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协商,特订立本销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遵照下列订货内容。
第一条产品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元)
1
2
合计:
备注:以上单价含供方运输费用,不含其它费用。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与产品验收:
1.乙方所供产品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生产、检验;
2.甲方应于收∕提货当日内进行验收。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验收的,视为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符合约定。
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在妥善保管产品同时,应当于验收之日起 5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未按约定时间提出的,视为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因甲方使用、保管、安装、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产品供货要求: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分批次订货,乙方根据甲方订货单分批次供货。乙方所供产品按合同及合同附件和甲、乙双方认可的书面文件执行。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的尺寸、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或盖公章确认。在订货单上甲方
指定签字(或者盖章),并代表甲方对所提供的订单和相关书面文件负责。
当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对所供产品的要求发生变更时,以变更方书面通知并由双方认可的书面文件为准,由于变更所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负责。
第四条供货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于收到甲方每批次订货单之日起日内供货。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误,供货时间顺延,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第五条交货方式、运输费用、产品验收与签收:
1.交货方式:供方提供运输费用;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收∕提货之日起由甲方承担。若产品运至指定地点后,不是由于乙方质量问题甲方未签收的产品,乙方有权对产品进行处置,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收∕提货人的授权:
甲方特别授权以下人为提货人及收货人:。
第六条定金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日内,甲方支付定金元,乙方收到上述定金后本合同正式生效;
2.甲方应于每批次货物到货之日起日内付清。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3.甲、乙双方以甲方订货单和乙方送货单(甲方授权收∕提货人签字确认)作为货款结算依据;
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迟延付款,则乙方有权用甲方支付的定金折抵拖欠货
款,并有权立即停止供货,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并将每天按延迟付款的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价格调整:
因原材料价格浮动,所定售价随之变动,乙方调整本合同产品价格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产品价格变更后的乙方所供产品按变更后价格执行,产品价格变更前的乙方所供产品按变更前的价格执行,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付清已供货款,则本合同终止。价格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八条合同争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乙方收到甲方定金或预付款(通过乙方指定账户或委托收款人员)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条合同附件:
后附:1、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双方指定签字或收款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京泰华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乙方对甲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协议中产品质量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并保证能通过消防验收。
第三条 交货
3.1 乙方供货时须提供《供货清单》并加盖公司印章,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3.2 乙方应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3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如发现错装、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日内无偿更换及补齐,以达到协议中的标准。
第四条 报价和结算
4.1乙方所供产品价格依据双方确认的价格表执行。
4.2双方约定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形式,乙方同时提供等额合法发票。
4.3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五条 采购内容及价格
序号
采购项目
型号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总价(元)
1
2
合 计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6.1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2 协议期限为 贰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协议。
7.2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7.3 协议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中途停止供货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止供货的。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的。
③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第八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8.1本协议产品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24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4个月。
8.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每年至少上门协助检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8.3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到甲方。
8.4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上门指导。
8.5甲方享受乙方签约单位干粉灭火器维修的配件费用全免待遇。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本协议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协议。
9.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者,乙方应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10.2 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且无代为保管责任,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 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10.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7.3条的约定解除协议的,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后一周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设备已经交付的,乙方在返还货款后一周内自行取回设备。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所有因本协议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北京京泰华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人: 代理人:姜金松
电话: 电话 :
日期: 日期:
销货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2、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3、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4、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5、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6、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7、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8、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9、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10、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11、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________元以下、残损在________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12、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1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14、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15、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16、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 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 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货物
货物名称及规格 :__________ 单位 :______ 单 价:______ 数量 :______ 金额 :______总价 (大写) :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为, 按下面( )标准执行;
(1)按国家或地方标准:
(2)按甲方提供的样品质量:
(3)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物由甲(乙)方提供,包装标准按下面( )标准执行;
(1)按行业标准
(2)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包装
(3)按双方协商的样品包装
第四条 商品检验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
2、验收地点为,按下面( )标准执行; (1)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
(2)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3)双方约定的验收地点
3、验收方法,按下面( )标准执行;
(1)由甲方提供、出具的检验证书。
(2)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验收
第五条 定金(可双方协商是否交付定金)
乙方应于__________交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__%作为定金。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
第六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1.(如交付定金)经乙方验收后在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剩余 %货款。
2.(如不交付定金)经乙方验收后在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结算方式为:
(1)支付宝 (2)银行汇款 (3)现金(支票)(在此不适用)
第七条 交货地点、方式、期限: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为,按下面( )标准执行;
(1)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交货地点;
(2)实行提货的,运费由乙方自担;
(3)实行代运的,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时,甲方应付违约交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甲方不能交货的,应返还乙方定金。(在规避交付定金责任情况下) 2、甲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向乙方偿付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执行中途退货或无故拒收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规避交付定金责任情况下)
2、按合同规定由乙方提货的产品,甲方通知提货而乙方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每日加收逾期提货部分货款 ‰(一般不低于3‰)的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规定,每日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 ‰的违约金。
4 、乙方在验收期内,未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在验收期内,未验收或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乙方应按期向甲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不以违约论。对该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水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产或晚产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下面( )执行;
(1)供方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购方向供方支付定金后生效(在规避交付定金责任情况下)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函件、传真件等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
______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上述面积已经_________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_________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
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