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委托贷款合同(精选32篇)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小写)
用途
利率
期限 年 个 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研究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许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的情况时除外。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收。
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呆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委托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中国工商银行:(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_________帐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帐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额的0.6%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开立的_________帐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收甲方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开立的_________帐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
1、存单质押、贷款;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3、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
五、委托贷款利率
1、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帐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帐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甲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及对疑问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借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
项目种类金额(大写) (小写)用途利率期限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开立帐户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借款使用
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期
金额年 月 日万元年 月 日万元年 月 日万元年 月 日万元
第四条 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还款计划。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
本金利息本利合计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万元
委托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后委托乙方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________,以实际发放额为准。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两年,贷款起算点以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的票据记载日期为准。
第四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用途限于________。
第五条 借款条件:在办理借款前甲、乙、丙三方应在________银行开立账户,用于办理存、提款、还款等事宜。
第六条 提款方式:借款人提出申请后即时办理。
第七条 还款方式:见第八条、第十七条的约定。
第八条 利息的计付: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甲、丙方确定的利率________‰(年息)计算利息,到期一次付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甲、丙方经协商重新确定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 手续费:按照乙、丙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
第十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1.甲方自行承担委托贷款的风险及经济责任。
2.委托贷款未到期或到期后未收回,甲方不要求乙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委托资金。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与承诺
1.委托贷款到期后,乙方工作内容仅限于依照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
2.乙方不承担贷款风险,只负责代为发放,款到账后立即按约定划出,不承担贷款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丙方声明与承诺
1.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________银行说明用款情况,配合甲、乙双方的借款催收工作。
2.按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
3.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第十三条 借款展期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予展期。但经甲、乙、丙各方协商后均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借款担保
由甲、丙双方确定。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 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对逾期的借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份之________计收罚息,该罚息由乙方代收。
2. 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对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日利率万份之________计收罚息,该罚息由乙方代收。
第十七条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事项
1. 此笔借款本金的归还见本条第二款的约定,利息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至乙方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账户。乙方应立即将上述款项划至甲方账户,并出具相关票据。
乙方名称:___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2. 商定的其他事项:
①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本金的偿付由甲、丙商定后通知乙方。
② 甲、乙方同意委托贷款由________银行根据丙方申请以及________(其他情况)进行划转使用。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九条 通知方式
1.合同各方有关事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送达对方,此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2. 按上述地址发送时,在下列日期视作送达:邮寄送达的,为投寄挂号信邮戳之日;专程送达的,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完全清偿时终止。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不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________
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甲方需委托乙方发放专项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在确定具体的贷款项目后,按贷款发放程序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就项目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三条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四条乙方受托发放贷款,应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借贷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五条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六条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九条甲方委托乙方发放贷款,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和计付方式如下: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用款、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委托人和受托人于 ___年 ___月___日签署的《※※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并应借款人请求,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借款人发放该项委托贷款。委托人、受托人与借款人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及其它
第一条 贷款币种和金额。
此项委托贷款币种为_______ ,金额为(小写)_______ (大写) _______万元。此项贷款为委托贷款。
第二条 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 _______%。按月计息,每月21日为结息日,最后一月利息随本金一起结清。
第三条 贷款期限。
本项委托贷款的期限为 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借款人在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第四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下委托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用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贷款偿还。
借款人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约定如下:
------------------------------------------------------------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受托人负责从借款人存款帐户划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委托人指定账户的开户行是,帐号为 。
第七条 贷款担保。
委托人确定的本项委托贷款的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贷款展期。
经委托人、借款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前10天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第二章 委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 委托人在受托人委托资金帐户存入足额资金,要求受托人将委托贷款于 _______日内汇划至借款人账户。
第十条 委托人自行监督借款人对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委托人委托代为监督的事项(以下选用的划√,不选用的划×):
□ 监督借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是否符合本合同规定用途;
□ 监督项目执行情况;
□ 协助监督借款人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 协助监督保证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 委托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为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 委托人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入如下账户: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借款人不按期还本付息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从借款人账户直接扣取。
