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精选15篇)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精选15篇)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1

委托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暂确定本协议履行第一年期限内每月提货量不低于 ,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提货量提前作好原材料和包装品的采购并保证每月至少达到甲方订单的90%以上。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 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以上价格在原材料价格波动5%范围内不作调整,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则作相应调整)。

2、乙方承担购置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产品的加工及包装和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 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 %,该批剩余 %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挪用滥用资金或者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一间办公室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乙方购置的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出资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 ,按 元支付乙方加工费用;以后甲方按本协议

第六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安徽皖都金属构配件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漯河市永鑫金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热镀锌标准件(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重量附清单),协议内容如下:

1. 甲方按实际过磅重量,以单价5800.00元/吨(含17%增值税)委托乙方加工,乙方须向甲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重生产,并承担因产品质量、数量、重量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费用;

3.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4. 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约定方式付款;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传真件视之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3

定作人: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产 品 名 称规? 格? 型? 号计 量 单 位数 量单 价总 金 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定做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盖章(签字)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即生效,高于任何的书面口头协议。

定作方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 编码:

承揽方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 银行:

帐 号:

邮政 编码:

税 号:鉴(公)证意见经办人: 监(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按其提供的规格、型号加工,原材料由提供。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

金额合计:__元

合同总价:__元

二、 质量要求:按甲方提供图纸严格施工,合格。

三、 交(提)货地点、方式: 自提

四、 交货时间:__年__月__日

五、 付款方式及结算期限:

六、 违约责任:甲方若不能及时付款,乙方可不生产;乙方若不能按期交货,应承担违约损失。

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西安市仲裁委解决。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九、乙方可根据甲方提供传真文件,进行加工甲方所需材料,传真文件与原件同具法律效力。

十、 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_________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________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5、甲方提供、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参照【生产通知单、样衣、工艺制单】为标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制作出大货样衣,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方可大货生产。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局限

1、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2、绣花、印花其他特殊工艺的确认。

3、裁剪工艺、缝纫工艺的确认。

4、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5、回修率不能超过总生产量,如有超过范围按每件扣款五元。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纸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纸样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五、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甲方指定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六、结算方式

1、在乙方检验合格交货后,三十天后由乙方提供领料单、合同书、交货清单交给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

乙方银行帐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3、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未达到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乙方向甲方支付产品报次赔偿金 ________成本价。

6、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7、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6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开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电子产品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约定如下:

一、加工产品

加工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期以每批订货合同为准。

二、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产品原材料、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

2、乙方按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加工生产。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每批产品加工应提前__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在正式投产前,双方须签定订货合同。

3、甲方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产品工艺文件及相关要求,包括产品的包装和防护要求以及特殊器件的组装要求,新产品加工应提供样板。甲方已投或欲投产品如有技术或其它更改,则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所引起的质量事故或导致乙方停产、返工等,甲方须赔偿乙方受到的相关损失。

4、甲方应根据包装要求提供可靠的产品包装材料,否则乙方只提供临时普通包装(或周转___________箱),甲方应在使用完毕后完好地返还给乙方。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进行数量核对和来料抽检,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须在___________小时内给予解决,由此造成的生产延期由甲方负责。

6、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不得人为损坏或丢失,除正常生产损耗和材料本身问题外的材料损失,乙方须按市场价赔偿损失材料费用。

7、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及要求编制生产工艺,并根据交货期安排生产计划,乙方必须按每批订货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交货(甲方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迟的除外)。

8、乙方在每批产品加工完毕后,除甲方声明由乙方暂管外,应及时将产品剩余材料退还给甲方,同时提供余料清单。

9、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艺文件资料转借给第三方,加工过程必须遵守和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产品质量及验收

1、乙方交付产品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IPC-A-610C的验收条件,如甲方有特殊质量要求,应随订货合同提供附件说明。

2、甲方对每批产品的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乙方交货后___________日内,如在此期限内甲方未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批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焊接质量问题,须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双方约定返修方式及时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视为接受甲方对货物的提出的异议。

4、非乙方焊接质量问题造成的不合格品,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运输

1、订货合同额在___________元以上的,乙方负责一次性取料送货并承担运输费用。因甲方物料不齐套的,乙方不负责再次取料(特殊情况除外)。

2、订货合同额在___________元以下的,甲方负责送料取货并承担运输费用。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以支票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货款,具体付款期限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在甲方付款同时须向甲方开具相关发票(如有需要)。

七、本协议书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安徽皖都金属构配件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漯河市永鑫金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热镀锌标准件(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重量附清单),协议内容如下:

1. 甲方按实际过磅重量,以单价5800.00元/吨(含17%增值税)委托乙方加工,乙方须向甲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重生产,并承担因产品质量、数量、重量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费用;

3.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4. 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约定方式付款;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传真件视之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8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公司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 公司

鉴于:

甲乙双方均为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铝合金经营和加工的企业。

甲方已经获得了 产品的专利权人的特别授权,并与专利权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该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备案,备案号为 ,专利权人持有的专利证书号为: 。

