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队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了保护石雕工程制作工人的安全,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五、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六、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乙公司愿意自觉接受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十一、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乙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分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X月 X日起开工至 年 X 月X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团风 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责任人: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抽考。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坍塌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安全、有序的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5、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甲方(发包方)签字盖章:
乙方(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规范施工,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施工现场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书。
(3)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4)安全设施验收书。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6)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7)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1)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2)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2)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②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
③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
(1)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①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②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③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2)特种作业教育
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②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③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④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3)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①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②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③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⑤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4)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②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③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④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⑤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5)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①“五新”的基础知识。
②“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③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④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⑤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6)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内容包括:
①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②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③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④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⑤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7)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2、安全生产制度
(1)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2)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测检查。
(3)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4)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5)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6)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五、施工人员安全注意规定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3、员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4、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巡视线路。
5、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与设备及施工车辆、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离。
6、严禁在吊装区域逗留。
7、严禁饮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9、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和建议。
10、与施工人员沟通应文明友善,主动协调好双方关系。
11、所有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六、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分包形式: 劳务承包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承包人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施工、管理、监督以及安全事故事后妥善处理负责人;甲方指派 陈发年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鄂托克前旗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三、责任承担及处理
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主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2 、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组织施工时,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经查证属实,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8、 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当承担由于其施工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或受到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处罚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10、若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乙方未按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整改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的,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于乙方停工导致第三方被动停工,造成第三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报告工程动态、生产、安全信息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赔偿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相关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应向甲方支付工程费用 5 %违约金。
14、 因甲、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他方经济损失及本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15、 如果乙方未按甲方安全生产及环保规定组织生产,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16、 乙方施工中需要运输设备、设施及材料的,其设备、设施及材料运输中的安全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四、保险
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中相关的约定方式进行解决,如解决不成,可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 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委托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包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联系电话:
日期:
模板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模板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团风县十力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XX年4月30日起开工至XX年7月26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团风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乙方安全责任人:
合同编号:
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分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1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方各执二份,送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各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外墙喷绘广告的悬挂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年 月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应有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乙方按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4、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前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应经常检查工程项目中的安全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乙方应严格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施工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
9、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生产的后果自行负责。
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使用手续。严格在未验收或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11、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员”的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拉接电线。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指定的专用集中地使用。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乙方在签订建筑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市安监局、劳动局、劳动保护检查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责任,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宅、机械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7、其他
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为加强合作意识,明确责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让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1、进入现场的所有工人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
2、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安全帽,机械操作工必须载好压发帽。
3、严禁酒后施工及操作。
4、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
5、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6、不准在现场打闹,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任何物品,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
8、严禁在未设栏杆的高空作业和未干墙及挑线墙上行走。
9、严禁在未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同段面上、下交叉作业。
10、严禁任何人在工地上乱接、乱搭电源电线。
5、在易燃易爆、带电运行、机械运作的危险区域内作业,事先要求和协助乙方制订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6、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对违法乱纪现象按甲方单位安全检查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违规执罚。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7、乙方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8、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依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9、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操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施工中,如因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负责对现场的紧急救险和处理,保护好现场。