第十四条本项委托贷款实行担保的,委托人应自行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受托人不承担任何审查的义务。
对实行担保的展期贷款,委托人应事先征得担保人的同意,并提前10天书面通知受托人与担保人续签展期贷款担保合同。
第十五条 当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以及出现其他危及委托贷款资金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提前协助收回委托贷款资金。
第十六条 委托人有权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委托贷款本息或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第三章 受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七条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签发的《淄博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中的内容与贷款合同进行核对,在确认委托资金足额到位后,办理放款手续。
第十八条 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要求,及时将借款人还本付息资金划至委托人账户。
第十九条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资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借款人进行不法经营,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二十条受托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借款人催收未按期归还的本金和利息,对借款人确实无力归还的贷款,在保证期内,受托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保证人催收,并将催收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情况报告委托人。
第二十一条 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监督贷款使用的监督措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条 本项委托贷款若实行担保,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与委托人指定的担保人签订有关担保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公证、登记手续。
办理担保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支付。
第四章 借款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要在受托人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借款、还款、付息等事宜。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约定用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提出借据。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要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项委托贷款,不得挤占挪用。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受托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的利息或本金,并按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支付贷款本息。
第二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须接受委托人和受托人对本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借款人要及时向委托人和受托人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的其它资料。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重大投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资合资(合作)、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等事宜,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提前还款 _______日前向委托人/受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三十条 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的,须于贷款到期之前30天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_______‰计收罚息。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_______‰计收罚息。
第三十三条 受托人未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将贷款放出,委托人有权按照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每日向受托人收取 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借款人违约,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直接从借款人账户收贷款本息,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
(一)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贷款逾期并经受托人催收仍不偿还的;
(四)不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等材料的;
(五)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纠纷的。
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不按期支付手续费,支付担保、诉讼等其他费用的,受托人有权从委托人账户直接扣收或从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息中直接扣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六条 合同送达。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或指示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任何人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在不违背委托人和受托人《※※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编号:201 年※※委贷字代理协议第 号)约定条款和《淄博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编号:201 年※※委贷 字放贷通知书第号)所列各项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由三方协商解决。如涉及担保人的,必须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八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将选择以下第 _______种处理方式:
(一)由淄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商定的其它事项(本条款不得与其它条款相抵触,不得影响当事人之间实质性的权利义务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借款人全部偿清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时自动终止。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组成。
与本合同有关的《※※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借据、《担保合同》、当事人三方同意修改的“借款合同”有关补充条款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合同文本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中国工商银行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万元,期限__年,即从年月 日至年月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和借款申请,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贷款业务,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一、甲方根据业务需要,融资总需求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即¥_____元,贷款用途主要用于
二、甲方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工作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地址证明文件及其它财力证明文件,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贷款事宜。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按贷款发放机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在符合规定条件下,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申请贷款展期,并在贷款发放机构批准后及时与其办理展期手续。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贷款发放机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情况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四、甲方应按贷款发放机构的规章制度按期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五、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七、借款期间甲方如发生联系资料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和贷款发放机构。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检查、审核、监督甲方借款的使用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在甲方借款期间有权监督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联系方式,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提供甲方的真实资料。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用。
三、在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事宜期间,乙方根据业务需要有权扣押甲方的相关证件。
四、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协助甲方向贷款发放机构办理贷款业务。
五、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事宜,并为甲方规避贷款发放机构的不合理要求。
六、甲方须遵守贷款发放机构的相关规定,在甲方违反贷款发放机构的条约并拖欠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利协助贷款发放机构追讨贷款资金。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一切有关资料应予贷款发放机构除外的第三方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代理费用
委托贷款业务的代理服务费按以下第___种方式支付:
一、定额方式支付: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总代理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即¥_____元。
二、佣金方式支付:双方约定由甲方从协助乙方贷款的总额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代理费用。具体约定如下,在此次委托贷款成功之后,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总额的百分之___也即__%作为报酬给予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本协议完成委托事项,乙方应赔偿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即¥_____元给予甲方作为补偿。
三、甲方未及时给付乙方服务费用,甲方应根据逾期付款金额的__%月罚息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必须保证在申请贷款事宜之前和申请期间个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
二、本协议与相关的附件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就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运作融资或贷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本次贷款甲方以自己公司名下资产或关联公司名下资产或个人资产或公司股权提供抵押担保,委托乙方融资或贷款,贷款主体根据企业状况有乙方进行包装。
二、项目简介及甲方简介
1、贷款公司企业简介或项目简介:
2、各公司注册信息及股东情况介绍:
三、贷款情况及提供的抵押物明细
1、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
2、抵押物明细:
四、报酬支付(二种方式选择一种,融资服务费仅为乙方的所得报酬,不含税费):
1、A、乙银行作为甲方按融资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贷款总金额的_____%)的比例支付给乙方作为融资服务费。甲方在每笔融资款到帐的当天,需分批次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融资服务费。甲方本次贷款的月(年)利率不超过_____。
B、本次融资月总成本为融资到位资金额的百分之(即为融资总金额的%,本总成本仅包括资金方收取的利息和支付给乙方融资服务费两部分,利息根据与资金方的合同确定,去掉利息部分为融资服务费,融资服务费每半年收取一次,第一次收取第一个半年的费用,第二次为第五个月末收取,以此类推,融资款到位后当天支付)。
2、融资服务费汇入银行:
开户银行:__________建设银行__________
户名:_____
帐户:__________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有关服务内容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每次提供给资金方的资料都需要给乙方提供复印件或是电子邮件,告知乙方具体内容,方便乙方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和操作思路。
2、保证本次融资或贷款是公司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愿,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3、指定专人负责本次融资,请提供该工作人员的:
姓名:_____手机: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及时地履行协议,在资料完整和甲方配合下,在本协议签订后及时帮助甲方获得融资批复和放款。
2、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任何材料。
六、其他约定:
1、本次融资或贷款融资款到位前甲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融资服务费为融资款到位后支付,甲方违约除外。本合同为非排他合同,但甲方只要融资款(包括其他渠道融资款)未到位,本合同均有效。
2、甲方一旦接受乙方推荐的资金方的融资款,或与该资金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融资合同后,需要将该合同给乙方一份复印件并盖甲方公章),甲方必须在融资款到位后按融资总额度的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延迟支付融资服务费。延期支付每延期一天需要支付应付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十五天除需要继续支付每延期一天的违约金外,还需要一次性支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罚金。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相关资料,任何不尊重乙方及其他各方的行为均视为违约,除需要支付违约赔偿外,还要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10万元。
4、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的二十六个月内,甲方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处获得贷款,都将视为乙方工作成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融资服务费比例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七、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约,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
2、如有不可解决争议,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均可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遵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________(币种)资金(大写)________万元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天内将自有________(币种)资金(大写)________万元整一次或分________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规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用于固定资产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或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交有权批准机关正式批准文件。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具体贷款对象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并附上对贷款项目进行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资料。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材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和审查,并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和收回。
第五条甲方指定的借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和乙方(或乙方代理人)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各项要求签订《委托贷款借贷合同》,并办理具体贷款手续。乙方并应在《委托贷款借贷合同》生效后________天内将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若甲方指定的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偿还借款本息,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单位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和担保人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借款单位如不按《委托贷款借贷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进行必要的制裁,直到对担保人进行追索。
第九条利息和手续费。乙方对甲方存入“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的存款,在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计付利息。在贷出时按贷方余额的月________‰计收手续费。甲方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由乙方按________划入甲方账户。如遇国家利率或利率水平调整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第十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的__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收回的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乙方按规定对借款单位收取的罚息在扣除________%的手续费后,应在收取罚息后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部分如数划入甲方账户。
第十一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亦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如果甲、乙双方未就重新指定委托贷款项目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则视为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但甲方应重新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影响委托贷款的发放,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材料;或者《委托贷款通知单》中列明的手续费率与本合同的约定不相符,同时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委托贷款通知》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且该《委托贷款通知单》未有违反合同约定之处,应及时纠正违约行为。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如果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纠正违约行为,甲方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单位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委托贷款。如果因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而违约金数额又不足以弥补损失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本项违约金数额按延期贷款余额的万分之______计算,或按提前收回贷款额的万分之_______计算。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
│币种││项目││
├─────┼──────────┴───┴─────────────┤
│种类││
├─────┼────────────────┬───────────┤
│金额│(大写)│(小写)│
├─────┼────────────────┴───────────┤
│用途││
├─────┼────────────────────────────┤
│利率││
├─────┼────────────────────────────┤
│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五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旭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息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的,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的,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的,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的情况时除外。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解除合同的,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帐户中扣收。
7.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和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房屋抵押按揭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
一、委托代办事项
甲方因购买位于房屋的需要,现委托乙方办理以上房屋低押按揭贷款事宜的相关手续。
二、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按照金融机构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办理上述房屋贷款事宜必需的所有材料.
2、甲方向乙方预付办理抵押贷款办证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3、委托代理拥金的.收费标准和期限
甲乙方签订本协议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拥金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签订以后,如果甲方中途悔约,则乙方不退回代理拥金。
2、甲方对乙方的各项工作给予配合,如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协助义务或不是乙方的原因而发生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顺延。因甲方自身原因而导致上述委托事宜不能完成则乙方不退代理拥金。
3、乙方如自身原因没有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则应退还全部代理拥金给甲方。
四、其它约定(此约定需双方另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五、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
│币 种│ │项目│ │
├─────┼──────────┴───┴─────────────┤
│种 类│ │
├─────┼────────────────┬───────────┤
│金额│(大写) │(小写) │
├─────┼────────────────┴───────────┤
│用 途│ │
├─────┼────────────────────────────┤
│利 率│ │
├─────┼────────────────────────────┤
│期 限│ 年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
└─────┴────────────────────────────┘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五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旭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息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的,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的,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的,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的情况时除外。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解除合同的,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帐户中扣收。
7.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和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注:
1.如立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如本合同毋需担保,划去第七条。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金融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在向委托人指定的借款对象发放委托贷款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二、如果借款人是贷款人的开户单位,签订合同时划去第二条。
三、第三条中的提款计划和第五条中的还款计划,分别指分期借款计划和分期还款计划。
四、第七条中的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第三条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六、第十条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七、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一条中约定。
八、第十四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订合同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合同各方:
受托人(甲方):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邮编:
委托人(乙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委托人为自然人时):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基本户 账号
一般户 (1) 账号
(2) 账号
(3) 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和_________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第二条 贷款用途:此项贷款只限用于_________,不得挪作它用;
贷款金额:甲方委托乙方向借款人提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元;
贷款利率:此项贷款按年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贷款期限:此项贷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天。如借款人在经甲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第三条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第四条 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第五条 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六条 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七条 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八条 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 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应当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第十二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通知中确定。
第十三条 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四条 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并开列清单。
第十六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七条 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八条 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九条 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二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做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贷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帐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_________‰向甲方(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帐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_________开立帐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直至委托存、放项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四、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五、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六、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乙方得___%。
七、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阜阳市日盛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年。
二、甲方为办理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房屋为阜阳市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该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房屋建筑年代:________。甲方应确保该抵押担保房屋无产权争议。
三、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办理贷款所需材料交至乙方处。如果乙方提交的材料经银行的确认不符合办理贷款条件,则本协议自行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的手续。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办理贷款所需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在甲方向乙方交纳贷款材料同时交至乙方。
五、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一、发放委托贷款。
二、办理委托贷款结算业务。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账工作。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税金。
六、其他委托事项。
第二条 委托贷款发放与回收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按“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存款账户。甲方通知乙方发放贷款的同时应将委托贷款资金转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不计付利息。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银行业通行做法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后执行。
四、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委托贷款,由借款人提前申请展期,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个人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
五、乙方收回委托贷款本金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账户,开户行: 建行金桥分理处 ;户名: ;账号: 。
六、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作为委托贷款债权人,对委托贷款的发放、管理、担保与回收全程工作负全部决策责任。委托贷款的担保协议,由甲方与借款人另行签订。
二、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具有对委托贷款发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用款与还款计划、罚则和其他要素的决定权。
三、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义务要求借款人将法人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变更情况及时报告乙方。
四、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
五、对委托贷款合同中不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条款的变动与修改,在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的条件下,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形式明确、具体、及时通知乙方。
六、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当出现借款人违约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情况时,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支付借款方应付但未按时支付的手续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国家规定,不承担甲方委托发放贷款的风险,不垫付资金。
四、按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委托贷款有关的核算数据和情况。
五、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当出现借款人违约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应由借款方支付但借款方未按时支付的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六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账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五条 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手续费率及计算方式:
1、 手续费率为委托贷款额的3‰
2、 手续费计算方式: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委托贷款额×3‰
二、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的结算时间、计交方式等按照甲方、乙方与借款人三方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 委托贷款逾期的处理约定
一、对于按照甲方要求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含展期)到期后一年内,乙方承诺履行所有本协议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二、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借款人仍未按《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清偿所有贷款本息,导致乙方仍需对该笔贷款以及借款人贷款账户、相应利息账户进行管理的,甲方应就贷款及相关账户的管理工作与乙方另行商定处理事宜。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继续对甲方贷款及相关账户进行管理,但应另行支付乙方手续费。
三、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甲方未对贷款及相关账户处理工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或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手续费的,则乙方将有权停止履行与该笔贷款有关的一切义务,由此产生的丧失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四、对于乙方已停止履行相关义务的委托贷款,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恢复该笔贷款管理等工作。经协商一致,甲方需出具书面委托书,但应另行支付手续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本协议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可酌情采取扣减手续费、取消代理资格等措施。
二、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未及时给付乙方手续费,甲方应根据逾期付款的金额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八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呆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委托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委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委托人和受托人于签署的《※※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并应借款人请求,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借款人发放该项委托贷款。委托人、受托人与借款人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委托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及其它
第一条贷款币种和金额。
此项委托贷款币种为_______,金额为(小写)_______ (大写) _______万元。此项贷款为委托贷款。
第二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_______%。按月计息,每月21日为结息日,最后一月利息随本金一起结清。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项委托贷款的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借款人在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第四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下委托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用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贷款偿还。
借款人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约定如下:
------------------------------------------------------------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受托人负责从借款人存款帐户划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委托人指定账户的开户行是,帐号为:
第七条贷款担保。
委托人确定的本项委托贷款的担保人为,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贷款展期。
经委托人、借款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前10天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第二章委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委托人在受托人委托资金帐户存入足额资金,要求受托人将委托贷款于_______日内汇划至借款人账户。
第十条委托人自行监督借款人对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委托人委托代为监督的事项(以下选用的划√,不选用的划×):
□监督借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是否符合本合同规定用途;
□监督项目执行情况;
□协助监督借款人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协助监督保证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委托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为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委托人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入如下账户: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借款人不按期还本付息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从借款人账户直接扣取。
第十四条本项委托贷款实行担保的,委托人应自行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受托人不承担任何审查的义务。
对实行担保的展期贷款,委托人应事先征得担保人的同意,并提前10天书面通知受托人与担保人续签展期贷款担保合同。
第十五条当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以及出现其他危及委托贷款资金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提前协助收回委托贷款资金。
第十六条委托人有权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委托贷款本息或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第三章受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七条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签发的《淄博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中的.内容与贷款合同进行核对,在确认委托资金足额到位后,办理放款手续。
第十八条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要求,及时将借款人还本付息资金划至委托人账户。
第十九条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资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借款人进行不法经营,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二十条受托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借款人催收未按期归还的本金和利息,对借款人确实无力归还的贷款,在保证期内,受托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保证人催收,并将催收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情况报告委托人。
第二十一条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监督贷款使用的监督措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条本项委托贷款若实行担保,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与委托人指定的担保人签订有关担保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公证、登记手续。
办理担保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支付。
第四章借款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要在受托人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借款、还款、付息等事宜。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约定用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提出借据。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要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项委托贷款,不得挤占挪用。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受托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的利息或本金,并按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支付贷款本息。
第二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须接受委托人和受托人对本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借款人要及时向委托人和受托人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的其它资料。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重大投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资合资(合作)、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等事宜,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提前还款_______日前向委托人/受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三十条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的,须于贷款到期之前30天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_______‰计收罚息。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_______‰计收罚息。
第三十三条受托人未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将贷款放出,委托人有权按照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每日向受托人收取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借款人违约,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直接从借款人账户收贷款本息,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
(一)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贷款逾期并经受托人催收仍不偿还的;
(四)不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等材料的;
(五)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纠纷的。
第三十五条委托人不按期支付手续费,支付担保、诉讼等其他费用的,受托人有权从委托人账户直接扣收或从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息中直接扣取。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六条合同送达。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或指示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任何人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在不违背委托人和受托人《※※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编号:201年※※委贷字代理协议第号)约定条款和《淄博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编号:201年※※委贷字放贷通知书第号)所列各项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由三方协商解决。如涉及担保人的,必须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将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处理方式:
(一)由淄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商定的其它事项(本条款不得与其它条款相抵触,不得影响当事人之间实质性的权利义务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借款人全部偿清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时自动终止。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组成。
与本合同有关的《※※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借据、《担保合同》、当事人三方同意修改的“借款合同”有关补充条款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合同文本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 _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贷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________‰向甲方(或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账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分理处开立的________________账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 份,乙方________份,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直至委托存、放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四、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五、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六、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乙方得___%。
