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装饰施工合同(推荐3篇)

工程装饰施工合同(通用3篇)

工程装饰施工合同 篇1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其附件及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个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项目内容和做法(详见:项目预算报价表和施工图)。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

(1)乙方应承包劳务和材料。

(2)乙方承包工程和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和《乙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承包劳务,甲方承包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明细表)。

1.5项目周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1.6合同价格:本合同工程造价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双方应协商并签字确认后增加或减少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应由下列人员提供:

(1)甲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详见装饰工程设计图);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详见装饰工程设计图),设计费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3.1开工前__________天,为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创造条件。包括:拆除室内家具陈设或堆放遮盖不易移动的室内家具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造成家具和陈设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涉及的申请、审批手续,支付物业管理办公室及审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施工用水、用电;

3.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邻居及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关系;

3.5不要拆除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除原有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现场,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消防;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和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等事宜,负责材料进场和竣工验收。

3.8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施工用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4.1被任命为乙方的现场监督,负责本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和解决乙方负责的一切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原有的家具陈设,保证室内上下管道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清洁。

4.6在工程竣工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保护现场的所有设施和成品。

第五条工程变更

如需变更工程和施工方法,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造价和工期(见装修工程增减清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清单)应满足设施要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负责。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甲方应通知乙方,双方共同接受并办理交接手续;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6.2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清单),乙方应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检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规格不同的,应当禁止使用;如已使用,给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如因下列原因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更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7.2如甲方未能按协议完成其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设备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期相应顺延。

7.4如因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项目资金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下列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价中确定的总金额的%即人民币。

第二次:木工进场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报价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总金额和增加的工程金额)的%即人民币。

第三次:当电风扇灰漆进场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报价中确定的总金额的%即人民币。

第四次: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报价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总金额和增加的工程金额)的5%,即人民币。

8.2工程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向甲方发送相关资料..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天内无异议的,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表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最终付款。

8.3项目资金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统一的收据..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收据为准

8.4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的责任和工期延误的处理

9.1因甲方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误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1)无法提供水电;

(2)无法保证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含加班);

(3)未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和设备;

(4)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建设项目;

(6)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7)无故迟收或懒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因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予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的,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复,工期不顺延。

9.3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责任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因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成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责任方应赔偿另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9.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设计、施工和验收协议

10.1乙方设计人员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约定时间内与甲方共同审核,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加或减少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列出停止施工或增加或减少项目的原因、项目地点、时间和材料等。根据变更要求,乙方应尽快向甲方提交因变更、增加或减少费用、工期延误、材料损失和停工等原因造成的费用损失而采取的措施清单,并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回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期限为两天。如甲方未能按时验收货物,乙方可在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藏记录,甲方应认可乙方的自检结果..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日内接受货物,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未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检验,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另行确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检验。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确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保管费用及相关费用。

10.6如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等文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东莞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补充规定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本工程不得分包。

13.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3.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签字)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地址: 地址:

工程装饰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内容

乙方自愿承担该幢楼设计施工图中建筑(包括室外散水)、结构、装饰工程、卫生洁具安装、预留孔洞的留设、设备安装完毕后孔洞的封堵、安全防护搭设等施工涉及到的所有劳务(土石方工程、0.000以下基础工程除外)、施工所用的机具设备、工具及所需的小型材料;甲方只提供塔吊、搅拌机、龙门吊、钢材、水泥、砂、碎石、砖、磨石材料、贴面材料、钢管、脚手架材料、模板,其余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工期:

1、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2、合同工期:雨季及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不予顺延,如工期延迟,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总工期以合同为准,阶段工期以甲方的要求为准,每延误一天(含阶段性工期)按工程造价1%的标准罚款。

罚款后乙方必须按甲方提出的整改期限完工,仍不能完工,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另行增加施工队伍,乙方计量工程价款按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另40%作为续建队伍的赶工费用),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申请,甲方会同本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等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如验收不合格应返工至合格,返工工期将作为合同工期进行累计。

5、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之前自己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认真地察看和核查,并对以下几点内容已经熟知:

(1)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和特征,水文和气象条件;

(2)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及相关程序;

(3)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

(4)所有安全及其它意外风险及不利因素;

