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证件种类及号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六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提供相应证件
(一)甲方提供:能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证件:权属证明、户口本、房主身份证(如代理人需有房主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其他有关证明。
(二)乙方提供
1、营业执照;
2、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3、房地产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
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实或陈述的房屋具体情况不实,而导致乙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虚假证件而导致甲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面积为 平方米,委托乙方对外出租。甲方提供的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物品交接单》中具体说明。
(二)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委托房屋出租事项,并委托签署相关合同,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
第三条 委托权限
乙方具本独家委托权限为:
(一)以甲方名义委托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谈、联络、签约事宜。
(二)代甲方向承租房收取租金。
(三)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四)甲方允许乙方在季托期内对房屋进行维修、维护、装饰、装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五)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
第四条 委托出租期限
(一)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委托期满时,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将租期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 租金、拥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为 元/月,按 缴付。乙方须提前叁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屋租金,委托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否则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如通过银行收付租金,则甲方需在指定银行开立账户、并且提供准确的账户信息。
4、甲方账户开户行名称: 户主姓名: 账户号码:
(二)委托期内甲方同意每年预留出 工作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工作日后于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即自委托期起每年乙方给甲方 个月零 天房租。甲方同意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在第一次付款中扣除。
(三)具体付款日期:(遇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第二次 年 月 日(¥ 元整),第三次 年 月 日(¥ 元整) 第四次 年 月 日(¥ 元整)
第六条 费用分担问题
(一)、甲方承担:供暖费(自供暖除外)、物业管理费等。
(二)、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燃气费5、有线电视费6、卫生费等。
(三)、双方各自范围内的费用各自承担。
(四)、因甲方欠费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代缴,代缴费用从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委托期开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委托期开始后乙方应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所导致毁损、丢失或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
(二)如房屋内的基础设施由于自然老化所导致的损坏由甲方负责。或者由乙方负责修理,甲方承担费用。
(三)如房屋内所留家电、设施等过于陈旧或已严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应主动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得据此赔偿。
第八条 转委托及承租人身份验证义务
委托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委托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保证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出现承租人非法转租,欠费脱逃等意外情况,由乙方负责,甲方应积极协助。
第九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火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3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托出租该房屋的;
4、设施严重老化,供暖供电供气不足;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3个工作日以上的又无正当理由;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由此给乙方及代理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期内乙方需提前缓和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
第十四条 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以资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点: 面积: 附属物:
二、租赁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按 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第一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依次类推。
四、租房押金: 元,到期结算后归还。
五、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后既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发生违背情况,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 元,并按实结算房租。
六、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设施,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好有关租赁手续。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否则按价赔偿,
2、水电、闭路,宽带、及卫生费由使用人(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供非法用途,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
4、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作违约。
6、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租金、水电费、费等应付费用,甲方有权单位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7、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8、合同签字生效,视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后双方发生变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电 度,水 度,煤气 立方。
10、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 联系:
日 期: 日 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以资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点: 面积: 附属物:
二、租赁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按 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第一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依次类推。
四、租房押金: 元,到期结算后归还。