七、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应当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后委托乙方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________,以实际发放额为准。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两年,贷款起算点以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的票据记载日期为准。
第四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用途限于________。
第五条 借款条件:在办理借款前甲、乙、丙三方应在________银行开立账户,用于办理存、提款、还款等事宜。
第六条 提款方式:借款人提出申请后即时办理。
第七条 还款方式:见第八条、第十七条的约定。
第八条 利息的计付: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甲、丙方确定的利率________‰(年息)计算利息,到期一次付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甲、丙方经协商重新确定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 手续费:按照乙、丙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
第十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1.甲方自行承担委托贷款的风险及经济责任。
2.委托贷款未到期或到期后未收回,甲方不要求乙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委托资金。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与承诺
1.委托贷款到期后,乙方工作内容仅限于依照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
2.乙方不承担贷款风险,只负责代为发放,款到账后立即按约定划出,不承担贷款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丙方声明与承诺
1.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________银行说明用款情况,配合甲、乙双方的借款催收工作。
2.按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
3.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第十三条 借款展期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予展期。但经甲、乙、丙各方协商后均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借款担保
由甲、丙双方确定。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 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对逾期的借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份之________计收罚息,该罚息由乙方代收。
2. 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对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日利率万份之________计收罚息,该罚息由乙方代收。
第十七条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事项
1. 此笔借款本金的归还见本条第二款的约定,利息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至乙方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账户。乙方应立即将上述款项划至甲方账户,并出具相关票据。
乙方名称:___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2. 商定的其他事项:
①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本金的偿付由甲、丙商定后通知乙方。
② 甲、乙方同意委托贷款由________银行根据丙方申请以及________(其他情况)进行划转使用。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九条 通知方式
1.合同各方有关事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送达对方,此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2. 按上述地址发送时,在下列日期视作送达:邮寄送达的,为投寄挂号信邮戳之日;专程送达的,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完全清偿时终止。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不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________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委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受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签订合同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受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日内将合同副本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向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一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常见的委托贷款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委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受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受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日内将合同副本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向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一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保 证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委托乙方与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保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1条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为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其种类为委托贷款,本金数额为(大写) 万元,币种为人民币。
第二章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2条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据主合同的规定上述约定在执行中发生变化,则上述约定根据实际情况自动变更。
第三章 保证方式
第3条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章
保证范围
第4条 甲方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章 保证期间
第5条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每一笔债务到期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保证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中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2 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6.3 甲方所提供的保证为独立保证,如有第三人亦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提供担保,甲方仍然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4 若主合同债务人如期清偿了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6.5 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在不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的前提下,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能因此变更而免除连带保证责任;若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变动,则甲方的保证期间为自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6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其资信情况的说明、财务报表或其他资料真实有效。
6.7 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清偿债务(包括主合同约定的提前到期的情形),乙方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立即代为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
6.8 对于甲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乙方行使本合同第6.9条项下的权利所取得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
(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
(2)损害赔偿金;
(3)违约金;
(4)复利;
(5)罚息和逾期利息;
(6)利息;
(7)本金。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6.9 若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乙方有权:
(1)直接从甲方在中国民生银行所有营业机构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2)对合法占有和管理的甲方财产或财产权利行使处分权利以用于清偿债权;
(3)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甲方继续追偿。
6.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发生经营机制变化、注册资本变化、股权变动等情况,须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若甲方变更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6.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再为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7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8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第9条 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第10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章 附则
第11条 在本合同中约定的通知,采用电报、传真方式的,一经发出即为已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在投邮三日后,即视为已送达。
第12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3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四份,甲方、乙方及委托人、主债务人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14条 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15条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均应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16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在成都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中国____银行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呆比照____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账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单位账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四、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五、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六、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乙方得___%。
七、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