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规章制度(精选22篇)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精选16篇)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1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年月日

为了更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做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广大职工的生产和施工安全,确保施工环境安全,为明确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协议,以并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3、结构层数:

二、责任范围:1、2、3、

三、双方各自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认真贯彻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标准化、系统化管理,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

3、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材料,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配合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认真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内容执行并落实。

2、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明确安全事故责任。

4、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

收集整理好安全资料、安全日志。

5、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定人、定岗,并持合格的操作证上岗。

6、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五、其它:1、2、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2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单位 ,因施工需要,借(使)用北京市市政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处电源。为加强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及总负荷容量和各项参数。

2、 甲方应将项目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安全用电负责人等内业资料交付乙方,并严格执行。

3、 甲方有权检查验收乙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及安装工艺,发现安全隐患时,以书面形式指出,并限期整改。

4、 甲方必须审验乙方电器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和安全教育情况。

5、 甲方提供乙方三相五线制380V/220V动力电源工 KW,正常情况下,确保供电质量。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

2、 乙方参加施工中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持有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3、 乙方应根据工程种类和借用电源的容量及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和安全用电组织机构负责人名单。

4、 电器作业人员必须持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正式、有效操作证上岗,过期未验、作业期间不带操作证者,视其无证操作,属严重违章。电器作业人员应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5、 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整改的,甲方有权按《市建委(94)京建施字380号通知》给予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6、 乙方应确保电器安装、维修2人以上操作,断电作业,在电源侧断路器处悬挂“有人工作,请勿合闸”的明显标识牌,同时在已断电线路安装临时接地线。固定配电箱应加设安全防护栏。

7、 乙方在无法停电,又必须带电作业情况下,应设置防触电绝缘设施,并设专人监护。

8、 乙方在特殊环境或特别潮湿和易腐蚀场所、大型金属管线内作业必须使用12V照明电源,工作用电源应加装隔离变压器供电。

9、 甲方因诸多原因,未按照安全用电相关规范的要求下达的违章指挥作业任务书,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0、 乙方未按交底施工,致使工人违章作业,违反本协议内容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部《JGJ46--- 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及北京供电局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相关章节,进行临时用电的安装、运行、维修、检查。

2、甲、乙双方应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共同遵守协议条款。

3、协议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按照规范要求,共同制定方案,在实际施工作业前,按照相关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的要求,布置任务,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形成文件存档备案。

4、 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3

发包单位(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确保施工中人身、供热和设备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1、工程概况:

2、工程工期:

3、工程地址:

二、甲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严格审查、选用具有法人资格、相应工程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施工工作。

2、由公司安检处,指定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协调工作。

3、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5、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停工、整改、消除,有权对不听劝阻野蛮施工单位清退出场。

6、甲方对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器材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直至整改合格后再使用,严禁乙方使用存在安全缺陷的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施工。

7、甲方质量安全负责人或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8、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供热、供水、燃气、通讯、电网等设备事故进行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9、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10、乙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并给予经济处罚,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a.乙方项目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监人员以及施工人员名单;

b.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c.乙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本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3、乙方开工前应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书》,甲方同意开工后方可施工。

4、项目经理是乙方第一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安全施工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施工设施、设备、器材等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性能。

5、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9、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0、开工前(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时),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由甲方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未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视为非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11、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2、施工现场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道路施工要配备防护栏、示警线、警示牌、夜间设置警示灯。道路刨掘施工时,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刨掘有关规定,必须用硬质围挡隔离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搞清地下管道分布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施工。乙方对主材、设备应进行定点放置,放置区域设立警示标志,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等的明显标志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并派专人负责看管,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设置的安全措施。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高空坠落、塌陷、倒塌、触电、高温中暑、灼(烫)伤、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及可能引起人身伤害的周边环境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无安全防护或者无安全防范措施的环境中施工。

14、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开关、阀门。

15、施工现场的电器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所用配电箱必须安装合格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应分开储存,使用时氧气、乙炔应竖直放置,间隔距离不小于5米;储存和使用氧气、乙炔都应远离火源、电源和阳光直射。

17、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责令停工整顿,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或者耽误的工期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应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凡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分析属乙方责任的,按工程合同执行。

2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乙方应将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21、乙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按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22、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安全施工处罚制度

乙方同意严格遵守《鸡西市热力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情形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鸡西市热力公司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五、违约责任

1、对未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书,擅自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未按有关安全施工的规范、规定、要求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3、开工前没有提供开工报告的。

六、其他约定

1、 如因其他原因工程延期,本协议顺延。

2、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安全质量处负责人(电话): 工程项目经理(电话):

安全负责人(电话):

安全质量处(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签订时间: 20__年 月 日

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劳动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第二条 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御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第三条 机械设备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第四条 基槽边防护

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第五条 其它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5

甲方:

乙方: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__〕190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昆铁办〔20__〕387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昆铁办〔20__〕158号)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昆明铁路局广通工电段桥梁加固二期工程。

二、施工方案

㈠加厚梁两端各三块横隔板;梁两端腹板中间各增设一块横向联结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设横向联结板。

施工时间20__年5.10-10.31

㈡施工地段和内容

属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1.施工图纸;

2梁体跨中横向自振频率和横向振幅满足《铁路桥梁检定 规范》要求;

3尽量控制新增联结重量,减小加固后梁跨中的恒载弯矩;

4新增联结按预应力结构考虑,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

5加固工程的实施不影响线路的正常运营;

6加固工程采用的机具、设备应小型、轻便。

7采用《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20__)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㈠施工安全培训。

1.开工前乙方应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运输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开工前,乙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内蒙古锡多铁路股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入场前,乙方施工防护员必须经过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知识和临近营业线铁路施工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㈡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5.乙方开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安排现场施工安全监管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管。乙方安全、技术人员针此段施工对甲方施工监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开工。

6.乙方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的员工持证上岗。一经任用的防护员不得兼职,但也不能随意更换。

7.乙方凡在区间,站内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进行各类施工时必须在相邻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现场电话防护员和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员。

8.乙方驻站联络员必须携带插孔小电话。现场电话防护员防护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和插孔小电话。现场防护员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

9.甲方在临近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施工前,甲方驻站联络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核对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里程、施工作业开始和结束时间、防护员数量、其他设备管理单位到场情况。

10.乙方在施工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为乙方配备足够的施工监管人员。乙方所有施工必须在甲方的施工监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施工,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场禁止施工,如乙方场擅自施工,甲方有权按照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1.乙方驻站联络员与现场(电话)防护员要执行3-5min联系制度,全面了解现场安全和防护情况。如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时,现场防护员要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立即告知车站值班员,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现场防护员同时设置停车防护。

12.同一区间有两处以上施工时,乙方驻站联络员按照施工地点相对营业线公里标进行编号,当列车由车站开车时,驻站联络员通知区间所有防护员,防护员按照远近依次逐个进行联控。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该施工点防护员须利用无线通讯设备通知列车运行方向下一个施工点防护员。

13.施工结束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逐项核实,确认具备施工结束离场条件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和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离开行车室。

14.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范围、施工地形、施工天气等情况配备足够施工监管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15.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责令其停工,并督促整改。

16.乙方严格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施工,绝对不能超出范围施工,一经甲方检查发现,责令其停止,不听劝阻的,进行停工整顿,并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7.甲方为确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随意跨越营业线,上下班和搬运材料时必须设专人防护,在确认无列车通过的情况下,最短的时间通过营业线线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运材料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置防护。搬运大宗材料时,必须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甲方根据作业量,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监管员。

19.乙方在施工作业区段范围内必须距营业线中心线不少于2.6m处设置安全防护绳,高度距施工线轨面40cm,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护绳侵入营业线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员、现场防护员在作业中或上下班途中绝对禁止走行营业线。

21.甲方施工监管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监控指导,确保行车安全。当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位时,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双方均应配备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现场全过程监控检查,避免操作不当和大意造成行车事故,乙方还必须配备施工现场防护员。安全监管和现场防护员应配戴“施工安全监管员”和“施工防护员”标志牌。

2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铁路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因乙方造成铁路桥梁、线路涵渠设备损坏、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全部费用。

㈢结合部安全

24.结合部施工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照《桥隧大维修规则》《线路修理规则》要求办理,避免两不管等推诿扯皮的发生,确保结合部的安全。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明确责任,依据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项工程风险抵押金预收20000元整。

第二条:风险抵押金由乙方交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风险抵押金,不得随意挪用。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对乙方起到监督作用,随时对乙方施工情况进行检查。

(2)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相关法规、制度的行为做出相应处罚,金额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3)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给乙方施工所需场地、环境条件等相关服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

(2) 乙方应将所有作业人员资格证和操作证原件、复印件上报基建办,以备查。

(3) 乙方应根据工程大小自行配备灭火器,放置于施工工地以备用。

(4) 乙方应在施工工地配备一名安全巡视员,以备处理各种应急事件。如需夜间施工,应经甲方同意。

(5) 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做好相关防护,确保安全,并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6) 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应无接头,电源须加漏电保护器,并在甲方指定部位连接电源、严禁私接线路。

(7) 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各出入口悬挂施工现场、禁止入内标志牌。

(8) 现场施工人员应挂牌上岗,配备并使用安全帽、保险带、高空作业安全工具等相关防护措施。

第五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责任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并根据责任处理。

(2)工程竣工验收后,如乙方不再承接甲方工程且无任何违反本合同条款,剩余风险抵押金一次性退给乙方。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并实际损失财产金额超过风险抵押金金额的,除履行本合同外,按实际情况追缴罚金。

(4)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责

(1)本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再承接甲方其他工程,风险抵押金不再重复收取。本施工安全合同对乙方在承接甲方其他工程均有效力,不再重复签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7

甲方:

乙方: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 〕 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昆铁办〔 〕 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昆铁办〔 〕 号)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工程。

二、施工方案

㈠加厚梁两端各三块横隔板;梁两端腹板中间各增设一块横向联结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设横向联结板。

施工时间

㈡施工地段和内容

属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1.施工图纸;

2梁体跨中横向自振频率和横向振幅满足《铁路桥梁检定 规范》要求;

3尽量控制新增联结重量,减小加固后梁跨中的恒载弯矩;

4新增联结按预应力结构考虑,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

5加固工程的实施不影响线路的正常运营;

6加固工程采用的机具、设备应小型、轻便。

7采用《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 )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㈠施工安全培训。

1.开工前乙方应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运输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开工前,乙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内蒙古锡多铁路股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入场前,乙方施工防护员必须经过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知识和临近营业线铁路施工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㈡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5.乙方开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安排现场施工安全监管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管。乙方安全、技术人员针此段施工对甲方施工监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开工。

6.乙方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的员工持证上岗。一经任用的防护员不得兼职,但也不能随意更换。

7.乙方凡在区间,站内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进行各类施工时必须在相邻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现场电话防护员和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员。

8.乙方驻站联络员必须携带插孔小电话。现场电话防护员防护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和插孔小电话。现场防护员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

9.甲方在临近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施工前,甲方驻站联络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核对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里程、施工作业开始和结束时间、防护员数量、其他设备管理单位到场情况。

10.乙方在施工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为乙方配备足够的施工监管人员。乙方所有施工必须在甲方的施工监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施工,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场禁止施工,如乙方场擅自施工,甲方有权按照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1.乙方驻站联络员与现场(电话)防护员要执行3-5min联系制度,全面了解现场安全和防护情况。如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时,现场防护员要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立即告知车站值班员,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现场防护员同时设置停车防护。

12.同一区间有两处以上施工时,乙方驻站联络员按照施工地点相对营业线公里标进行编号,当列车由车站开车时,驻站联络员通知区间所有防护员,防护员按照远近依次逐个进行联控。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该施工点防护员须利用无线通讯设备通知列车运行方向下一个施工点防护员。

13.施工结束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逐项核实,确认具备施工结束离场条件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和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离开行车室。

14.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范围、施工地形、施工天气等情况配备足够施工监管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15.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责令其停工,并督促整改。

16.乙方严格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施工,绝对不能超出范围施工,一经甲方检查发现,责令其停止,不听劝阻的,进行停工整顿,并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7.甲方为确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随意跨越营业线,上下班和搬运材料时必须设专人防护,在确认无列车通过的情况下,最短的时间通过营业线线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运材料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置防护。搬运大宗材料时,必须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甲方根据作业量,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监管员。

19.乙方在施工作业区段范围内必须距营业线中心线不少于2.6m处设置安全防护绳,高度距施工线轨面40cm,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护绳侵入营业线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员、现场防护员在作业中或上下班途中绝对禁止走行营业线。

21.甲方施工监管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监控指导,确保行车安全。当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位时,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双方均应配备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现场全过程监控检查,避免操作不当和大意造成行车事故,乙方还必须配备施工现场防护员。安全监管和现场防护员应配戴“施工安全监管员”和“施工防护员”标志牌。

2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铁路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因乙方造成铁路桥梁、线路涵渠设备损坏、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全部费用。

㈢结合部安全

24.结合部施工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照《桥隧大维修规则》《线路修理规则》要求办理,避免两不管等推诿扯皮的发生,确保结合部的安全。

25.甲方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乙方不按设计施工和存在不安全隐患及造成既有线桥涵设备质量降低时,应对乙方下发《施工安全停工整顿通知书》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针对整改的问题进行整改,当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乙方须无条件执行,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待甲方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同意复工后方可继续施工。

26.乙方须严格执行“防洪”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不得擅自动用防洪设备,不得堵塞排水设备及排洪,防止洪水冲刷或浸泡线路设备,以确保施工地点排水畅通。防洪期间,施工地点前后200m范围内的线桥设备乙方要执行“三检制”,确保汛期设备安全稳定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㈠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集通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制度。

2.双方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甲方主管副段长、乙方项目经理任组长、甲乙双方施工监管员、安全员任组员,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

3.甲乙双方定期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4.当发现危及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时,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㈡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便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

2.向乙方提出有关技术资料,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协调配合乙方施工安全监管,同相关单位做好既有设备、设施的核查工作。

3.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对施工防护人员进行培训。

4.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关的施工安全监察员(按规定并注明职务、姓名),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5.对乙方责任区段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下发营业线施工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责任区段,发现设备、设施不良和安全隐患时,立即责令其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填发“施工停工整顿通知书”,督促整改。

7.对辖区内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施工的,立即责令停工。同时,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外,及时上报情况。

8.甲方监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携带施工监管指导书。

㈢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铁路施工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4.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经常保持甲方的联系,根据施工项目、内容,主动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进行现场调查,特别是对与之相邻的既有线行车设备的对应里程、位置关系、运输生产情况及地质、隐蔽设施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正确掌握第一手资料。

5.按规定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内审,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认,方案中对施工类别进行初步划分。

6.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养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情况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于乙方未严格履行巡养、防护要求,造成行车事故及其他后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对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8.在施工作业准备期间,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认真落实《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各项规定。作业工具必须设置绝缘设施,严防联电事故的发生。作业期间两线间严禁存放工具材料,作业当中来车时必须停止施工,人员机具应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9.施工期间,各种机具材料均不得侵入限界。施工完毕后,认真对线上遗留的路料、机具进行清理,堆码牢固、指派专人看守。

10.在施工期间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设置“一机一人”防护,现场防护员必须站在距离防护机械20m左右瞭望条件好的位置进行防护,来车时停止作业,并不得侵入限界。当客车接近施工地点1600-20__m前,货车接近施工地段800-1000m前,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大型机械停止在距营业线钢轨头部外侧3m外的地点。

11.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备品及通讯设备。

12.计划内施工,施工监管地点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6小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安排人员监管监控。

六、施工计划的提报

营业线施工月度计划和临近营业线施工月度监督计划提报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内容和提报时间进行提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昆明铁路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在施工中确保行车安全,保证铁路设备和人身安全。

八、安全监督和配合费

施工安全保证金和配合费的数额和支付方法,按公司(内集铁运[20__]342号)和集通铁路集团公司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内集铁安监﹝20__﹞130号)确定的办法执行。

九、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内集铁安监﹝20__﹞129号)执行或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结束后自行废止。

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各一份。

十一、附件:

1.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8

本协议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的附件,与该工程合同同时生效,双方应恪守执行。如有违约,按本协议规定的职责各自承担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一、甲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与权限:

1、甲方安全部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开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负责向乙方交待施工(作业)现场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

3、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伤等及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作业场所,甲方技术人员应督促乙方制订该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并和安全部一起进行审查。

4、安全部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动态安全管理,发现有违章作业行为的,按甲方经济责任制进行同等考核。

5、如乙方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苗子不断,给予制止纠正,直到终止合同,限期退出施工现场。

6、凡涉及运行设备或生产区域内的作业,负责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办理工作票手续。

7、当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人员伤害时,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与权限:

1、签订合同时应制订本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技术部门和安全部审查认可后落实执行。

2、工程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该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甲方有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并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包括禁火区域内办理动火工作票)。

3、对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应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4、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规程、制度,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5、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中途增补或更换施工人员应报告安全部并进行安全教育。

6、工程负责人是该工程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并明确一名现场施工安全员,负责对现场的人身、设备安全进行监督。工程负责人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当施工中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的不安全情况,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部。

7、对于发电厂的热控、电气、汽机本体、等生产设备以及技术监督、高压试验等工作,必须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包,不得转包。同时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并且有效。

8、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包括甲方人员及其它的人身伤害)、设备事故,其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由于甲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影响乙方人员的安全施工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安全部提出考核意见。

10、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三、 其它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日起生效。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双方需要协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安全部(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9

甲方:工务段(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负责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有两个墩台临近乙方管内的津霸铁路既有线,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运输及线路设备安全,严格执行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相关规定,本着共同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承台、墩台基础及桥梁跨线施工

2、施工地点:

3、施工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在施工期间,每项具体施工项目凡影响既有线设备时,自影响之日起,包括施工范围前后一百米线路设备的行车安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直至双方验收交接完成。

三、安全防范内容及措施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各项施工安全协议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该项施工的设计文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等相关资料,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签订安全协议。

2、待安全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自己的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和影响范围确定要点计划并要点。在正式施工开始前72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施工请求,并说明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甲方视乙方的要求,按时派员对其施工进行监护。

3、甲方施工前两日十点前到车站登记。当天在施工前一小时派驻站员去车站进行要点登记,并按施工和站方要求签妥手续,乙方应同时派驻站员协助甲方。

4、乙方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执行有关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工程质量。

5、甲乙双方要根据自己的施工范围和允许的施工条件,按规定要求设置各种防护信号,确保运输安全,具体项目双方协商后确定。

6、施工完成后,线路设备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甲方现场监护领导确认后,双方驻站员方可消点开通线路。

7、乙方在施工期间,每天要坚持同甲方保持通信联络,保证信息畅通。

8、施工期间涉及到慢行及封闭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安规》和北京铁路局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及线上施工有关安全规定要求,设置相应信号标志,确保安全。

四、安全责任界定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体,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对因施工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包括因护栏拆除和移设造成的人身和行车问题)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列车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对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负全面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对不接受甲方监督造成的行车事故负全面责任。甲方监护人员发现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修,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开具《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如不听从甲方监护人员的指挥进行整修则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开具《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并停止施工。

4、架梁期间甲方监护员昼夜值班,发现不良情况,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修。乙方接到监护人员的通知后要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整修,施工中监护人员有权停止影响行车安全的一切施工,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监护人员监督造成的后果自负。一旦出现险情,双方都应积极抢修,保证行车安全。

5、甲方委派有经验的监护人员对乙方施工进行日常监护,并做好监护记录。如发生监护不到位问题,按路局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五、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

1、甲方发现乙方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要责令乙方立即纠正。乙方若对甲方监护人员的建议和要求置之不理而造成严重后果或危及行车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除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以外并填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按路局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因甲方监护不到位发生问题,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根据北京铁路局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办理安全责任交接。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

约方必须承担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异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仲裁。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5、安全抵押金已交完。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第二条 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第三条 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第四条 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第五条 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六条 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 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 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二章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第一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第二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第三条 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第四条 突击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第五条 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第六条 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 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第八条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11

甲方:

乙方:

为共同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规范等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承揽的

,就有关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应向乙方介绍本工程概况及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和其他有关规定,并对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消防工作经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施工作业规范的规定。

二、 乙方必须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经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三、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做好其所属员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不得使用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配备合适的劳动用品,并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险,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应保证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高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复核有关规定。

四、 乙方应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安全学习、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及时发现隐患并立即整改,不断提高整体安全素质。

五、 乙方在施工和生活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等均需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照明灯,不得擅自使用各种电热器具,禁止将消防器、设备设施损坏或挪作他用,乙方借用甲方设备设施进行作业时,应负责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

六、 乙方必须对本单位职工发放相对应的个人劳动防护品,并督促其争取佩戴和使用。

七、 乙方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为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乙方应制定专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按章施工,经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经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个别政治素质、身体素质较差的人员的应劝其离开工地。

八、 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应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督促和纠错指令,接受违章处理和处罚。

九、 本公司已建立GB/T14001-20__标准环境管理体系,施工方是按照本公司的各项规程经行施工。

十、 乙方需提前做好相关的隔离、通风、置换等的准备工作,确保做好良好的施工环境。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上,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扑救火灾,并在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 发生工伤事故后,无论何方责任,主要由乙方组织人力、财力,甲方鸡鸡配合经行事故善后工作。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伤事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工伤事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于双方责任造成工伤事故,根据双方责任大小,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承揽工程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12

总则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_____”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_____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3、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突击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5、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6、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_____,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8、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_____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_____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有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_____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司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3、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_____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1、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2、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_____丝必须匹配,有一处_____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_____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3、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4、基槽边防护部分:

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5、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6、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1、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2、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13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外委施工的安全管理,使其生产组织、安全管理与公司协调一致,确保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合理施工,根据《工程项目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文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应对现场施工安全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施工现场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确保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火,重点防火区域动火施工需开动火工作票。

(七)严禁高空抛物,不得在高处临边沿口处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八)高处需堆放物料时,所有堆放物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

第六条违约处罚

(一)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二)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四)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施工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六)工程开工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要堆放有序,合理规划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堆料布置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且经过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核无异后按品种、规格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施工现场的六牌两图,项目部的管理体系及各种规章制度上墙。

(七)严格材料计划的申报工作,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施工方按图纸及时报送材料计划,同一次来的图纸经审核计算后上报材料计划不得漏报、少报,常用材料可以多报,但最终报送材料(同一规格)不得超过工程竣工结算量的5%。否则超出量按供应价的1。5倍扣回。

(八)上报材料计划一经报送,不得变更。特殊情况下由于计算材料量出现的偏差经甲方、监理核定后且确实施工急需的可以补报追加计划,但不允许出现不经过甲方审核招标私自与材料供应商沟通解决追加或减少材料计划。否则出现一次甲方将对计划外的材料概不负责,并追加罚款施工方500______元。材料计划报送要明确型号、规格、要求,否则因计划材料报送要求不明确造成的工期影响、材料采购或核价材料不符,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九)材料一经进场,必须由甲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验收并附有书面验收单。由施工方自行购买的材料每批(次)必须经过甲方、监理验收,购买材料必须同核价材相符,否则不予验收或按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验收后,由施工方将材料合格证等相关资证提供甲方监理以及公司审计作为备案。

(十)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3日内必须清离现场,违者罚款1000______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违者罚款20____________元。用于检测的构件、材料取样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留置,材料取样必须由甲方、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工程材料检测不合格的严禁施工中使用。

(十一)工程开工必须备有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工程必须有施工方案,使用的模板必须满足浇灌后的砼外观甲方要求,工器具以及机械设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无质量及安全隐患。

(十二)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______月由甲方组织,由监理、施工方项目部的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出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当场下安全整改单处以50—500______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彻底的进行加罚,拒不整改将按停工处理,并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300——20____________元罚款。

(十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系帽系的为不戴安全帽,违者罚现金50______元。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不许穿拖鞋,严禁高空抛物,违者罚款200______元。

(十四)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0______元。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______元。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以外的生产现场区域溜达游动,违者罚款50______元/人。

(十五)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严禁乱扯乱挂和以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500______元。