(5)还应认为:乙方已将上述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已在单价中予以充分考虑。

五、工程价款结算

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其综合单价为元/2。

本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费、利润、管理费、赶工费、安全措施费、事故赔偿费、驻地建设、施工队伍调谴、机械设备及其进退场、零星建设费用、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各种原因引起的误工等各项和未能述及的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价格不予调整,工程量按竣工施工图建筑面积计算。

2、工程进度劳务款支付方法:经监理和甲方检查符合质量标准后,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和本合同规定的单价进行计算,每月按其85%支付进度款,余下15%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10%,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后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验收时,按图纸和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具体施工质量要求,以甲方的施工技术交底内容为准),乙方达不到质量标准,按工程结算总价5%的标准罚款,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

(2)工程变更,甲方应于相应工序施工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在7日内进行验收。

(4)负责测放各楼层的主轴线和主要标高线,乙方无偿给予协助。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月、周、日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2)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人员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4)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的统一指挥。

(5)乙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性内外脚手架、支撑架施工方案(该方案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报甲方及监理审核批准后实施);列明计划工作,机械、人员配备数量和计划完成的工作量,计划必须满足总工期要求,具有可实施性,计划必须得到甲方、监理批准。

如乙方不能按照计划配备施工机械和人员、未完成计划工作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6)负责拌合站水泥运送、堆码,拌和机的清洗及拌合站的清洁等。

(7)协助配合甲方的其他工作。

(8)乙方已熟知并同意甲方的《民工工资管理发放办法》,同时承诺按甲方的《民工工资管理发放办法》执行,如乙方未按《民工工资管理发放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其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所提供的机具、设备及材料,若有损坏、遗失,则乙方应照价赔偿。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元整)缴到甲方单位,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未交齐保证金,则乙方构成违约,由甲方另选队伍,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所有施工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与地方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施工生产,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交底工作。

3、乙方须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监理与甲方的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按要求整改。

对检查发现问题严重影响安全的,检查机构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满足安全要求。

4、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定期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每月对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安全教育,使其熟悉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乙方必须要求其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承担工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整改。

5、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与防护衣物等,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罩等。

6、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含电作业、金属焊接、起重作业、场内车辆驾驶、登高作业、挖掘等)。

发现乙方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对乙方进行处罚1000元/人.次,并要求乙方安排有证人员持证操作。

6、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杜绝重伤与亡人事故,减少轻伤率,轻伤率不大于0.5%。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费用。

7、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按规定向上报告,严禁隐瞒不报。

9、施工现场或周边发生事故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政府与甲方应急小组的指挥,并积极支持配合事故抢险,为其提供一切便利。

10、乙方必须按报建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乙方所承担工程的安全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统一领导,在合同签订进场后一周内,将专职安全员报甲方备案。

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并要求其停工整改,直至配备能切实负责安全生产的专职安全员为止。

11、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小施工生产对乙方员工和甲方相关人员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风险。

12、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将规格型号、安全状况等报甲方备案。

由甲方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国家强制要求的,必须由相应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未经检查投入使用的,将追究乙方责任。

造成事故的,将加大对乙方的处罚。

13、乙方承担其施工段内一切安全事故的费用和责任。

14、切实加强民爆器材管理,严格按相关民爆器材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严防事故发生。

15、发生严重打架、斗殴、违法乱纪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一次对乙方处以10000元罚款。

16、乙方及其职工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甲方关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物资、机械、行政、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等一切规章制度。

17、乙方要协助甲方对民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与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签订者不得上岗;

十、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工程。

2、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拖延整改时间或有意扩大事态,甲方有权对其加重处罚或勒令退场并不予结算,同时在保证金承包费中扣取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3、乙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以便进行修正。

十一、文明施工: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文明工地要求施工,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如出现以下问题甲方将依据制度进行处理:

(1)钢筋堆放不齐、型号不分、原料、半成品、成品未按区域分开,材料不进行覆盖生成锈蚀,钢筋头未按指定地点堆放,经甲方催促未限期进行整改的,本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行罚款。

(2)木工区域:模板、木枋、钢管、扣件未按指定地点分开堆放,板、木枋下脚料未进行及时清理归堆,经甲方催促未限期进行整改的,本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行罚款。