五、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后既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发生违背情况,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 元,并按实结算房租。
六、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设施,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好有关租赁手续。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否则按价赔偿,
2、水电、闭路,宽带、及卫生费由使用人(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供非法用途,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
4、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作违约。
6、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租金、水电费、费等应付费用,甲方有权单位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7、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8、合同签字生效,视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后双方发生变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电 度,水 度,煤气 立方。
10、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 联系:
日 期: 日 期: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武汉鑫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以武汉市房屋管理局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制定的《武汉市房地产经纪合同》为样本,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房屋出租一事,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产权证明 书)4.其它必备相关证件
乙方出示: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2.户口本
3.房主身份证(如代办需有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
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全或不实,而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证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
甲方将座落在武汉市 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之房屋委托给乙方向外出租。
1. 委托授权内容:
(1)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出租事宜,并代理签署相关合同,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且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在委托权限内所进行的房地产经纪服务。
(2)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内向承租人代收房屋租金。 2. 委托租赁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月 日。 其中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_________期。 3. 房租及付款方式:
(1) 天后(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
(2) 房屋租金包含物业费,房屋租金为 元/月;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低于此价格付款,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低于部分由乙方承担。
(3) 房屋租金付款方式为 。
(4) 如房屋需要重新装修或增加设施设备,则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4. 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应完好无损(在本合同签订前,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俱、电器及设施,如属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如属自然损坏,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甲方应在15天修理好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若超过上述期限,免租期自动顺延相应时间。
(1) 如房屋存在隐患,影响正常居住或使用的(如设施严重老化、供电供气不足、邻居关系严重不和、周边环境极差等)应在合同签署前如实告乙方,并和乙方签定相关补充协议;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及赔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房屋内所留家俱电器等过于陈旧或已超过使用年限,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将该物品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得据此索赔。
(2)合同期满如乙方与租客签订的合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日期不对等,本合同将自动顺延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甲方无任何异议,顺延期间房屋租金价格不变,如需顺延乙方继续付给甲方顺延期的房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原承租人续租,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不少于2个月的租金。
(3)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顺延执行,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乙方结清各项费用,甲方退还剩余租金。
(4) 由于承租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 违约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字,合同即刻生效,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则甲方还应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 元。
6. 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以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争议。
(2)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补充协议: (1) (2)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如有补充协议,确认书、授权书、委托书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公章): 身份证号: 经办人: 房产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营业部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产权人姓名:
地址:
电话:
委 托 书(售房) 编号: 日期: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天津之家—房东帮办(以下简称乙方)帮助销售,
具体内容如下:
一. _________房屋坐落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 产权属于< >
该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 甲方委托期为_______个月, 并将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向乙方出示。
三.乙方将负责对该房屋策划宣传,并收取200元/年费用。
四.乙方将向客人积极推荐该房屋,并引导客人看房.
五.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客人看房.
六.乙方将房东的房屋帮助出售后, 甲方在收到房款后的三日内,按总房款的3%的佣金支付给乙方.
七.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如下条件,否则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自行负责:
1、保证此房屋已经腾空。
2、应保证此房屋没有使用及产权纠纷。
3、保证此房屋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
八. 甲方的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九.此合同委托期间,不影响甲方通过其他渠道出售.此合同委托期间满后,如不另行续约则自动终止。
委托方:
代表人:
地址: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自有房产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产位置、面积和用途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于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59号森海豪庭 幢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给乙方出租。
二、乙方如需改变该房产的内部结构、使用空间时,须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 委托期限
首度委托限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首度委托期限期满后,双方应协商续签租赁协议。
第三条 房屋的租赁排序
一、乙方所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租赁使用排序严格按照签定本协议的先后次序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循环排序。该程序的修改密码由将来的业主委员会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甲乙双方只能输入或查询,在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进行任何修改。
二、如遇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己使用该房屋时,则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排序放在最后,进行重新排序。甲乙双方签定的本协议将继续有效。
三、甲方若要自行使用该房屋,工作日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视为该房屋出租一次,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甲方未能按约使用该房屋,计算机程序亦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在甲方通知乙方之前,该房屋已出租或被预定,则乙方有权将甲方安排在其它房间。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行寻找的客户,不按电脑排序安排房间,可直接租赁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间,同时计算机程序亦自动将甲方房间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
第四条 经营利润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协议期间可将该房屋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第三者使用。
二、该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在扣除以下各项费用后即为该房屋的经营利润:
1、 乙方的经营管理费。如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员工福利、奖励佣金、酒店经营营业税等;
2、 酒店消耗品。如酒店消耗品(包括卫生纸、小香皂、牙膏牙刷、洗发水、浴液、一次性拖鞋、一次性纸杯、信封信纸、鞋擦、卫生袋、垃圾袋、保洁用品、消毒用品等);
3、 冷热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甲方在协议期间将以上1至3条所示费用的总和控制在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的30 %以内。
三、经营利润的支付时间、方式:
1. 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经营利润。
2. 乙方可以用现金、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经营利润。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在委托租赁期间开始时向乙方提供该房屋。
二、在协议期内,甲方需保证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完全按照甲方自本项目开发商处接受该房屋时的全套配置,一并交与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换,并按照第四条第二款中的规定承担实际发生的经营费用。
三、协议期间,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缴纳因租赁房屋所放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代扣代缴)。
四、甲方在将房屋委托给乙方时,必须交清房屋的维修基金、本年度物业管理费、冬季采暖费、房屋内财产保险费等费用。否则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在协议期间,甲方可随时查询房屋出租情况,甲方可采用以下办理查询:
1、 乙方设立网站,随时反映酒店的房屋出租情况,供业主查询;
2、 酒店大堂设有自动查询机,机内记录当月的房屋出租记录;
3、 乙方每天将房屋经营情况打单记录供甲方随时查询,记录期为一年,同时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对该房屋作自由转租经营,但不得将其用于非法活动,且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
二、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规定向甲方收取该房屋的各项管理费用。
三、 保证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内部的清洁卫生。
a) 保证该房屋及内部配套设施等在租赁期间的良好使用状态。
b) 协议期满时应及时向甲方交付该房产,该房屋内原有家具、电器等应完好如数返还甲方,并保证房屋完好,如有损害、丢失的,应负责照价赔偿(房屋、家具、电器、床上用品、装修等自然损耗折扣除外)。
c) 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按月租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经营利润分配
委托出租房屋的经营利润以天为分配单位,并按照同类型房屋分别平均分配。计算方式如下: 委托房屋的日经营利润=当日同类型房屋的经营利润总和÷当日委托出租同类型房屋的数量
第八条 设施、设备损坏责任及费用的承担
一、 本协议期内,凡因乙方人为或乙方出租给第三者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 在本协议期内,如因甲方使用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甲方负责更换承担相应费用。
三、 在本协议期内,该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电器、床上用品等的自然折旧费用由甲方承担。(详见第十条)
第九条 甲方自用房屋有关事宜
一、 甲方若自用房屋,则不参加使用当日的酒店经营利润分配。
二、 甲方临时自用房屋,若未按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预先通知乙方,则乙方可视当时房屋出租情况予以安排,若确实无法安排时后果甲方自负。
三、 甲方若自用房屋,不必交付租金,但应当自行承担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费、酒店消耗品等费用。
第十条 固定资产重置费(折旧费)
自甲方委托乙方经营之日起,第一年度固定资产重置费为零;第二年度起,每年从甲方应得的经营利润中提取4%作为固定资产重置费。该项费用专款专用,由乙方单独设立银行帐户予以保管,专用于房间装修维护、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卫生洁具的修理与更新。该费用一旦动用须事先报请业主委员会审定,在业主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一、甲方须交清房屋维修基金、本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冬季取暖费后,本协议方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政策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两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一、当事人
1、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住址:
2、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产权人:
房产证书(或购买房屋合同编号)
房屋座落: 号楼 层 号
身份证号: 邮编:
住址 :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二、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如下房屋委托经营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三、委托经营房屋的基本状况
1、房屋座落在山外山庄 座 号;
2、房屋面积: 平米;
3、家具及设备包括:山外山庄完工交给业主时的状况甲方给客房统一配备床上用品、一次性用品(按照星级标准配备);有线电视、宽带、专用电话等开通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需交纳物业管理费,合同租赁期限为6个月。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房屋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方对其房屋享有使用和经营权。
