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法律顾问委托合同(精选33篇)
甲方(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第一条
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8、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元,支付时间为: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指导、协助甲方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
提供法律信息;
协助进行涉外或国内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谈判,调解和非诉谈判;
就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就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就经营决策后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补救方案;
进行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预测,排除法律障碍;
代理诉讼或仲裁重大、复杂的诉讼案件;
代理公司登记、注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重组、商标事务、专利权及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及公证事务;
协助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甲方培养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员办理第四条第项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代理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参照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
律师可以查阅与承办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留有必要的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及对外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
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所指派人员采用下列第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定期上门服务;
甲方有事约请;
指派专人坐班;
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八、乙方指派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另外指定人员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要时可带-2名助手协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过错行为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按时按约定数额交纳顾问费,乙方已收费用在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如果甲方拖欠顾问费,乙方有权追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并追缴拖欠费用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应预付受聘方的律师及其助手办理法律事务所需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翻译费、查档费、公证费、证据复制费、非法规资料费、邮政费、长途电话费、市内计程车费、往北京城八区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费等价外费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费用。聘方应向法院等国家机关交纳的诉讼费等规费,聘方应及时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条内容,由双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鉴于甲方建设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项目。为确保该工程依法、高效、顺利地实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服务内容为就该项目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过程中的招标、结算、进度、安全、质量、竣工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一) 建章立制及人员培训
1、 审查修订或协助甲方制订合约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签证管理、造价管理等规章制度。
2、 协助组建或完善专门的合约管理部门
3、 参与或协助相关人员的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二) 项目招投标及签约
1、 参与或协助项目各阶段招投标中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设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书的起草、审核、修订和谈判协商
2、 参与招投标过程并协助监督招标程序的合法性
3 参与和协助项目招标之后各类合同的起草、签订、审核,重点就有关工程款的支付、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农民工权益保障、进度、质量、安全及竣工结算等条款严格把关
(三) 完善履约管理
1、 协助甲方进行履约之前的合同分析、论证,进行合同交底
2、 协助甲方依法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进行招标发包,并就有关招标所及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建议或意见
3、 为甲方提供有关勘察、设计费和有关勘察、设计文件的补充、修改等事项的法律咨询意见
4、 就建设监理的内容与程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应注意事项及监理服务收费等问题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5、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各阶段履约过程作真实、详细、相应的书面记录
6、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有关监理、设计、总承包人、分包商及相关单位的补充协议、签证、会议纪要、技术资料、图纸、函件、请示、报告、回复、通知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保管
7、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设计、施工中的任何变更及变化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及书面形式予以固定
8、 协助甲方进行造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文本规定的结算程序
9、 全面介入履约过程,参与有关争议的协商与谈判,必要时以发送律师函的方式为甲方主张权利
10、 协助甲方处理与履约有关的各方事务及突发事件,帮助甲方避免和减少损失及不稳定因素
11、 就建设工程所及工程造价、预算、保险、签证等关键性、敏感性或技术性较强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
12、基于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非诉讼、非仲裁法律服务。
(四) 服务方式
1、日常咨询类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邮、在线咨询等方式进行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安排人员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委派 陈子建 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应及时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五)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六)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二)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事后报销: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因工作而发生的外出广州市区的差旅费及其他超出正常开支的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事务无须付费但如需代理其诉讼、仲裁或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以外的事务的,则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委托合同的规定支付律师服务费,乙方应优先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并按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70%优惠收费。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4、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二条(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又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第十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日期: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指派 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六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 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空白)
第十一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时间:
聘请经济与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_____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_____;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元,律师费用按年(季、月)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乙方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日常法律服务,包括;
1、对甲方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甲方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为甲方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
4、为甲方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为甲方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6、为甲方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甲方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7、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8、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9、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0、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1、根据甲方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12、参与甲方单位的重大经济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3、不定期向甲方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4、应甲方单位的要求协助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二)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