(3)瓦工班组:砂子、石子、红砖、砖块、装饰材料、水泥未按指定地点堆放,工完未做到料净,场地不及时清理,垃圾不及时清理归堆,砂浆、混凝土满地散落未进行及时清理的甲方在安排后未限时整改的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退手续,对借用的甲方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5)工程材料实行领用制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节约材料,严禁人为浪费,凡人为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木工班在工程完工后,必须做到木胶板、木枋、钢管按指定的位臵起完钉子后,长短分类码放整齐,丝杆、山形卡、十卡、转卡、接头卡按所领的数量交回库房;钢筋班在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所有钢筋必须按甲方要求清理干净,分类码放整齐;电焊班、架子班、放线班、信号班必须要有上岗证和操作证;

(7)所有乙方各施工班组在工程完工后,所有在甲方库房领用材料必须交回库房,经材料员签后方可结算,如有损坏,按原价在工程劳务费中扣除;

(8)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乙方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如出现不服从管理,辱骂、打架、围攻管理人员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交机关处理,乙方不得因人工工资支付问题聚众闹事等现象发生;

(9)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足规定的民工数,而耽误工期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扣收全部承包保证金,并清退乙方出场。

3、乙方应教育工人遵纪守法,不得在施工场地打架斗殴,认真执行公司项目部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文明制度、例会制度。

如发生违法事件均由乙方负责,如发生违反规章制度事件,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生活管理:乙方工人食宿自理。

十三、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后生效、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装饰施工合同 篇3

雇主(甲方):

承包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现场:

1.3合同范围:

1.4合同方式:

1.5工期:工程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1.6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的工作

2.1开工前天,甲方应确认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作业指导书,并向乙方提供现场炕底。清空全部或部分房屋,排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滞留在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处理施工中涉及的各种申请和批准。

2.2被任命为甲方在施工现场的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等事项。

2.3负责保护周边建筑及装饰、设备及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如确需拆除、改变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现场安全、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

3.1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中规定的`现场炕底,编制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提交甲方审批。

3.2被任命为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一切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和环保规定。施工应严格按照图纸或作业指导书进行,并保留所有质量检查记录。参与竣工验收,准备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和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和垃圾处理,处理施工及周边单位(居民)造成的扰民问题

之间的关系。

3.5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除和改变原有建筑结构和各种设备、管道。

3.6在工程竣工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保护现场的所有设施和成品。

第四条关于工期

4.1甲方要求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期时,应取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赶工而采取措施的费用。

4.2由于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工作,工期将顺延。

4.3由于乙方责任,中途无法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不顺延工期。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不可抗力,工期相应顺延。

4.5甲方如需变更设计或增加或减少预算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出具变更单,变更单应在开工前经甲方确认,并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工程款。

第五条工程质量验收协议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业指导书、设计变更以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卡片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和省的规范和标准作为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和省的质量评定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手续。如果甲方未能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如甲方要求复检,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复检。复验合格,甲方承担复验费用,导致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和人工费用损失以及因工程延误造成的损失。

5.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确认完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保管费用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协议

6.1双方同意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根据工程报价执行。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余款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结清。

(1)施工现场开工前支付元。

(2)支付人民币半个项目。

(3)项目结束支付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出工程结算并向甲方发送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查,期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材料供应协议

7.1乙方在本项目中采购的所有材料,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预算材料和样品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不同,不得使用。如已使用,给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乙方使用甲方认可的材料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增加的工程费用和材料费用..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消防规定

8.1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乙方应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进行自检,承担自己的责任,并对自己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防火:如因乙方施工不慎引起火灾,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或窝工,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9.2甲方同意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拆除、改变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除、修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9.4如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应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通知另一方并办理合同终止协议,责任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争议解决

10.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可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通过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

10.2如果双方不愿意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争议,或者协商和调解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如果双方不在本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协议

第十二条补充规定

12.1本工程的保修期及保修范围:除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经双方同意由乙方承建的工程。质量保证基金在保修期满后付清。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应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实践说明

(2)工程项目清单

(3)项目预算

(4)对外关系(城管、消防、规划等。)由甲方协调

(5)装饰施工项目付款附件

甲方: 乙方:

代理: 代理: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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