(十六)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无杂物、垃圾等。施工工地、宿舍、办公室等场所必须每日清扫、清理垃圾,垃圾应倾倒到指定地点。根据季节不同,及时喷洒灭蚊蝇药并定期消毒。不符合要求的一处罚款50______元,重复出现的问题将加倍。

(十七)“四口”的防护必须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执行,设置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牌,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和交叉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方可作业。违者每项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栏杆、防护网500______元,警示牌200______元。

(十八)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______元,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______元,并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上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

(二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施工现场有重大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地点不得随意动用明火,凡操作明火必须在使用前报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办理批准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木工车间(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应及时清理刨花、木屑、锯末,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物资仓库、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必须设临时消防器材,并设有明显标志,周围三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不准埋压、圈占、挖沟、堆土,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各种消防器材。施工和生活区为了冬季取暖设置保温火炉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施工使用或仓库库存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按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开存放。以上不执行每次罚款______元。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违反以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罚款_____元。

(二十一)塔吊的按拆必须是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和拆除,脚手架的搭设严格按规范搭设,设置剪刀撑,挂水平网,设置连墙杆。不符合规范的,每次罚款______元。

(二十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编排施工计划,并报甲方、监理审核。严肃执行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分部计划要同总计划吻合。每周每______月都要有明晰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如每周、______月计划施工安排没能完成,经甲方、监理核查无异的,完不成将按如下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计划一项不完成的罚款______元。______月计划一项不能完成的罚款_____元。如实际工程总计划没按合同规定完成的,将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十三)隐蔽工程验收报验申请必须提前报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报,报验必须为书面形式。如甲方、监理发现明显的质量检查不合格,将视为没有自检,检查一次没自检的罚款______元。验收时需三方同时到现场组织验收,并报公司审计部一份备案。

(二十四)每______月完成的工程量要及时办理签证,每______月监理和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以办理完成的工程隐蔽签证为依据审核,没有办理签证的,不作为工程量计算依据。

(二十五)严格按设计及施工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每检查出一项将视工程部位及重要性情况罚款______元,严重的必须返工处理。

以上考核从“安全质量进度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1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甲乙双方签订的《 施工合同》等合同细则的要求,遵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双方就星光联盟--LED照明灯饰展览中心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星光联盟--LED照明灯饰展览中心;

工程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中兴中路中;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要求工期:

工程造价: 万元。

二、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进入外墙施工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进入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岗、随地大小便、穿拖鞋或赤膊上班、从高空乱丢杂物;

所有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各工种之间发生冲突,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甲方项目部及监理方汇报;

进场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 质量: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施工方案及合格的材料质保书及检测报告,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报甲方才可进行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工程施工图纸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如经甲方或监理单位发现,并认定为不合格材料的,所有不合格材料必须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予以 元/次的经济赔偿,同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对工程作局部作修改,乙方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应征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签证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对工程作局部的修改。

四、 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乙方必须确保按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耽误甲方的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 元/天的工期延误经济赔偿。

五、 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协议工期内提供外墙脚手架及临时水源、临时电源及临时垂直运输,逾期不予提供,根据实际情况,若甲方有条件提供,则按 元天提取配合费用。

甲方有协助监理方督促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通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乙方义务

乙方须办理报建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及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须向甲方及监理方交纳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政府部门备案复印件、公司资质复印件、公司税务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管理架构人员名单、相关保险复印件(交纳的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须向甲方交纳中标价3%的管理费和预交一定数额水电费,电费按电表实际收取,水费按定额收取。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必须签订《进场施工协议》和缴纳 万元¥ 元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伤亡事故、重伤事故、火灾事故、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事件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的同时签订有效的上岗安全合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必须达100%方能进入现场施工,否则查处一人次处罚项目负责任人1000元。

乙方于施工过程中应将自己的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内堆放,然后统一由甲方运离现场工地,做到活完脚下清。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打凿等原建筑物(图纸规定位置除外)时, 必须经监理方签证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施工质量、安全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乙方对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的搭设、拆除和改造必须经甲方及监理方同意,否则负全部责任;搭设、拆除和改造必须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监理方和甲方报告。