1、为甲方单位的诉讼案件起诉、进行分析和判断,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为甲方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咨询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3、为甲方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4、为甲方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5、办理甲方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包括:
1、接受甲方单位委托,代理甲方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接受甲方单位委托,代理甲方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接受甲方单位委托,代理加分那个单位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四、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不符合法律的地方时,应当严格依法办事,避免给甲方造成损失。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乙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对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五、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如下工作条件
(一)乙方可以查阅与承办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留有必要的复印件,甲方积极协助。
(二)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三)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
(四)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五)乙方因公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出差补助按公司差旅补助标准执行。
(六)按时支付基本工资,其他奖励及费用也按时结算支付。
六、乙方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采取不定时工作时间,对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解决。遇有紧急事项,保证随叫随到,急事急办,不得延误。如因出差等原因无法到达外,也应安排其他律师到场或作出合理工作安排。
七、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用
为调动乙方的积极性,执行下列标准:
1、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基本工资元。
2、乙方在公司重大事项商谈、解决过程中,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一般事项及乙方付出较少的不奖励。所涉事项50万至100万元的部分,按3%奖励,100万以上的部分按2%奖励。
3、乙方在代理公司进行民事、经济纠纷调解、谈判工作中,甲方视乙方的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一般事项及乙方付出较少的不奖励。所涉事项1至10万的部分,按3%奖励,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奖励。
4、乙方在代理甲方作为被告的诉讼中,甲方按诉讼标的额给予乙方法律服务费,所涉事项1至10万的部分,按3%支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支付。
4、乙方在代理甲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甲方按法院执行或和解回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乙方法律服务费,未执行回款的不付费。1至10万元的部分按10%支付,10万以上的部分按5%支付。
5、乙方因严重不负责任或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返还相应费用外,还应在支付费用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罚款。
八、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应归还甲方有关资料,并将未办结事项移交甲方,未移交前应尽到保护义务,因此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业法律创业法律服务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 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师: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小企业创业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中小企业创业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乙方为房产陪购法律顾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陪购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相关房产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工作内容
乙方提供三种律师卡服务:钻石卡、金卡、银卡。
具体服务是:银卡,享受律师陪购基本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认购书;
金卡,享受律师陪购全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或代理)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或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认购书;
(4)协助(或代理)委托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5)协助委托人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6)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定文件,协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验收;
(7)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8)协助(或代理)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
(9)协助(或代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或赠与公证;
(10)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2)严守甲方及甲方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不便公诸于社会之秘密。
第四条 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给予配合。因甲方的不当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职责的,其后果由甲方自负。
第五条 律师陪购卡的_____标准
钻石卡,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_________元/宗;
金卡,律师陪购全程服务:_________元/宗;
银卡,律师陪购基本服务:_________元/宗。
自合同签署后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应当为陪购律师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因承办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在_________市外的差旅费、通讯费,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七条 甲方无故终止合同,_____不退还。
第八条 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特委托乙方作为其法律顾问,为其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之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并指派______律师为具体承办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就甲方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审核、修改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文件和规章制度;草拟甲方在上述活动重要法律文件_____次;
三、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_____次;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甲方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_____次;
九、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书等;
十、受甲方的委托出具律师函_____次及无限次电话咨询。
甲方就上述(四)、(五)、(九)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甲方预约乙方提供服务时,应事先与乙方约定具体服务时间。
甲、乙双方确定,甲方通过下列方式联系乙方:
法律顾问承办律师:______律师
承办律师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紧急事件,暂时无法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可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向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服务费标准与相关费用的约定
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甲方每一年向乙方付费,即本合同履行之日起当日内向乙方支付一年法律顾问费。
三、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九)项的服务以及需异地出差的,双方需另签订委托合同,甲方需另行支付的律师费可享受相当优惠。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提供法律服务所实际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通讯费、查档费、差旅费等)。
第五条甲乙双方之责任
一、甲方委托事项必须真实、合法,并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工作方便;
二、乙方必须认真办理甲方的委托事项,保守在服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非对外信息,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生效条件及解约条件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时,如双方无异议,在签订确认书后本合同得以顺延一年。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间,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法律顾问费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在______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______年月_日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____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鉴于甲方建设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项目。为确保该工程依法、高效、顺利地实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服务内容为就该项目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过程中的招标、结算、进度、安全、质量、竣工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一) 建章立制及人员培训
1、 审查修订或协助甲方制订合约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签证管理、造价管理等规章制度。
2、 协助组建或完善专门的合约管理部门
3、 参与或协助相关人员的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二) 项目招投标及签约