专利权人已经在国家商标局申请了“”商标并获得注册。商标持有人与甲方签订了《商标授权使用合同》,授权甲方在该专利产品上使用该商标。

乙方已为甲方实施该专利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生产条件。 甲乙双方为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共同做大做强,在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甲方在被授权的许可范围内委托乙方生产该专利产品 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专利产品的知识产权

1、甲方被专利权人授权对专利产品进行专利实施。

2、甲方被商标持有人授权在该专利产品上使用该商标。

3、专利技术由专利持有人负责改进,改进成果归专利持有人。

4、不经权利人授权,甲乙双方对专利技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二、产品的委托加工流程

1、甲方以订单形式委托乙方对该产品进行加工,订单约定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商标包装、质量标准和交货期。

2、乙方负责严格按照甲方订单按期进行产品加工过程,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另附)

3、产成品暂存放在乙方仓库,由乙方负责保管和定期盘库。等甲方条件成熟后成品需存放在甲方指定仓库,由甲方保管。

4、甲方拥有对该专利产品的绝对销售权,乙方不得销售。

三、产品价格和结算方式

1、产品价格:双方约定订单产品的结算单价由该产品所用铝材在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网在甲方下达订单当日(如遇节假日按照节日前一天)公布价格的“均价” 另加该产品的工厂加工价(详见本合同附件:《铝材加工价格表》)为甲方与乙方的结算价格,该价格为含税价格。

2、结算处理:甲方在下单之日付给乙方该单产品总价的 %作为预付货款,乙方提货前1日内需付清剩余货款。

3、甲方需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汇款,或以现金、承兑汇票方式向乙方指定的人员进行结算。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票。

四、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向乙方提供该产品的生产授权委托手续、技术支持服务、商标标识包装印刷品模板。

2、甲方提供加工产品所需模具,乙方无偿配合模具试验至产品合格。

3、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给乙方下达生产订单。明确订单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单价、商标、防伪标示、包装样式和供货期限等。

4、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调整,调整计划需在原订单完成日前 天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量不得超过原订单总量的 %。若超过 %,双方另行协商。

5、甲方需按期提货,并在约定期限内付款。

6、货物的出厂运输由甲方自行负担。

7、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可对产品进行改善并向乙方下达新品试制要求。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积极组织生产,按期完成甲方下达的订单计划。

2、如遇无法完成订单的,需在订单约定的完成期限前 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注明原因。

3、甲方提供新产品技术图纸,乙方可承揽该新品的模具制造,制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4、凡属乙方承揽制造的模具,在加工合格产品 吨后,乙方返还甲方对该套模具支出的所有费用。

5、凡属乙方承揽制造的模具,在使用过程均由乙方无偿保质保量补偿模具。

6、乙方应确保入库产品均符合订单所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7、乙方承诺订单产品可暂时存放在乙方仓库,并由乙方负责保管。

8、甲方提供商标标识包装品,乙方对产品进行商标标识包装。

9、乙方以甲方名义申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承诺在厂区办公楼内,为甲方提供一层面积约 平方米的展厅和二层办公室面积约 平方米。

六、特别约定

1、未经专利、商标权利人和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述之条款、对方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一经发现由泄密方赔偿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交付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若属甲方运输不当或出厂后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瑕疵,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产品的商标、标识和外包装设计图案及其组合,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5、乙方根据甲方订单所生产的产品,不得使用其他商标标识包装。

6、乙方不得销售甲方产品。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背上述约定,应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八、合同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可自行终止。

2、本合同因合法解除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反了禁止条款而终止。

4、本合同因任何一方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

5、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而终止。

6、本合同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因而终止。

九、合同期限:双方约定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9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在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产品

产品名称 香型 酒精度 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备注

备注:数量和金额以实际订单发生为准。

第二条 订货和运输

1、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唯一OEM供应商。

2、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定,经确定后的订单有效。

3、甲方不能单方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4、甲方所下订单每批次该系列产品下的某一款产品最低生产数量为500件。

第三条 价格的确定方式

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变动,双方协商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的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本产品。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许可的企业执行标准。

3、乙方保证同批次产品的酒质、风格和口感的稳定性,不同批次的酒质、风格和口感保持长期相对稳定性。但由于酱香型白酒的醇化、老熟是一个持续过程,所以因存放时间长短导致一定程度的口感差异属正常现象。

4、甲方自行组织生产包装材料:A、设计审稿最终由乙方书面确认且认可;B、生产工艺必须充分与乙方沟通确认;C、甲方组织生产的包装材料质量不得低于乙方的包材检验标准。(乙方产品质量标准:JF/BZ-ZB-01-20xx~JF/BZ-ZB-08-20xx。)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或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5、包装材料有轻微质量问题且经甲、乙双方质量评估后不影响产品上市销售且不会产生其他纠纷的,经甲方书面承诺后,乙方可以使用该批次包装材料;如乙方评估后认为质量缺陷较大,会影响产品质量或乙方声誉的,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并将其销毁。

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中应当包含:产品条码、生产厂商及地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包装中必须包含的所有信息。