11、乙方要保证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检查工作。
12、乙方的施工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凡不了解“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都不许参加施工。
13、乙方要做好现场工种的安全防护用具工作。
14、在出现安全隐患时,乙方要及时予以排除。
15、乙方对工程施工对象的质量安全终身负责,除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要保证建筑不发生倾斜、墙体裂痕、墙皮脱落等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1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如不安此规范操作施工,所出现的一切大小事故全部由乙方负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7、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终止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施工(作业)质量和安全健康文明生产,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施工(作业)项目:
三、施工(作业)地点:
四、施工(作业)时间:
五、协议内容:
1、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乙方与本公司签订施工(作业)承包(租赁、服务)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及卫生保证协议书》。
2、乙方与本公司签订施工(作业)合同前,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1)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的《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乙方应具备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便于施工(作业)过程中的管理、协调与联系。
3、乙方施工(作业)前,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并与本公司签订施工(作业)《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及卫生保证协议书》,交纳安全保证金(大写) 元。
4、开工前,乙方应编制施工(作业)方案,并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查通过。
5、乙方人员进入本公司应佩带施工(作业)证,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6、乙方应在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作业)项目要做封闭处理;乙方人员应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
7、乙方的安全健康防护器材、措施必须到位,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8、施工(作业)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应填写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同意,由本公司专业人员指导完成;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乙方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9、施工(作业)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乙方向甲方保卫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人员在现场监护。
10、乙方施工(作业)车辆必须遵守厂内机动车驾驶的有关规定,不得超速、超限行车。
11、施工(作业)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期安全卫生检查制度。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公司安全、卫生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或责令乙方停工整顿;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标准:每次罚款1000元。
12、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施工(作业)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作业)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保证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3、运输、转运物料途中,乙方不得飘洒泄露;如有泄露,应立即清扫,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标准:每次罚款200元。
14、乙方运送物资,其人员不能与货同行,委托甲方雇佣装卸工装卸作业时,所雇佣人员为乙方雇用人员,甲方负有监管职责。
15、乙方发生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事故,由乙方负责报告、处理和赔偿,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6、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所称“乙方”指:
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和乙方雇佣的人员。本协议适用于所有本公司的相关方(包括外来施工作业方、承包租赁方及其它相关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双方签字: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书
保证书范文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认真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完善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证号:?联系电话:
(中标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3、总监理工程师:?证号:?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_____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_____。
意外伤害_____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_____费。意外伤害_____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九、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适时召开安全施工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各级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各施工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认真审阅并签属>加强安全管理和督导检查;保障安全施工;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认真完成安全施工各项任务。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
建设单位(盖章)?现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保证书范文二:
为确保本次项目组织施工安全,本单位负责人郑重保证,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保证基本内容如下:
为确保本次?项目组织施工安全,本单位:负责人:?郑重保证,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保证基本内容如下:
一、保证在施工期间,严格按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要求,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HG?59-09),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公司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_____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二、保证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人员遵守公司的厂规,服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保证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公司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保证承担完全负责,与公司无关。需上报_________市安监局及有关部门的安全事故,一切手续由施工方负责处理,无需公司办理。
四、保证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人员、公司生产和卫生、环境安全,对本单位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负责。
五、本保证书是公司对外来施工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保证书一式四份,施工方和公司各执两份
保证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
电?话:
日?期:
总包单位:(甲方)专业承包单位:(乙方)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
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2.工程地址:3.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无事故,达到_________标准,获得_________杯4.承包范围: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1)甲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按程序要求交相关部门审核同意,乙方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乙双方必须确保其施工人员思想品质高,身体素质高,禁止招用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60周岁以上的年长者进入工地。
乙方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为本工程专职安全员,证件报送甲方审核,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等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消防等规定。
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
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乙方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并负责督促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乙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
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乙方应参加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乙方须爱护甲方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1.乙方施工所需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并负责管理确保安全。
12.施工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有关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
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
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必要手续,同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书等相关资料。
19.宿舍及人员管理(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及甲方(含甲方主管部门)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宿舍由甲方统一管理,各班组负责各自施工人员宿舍的管理,同时配合甲方做好整个生活区宿舍的协调管理,生活区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各班组负责各宿舍前后的卫生工作。
(3)、生活区男女不得混住,原则上不提供家属的宿舍,严禁将外来人员(非现场施工人员、家属等)带入施工现场或住宿工地19.安全事故处理:(1)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事故,分包方应在半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并由总包方统一按国务院及本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
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2)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
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等非总包方原因所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进行经济赔偿,并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
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
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4)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20.其他未尽事宜:如有,双方另行协商。
21.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
如遇有同国家和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x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团风县十力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年4月30日起开工至年7月26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发包单位:团风县十力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湖北恒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团风县十力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年4月30日起开工至年7月26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 □
其他专业承包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__________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6、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9、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10、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2、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5、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