1、 参与或协助项目各阶段招投标中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设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书的起草、审核、修订和谈判协商
2、 参与招投标过程并协助监督招标程序的合法性
3 参与和协助项目招标之后各类合同的起草、签订、审核,重点就有关工程款的支付、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农民工权益保障、进度、质量、安全及竣工结算等条款严格把关
(三) 完善履约管理
1、 协助甲方进行履约之前的合同分析、论证,进行合同交底
2、 协助甲方依法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进行招标发包,并就有关招标所及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建议或意见
3、 为甲方提供有关勘察、设计费和有关勘察、设计文件的补充、修改等事项的法律咨询意见
4、 就建设监理的内容与程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应注意事项及监理服务收费等问题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5、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各阶段履约过程作真实、详细、相应的书面记录
6、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有关监理、设计、总承包人、分包商及相关单位的补充协议、签证、会议纪要、技术资料、图纸、函件、请示、报告、回复、通知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保管
7、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设计、施工中的任何变更及变化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及书面形式予以固定
8、 协助甲方进行造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文本规定的结算程序
9、 全面介入履约过程,参与有关争议的协商与谈判,必要时以发送律师函的方式为甲方主张权利
10、 协助甲方处理与履约有关的各方事务及突发事件,帮助甲方避免和减少损失及不稳定因素
11、 就建设工程所及工程造价、预算、保险、签证等关键性、敏感性或技术性较强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
12、基于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非诉讼、非仲裁法律服务。
(四) 服务方式
1、日常咨询类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邮、在线咨询等方式进行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安排人员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委派 陈子建 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应及时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五)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六)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二)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事后报销: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因工作而发生的外出广州市区的差旅费及其他超出正常开支的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事务无须付费但如需代理其诉讼、仲裁或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以外的事务的,则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委托合同的规定支付律师服务费,乙方应优先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并按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70%优惠收费。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4、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二条(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又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第十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有权代表: 有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应甲方聘请,乙方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同志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任务和职责范围是: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拟制、审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为甲方内、外纠纷的调处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为甲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等;
三、根据工作需要,法律顾问有权查阅甲方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报表等。在办理法律事务期间,法律顾问还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了解情况、收集证据;
四、在顾问工作中,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或委托事项所涉及到的事实,不得隐瞒或者捏造事实。法律顾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依照约定,甲方每年应向乙方支付聘金元,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均应自觉共同遵守,不得违反或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务时,在无特殊情况下,法律顾问还应保证随叫随到,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额据实报销;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年;
八、补充事项:
九、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分执,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20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简称“新三板”)之目的,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专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关于公司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请挂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2、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所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问题和解决意见。
3、与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办券商、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4、起草、修订甲方实施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协议、决议以及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据新三板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辅导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
6、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7、协助公司、主办券商完成公司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周海鸣、胡昌林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未完成本合同同项下工作,乙方将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其他律师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为的'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及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3、承担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而发生包括差旅费在内的工作费用。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法律顾问费为 万元人民币并按以下条件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中律师费万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为甲方出具关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_______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人民中路支行
账户: 1710 001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工作调整,或者甲方自动终止本次股份挂牌交易活动,双方应根据乙方律师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需支付的律师费。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挂牌交易,乙方应退还所受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并加盖公章,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聘方:(下称甲方)
受聘方:律师事务所(下称乙方)
前言
根据甲方陈述和提供现有资料表明,甲方作为企业,依法对 进行经营。根据政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对xx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经甲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作出《xx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
现甲方拟与第三方协商并协议,由甲方将xx企业整体资产的部分及转让与第三方,与第三方共同出资组成新的有限公司,并对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产权交割等事宜作出约定。
鉴于以上事实,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担任项目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指派律师律师作为甲方的项目法律顾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
2、项目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2应要求就委托的事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法律意见书;
2.3协调甲方在等各环节草拟、修改、审查、见证有关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
2.4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与本项目有关谈判,制定相关法律文件;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向承办律师出具与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权委托书。
4、承办律师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行为。
5、承办律师必须忠于职守、仗义执言,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甲方必须如实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证据,不得故意隐瞒、提供伪证。
7、甲方应向承办律师提供办案所需的必要条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确认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8、依照《xx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及《xx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指导标准(试行)》规定,双方确认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元。律师办案所需车旅费及其他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结案时双方据实结算。
9、因承办律师超越代理权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预收的律师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0、甲方隐瞒事实、提供伪证,违反法律规定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或者未经乙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条规定预付律师代理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1、本合同内容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双方均有保密之责。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第三方协议签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聘方:
代表人:
受聘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甲方(聘请个人):
乙方(聘请单位):
甲方因日常法律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其个人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并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一年内可进行六次以内的预约法律咨询。
二、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三、依甲方另行委托为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代理甲方进行诉讼、仲裁等,律师费减按标准收费的80%收取。
四、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年酬金为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的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第一年度的聘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的三日内支付)。
五、乙方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给甲方办理有关事务所需之食宿差旅费等由甲方负责,甲方对乙方的活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交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依该会之现行规则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甲方提议终止合同,终止当年的聘金照付;如果乙方提议终止合同,终止当年的聘金不收。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开户银行:
联系方式:
银行账号:
日期:
甲方(聘请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联系人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完善以下相关规章制度
(1)公司员工手册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三)、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四)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唐齐斌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在本单位设法务部,并指派法务部工作人员配合甲方律师工作;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过错认定以律师执业规范为依据)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及支付时间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7项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专案代理(诉讼与仲裁)收费:
在顾问期限内,乙方免费为甲方代理件20万以下(含10万)标的或无标的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但甲方应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办案费用。
除此之外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乙方收取的律师费须按顾问单位标准给予优惠,具体标准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办案费为人民币20xx元,并根据争议金额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或者无具体争议金额要求,不再收取;
(2)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至200万(含100万),收取比例为3%;
(3)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收取比例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方式。
3、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四款项目收费:
对于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甲方企业并购、收购、对外投资等项目以及出差办案,甲方需要乙方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
4、以上费用不包括差旅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此类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结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也不包括诉讼费或仲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5、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评估、咨询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襄阳市城区外办案(所谓城区外,是指襄阳市公交总公司的市内公交营运线路覆盖范围以外的地区)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资料装订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或者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义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条件继续有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及时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附则
1、如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可申请调换;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为本合同补充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唐齐斌律师持有一份;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 甲方聘请白沙法律服务所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 乙方律师可提供以下服务工作:
1、应甲方要求,提供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可提交法律意见书;
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拟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
4、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法律审查重大的经济(合作)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6、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可配合甲方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对全民所有(集体)资产或国有(乡镇)企业进行风险防范管理的建议或意见;
8、乙方另行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法律诉讼;
9、乙方另行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申请强制执行;
10、乙方另行接受委托,参与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合并(整合)等工作。
第三条 聘请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期限为叁年,自20xx年1月10日开始至20xx年1月9日止。
第四条乙方律师的工作方式及要求:
1、乙方律师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地点,及时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
2、如因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及紧急性需要,乙方律师可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合适地点为甲方工作,但甲方应为乙方律师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及安全的工作环境,甲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 费用承担及支付:
1、乙方律师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1、2、3、4、5、6、7项业务的法律顾问费用为叁万元人民币/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首次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贰万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初一次性支付贰万元人民币。
鉴于乙方律师是“应甲方要求”而提供工作服务,故甲方不得以乙方律师未提供工作服务为由而少付或不付法律顾问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8、9、10项业务,另行与乙方约定收费。
3、以上本条1、2项乙方收取的费用是指律师的法律顾问费和代理费,不包括办理业务时由法院或者其他机关收取的费用。
4、乙方律师为办理甲方业务发生的必要的招待费用和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大额招待费用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可向甲方预借必要的工作费用;乙方律师须及时持票报销。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为乙方律师履行义务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律师应当积极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研究,按照公认的律师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标准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
3、乙方律师必须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秘密。
4、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供甲方决策参考,对甲方不具有约束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地点:
委 托 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保障甲方行政管理、商务活动正常进行,有效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应聘并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全面的常年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甲方要求及委托,办理以下法律事务:
(一)为甲方的管理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依据;
(二)为甲方遇到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拟定法律解决方案;
(三)代理甲方参加调解,并为相关案件作诉讼成本分析及诉讼结果预测;
(四)协助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对外签定的经济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五)就甲方内各类合同、协议书及其它法律文件、各类纠纷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就甲方的各类合同、协议书及其它法律文件出具律师见证书;
(七)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有关经济事务的谈判和签约活动;
(八)协助甲方草拟、审查、修改与内部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等;
(九)按受甲方委托,开展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十)处理甲方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第三条、受聘法律顾问完成甲方法律事务工作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电话联系;
(二)、信函联系或网络沟通;
(三)、到甲方或乙方办公地点商议。
第四条、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应积极、负责、及时、迅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服务。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甲方应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所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条款而
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责任;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就其所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为甲方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或者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的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第七条、甲方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法律顾问执行协议中未涉及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前往,乙方可另指派其他律师)。
第八条、乙方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或仲裁,按收费标准从低收费。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为 三 年,自20__年7月16日起到 20__ 年 7 月 15 日止,在履行中如遇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师在甲方对内对外经济事务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一九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纠纷一案,委托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律师为甲方与__纠纷案的第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
乙方:
一九 年 月 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各存一份。
聘用(兼职律师)合同参考样本
甲方: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受聘方)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方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___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一)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二)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三)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四)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五条: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三)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五)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二)获取劳动报酬;
(三)对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加入合作律师;
(五)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三)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四)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七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劳动工资和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一)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二)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三)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四)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或留学;
(二)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三)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四)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五)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一)双方协商之;
(二)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九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受委托人: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指派 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六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 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空白)
第十一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
地 址:_______
乙方电话:(签字)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
乙 方(公章):_______
地 址: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
年 月 日:_______
签约地: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愿意共同建立相互信任的个人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周网龙律师提供对甲方的主要法律服务,服务方式可以通过电话咨询,邮政信件,互联网qq,邮箱等方式(但不限于上述方式),乙方为甲方的主要服务项目是:
1、 免费并不限次数的回答甲方的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策划、分析判断所涉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
2、 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有关单位及个人交涉、谈判,以维护当事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等个人合法权益;
3、 接受委托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监管,为当事人提供大型财产(如房屋、汽车等)购买、出租、抵押、转让、担保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4、 代为起草、修改、审查涉及当事人个人权益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文件;
5、 协助当事人处理各种可能的民事、刑事、行政纠纷(如需诉讼需要另行委托);
6、 为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质押等法律服务;
7、协助 当事人办理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作价、转让等法律手续;
8、 为当事人的个人保险提供法律帮助;
9、每年甲方有权为个人事务委托乙方发函三次或就某项与当事人有关的法律事务发表法律意见书一份;
10、 为当事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二、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声明或表明乙方及合同指定的律师是甲方的个人法律顾问;
2、如甲方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事务时,甲方有权指定乙方律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约定内的工作,但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其代理费用可按乙方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 80 %予以优惠;
3、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有权要求乙方做一个书面的工作小结(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三、甲方的义务:
1、保证向乙方律师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理的安排时间,为乙方服务提供便利;
2 、如需上门服务提前预约,并安排好乙方律师的交通工具,紧急情况下乙方律师提供服务,甲方无条件承担乙方律师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3、承担乙方律师发函等的邮寄费用及其他乙方律师为甲方服务的合理费用及开支(限于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及餐饮费用);
四、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甲方不应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同时保护和维护乙方的声誉;乙方也应保守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及可能的各种隐私(法律规定的除外)。
五、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为一个月,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应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选择:1(推荐方式)邮政汇款:江苏省姜堰市司法局内泰州鸿澄岭律师事务所 周网龙律师收(邮编225500);2银行转帐:开户行: 帐号:
六、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乙方同样有权通知甲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如均没有通知不续签合同,本合同自动顺延,合同期限也是一年。乙方在合同顺延之日起十日内应当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