2、乙方委托甲方对其房屋进行经营管理,乙方不得干涉。
3、甲方要根据本合同使用房屋,不得利用其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4、甲方按最大限度维护房屋状况,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5、其它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如发生房屋产权抵押、出售等影响房屋权属性质变更的事情,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且不能造成对本合同履行的任何影响。
七、相关费用的约定
1、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须交纳物业管理费。
2、在委托经营期间经营所用水费、电费,有甲方担负。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乙双方负责各自在经营过程中应缴纳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种税费。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进行协商变更,如一方解除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如甲方的原因致使房屋家具设备受到损坏应进行维修,不能维修的应进行换新或按价赔偿。
九、本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后,甲方应将房屋及家具、设备返还给乙方,房屋要保持完好,家具、设备无损坏,如损坏、丢失应按折旧价格进行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十、风险的约定(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疾情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不可预防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或暂停经营,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解除合同:
1、合同约定的日期届满;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无法履行;
3、由于一方的违约,使另一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乙方因产权纠纷或被查封、冻结等影响正常经营的;(乙方需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合同日期未满,一方要求解约的;(需向另一方进行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到期可续签
十四、本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如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应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可进行诉讼解决。
十六、本合同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郑州新通商房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电话:0371-88887193 代理人: 传真:0371-88887193
身份证号:地址:农业东路九如东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联系电话: 固定 邮编:450000 移动 联系店: 永基美邻店
联系地址:电话:
邮编: 代理人:
出租房电话: 投诉受理电话:
其他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其房产出租事宜,达成本合同。
房屋: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出租之房产,位于郑州市 区(县(此地址与甲方产权证地址一致),为室 厅 (以下简称房屋或该房屋)。房屋装修情况及设施以附件《房屋交割清 单》所列为准。《房屋交割清单》为甲方正式将房屋交付乙方和期满后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的验房依据。甲方声明:该房屋 □不存在抵押权。/ □存在抵押权,抵押权人为
委托期: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出租该房屋的期限最低为12个月,全部委托期限最长不的超过20个月,具体截止期限以乙方客户承租截止日期为准。但如乙方客户承租合同到期后未超过20个月的最长委托期限的,乙方可以在最长期限内继续代理房屋出租事宜而不需要甲方另外授权。委托起始日期为年月 日。
委托租金:委托租金为元/月(人民币: 千 佰 拾 元/月),乙方按照此价格, 并遵照合同付款方式之规定按期甲方支付租金。
免租期:免租期(在此期间乙方不需向甲方支付租金)用于乙方寻找客承租客户,为房屋清洁,办理客户
入住。免租期为 天,免租期房租从第一次付款中扣除 天,第六次付款中扣除 天。 付款方式:
1:委托方内乙方按月与每月10号(遇节假日顺延),扣除相应的免租金额,及按照本合同规定应
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后像甲方支付租金。甲方从乙方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收取。甲方指定开户人
姓名为:□ 由乙方代办收取该房屋租金的存折; □ 甲方自行提供(在郑州地区开户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
账号: (续签和同时,账户不变) 首次付款日期为 年 月10 日(遇节假日顺延)。 2:双方协商支付方式按
代缴税费:甲方□委托乙方从每月租金中扣除并代缴出租房屋综合税。□甲方自行缴纳出租房屋综合税。 (现行税费为月租金的5%,如有变化,以法定税率为准。)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全权委托乙方向第三人出租,乙方亦可自行以甲方名义将该房屋向第三人出租。乙方为出租该房屋而采取的必要步骤无须再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权。在乙方将房屋向第三人出租时,如该第三人要求有甲方对该房屋租赁的确认,甲方应及时为该租赁提供确认与协助。
第二条 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并处分,(如果有共有人,甲方保证关于本合同的一切事宜已得到共有人的同意,)甲方保证除己向乙方披露外,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及/或因权属争议引发的既存或潜在的诉讼、仲裁、行政及/或法院禁令,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查封、抵押等其他权利瑕疵,甲方具有合法出租的资格。如因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引发的一切纠纷,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及承租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该房屋的一切使用、出租权利均由乙方独家使用。甲方有义务将该房屋及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在委托期结束后,甲方恢复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利和出租权利。
第四条 甲方保证在委托期内,该房屋可以被安全、正常使用,保证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委托期内因房屋质量/安全因素导致乙方、出租人和/或第三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由甲方直接负责赔偿。
第五条 如该房屋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转让,甲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及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发生转让、继承的,房屋受让人或继承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六条 在委托期间内,发生政府部门或房屋建设及物业部门等对房屋主体结构、供排水系统、供电照明系统、供暖系统、管道煤气系统等设施的施工改造,所产生费用应由甲方及时缴纳,以保证上述施工改造的顺利进行,及乙方之承租客户的正常使用。如甲方怠于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交纳受影响期间的租金。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联系信息,并在更换联系信息后及时告知乙方。如因甲方告知信息不准确导致乙方未能如约支付租金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有关信息的,甲方承担信息错误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八条 签订《房屋交割清单》之前,该房屋的水、电、煤/燃气费、电信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公用电费、供暖费及物业费等相关发生费用应处于结清状态,如费用未结清,则由甲方承担。如果因此导致乙方的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给房屋前,必须将电话长途功能取消,如因甲方疏忽未关闭电话长途功能,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条 房屋委托期间,供暖费、物业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电话初装费等不因使用而发生的费用均有甲方自行负担,亦可由乙方代缴并由乙方从应支付给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与合同期内承租该房屋的乙方客户或其关系人私下达成租赁交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两个月委托价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后五日内,完成对该房屋的不能正常使用部分的维修,或提供相应替代品,否则乙方有权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乙方应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该费用。如甲方对上述扣除行为有异议应在扣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预期视为甲方不持异议。
