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合集3篇

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精选3篇)

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布线、设备安装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要求:

1、乙方须按有线有线系统工程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网络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投标承诺书)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3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15个工作日。(20xx年月日开工,20xx年月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为三年。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厂方的正常运行。

七、付款方式及竣工验收:

合同签订付合同金额的50%,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与乙方一道组织验收,乙方需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10%作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付清。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附件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执2份,乙方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订附件确认。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双方互相合作,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条款,作为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依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本工程桩基完成后,从浇捣基础垫层至屋顶水箱及屋顶瓦片安装的所有泥水工作业,主要包括混凝土浇注及养护、墙体砌筑、室内外墙体粉刷(室内顶棚不粉刷,但暗角必须做平整,符合规范要求)、楼地面找平、楼梯找平等施工图纸内所有的泥水项目在内。

2.2本工程施工图纸中所有需用零星构配件浇捣、养护、安装、零星预制品构件和安装、砼保护层水泥砂垫块制作和安装都在承包范围内。场内排水、砼主体养护、内外墙粉刷养护、以及所有场内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等全部由乙方总包。

2.3乙方各分项承包内所有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帽、雨衣、且夜间施工餐费及工人住宿,一切由乙方自理。甲方应提供3间约45平米的工棚给乙方做工具房及值班室。

第三条 承包方式

3.1本工程泥工的承包方式以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提供1台塔

3.2乙方提供:两台以上350型砼搅拌机、砂浆机、斗车、平板振动器、插式振动机、振动棒等,其中二级配电箱以外以下的各级配电箱、电缆线、照明灯具等所有零星工具、机具及铝合金方盒由乙方提供,机具保养及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 承包价格

4.1以中标通知书的建筑面积2 ,单价按建筑面积元/㎡计算,本合同总价暂定为 1111111 元。如有图纸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根据实际情况经业主及监理单位签证后,在结算时应给予增减调整价款。

4.2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为(以验收报告证明书为准)。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对施工质量无法保证或达不到质量目标和县标化要求,必须返工整改到合格为止,如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材料及人工费等经济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方按实际的经济损失扣回。

4.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明显质量及工期无法按合同完成,甲方有权撤走乙方的施工班组,并可以调派其他施工班组进场施工,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在乙方结算款中扣回。

第五条 施工工期

5.1本工程工期按甲方统一安排,从第一幢楼浇捣基础垫层开始至本工程全部完工验收之日计算工期,提前不奖,延迟处罚(罚款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为准)。施工工期按甲方对每幢楼的总施工计划统一安排,并对各分项施工班组合理调配的工日列入施工进度表,甲方据此再与各分项班组签订施工进度协议。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办法及竣工结算

工程款支付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进行,乙方按每月25日前浇筑完成每层楼面的建筑面积计算,以分项子目完成的工程量经业主及监理单位认可签证后支付该月75%,本工程全部完工后应支付至总完成工程款的90%,其余15%除预留结算款的1%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为一年)外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预先支付3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以上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 安全施工、文明标化

7.1乙方进场前须与甲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乙方的现场发生违章行为,则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细则》有关条款处罚。

7.2乙方进场必须遵守《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凭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招收民工,或按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三天内向工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由甲方向所属地方派出所统一申领《暂住证》,乙方按规定缴纳办证费用,如有不办理者,经查获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在进场前应提供相片2张及施工人员花名册,甲方应为乙方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7.3 乙方所购进的施工机具设备,乙方需当场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才可使用。设备出现故障,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4乙方按国家、省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进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5乙方在施工时,施工机具不得擅自接电操作,需通知甲方由专业电工进行接电,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6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乙方必须根据规定安排持操作证的人员上岗,若需培训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7本工程定为创县标化工程,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光背,不准穿拖鞋,如发现每人次各罚款50元,此款从结算时扣回。如发现乙方自大自强或个别人员素质极差造成对本工程整体形象不良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或个别人员,前帐不结。

7.8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做到“落手清”,对每天施工时造成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

7.9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无法达到县标化要求,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7.10乙方必须组织安排技术操作熟练、思想素质好及作风纪律严明的员工进场施工,并且不准带家属和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11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乙方不得浪费,发生浪费现象,由乙方负责赔偿。

7.12每道(天)施工工序完成,乙方必须做好“落手清”工作,如不及时处理或不听指挥,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了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定点施工单位采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审核后的评审报告(含预算书)

5、其他相关资料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分包及其他违法行为,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三 份,承包人执 二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 一 份。

发包人: 承包人: 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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