第五条 包装材料

1、为确保产品质量和产品的合法合规,包装材料原则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以保证产品的质量跟踪、工艺沟通和运输协调等相关事务的衔接,便于包装和生产的顺利推行;甲方也可自行采购,但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乙方质量检验要求;包装材料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含运输及装卸费用)。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做好生产所需准备工作;如甲方自行采购材料,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在发送包装材料前,甲方应该告知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与乙方联系,告知乙方发送材料的品名及数量,便于乙方安排卸货。同时要求并叮嘱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开好送货单,便于乙方收货、验收、对账使用,否则造成拒收、卸货延迟或再次转运等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包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拒收且不予以卸货并立即告知甲方;如发现材料品名、数量不符或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立即与甲方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4、因包装材料及存在自然损耗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应考虑不低于5‰的损耗,若因甲方未提供可能损耗部分材料导致乙方无法按规定数量向甲方供货,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运至乙方的包装材料应立即包装完成后发走,对包装后剩余的包装材料乙方负有 90 天的代管期(代管期:是指甲方的包装材料进入乙方库房后,乙方有责任保管,直至保管期结束,此代管期不能超过90天。),超过代管期后乙方有权用任何方式处理剩余包装材料(含乙方自行强制报废、销毁处理等)。

6、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包装材料用于甲方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甲方材料或产品销售或发往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乙方生产地原则视为产品质量验收地,在乙方包装生产时,甲方须派员监督、跟踪生产,并代表甲方处理生产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检验产品质量;

2、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派员跟踪生产,应发书面函件告知乙方;甲方对产品在收货时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检验合格。

3、验收时按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但酒水以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应提供贵州省质检院仁怀分院的产品检验报告给甲方。

4、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等费用。

5、甲方应及时将已付款的产品从乙方库房发走,否则超过180天,乙方有权将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使用,材料报废、人工费用等由甲方负责,酒水价格按原价折算返给甲方;如果甲方包装的产品未付款也未发走,该产品乙方给予保存90天,90天后甲方未付款发走,乙方有权将该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且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七条 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上述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尖锐物等。

第八条 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以本协议作为基础,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下生产订单,乙方与甲方沟通后,确定生产期和交货期。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不可抵抗力除外;不可抵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及三停等。

第九条 交提货方式和费用

1、交、提货地点为原则为乙方生产地库房;也可为甲方指定地,乙方代发,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条 货款结算方式

1、在包装生产前一次性现金付款或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现金须交至公司财务部);

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2、代购材料必须先付款后购货;

3、乙方指定账户为:

4、未交至公司财务或汇至公司指定账号的款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等费用。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 1 ‰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研发获取的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资资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直接或间接的泄漏该信息。

3、 “ ” 商标归 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通过本协议未规定的方式使用该商标。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的商标、版权、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乙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乙方并未授权甲方使用乙方商标、公司名称以及乙方所享有的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另作他用(如用乙方的名称、名义开网店或网站等)。如甲方擅自使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力。

除为甲方生产的产品外,甲方也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公司名称以及甲方所享有的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如果乙方擅自使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接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其他

1、该合同的附件为甲方身份证、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税务登记证等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有效。

2、甲方提供甲方所生产的产品注册证及商标等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

3、乙方提供乙方公司全套资质证明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4、该协议有未清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10

委托方: 电 话: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邮 编:

加工方: 电 话: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邮 编:

为保障委托、加工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货物明细:商品名称、型号、尺寸、单价及总价等。详见附件一:“手术室配套产品报价单” 报价单号:20_0122(共一页)。

二.合同金额优惠后的总金额:人民币壹拾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整(人民币:¥102531.00元 )。

三.付款条件:

3.1 合同预付款: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元 ),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3.2 货款余额:提货前付清余额(人民币:¥72531.00元)。 3.3 付款方式:委托方以电汇方式支付。

四.交货条款:交货日期:货物在加工方确认收到委托方预付款后,安排生产,三周内交货。

五.货物运输:公路运输,发货至工地,运费由需方承担。

六.货物包装:加工方提供木箱或纸箱包装。

七.修改合同:合同于签订后,不可改动。如因委托方或加工方修改而造成对方损失,将由修改方承担。

八.其它条款:

8.1 代表委托方的收货人于送货单上签收将视为委托方确认收到送货单中所列之货物。常州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1

8.2 本合同在委托加工双方签字盖章后,以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8.3 本合同一式二份,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8.4 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执,委托加工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加工方所在地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裁决。

委托方: 代表: 签字: 盖章: 日期 :

常州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加工方:代表:签字:盖章: 2

日期: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11

委托方:

地址:

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二、 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 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 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乙方:日期: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

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1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产品型号款式_________________,数量为________个,单价______元/个,合计_______,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 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 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日期: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定做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

加工__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________元/㎡),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________款)时以(________元/㎡)的________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________元的________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月,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专利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第一章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合约到期前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

5.1加工贸易手册由甲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乙方向甲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甲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乙方全数承担。

第六章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6.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七章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7.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7.3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7.4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7.5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7.6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7.7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7.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7.9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八章合同解除

9.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九章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10.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十章纷争解决

10.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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