第十三条 乙方承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房屋行使代理权。
第十四条 乙方承诺仅以个人居住目的,为该房屋寻找承租人。
第十五条 乙方在受委托期间免费为该房屋办理安居综合保险。
第十六条 乙方从甲方接受该房屋后,及向甲方归还该房屋前,负责该房屋的清洁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金额,定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以乙方于承租人所签署的承租合同到期日为准),承租人延期居住的,乙方按承租人实际居住日期将延 长期房租按月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 委托期(含延期,如有),乙方应在期满后5天内按正常使用状态向甲方归还房屋及附属设施,归还甲方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内原有设施符合正常使用完好状态(因正常使用发生的自然 磨损乙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委托期内,该房屋的水、电、煤/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公用电费等因使用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向承租人代收或有承租人自行支付。凡由乙方向承租人代收有 线电视费得,如本合同延期,则延期期间的有限电视费在本合同委托期终止时支付或在续签 委托合同中第一次付房租是支付。
第二十条 乙方应在委托期满,退还该房屋后32天内,向甲方结清委托期内发生的水、电、煤/燃气、电话、有线电视收视、卫生、公共用电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的下列物品:
1 各类动物、植物及相关物品;
2 甲方声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
3 艺术品、古董等价值难以衡量的物品;
4 单独市价超过2万元的贵重物品;
4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6 法律、法规禁止个人持有的物品。
房屋维修
第二十二条 合同起始后及房屋租赁期间,除另有约定外,由于房屋设施使用不当产生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房屋本身或设施老化产生的维修责任,有甲方承担。由于租客原因致使甲 方提供的家具、电器毁损的,乙方应当予以修复,无法修复或灭失的,应予以赔偿(注:交 割单中好像没有价格)。
第二十三条 房屋在委托期内产生应由甲方承担的维修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后三日内,完成维修,或提供相应替代品,否则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采取维修措施,费用由甲方负担或由 乙方自行支付给甲方的房屋中扣除。如因甲方维修责任导致乙方租客不能正常居住的,甲方 还应对维修期间内的房租予以免除。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0.4%作为违约金,乙方并有权要求将委托起始日期顺延。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发生下列严重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必须支付乙方房屋年租金的1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如乙方客户租赁其他房屋产生的中介费、 搬家费等,甲方还予以赔偿:
1 本合同生效后,逾期交付房屋超过七天的。
2 委托期未满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以任何方式干扰房屋的正常使用或出租的。
3 甲方拒绝承担其应付的维修责任,导致乙方租客无法正常居住的。
第二十六条 如乙方逾期交付房租,逾期30天内,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的0.4%作为违约金(如遇到银行系统故障,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违约金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房租年租 金的15%。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在委托期间内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须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15%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下列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需支付甲方房屋年租金15%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直接损失的看,乙方还应予赔偿;
1 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0天的(银行系统故障时间除外);
2 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提前解约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照时间使用时间计算:
1 因不可抗拒致使本合同部能继续履行的;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的。
第三十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责任,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1 甲方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或房屋存在交验时无法发现的重大隐患,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 租人居住的;
2 因权属纠纷问题,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3因甲方或其亲属、邻里的行为,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3 因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赔偿:
1 将受托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的。
2 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三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双方完成房屋交割,并签订《房屋交割清单》后生效。本合同之附件《房屋交割 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附件应采用书面形式,仅有书面形式的附件对本 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可申请房屋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日
托人(出售方):张三 (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方):南京诚信房屋中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委托出售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出售房屋概情及价格
1、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产坐落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35号506室;
2、产权人(含共有权人)张三、王五(张三妻子);
3、房屋面积总建筑面积100m2;公摊建筑面积16m2;套内建筑面积84m2;
4、价格不低于(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_380000);
5、一并出售的附属物包括简装修,木橱,卫设备(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为下列第1.2.3项(可选择)
1、介绍购房人并促成签订交易合同;
2、代收转交购房款;
3、委托乙方办理房屋转让后的转移登记手续。
第三条 委托方式与期限为下列第1项(可选择)
1、甲方仅委托乙方出售上述房产;
2、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出售上述房产;
