效日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撤场之日止,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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