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13篇】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精选13篇)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原料和样品,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 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 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 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 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秘密信息

1、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中列为绝密、机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计算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设计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第二条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保密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年内。

第四条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3.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4.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5.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6.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7.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8.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5.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工费用:

产品名称

规格

加工费

成品率(%)

____元/片(含税)

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四、风险:

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 天。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 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六、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开发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电子产品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经双方 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约定如下:

一.加工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期以每批订货合同为准。

二.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产品原材料、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

2.乙方按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加工生产。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每批产品加工应提前 7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在正式投产前,双方须签定订货合同。

2.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必须为合格材料且有可制造性,原材料包装要求为编带;甲方须提 供正常原材料损耗,普通元器件损耗比例≥1%,芯片、BGA等贵重器件为零损耗。

3.甲方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产品工艺文件及相关要求,包括产品的包装和防护要求以及特殊器件的组装要求,新产品加工应提供样板。甲方已投或欲投产品如有技术或其它更改,则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所引起的质量事故或导致乙方停产、返工等,甲方须赔偿乙方受到的相关损失。

4.甲方应根据包装要求提供可靠的产品包装材料,否则乙方只提供临时普通包装(或周转 箱),甲方应在使用完毕后完好地返还给乙方。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进行数量核对和来料抽检,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须在24 小时内给予解决,由此造成的生产延期由甲方负责。

6.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不得人为损坏或丢失,除正常生产损耗和材料 本身问题外的材料损失,乙方须按市场价赔偿损失材料费用。

7.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及要求编制生产工艺,并根据交货期安排生产计划,乙方必须按每批订货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交货(甲方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迟的除外)。

8.乙方在每批产品加工完毕后,除甲方声明由乙方暂管外,应及时将产品剩余材料退还给甲 方,同时提供余料清单。

9.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艺文件资料转借给第三方,加工过程必须遵守和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产品质量及验收

1.乙方交付产品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IPC-A-610C 的验收条件,如甲方有特殊质量要 求,应随订货合同提供附件说明。

2.甲方对每批产品的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乙方交货后 15 日内,如在此期限内甲方未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批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焊接质量问题,须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5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双方约定返修方式及时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视为接受甲方对货物的提出的异议。

4.非乙方焊接质量问题造成的不合格品,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运输

1.订货合同额在10000.00 元以上的,乙方负责一次性取料送货并承担运输费用。因甲方物料不齐套的,乙方不负责再次取料(特殊情况除外)。

2.订货合同额在10000.00 元以下的,甲方负责送料取货并承担运输费用。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以支票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货款,具体付款期限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在甲方付款同时须向甲方开具相关发票。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八.相关技术文件明细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加工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

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产品型号款式_________________,数量为________个,单价______元/个,合计_______,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 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 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日期: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在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产品

产品名称 香型 酒精度 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备注

备注:数量和金额以实际订单发生为准。

第二条 订货和运输

1、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唯一OEM供应商。

2、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定,经确定后的订单有效。

3、甲方不能单方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4、甲方所下订单每批次该系列产品下的某一款产品最低生产数量为500件。

第三条 价格的确定方式

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变动,双方协商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的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本产品。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许可的企业执行标准。

3、乙方保证同批次产品的酒质、风格和口感的稳定性,不同批次的酒质、风格和口感保持长期相对稳定性。但由于酱香型白酒的醇化、老熟是一个持续过程,所以因存放时间长短导致一定程度的口感差异属正常现象。

4、甲方自行组织生产包装材料:A、设计审稿最终由乙方书面确认且认可;B、生产工艺必须充分与乙方沟通确认;C、甲方组织生产的包装材料质量不得低于乙方的包材检验标准。(乙方产品质量标准:JF/BZ-ZB-01-20xx~JF/BZ-ZB-08-20xx。)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或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5、包装材料有轻微质量问题且经甲、乙双方质量评估后不影响产品上市销售且不会产生其他纠纷的,经甲方书面承诺后,乙方可以使用该批次包装材料;如乙方评估后认为质量缺陷较大,会影响产品质量或乙方声誉的,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并将其销毁。

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中应当包含:产品条码、生产厂商及地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包装中必须包含的所有信息。

第五条 包装材料

1、为确保产品质量和产品的合法合规,包装材料原则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以保证产品的质量跟踪、工艺沟通和运输协调等相关事务的衔接,便于包装和生产的顺利推行;甲方也可自行采购,但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乙方质量检验要求;包装材料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含运输及装卸费用)。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做好生产所需准备工作;如甲方自行采购材料,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在发送包装材料前,甲方应该告知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与乙方联系,告知乙方发送材料的品名及数量,便于乙方安排卸货。同时要求并叮嘱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开好送货单,便于乙方收货、验收、对账使用,否则造成拒收、卸货延迟或再次转运等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包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拒收且不予以卸货并立即告知甲方;如发现材料品名、数量不符或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立即与甲方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4、因包装材料及存在自然损耗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应考虑不低于5‰的损耗,若因甲方未提供可能损耗部分材料导致乙方无法按规定数量向甲方供货,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运至乙方的包装材料应立即包装完成后发走,对包装后剩余的包装材料乙方负有 90 天的代管期(代管期:是指甲方的包装材料进入乙方库房后,乙方有责任保管,直至保管期结束,此代管期不能超过90天。),超过代管期后乙方有权用任何方式处理剩余包装材料(含乙方自行强制报废、销毁处理等)。

6、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包装材料用于甲方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甲方材料或产品销售或发往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乙方生产地原则视为产品质量验收地,在乙方包装生产时,甲方须派员监督、跟踪生产,并代表甲方处理生产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检验产品质量;

2、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派员跟踪生产,应发书面函件告知乙方;甲方对产品在收货时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检验合格。

3、验收时按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但酒水以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应提供贵州省质检院仁怀分院的产品检验报告给甲方。

4、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等费用。

5、甲方应及时将已付款的产品从乙方库房发走,否则超过180天,乙方有权将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使用,材料报废、人工费用等由甲方负责,酒水价格按原价折算返给甲方;如果甲方包装的产品未付款也未发走,该产品乙方给予保存90天,90天后甲方未付款发走,乙方有权将该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且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七条 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上述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尖锐物等。

第八条 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以本协议作为基础,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下生产订单,乙方与甲方沟通后,确定生产期和交货期。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不可抵抗力除外;不可抵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及三停等。

第九条 交提货方式和费用

1、交、提货地点为原则为乙方生产地库房;也可为甲方指定地,乙方代发,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条 货款结算方式

1、在包装生产前一次性现金付款或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现金须交至公司财务部);

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2、代购材料必须先付款后购货;

3、乙方指定账户为:

4、未交至公司财务或汇至公司指定账号的款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等费用。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 1 ‰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研发获取的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资资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直接或间接的泄漏该信息。

3、 “ ” 商标归 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通过本协议未规定的方式使用该商标。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的商标、版权、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乙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乙方并未授权甲方使用乙方商标、公司名称以及乙方所享有的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另作他用(如用乙方的名称、名义开网店或网站等)。如甲方擅自使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力。

除为甲方生产的产品外,甲方也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公司名称以及甲方所享有的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如果乙方擅自使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接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其他

1、该合同的附件为甲方身份证、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税务登记证等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有效。

2、甲方提供甲方所生产的产品注册证及商标等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

3、乙方提供乙方公司全套资质证明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4、该协议有未清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9

保密协议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落实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生产战略合作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强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保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种合同及协议,科研、生产、营销、质量等会议记录及各类报表;经营战略、项目规划;与产品研发有关的立项、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创新改进等资料;提供给乙方进行技术支持的关键、专有技术;属于甲方技术范围内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等;生产大纲与计划、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营销策略及客户档案、产品质量反馈、供应商及外协厂情况等资料;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财务状况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按甲方要求生产的产品实物;其它各种甲方提供给乙方但未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不得复制、转让、遗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三、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四、若出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乙方披露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的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应保密信息不受泄露。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五、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工作制度》,并采取如下相应的保密措施:

1.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实行秘密等级制度,对甲方的上述各类保密信息资料指定专人归口管理,并配置完善的保密装置妥善保管。

2.对于甲方标有“绝密”“机密”和“秘密”等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由乙方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对其内部人员借阅甲方的保密资料,实行分级授权(普通员工或底层管理层不得查阅完整的甲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控制,并登记备案。

4.要求并教育其内部涉密员工遵守保密守则,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5.对于掌握甲方关键、专有技术的人员、乙方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流失。

6.乙方保管甲方保密信息资料的场所,及为甲方加工配套件的生产、仓储现场等保密点,不得让外来人员参观、拍照、摄像等。

六、双方合作终止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退还属于甲方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合作期间涉及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完整文档和说明、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检验文件、技术标准、技术协议、软件程序原代码、光盘、应用程序、执行方法或管理系统文档。乙方退还上述资料须经甲方外协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书面确认,在乙方退还所有资料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工的配套件等不予结算。乙方同意:双方合作终止时,不以任何借口和形式保留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或用于非甲方指定用途的其它任何用途。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七、保密期限: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均应遵守本保密协议,直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公开为止。

八、其它

1.甲方保密专门机构有权对乙方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乙方保密措施落实不力的将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

2.如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委托乙方生产配套件品种和数量、暂停乙方生产配套件计划)。

3.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10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电子产品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委托加工电子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期以每批订货协议为准。

第二条 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产品原材料、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

2.乙方按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加工生产。

第三条 双方义务

1.甲方每批产品加工应提前_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在正式投产前,双方须签订订货协议。

2.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必须为合格材料且有可制造性,原材料包装要求为________;甲方须提供正常原材料损耗,普通元器件损耗比例____%,_________等贵重器件为零损耗。

3.甲方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产品工艺文件及相关要求,包括产品的包装和防护要求以及特殊器件的组装要求,新产品加工应提供样板。甲方已投或欲投产品如有技术或其它更改,则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所引起的质量事故或导致乙方停产、返工等,甲方须赔偿乙方受到的相关损失。