3、乙方应当于60日内完成第二条第1事项,逾期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乙方要求查验房地产权属证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或核实房屋状况的,甲方不得拒绝、隐瞒,并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无权利瑕疵。
2、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1项的,则不得再委托他人出售。
3、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2项的,委托他人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房屋出租委托协议书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处理甲方房屋拆迁事宜。
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因建设需要之拆迁事宜,包括对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等一切与拆迁相关的事项。
第二条 费用及其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
(1)包干性支付乙方拆迁工作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
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全部完成后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拆迁费用
(2)按拆迁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全部完成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拆迁费用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其它费用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三条 报告情况
拆迁过程中之一切情况,乙方应在每(日,星期,半个月,一个月)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在拆迁工作整体完成后,应向甲方作出详细说明的书面报告(包括拆迁的具体费用及支出情况等一切相关之情况)。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乙方在妥善完成委托处理的所有事务后,甲方应于其完成后_______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报酬人民币________元。
因自然原因,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本协议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在给付了乙方第二项实际发生的费用后,不再支付本项报酬
(2)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进度,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_%;完成全部工作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
第五条 委托事务的终止
(1)甲方因本单位决定终止建设拆迁工作的,在对乙方从事本委托协议的费用给予补偿后,可终止本协议。
(2)乙方遇政府对本单位职能进行调整,而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在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后可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之委托事务费用的,乙方可顺延拆迁工作工期,甲方对拖欠的部分款项在按协议支付后,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担责任。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之支付委托事务报酬的,甲方对拖欠部门在按协议支付后,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未按本协议完成拆迁工作的,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直接及间接的损失。
第七条 协议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条款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与被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协议,应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拆迁协议》的条款规定,否则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应由其负责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
协议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经双方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房屋出租事宜。
第一条房屋位置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
第二条代理期
1.代理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为________(天),代理期满乙方可再续租_______月。
2.代理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签本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代理房屋租金
1.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理甲方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2.代理房屋租金按_________缴纳。
3.甲方收取租金,可选择(a.到乙方公司所在地领取,b.乙方送往甲方指定地点,c.乙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d.或其他方式)
第四条其它费用
1.在租赁期内,如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共设施改造如:小区建设,电力增容,宽带入户等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房屋内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收视及电话费由乙方客户承担,物业及供暖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委托方和代理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代理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甲方提供:①产权证明②户口本③业主身份证(如代办需有代办人身份证)④其它必备相关证明;
乙方出示:①经纪机构资质证书②营业执照。
3.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实,而导致客户无法正常居住(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证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在交房时,有义务对房内设施进行检查修缮,保证电器正常使用,乙方积极配合。
5.在代理期间,乙方应及时安排客户看房,保证客户合法守法。
6.在代理期间,房屋租户如有更换,乙方负责房内各项费用结算及清点检查修缮屋内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免费为甲方寻找下拨客户
7.代理期间,房屋因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
8.代理期满,乙方交房时,结清房内各项费用及清点家具电器等设施。
9.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应赔偿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0.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便乙方安排客户,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赔偿。
第六条其它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力及不能预想之因素导致损毁或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于年月日将其房屋委托乙方进行出租及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对甲方所属产权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租赁范围和日常管理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租赁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行使以下房屋的出租和经营管理权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
2.座落位置:
3.建筑面积:
4.房屋用途:
5.具体楼层:
三、委托权限
1.房屋的出租和日常管理;
2.房屋的物业管理;
3.房屋的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4.法律法规规定由房屋产权方负责管理的其它事项。
四、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 月,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条件居间出售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 号 单元(以下简称“该房屋”);产权证号: (或购房合同号码 );土地使用证编号: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见附件。
二、房屋租金
甲方确定该房屋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此价格不包括房 屋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暖气、煤气等相关费用)。
三、委托期限
1.甲已双方约定本合同期限为叁个月,自 至 年 月 日。
2.合同到期后7日内,如甲方不办理终止手续,视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 同以叁个月为周期自动顺延,本俣同继续有效。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出示房屋的权属证明和房主身份证,有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 证及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由乙方留存复印件;法人产的房屋应提供企业的工商 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甲方应保证提供的各种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出租房屋的行为符合法律、 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3.甲方须保证此房屋权属无纠纷,可以出租。
4.在租赁期间所发生之税费,甲方应按国家规定自行交纳。
5.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所委托的房屋自行出租或经他人介绍出租。
6.在委托期内及期满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任何价格不通过乙方而将 房屋出租给乙方所曾介绍过的客户。
1.委托期间,乙方应积极透过市场流通渠道尽快寻找承租人,早日完成甲方委 托之交易。
2.乙方应认真主动去完成委托业务,做好信息发布、带客户看房、如实推荐房 屋等工作,积极与承购方和甲方购通,并协调相关事宜。
3.委托房屋达成买卖意向时,乙方应负责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并就房屋 出售转让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咨询。
五、服务佣金
1.住宅(或商住两用公寓):租期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服务佣金为半个月 的租金,租期在一年至两年的(含两年),服务佣金为半个月租金的1.5倍;租 期在两年以上的,服务佣金为月租的1.75倍。
2.底商、商铺:租期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服务佣金为一个月的租金,租期 在一年至两年的(含两年),服务佣金为半个月租金的1.5倍;租期在两年以上 的,服务佣金为月租的1.75倍。
3.服务佣金的支付时间:于甲方与乙方介绍之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次 性支付,租金以房屋租赁合同的实际价格为准。
4.经乙方介绍示能成交之客户,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5.委托期限内,甲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或其 代理人、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成交,均视为乙方居间成交,甲方仍应按本 款约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 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
6.委托期间内,甲方自行撮合成交或通过他人介绍成交,甲方仍须按本款约 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先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
7.本协议期满6个月内,甲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 户(或其代理人、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成交,甲方仍应按本条第1款约定 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
8.甲方通过乙方介绍承租方(或其代理人、亲属、朋友、同事等)达成书面租 赁合同的,之后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甲方仍应按本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
六、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2.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应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佣金与代 办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赔偿。
3.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佣金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协议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纠纷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建设委员会
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认购书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
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人以交付预付款性质费用的方式认购商品房的,不适用本认购书。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基本情况
(一)认购人所认购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出卖人所开发的位于x市_______区________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朝向为:___________。
(二)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销售依据
该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的,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为现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价款与付款方式
(一)该商品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该商品房按照【套】计价,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二)出卖人同意认购人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
4、其他方式。
认购人选择第3种方式付款,认购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第四条认购定金
认购人应当自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认购定金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出卖人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认购人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认购人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第五条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六条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
第七条 出卖人在认购人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出卖人应当向认购人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该商品房的买受人为【本人】【同一户籍内亲属】:__________。
(若选择其他的,应在空格部位写出买受人姓名)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认购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终止后,认购定金应当【返还认购人】【抵作商品房价款】。