七、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处就发生法律效力,乙方无需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法律服务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权再以乙方及乙方律师的名义从事有关活动,乙方负责对知悉甲方的有关情况保密(法律规定除外)。如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有损于乙方及律师声誉的活动或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乙方有权书面终止本合同(但要说明理由),并且不退法律服务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也可以变更或解除,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辖。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 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的黄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常年法律顾问应尽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该内容):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服务方式及保证:
1.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四、甲方配合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六、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费用。
七、乙方代理权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体法律事项,需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涉及甲方实体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后方可实施。
八、双方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经营管理情况,相关资料(含电脑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务期间,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方案,专业论证方案以及提供的专有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商业秘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九、其他事项
1.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____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特聘请乙方担任上述项目的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担任甲方上述项目的法律顾问。
2.项目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对项目有关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参加项目的实质性谈判;
(3)协助甲方草拟项目的有关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4)审查项目的有关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上述项目结束时止。一方要求变更或者终止须另行协商一致。
4.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项目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万元。筹资款项到位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余款_____付清。项目因故终止,乙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酬情协商减退。
5.乙方为甲方上述项目所需之交通、食宿及旅差费津贴等均由甲方承担。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得另行协商,同时适用国家有关保密条款规定。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8.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元(大写人民币)。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二)指导、协助甲方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
(三)提供法律信息;
(四)协助进行涉外或国内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谈判,调解和非诉谈判;
(五)就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就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就经营决策后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补救方案;
(六)进行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预测,排除法律障碍;
(七)代理诉讼或仲裁重大、复杂的诉讼案件;
(八)代理公司登记、注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重组、商标事务、专利权及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及公证事务;
(九)协助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十)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甲方培养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员办理第四条第(七)(八)项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代理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参照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
(一)律师可以查阅与承办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留有必要的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二)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及对外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三)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
(四)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所指派人员采用下列第(二)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一)定期上门服务;
(二)甲方有事约请;
(三)指派专人坐班;
(四)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八、乙方指派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另外指定人员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要时可带1-2名助手协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过错行为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按时按约定数额交纳顾问费,乙方已收费用在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如果甲方拖欠顾问费,乙方有权追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并追缴拖欠费用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应预付受聘方的律师及其助手办理法律事务所需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翻译费、查档费、公证费、证据复制(包括复印)费、非法规资料费、邮政费、长途电话费、市内计程车(的士)费、往北京城八区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费等价外费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十二、本合同的各条内容,由双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签订日期:
聘请创业法律顾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
(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_日 ____年__月__
聘方: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前言根据甲方陈述和提供现有资料表明,甲方作为___________企业,依法对____________进行经营。根据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对______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经甲方委托,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___月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现甲方拟与第三方协商并协议,由甲方将____________企业整体资产的部分及______转让与第三方,与第三方共同出资组成新的有限公司,并对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产权交割等事宜作出约定。
鉴于以上事实,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担任项目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指派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项目法律顾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
2、项目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2应要求就委托的事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法律意见书;
2.3协调甲方在等各环节草拟、修改、审查、见证有关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
2.4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与本项目有关谈判,制定相关法律文件;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向承办律师出具与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权委托书。
4、承办律师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行为。
5、承办律师必须忠于职守、仗义执言,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甲方必须如实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证据,不得故意隐瞒、提供伪证。
7、甲方应向承办律师提供办案所需的必要条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确认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8、依照《______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及《______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指导标准(试行)》规定,双方确认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_____元。律师办案所需车旅费及其他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结案时双方据实结算。
9、因承办律师超越代理权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预收的律师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0、甲方隐瞒事实、提供伪证,违反法律规定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或者未经乙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条规定预付律师代理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1、本合同内容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双方均有保密之责。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第三方协议签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聘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所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