4.甲方应根据包装要求提供可靠的产品包装材料,否则乙方只提供临时普通包装(或周转箱),甲方应在使用完毕后完好地返还给乙方。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进行数量核对和来料抽检,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须在____小时内给予解决,由此造成的生产延期由甲方负责。

6.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不得人为损坏或丢失,除正常生产损耗和材料本身问题外的材料损失,乙方须按市场价赔偿损失材料费用。

7.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及要求编制生产工艺,并根据交货期安排生产计划,乙方必须按每批订货协议约定的交货日期交货(甲方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迟的除外)。

8.乙方在每批产品加工完毕后,除甲方声明由乙方暂管外,应及时将产品剩余材料退还给甲方,同时提供余料清单。

9.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艺文件资料转借给第三方,加工过程必须遵守和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 产品质量及验收

1.乙方交付产品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________的验收条件,如甲方有特殊质量要求,应随订货协议提供附件说明。

2.甲方对每批产品的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乙方交货后____日内,如在此期限内甲方未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批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焊接质量问题,须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双方约定返修方式及时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视为接受甲方对货物的提出的异议。

4.非乙方焊接质量问题造成的不合格品,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运输

1.订货协议额在____元以上的,乙方负责一次性取料送货并承担运输费用。因甲方物料不齐套的,乙方不负责再次取料。

2.订货协议额在____元以下的,甲方负责送料取货并承担运输费用。

第六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1.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以支票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货款,具体付款期限以订货协议为准。

2.乙方在甲方付款同时须向甲方开具相关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每日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____%的违约金,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须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第八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电子产品委托加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1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___________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在___________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加工承揽权),并授权乙方负责该区域内所有加工点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2.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等按计划、分批次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3.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4.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如果甲方需要提前交货时应当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等。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标及各种组合、内外包装。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是,其不得因检查监督妨碍乙方的正常生产。

7.甲方提供相关货物样品的描述材料,以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

3.乙方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品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甲、乙双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

2.甲、乙双方每月20日之前对账,对账后一周内结清相应货款或酬金。逾期以应支付货款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3.货物的交付方式为自提,由甲方到乙方所在地提取成品货物。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者甲方提供的相关货物样品的描述材料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成品货物之日起3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逾期视为合格。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承担此批货总价__%的违约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赔付甲方相应货款价值__%的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因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因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成品货物的,除按规定承担相应货款价值__%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甲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成品货物的,乙方有权将货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成品货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5.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的违约金。

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八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或业务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13

委托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加工业务所涉的有关内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承揽甲方的产品加工业务,承揽期间,乙方将以自己的人员、设备、技术完成加工业务。

二、合同期限:暂定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届满,双方可以顺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双方之间建立加工承揽业务的框架合同,具体的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协加工业务,通知(一般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天内到甲方,乙方确认其能够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货时间、质量等)完成加工业务的,应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在《外加工通知单》及工艺质量文件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工艺质量要求,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外加工通知单》、工艺质量文件等系双方的结算依据,同时《外加工通知单》作为乙方的签收凭证。

2、完成加工业务后,乙方应制作(或填写)送货单,将送货单及与送货单数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铁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

3、甲方工作人员根据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数量点清,并对乙方交货的数量进行签收,但数量签收不作为双方结算加工费的依据。

4、甲方检验人员在乙方交付工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如尺寸、表面情况)等进行检验,并在交货单上签字,甲方仓库人员凭甲方检验人员的检验凭证,对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库,并向乙方开具入库凭证或在送货单上签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进行,在途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保证金及加工费标准。

1、若乙方系首次承揽甲方加工业务,应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在 个月后视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归还。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额加工费,则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费即作为保证金。

3、保证金金额不低于 元,不足部分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相关违约金或损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4、加工费按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进行结算,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见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价格另行结算的,双方另行就加工费达成补充协议。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支付加工费。

2、对于乙方的加工的进度及质量进行跟踪及监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义务,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发生加工业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外加工通知单》、加工图纸的要求完成加工业务,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时、保质完成加工业务,禁止将承揽的业务转发给第三方完成。

3、对在加工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包括图纸等)必须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业务后,将图纸等资料随工件交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复制。

4、乙方人员到甲方公司,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否则由此所致的一切损害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观、尺寸、所标明的材质、工作令号、件号是否与《外加工通知单》及加工图纸相符,若不相符,则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检验就加工,后续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于所加工工件的内在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在保质期内,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无论甲方或其客户是否使用)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检验人员对工件的检验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八、加工费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凭《外加工通知单》及有甲方检验人员和库管签字的《委托

加工送货单》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根据结算确定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付款。

九、违约金及损失计算:

1、若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20_元。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价格的5%--30%支付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损失计算按本条第3、4款计算)。

3、对于加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费用(包括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另行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报废的工件(锻件补焊即视为报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损失(按工艺下料重量计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产生的加工费(加工费标准按合同附件进行结算)+甲方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及赔款+预期利润(按工件价格20%计算)-报废工件残值(按该材质市场废料价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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