第十一条 本认购书未尽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认购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章): 认购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 □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 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三)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 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 ;乙方在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x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x)和x建设网(x)查询),账号为:,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元(大写:元)。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煤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清洁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个人简历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 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名/ 公司名称:
地址:
证件种类及号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 )租约年期:
(2 )租金:
(3 )租金支付:
(4 )按金:
(5 )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6 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 )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 )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 )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 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北京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
兹经双方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房屋出租事宜。
第一条:房屋位置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
合计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
第二条:代理期
1、代理期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为_________(天),代理期满乙方可再续租_________月。
2、代理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签本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代理房屋租金
1、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理甲方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
2、代理房屋租金按_________缴纳。
3、甲方收取租金,可选择(a、到乙方公司所在地领取,b、乙方送往甲方指定地点,c、乙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d、或其他方式)
第四条:其它费用
1、在租赁期内,如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共设施改造如:小区建设,电力增容,宽带入户等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房屋内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收视及电话费由乙方客户承担,物业及供暖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委托方和代理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代理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甲方提供:①产权证明②户口本③业主身份证(如代办需有代办人身份证)④其它必备相关证明;乙方出示:①经纪机构资质证书②营业执照。
3、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实,而导致客户无法正常居住(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证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在交房时,有义务对房内设施进行检查修缮,保证电器正常使用,乙方积极配合。
5、在代理期间,乙方应及时安排客户看房,保证客户合法守法。
6、在代理期间,房屋租户如有更换,乙方负责房内各项费用结算及清点检查修缮屋内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免费为甲方寻找下拨客户。
7、代理期间,房屋因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
8、代理期满,乙方交房时,结清房内各项费用及清点家具电器等设施。
9、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应赔偿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0、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便乙方安排客户,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赔偿。
第六条:其它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力及不能预想之因素导致损毁或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附房屋设备清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天津市有关地方规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出租。
二、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见附件。
三、租金及租赁期限
甲方确定该房屋的租金为 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不包括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 电费、暖气、煤气等相关费用)。该房屋的最短租赁期为 。
四、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叁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叁个月,若该房屋到期尚未租出且房主要求续期,甲方须在到期前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签约连锁店;若不要求续期,需再到期前五日书面通知乙方签约连锁店。 五、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出示该房屋的权属证明原件和房主身份证件,有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相关证件由乙方留存复印件,但授权委托书要留存原件;法人产的房屋应提供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甲方应保证提供的各种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出租房屋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3、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在实地看房过程中交换联系方式或私下成交,否则将视为中介成功,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佣金。 六、乙方义务
1、委托期间,乙方如实将房屋信息在日内上网发布,并由连锁店积极推荐,负责带客户看房、如实介绍该房屋的基本情况,积极与承租方和甲方沟通,并协调相关事宜。(上网:指登陆乙方内部网站)
2、该房屋出租后,乙方负责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并就房屋出租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咨询。
3、如果租赁成功,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代收房租的有偿服务。服务费按代收房租总额的10%收取。
七、服务佣金
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收到首期租金或定金的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佣金,收费标准按照房源所在地收费标准收取。 八、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短信以及其他服务项目。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解除合同或根本性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均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签订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时,向乙方交还本合同。 十一、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