乙方未经甲方或监理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外墙脚手架的连墙件,违者罚款3000元/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的,需经甲方、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后方可拆除,同时施工完毕后必须恢复原位。

乙方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否则承担全部责任。由于现场交叉作业、高空作业多,乙方或多方应相互配合及服从甲方或监理方指挥,避免发生(特别是塔吊吊运作业、吊装作业)事故。

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现场协调工作。

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对乙方人员违章乱纪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乙方应认真做好专业工程安全生产自查、互查并做好各项资料、台帐及时提交甲方建档,安全检查合格率必须达90%以上。

乙方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按建筑面积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员并负责日常现场安全检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处理事故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部门的罚款,并给予以下处罚:

发生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承担一切伤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发生重伤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以上处罚直接从乙方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甲方或监理方督导乙方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对甲方项目部或监理方开具的安全、质量、工期、违纪等方面的罚款通知单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乙方必须强化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治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确保甲方省\市级文明工地创建。

六、 项目部基本规章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违规人员将参照下例条款执行: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赤脚、赤膊、穿拖鞋、穿裙子、穿高跟鞋、未扣帽带(处罚:200元/次);

进入外墙施工及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每人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未经允许随意拆除外架架体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处罚:1000元~20__元);

施工现场电线乱拉、乱接电线或违反用电安全要求,所用材料没收(处罚:200元/次);

酒后上岗每人处以300元/次的罚款;

随地大小便(处罚:200元/次);

高空落物、抛掷材料(处罚:500元~20__元/次);

发生打架、斗欧、伤人、赌博事件影响到施工时(20__元~5000元/次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500元/次);

卸料平台上超荷载堆放材料(500元/次)。

如发现盗窃施工现场一切财物者,一经证实处以被盗物品价值十倍的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场清”(处罚200元/次);

现场使用氧气、乙炔放置不符要求,气(割)焊、电焊无防火隔离措施,无灭火器材(处罚200元/次);

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监理方管理的现场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三次以上的,乙方必须重新调换新的现场负责人,且必须在48小时内到位(要懂技术、懂施工、并具备一定的管理和工作能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上诉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监理方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监理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本协议签订地点: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15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5.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上防护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闭式眼镜进行保护。

6.在喷涂硝基漆或其他挥发性、易燃性熔剂稀释的涂料时,严禁使用明火。

7.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

8.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或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良好处换空气。如仍不舒服,应去保健站治疗。

9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擦手布不能随便乱丢,防护眼镜。

10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16

甲方:

乙方:为了确保建筑、装修工程的顺利完成,切实突出“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一、甲方责任:

1.由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并为乙方施工人员制作胸卡。

每个胸卡收取工本

费五元,押金二十元,丢失损毁照价赔偿,无丢失损毁,待施工结束后退还押金。

2.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负责为乙方办理《动火证》、《出门证》等正常的施工手续。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规定的施工人员,甲方可对其采取劝阻、警告、罚款直至驱逐出场的处罚。

二、乙方责任:

1、交纳进场施工安全保证金5000元。

施工结束后,甲方扣除违章罚款后,退还剩余部分。

2、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携带胸卡进入酒店。

在登记的区域内施工,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撤离现场。

3、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按规定时间和路线出入酒店,不得进入营业场所和其他非施工区域。

4、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文明施工,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饮酒、和随地便溺,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5、安全用电,因工程需要动用明火时,要根据规定到酒店工程部门办理《动火证》,操作者需持证上岗,并在动火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从施工现场运出任何物品均要按规定填写《出门证》,不得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进入酒店。

7、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及其它项目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以上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17

总则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3、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突击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5、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6、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8、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有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安全值班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司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风险提示: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3、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1、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2、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3、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4、基槽边防护部分: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5、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6、奖励: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1、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2、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篇18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第四章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第一条 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第二条 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第三条 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第四条 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第五条 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司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第一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第二条 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条 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第三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第一条 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第三条 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第四条 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有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第六条 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六章 安全十大禁令 

第一条 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第二条 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篮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第三条 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第四条 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第五条 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第六条 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第七条 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第八条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第九条 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第十条 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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