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材质、单位等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20%(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2、尾款共计人民币捌拾万元整,¥2240000元,乙方在提取货物或验收货物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将尾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到甲方以下账户。账户:北京盛润弘商贸有限公司账户:__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销商):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电器事宜,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牌插座,转换器,供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内销售。
2.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牌,______地区独家总代理,甲方保证乙方区域内独家销售。
3.合同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期限为___年,即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5.乙方应全力推广维护甲方品牌,每年完成甲方销售指标______万元。如乙方未能完成甲方指标,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并在______个月内付清所欠甲方全部货款。
二、奖励方案
奖励返点,乙方年完成______万元,基础返点为___%,如乙方超出基础返点每超出______万元,另返___%,最高为___%含基础返点,甲方以等价______牌插座为乙方返点奖金。
三、质量要求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质量管理规定和检验合格的产品,如因产品本身引起质量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货款支付及其方式
1.乙方以甲方签章的报价为准,甲方首次发货总金额的______%作为甲方向乙方提供铺底资金;
2.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内返还支付铺底资金,时间为:______年___月___日;
3.乙方第二次进货时必须款到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则在______日内向乙方发货。
五、供货方式
1.采用发货制;
2.甲方按乙方事先书面约定的发货数量,收货地点发货;
3.发货之日起甲方经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收到货后,必须签章回传至甲方;
4.其运费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退换货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应按日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2.如履行本合同中其它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
七、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电器代理销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八、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十、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十一、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能继续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合同。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流行等,客观事件包括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等。
十三、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简称合同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合同甲方购买节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
二、合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合同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合同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合同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合同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合同甲方承担。
如需合同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付设备的安装调试材料费。为合同总金额的5%.
如乙方为非上海区域内客户,则合同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合计元给合同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合计元给合同甲方。
2、 付款方式一律以银行汇款、贷记凭证或支票形式支付,合同甲方不收取现金,否则后果自负。
六、售后服务:
合同甲方销售之产品,主机出现故障三年内包换。
合同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合同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合同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
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合同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10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合同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30% 的违约金给合同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备注条款:
合同甲方:乙方: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电话: 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合 同 章:合 同 章:
签 订 人:签 订 人: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为了促进康宝厨卫(烟机,灶具,消毒柜,热水器)系列产品的推广与普及,增进本公司与厨房配套设备推广商,橱柜店经销商的合作,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 样机出样
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出样的产品如下: A,消毒柜系列:
出样机型: 出样保证金:
B,灶具系列:
出样机型: 出样保证金:
C,烟机系列
出样机型: 出样保证金:
注:实际出样产品以出样收据为依据。
二、要求
1、乙方需保证出样样机一年,同时保证出样效果,甲方需开具押金收据给乙方。
2、出样样机处理:为照顾双方利益,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样机在出样4个月以后的处理方法如下:
(1) 若乙方4个月之后或一年内将样机出售,则按照供货价的9折
与甲方结算。合同期满后或其它原因终止合作,乙方有义务帮甲方处理样机。
(2) 若乙方在出样过程中,遗失或损坏了样机(自然损坏不在此列),
则乙方按进货价赔偿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重点介绍和推荐康宝厨卫系列产品给消费者,尤其是出样型号的产品。
2、常德市内免费为乙方送货、安装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甲方所销售甲方产品的售后服务(与商场销售享受相同的服务)。周边县城的售后费用由乙方与常德售后服务中心统一结算,但必须按康宝厂要求填好各类表格,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结算,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客户签订电器订单后必须电话告知甲方,以便备货并在送货前一周通知甲方送货。如因乙方未通知甲方备货和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送货而影响乙方收款,甲方概不负责。
四、价格体系的维护
为了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体系和达到双赢的宗旨,甲乙双方必须保证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保证在各自营商场执行全国统一挂牌价的基础上,统一实行最低成交价(含套餐特价)。
2、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自营商场最低成交价的基础上下浮5%和顾客成交。
3、乙方如发现甲方低于最低成交价在自营商场销售,所造成的差价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需出具顾客在甲方自营商场的正规电器销售发票凭证)。
4、乙方与顾客的销售成交价格必须遵守第四款第2条规定执行,甲方如发现乙方违背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供货和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五、结算方式
货款由乙方打到甲方帐户上,乙方先打款甲方再发货。甲方只负责将货发到乙方指定地方,运费由乙方提付。如因乙方拖欠货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六、补充
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出样机型进行更换。甲方出样后,如乙方三个月内无销售,甲方有权收回样机并退回押金给乙方。
七、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执行,如需要变更任何条款需双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充分、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
1、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金额:
乙方从甲方处购买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品种等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件,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甲方提供的报价表(见附件一)中的标注为准。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 日内,按照附件一中约定的产品种类、数量等内容向乙方发货,并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
3、乙方在甲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组织人员与承运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验收后对有异议的产品应当当场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按照约定向乙方履行了交货义务,且所交付的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货物。
2、甲方应保证所交付给乙方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3、甲方应保证交付给乙方的货物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或规定。
4、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货物按照出厂包装进行包装。
5、甲方应在发货前1日,将发货时间、地点书面通知给乙方,乙方应安排其工作人员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货物的验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原件与之核对。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向甲方支付货款。
3、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销售指导价格和跨区销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乙方不得私自盗用甲方的QS,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验收通知后,应安排其工作人员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货物的验收,并将货物交付给乙方负责人。
第五条 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的价款为人民币)。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不得将货款转交甲方的业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带回,否则由此引发的所有纠纷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的开户行: 户名:郭欣生 银行账号:
3、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财务公章的收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每迟延一天,按照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30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以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区间的价格销售属于违约行为,一经发现,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给甲方。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内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必须书面为之;
3、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后发生转移;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处理,亦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补充条款;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 双方签章: