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委托租赁协议热门三篇

塔吊委托租赁协议(通用3篇)

塔吊委托租赁协议 篇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位于 的产权式酒店(以下简称“房屋”)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并以乙方的名义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酒店位于 ,楼层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委托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托代理期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房屋出租的条件:

4.1租赁的用途:房屋用于承租人经营统一规划的合法居住办公。

4.2房屋使用中产生的经费由乙方或承租人负担,与甲方无关。

4.3保底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体情况,乙方均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每年固定支付其购买该房屋合同总款8%的年回报,保底租金为¥ 元/年,即¥ 元/月,(即人民币大写: 元/年,即 元/月)。

4.4甲方同意乙方可在不损害甲方在本合同中上述各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决定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 `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将房屋全部或部份进行抵押或者转让时,应先行通知乙方。

5.2甲方允许乙方或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视经营需要统一对房屋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和装修。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

6.2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消防、水电、排污等事宜,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6.3甲方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时,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履行并及时真实完整地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书面回复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房屋产权的转让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将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置条件,在签署转让合同或有关法律文件时必须对此加以声明。

7.2在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将与他人签订的转让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签订后二日内报乙方备案。

八、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统一为甲方在银行开设领取租金的专用账户,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该账户划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的时间如下述第 种方式。

(1)自 年 月 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季的保底租金;

(2)甲方委托乙方按月将保底备用金直接支付给借款银行用于偿还甲方的月供款,保底租金不足月供款的部分由甲方自行补足,超出月供款部分,年底一次性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九、乙方的佣金:

9.1租金与保底租金之间的差额为乙方的应得佣金。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阻碍或未尽相关的配合义务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保底租金从恢复正常出租的开始日计算,且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按该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10.3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项委托事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合同约定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道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并在甲方同成都熊猫万国商场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告生效。

十三、 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如乙方违约,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购买的商品房,位于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根据委托人与 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将于 年 月 日前将委托人所购买的商品进行交付。为了让对该商品房进行经营管理的 及时的进行装修并投入使用,委托人现委托 直接向 统一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房屋交付后产生的装修、物业等经营费用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委托人(签字并捺手印): 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委托租赁协议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协商一致,就地址工程的塔吊或升降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现场代表

出租方指派、承租方指派为驻现场代表,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出场相关文件的签收、结算等资料的最终确认。

2.租赁机械名称规格数量设备状况.

3.出租方资质要求和租赁机械设备资料

3.1.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资质,若无安装资质由出租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3.2租赁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4.租赁期限

4.1.租赁期暂按个月,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检测合格后开始使用起计算租费

4.2.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或停止使用,应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5.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本合同价款包括进出场费(含安拆费、)租金(含使用、维护维修费、税金、),出租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包含在进出场费及租金中。

承租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续租时,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公式为月租金/天*实际使用天数。

6.本合同定金额为人民币,以实际租用天数计算总价款。

7.租赁价款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供方同意在订立本协议后按建设方支付需方工程款的相同比例和相同时间段(建设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20日内)作为需方支付供方货款的比例和期限。

具体付款方式:进出场费支付:承租方在进场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支付进场费元,设备退场完毕后在时间内分批支付结清。租金支付:开始使用支付元,中途支付元,设备退场完毕后支付元,余款在在时间内内分批清。若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停工,承租方应按月支付设备停滞费,操作人员的工资应当月支付。春节报停:根据项目部实际放假情况,双方确认春节报停天数,报停时间不超过天。

验收事项:设备进场后,出租方将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转并报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承租方进行交接,并作为租赁日期的开始,

8.出租方义务:

8.1.配备2名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承租方的管理,承租方认为出租方派驻操作人员不合格的,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不合格人员,出租方应在承租方通知后2日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8.2.按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调试、使用、拆除出场等工作。因出租方上述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8.3.根据承租的要求:出租方应提供性能完好设备和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提供合格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指挥员保证持证上岗,出租方负责机械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做好机械上一切资料且提供给承租方(包括检测资料、日常机械的安全台帐和其它证件)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8.4.(1)因出租方设备维护不及时、操作未按规范等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2)出租方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工作,对其过程中的安全全部负责。(3)出租方擅自停机给承租方造成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9.承租方义务

9.1.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

9.1.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出场的道路畅通,设备出场时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无法出场,承租方应按月租金的60%支付停滞费。

9.2.提供租赁机械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食宿条件,按合同约定返还租赁机械设备。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完全部价款时终止

本合同一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公司各执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盖章)承租方: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塔吊委托租赁协议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委托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合法可用的车辆。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车费用。

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签订合同后三天内,缴纳50%的定金,并在出车前三天内付清全部车款。

2.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辆和司机,乙方应按照此车限载人数(不包括驾驶员),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限载人数。

3.双方商定此次租车所行驶之行程后,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行程;乙方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由此增加之费用,由乙方支付。

4.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所收费用恕不退还;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若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合同,则退还部分费用。

乙方若需延长租车,需经甲方同意,并由乙方确认,并支付相应的增加费用。

5.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提供乙方使用。

若延误半小时以上,甲方需支付乙方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之终止时间履行合同。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由驾驶员或车辆故障造成的时间和路程的增加,乙方不需支付额外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之行程继续履行合同。

6.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提供相应的备用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并退还剩余的费用。

若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注意检修车辆和注意车辆安全,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在行驶过程中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联系甲方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8.如因不可抗原因,如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政府、军队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9.若因司机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由乙方与车方或其所在单位协调处理。

10.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本合同附件和正文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和附件的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甲方拥有本合同解释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有关法规执行。

12.附则: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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