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__年__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有关指标环境监测方案》,为全面、准确、及时完成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做好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每年开展县域生态环境监测现场采样等前期工作,为省市环境监测部门开展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供调查数据,乙方同意接受此项服务。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现场采样等基础性工作,做到客观、真实、精准、高效;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工作。
三、甲方的主要义务:
甲方按期接受乙方的服务成果,及时支付工作经费;按考核工作要求,依据《__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有关指标环境监测方案》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的计取:
本合同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
支付方式:按照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按期拨付。
五、此项工作为年度连续性工作,如无大的变化,以后年度将不再另行签定合同,据此执行。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补充和修改文件,这些补充和修改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盖章)
受托方(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约双方就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及费用支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监测服务项目名称:
二、监测技术服务类别: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2、□ 环境影响评价监测
3、□ 污染纠纷仲裁监测
4、□ 普通委托监测
5、□ 其他:
三、监测技术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
四、委托方(甲方)责任:
1、提供《环境监测委托书》。
2、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资料的收集,由甲方提供监测对象及服务项目的相关资料、信息等,并做好相关的签字及留存工作。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合法,若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由甲方承担相应的后果。
4、甲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相关监测口进行规范化建设,为乙方监测人员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因甲方未能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而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赔偿相关费用。
5、在乙方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前,甲方内部应协调一致,确保生产工况的正常与稳定,并指派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协助乙方搬运相关设备、提供用电支持等。
6、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程,致使监测费用增加,则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提交监测报告时间。
7、因甲方生产原因导致乙方当日到达现场而无法开展监测工作的,甲方需额外支付乙方误工费100元/人·天,出车费元/次。
8、乙方在完成现场监测工作后,甲方需10个工作日内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完成监测报告。
五、受托方(乙方)责任: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负有保密义务。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进行监测,在乙方现有的资质能力范围内,样品分析优先选择国家、地方现行有效的监测分析方法,并做好质量控制。
3、若存在超出乙方现有资质能力的监测项目,乙方经甲方同意将该监测项目分包给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处理及分析,所需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合同费用中。分包方由乙方确定,乙方对分包的数据结果负责。
4、乙方现场监测作业时,在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基础上,应遵守甲方生产区安全制度要求。
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提交监测报告,给甲方造成损失,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监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1、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桂价费字[20__]301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整)(费用预算详见附件二)。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在乙方完成现场监测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项目总金额50%的费用,人民币:(大写)
(¥: 元整);在乙方提交《监测报告》前,甲方应向乙方付清本合同项目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整)。
3、乙方银行开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账号:
4、甲方需要开具发票的,应付清本合同项目总额后,向乙方提供相关开票信息。
七、报告及发放:
1、乙方在甲方付清本合同项目总额后, 个工作日提交
份监测报告;因甲方未支付合同总额,乙方有权拒绝提交监测报告。
2、监测报告领取方式为:□ 自取 □ 邮寄
3、若甲方需要邮寄报告,应在付清本合同项目总额之前,向乙方提供相关邮寄信息。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监测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编制(或咨询)依据
2.1 甲方提交的文件信息。
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是: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
3.2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及工作内容
4.1 项目名称:
4.2 项目开展工作的内容:
1、有组织废气监测
监测点位:1#锅炉废气排放口
监测因子:烟气道参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监测频率:监测1天,每天监测3次
第五条 监测时间安排: 年 月,现场监测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监测报告正式文本。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环境监测费用为大写: 。
6.2甲方一次性支付监测费用: ,并领取合同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及监测报告。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文件以及监测方案,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提供服务。
7.1.2 按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向委托方提供环境监测报告。
7.2.2 对于个别监测项目,乙方无相关环境监测资质的,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关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并在监测报告中附上该单位的名称。
7.2.3 乙方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应按照甲方的监测方案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并保证环境监测报告的质量以及数据的真实性。
第八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9.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条款执行,必要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 方(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