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居间协议书(通用3篇)
委托人:
受托方:
为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寻找投资城市和投资项目事宜,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资提供免费推广推荐服务,特殊情况下的合理收费另行约定。
2、乙方接受甲方的全权委托,代表甲方与招商方洽谈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同一项目在中国地区再另行委托其他代理人。
4、在乙方安排甲方与招商方对接约谈前,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委托投资的证明文件。
第二条:甲方职责
1、为了提高项目推荐效果,甲方须注册中国招商引资信息网会员向投资信息栏目上传投资项目资料免费推广。
2、甲方承诺:所提供的项目投资信息真实有效,如甲方改变投资意向和投资条件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更改。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单方终止无效。
4、甲方承诺:为确保乙方能如期地获取政府的招商奖励,凡经乙方推荐甲方与招商方合作的,甲方保证及时为乙方出具介绍投资的证明,确保乙方能如期获得招商方的招商引资奖励。
第三条:乙方职责
1、乙方承诺:本协议期内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投资城市,推荐投资项目,尽力促成甲方与招商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代理本约定以外的甲方任何事项;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承诺或担保任何事项。
3、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低于其他广告客户收费标准40%的产品推介优惠。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单方终止无效。
第四条:代理佣金
1、正常情形下,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代理费用。特殊情况下,可另行协商约定。
2、如有经协商约定的代理费用,在甲方与招商方签订合作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每延迟一日,再向乙方支付佣金总额0.3%的滞纳金。
第五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纷争,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方承诺其司法管辖权归乙方公司注册地的人民法院。
第七条:附则
1、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之间的函告、通知、请求等事宜,均应采用电子邮件、快递、传真等方式进行传达。
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甲方代表:
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乙方代表:
电话:
注册地: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原则,订立居间服务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居间事项
甲方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客户开展_____类项目投资事项,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内地相关客户信息且能够帮助甲方完成投资。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拥有合适项目的资金需求方,协助甲方达成项目合作意向及投资意向。乙方接受该居间委托,并严格履行,已达成双方目的。
二、居间人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受委托时,可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所委托居间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找机会,并为甲方及相关相对人签订协议提供联络、协助及撮合等服务。
3、乙方在代理甲方所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4、乙方对甲方所投资项目及款项不承担任何的担保责任。甲乙双方的关系仅为居间关系,不适用其他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
三、居间报酬
1、若乙方促成由_____项目持有方与甲方达成相关合作及投资意向,甲方按照实际投资额度的_____%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该报酬在甲方或甲方所寻找的其他投资主体向相对人支付款项前予以支付。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除应与支付外,还应以未支付款项额度为基数,以日____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合作资金及投资资金在相对第三方使用完毕后,仍需使用并与甲方签订续用合同的,本居间服务合同视为续展,酬金费用按照_____%支付。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照本居间服务合同所确定的报酬数额的_____倍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中所指项目合作、投资事项及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出资或另行居间介绍其他主体介入出资,无论是由甲方直接出资或由甲方再行居间介绍其他主体介入该事项,只要乙方所介绍之客户获得相对额度的资金,皆视为甲方与乙方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居间报酬结算依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应对项目合作、所投资款项、操作程序的正当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
4、本协议所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合同文本以中文版为准。
5、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签订地点: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签订地点: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